书籍详情

民事诉讼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2005年修订版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2005年修订版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

作者:常怡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6-01-01

ISBN:9787562014966

定价:¥43.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长期以来,在司法部的领导下,法学教材编辑部认真履行为法学教育服务的职能,为满足我国不同层次法学教育发展的需要,在全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力支持下,动员了包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苏州大学、烟台大学、上海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广东商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组织编写了《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程教材》、《高等政法院校规划教材》等多层次、多品种的法学教材。这些教材的出版均经过了严格的策划、研讨、甄选、撰稿、统稿、修订等程序,由一流的教授、专家、学术带头人担纲,严把质量关,由教学科研骨干合力共著,每一本教材都系统、准确地阐述了本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做到了知识性、科学性、系统性的统一,可谓“集大家之智慧,成经典之通说”。这些教材的出版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和法学界、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教材是一定时期学术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的系统反映,所以,随着科研的不断进步,教学实践的不断发展,必然导致教科书的不断修订。国际上许多经典的教科书,都是隔几年修订一次,一版、五版、二十版,使其与时俱进,不断成熟,日臻完善,成为经典,广为流传,这已成为教科书编写的一种规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常怡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诉 讼法研究会顾问、第一届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委员、第一届重庆市人 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60年在苏联列宁格勒大学法律 系获法学副博士学位、1992年获政府特殊津贴。主编《民事诉讼 法教程》、《强制执行的理论与实务》、《告诉申诉的理论与实务》等 20本教材、专著及工具书,在法学刊物上发表文章40余篇。 吴明童西北政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诉讼法硕士 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全国优秀教师。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 事,陕西省法学会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陕西省检察学会 常务理事。参加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新论》、《中国行政诉 讼法学》、《简明诉讼法教程》等20余部著作,在报刊杂志上发表 文章百余篇。 田平安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2 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独立或合作出版《中国民事诉 讼》、《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等6部教材和专著,在全国 性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金友成华东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律师。 主编和参加编写《中国民事诉讼法教程》、《律师与公证制度》、《法 学基础教程》等5部著作,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30余篇。 蔡虹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 师。出版专著、教材有《行政诉讼证据问题研究》、《新编民事诉讼 法学》、《行政机关执法与应诉知识大全》、《新编行政诉讼法原理》 等11部著作,撰写学术论文10余篇。 韩象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事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 组长。主编《民事诉讼法讲义》、《破产法与公司法教程》、《民事诉 讼法精要》;参加编写《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教程》、《律 师学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等15部著作;撰 写学术论文20余篇。
目录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对象、体系和方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五节 学习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意义
   第二章 民事程序的价值
    第一节 价值之一般考察
    第二节 民事程序价值要明确的问题
    第三节 民事程序价值的独立性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及其制定根据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特点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五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第二编 总则
   第五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原则
    第四节 辩论原则
    第五节 处分原则
    第六节 支持起诉原则
    第七节 直接审理原则与间接审理原则
    第八节 不间断审理原则与间断审理原则
    第九节 不接触原则
   第六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合议制度
    第二节 回避制度
    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
    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
   第七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第一节 民事案件的主管
    第二节 民事案件管辖概述
    第三节 级别管辖
    第四节 地域管辖
    第五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第八章 诉讼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 原告和被告
    第三节 共同诉讼人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
    第五节 第三人
   第九章 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十章 诉权和诉
    第一节 诉权
    第二节 诉
    第三节 诉的要素
    第四节 诉的种类
    第五节 反诉
    第六节 诉的合并与分离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第四节 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第五节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第六节 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第十二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十三章 法院调解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第四节 法院调解书的效力和对反悔的处理
   第十四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 财产保全
    第二节 先予执行
   第十五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概述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第三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及其适用
   第十六章 诉讼费用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种类及收费标准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预交和管理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
    第五节 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
    第三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七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三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四节 开庭审理
    第五节 对开庭审理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十八章 简易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特点
   第十九章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一节 民事判决
    第二节 民事裁定
    第三节 民事决定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第四节 上诉案件的裁判
   第二十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第二节 法院行使监督权对案件的再审
    第三节 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再审
    第四节 当事人申请的再审
    第五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
   第二十二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特别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第四节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第五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六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二十三章 督促程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支付令的制作、发出和效力
    第四节 支付令的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第二十四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第二节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第三节 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四节 除权判决
   第二十五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第一节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概述
    第二节 破产的申请与案件受理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第四节 和解与整顿
    第五节 破产宣告
    第六节 破产清偿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四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六章 执行程序概述
    第一节 执行和执行程序
    第二节 执行的原则
   第二十七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第一节 执行组织
    第二节 执行案件的管辖
    第三节 执行根据
    第四节 执行异议
    第五节 执行担保和承担
    第六节 委托执行和协助执行
    第七节 执行和解与执行回转
    第八节 执行监督
   第二十八章 执行开始
    第一节 申请执行
    第二节 移送执行
    第三节 执行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九章 执行措施
    第一节 对动产的执行措施
    第二节 对不动产的执行措施
    第三节 对指定交付财物、票证和完成行为的执行措施
    第四节 特殊的执行措施与制度
   第三十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一节 执行中止
    第二节 执行终结
    第三节 执行结案
    第五编 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三十一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的法源概述
    第二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设置与管辖
    第四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诉讼程序
    第五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专项审裁处的民事诉讼程序
   第三十二章 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
    第二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的渊源及法院管辖
    第三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的法院体系及司法管辖
    第四节 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民事诉讼程序制度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及其一般原则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第三十四章 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
   第三十五章 涉外仲裁
    第一节 涉外仲裁概述
    第二节 涉外仲裁程序
   第三十六章 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
    第一节 送达
    第二节 期间
    第三节 财产保全
   第三十七章 司法协助
    第一节 司法协助概述
    第二节 一般司法协助
    第三节 特殊司法协助
   
猜您喜欢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