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作者:郑成思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6-10-01
ISBN:9787300022628
定价:¥13.00
内容简介
暂缺《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简介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郑成思中国社会科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法学所研究员、北京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1986年获“国家级专家”称号;1986及1988年两次被破格晋升高级职称;1989年获“全国劳模”称号。在社会职务方面,任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执行委员、国际版权学会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与版权研究会副理事长。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列为仲裁中心仲裁员。在英、德、澳、日等国及中国与香港、台湾地区以中、英文出版过《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版权法》等二十余部专著,发表过上百篇论文。是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小组成员、商业秘密法等法律起草小组顾问,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软件条例等法规的起草和专利法及商标法等法律的修订。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了中美知识产权谈判。
目录
目录
前言
绪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
一、一个外来语、两个公约与三次热点
二、国际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
三、将来与国际关系相联的知识产权新课题
第二节 国际法与民法中两个怪物的结合
一、关贸总协定——国际法中的特例
二、知识产权——民事权利中的特例
三、乌拉圭回合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 TRIPS理事会与“知识产权及投资部”
第一章 TRIPS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前序部分
一、“成员”
二、知识产权为私权
三、“国内”与“域内”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五、其他
第二节 WTO的知识产权协议与WIPO的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一、TRIPS中的“知识产权”
二、巴黎公约
三、伯尔尼公约
四、罗马公约
五、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六、TRIPS与四个原有公约的关系
第三节 TRIPS中的国民待遇与最惠待遇及其例外
一、国民待遇及其例外
二、最惠待遇及其例外
第四节 其他有关问题
一、“权利穷竭”原则的适用问题
二、几个用语问题
三、对成员的最低要求或“最低保护标准”问题
四、创作者与使用者、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问题
第二章 版权与有关权
第一节 TRIPS所保护的权利及客体的范围
一、受保护的权利
二、受保护的客体
第二节 TRIPS在权利与客体范围内对三个已有公约的更改
一、计算机程序的保护——超伯尔尼公约
二、邻接权的保护——低于罗马公约
三、排除录音制品公约的条款
第三节 限制与例外
一、TRIPS中有关版权限制与例外的规定
二、实践中区分权利限制与侵权的困难
第四节 保护期
一、版权保护期
二、有关权(即邻接权)保护期
三、保护期届满后的侵权诉讼问题
四、保护期内“版权部分转让”问题
第三章 商标与地理标志
第一节 注册商标权保护的客体及注册条件
第二节 注册商标权的权利范围
第三节 服务商标与驰名商标
一、概述
二、TRIPS及其他国际条约中的新规定
三、部分外国立法与司法
四、我国应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五、一则TRIPs最后文件签字时的外国判例说明的问题
第四节 权利限制
第五节 商标转让、许可与价值评估
一、商标权的转让
二、商标权的许可
三、商标权的价值评估
第六节 商标的其他问题
一、使用要求
二、共同使用
三、保护期
四、商标领域的几个概念
五、假冒商标的反向行为
六、司法判决及仲裁裁决与商标权的归属问题
七、优先权问题
第七节 地理标志
一、“地理标志”指的是什么?怎样保护
二、酒类商品的地理标志
三、地理标志保护中的例外
四、我国商标法中地理标志保护的差距
第四章 外观设计、专利及拓朴图
第一节 外观设计
一、工业品外观设计——特殊工业版权
二、保护要求
三、权利与权利限制
四、其他
第二节 专利的保护客体与权利范围
一、可以获得与不可以获得专利的智力成果
二、权利范围
三、“模糊区”与专利侵权认定问题
第三节 专利的权利限制
第四节 专利的其他问题
一、保护期
二、举证责任
三、无效与撤销程序
四、“持有人”与“所有人”
五、协议最后文本与邓克尔文本的差别
六、“专利申请权”问题
七、专利权人与发明人
第五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
一、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与现状
二、协议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的关系
三、保护范围与权利限制
四、其他
第五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一节 有关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一、历史与现状
二、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对中国立法选择的分析
第二节 商业秘密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与商业秘密法
二、几则判例
三、TRIPS中未回答与已回答的问题
第三节 “协议许可证”及限制性贸易条款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文件
二、联合国贸发会的有关文件
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有关文件
四、欧共体的有关立法
五、《班吉协定》的有关规定
六、东南亚国家的有关法律
七、印度法律的有关规定
八、巴西法律的有关规定
九、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
十、美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第六章 知识产权的执法
第一节 成员的总义务
一、程序条款
二、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对司法初审判决的复审
三、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与非特殊诉讼程序
四、防止侵权、制止侵权及阻止进一步的侵权
五、公平合理的程序
第二节 民事、行政与刑事程序
一、三种程序的联系
二、“赔偿”、“适当赔偿”及其他救济
三、再论“不知”与“已知”
四、其他
第三节 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
一、两种措施的必要性
二、诉讼保全与保证金
三、采取“临时”与“边境”两种措施的程序
四、“可”忽略不计的进口
五、其他
第七章 TRIPS的后四个部分
第一节 关于协议第四部分
第二节 防止与解决争端
第三节 过渡条款
第四节 机构及最后条款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前言
绪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
一、一个外来语、两个公约与三次热点
二、国际关系、国际法与国内法
三、将来与国际关系相联的知识产权新课题
第二节 国际法与民法中两个怪物的结合
一、关贸总协定——国际法中的特例
二、知识产权——民事权利中的特例
三、乌拉圭回合
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三节 世界贸易组织 TRIPS理事会与“知识产权及投资部”
第一章 TRIPS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前序部分
一、“成员”
二、知识产权为私权
三、“国内”与“域内”
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五、其他
第二节 WTO的知识产权协议与WIPO的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一、TRIPS中的“知识产权”
二、巴黎公约
三、伯尔尼公约
四、罗马公约
五、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六、TRIPS与四个原有公约的关系
第三节 TRIPS中的国民待遇与最惠待遇及其例外
一、国民待遇及其例外
二、最惠待遇及其例外
第四节 其他有关问题
一、“权利穷竭”原则的适用问题
二、几个用语问题
三、对成员的最低要求或“最低保护标准”问题
四、创作者与使用者、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问题
第二章 版权与有关权
第一节 TRIPS所保护的权利及客体的范围
一、受保护的权利
二、受保护的客体
第二节 TRIPS在权利与客体范围内对三个已有公约的更改
一、计算机程序的保护——超伯尔尼公约
二、邻接权的保护——低于罗马公约
三、排除录音制品公约的条款
第三节 限制与例外
一、TRIPS中有关版权限制与例外的规定
二、实践中区分权利限制与侵权的困难
第四节 保护期
一、版权保护期
二、有关权(即邻接权)保护期
三、保护期届满后的侵权诉讼问题
四、保护期内“版权部分转让”问题
第三章 商标与地理标志
第一节 注册商标权保护的客体及注册条件
第二节 注册商标权的权利范围
第三节 服务商标与驰名商标
一、概述
二、TRIPS及其他国际条约中的新规定
三、部分外国立法与司法
四、我国应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五、一则TRIPs最后文件签字时的外国判例说明的问题
第四节 权利限制
第五节 商标转让、许可与价值评估
一、商标权的转让
二、商标权的许可
三、商标权的价值评估
第六节 商标的其他问题
一、使用要求
二、共同使用
三、保护期
四、商标领域的几个概念
五、假冒商标的反向行为
六、司法判决及仲裁裁决与商标权的归属问题
七、优先权问题
第七节 地理标志
一、“地理标志”指的是什么?怎样保护
二、酒类商品的地理标志
三、地理标志保护中的例外
四、我国商标法中地理标志保护的差距
第四章 外观设计、专利及拓朴图
第一节 外观设计
一、工业品外观设计——特殊工业版权
二、保护要求
三、权利与权利限制
四、其他
第二节 专利的保护客体与权利范围
一、可以获得与不可以获得专利的智力成果
二、权利范围
三、“模糊区”与专利侵权认定问题
第三节 专利的权利限制
第四节 专利的其他问题
一、保护期
二、举证责任
三、无效与撤销程序
四、“持有人”与“所有人”
五、协议最后文本与邓克尔文本的差别
六、“专利申请权”问题
七、专利权人与发明人
第五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
一、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与现状
二、协议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的关系
三、保护范围与权利限制
四、其他
第五章 反不正当竞争
第一节 有关的国际法与国内法
一、历史与现状
二、关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对中国立法选择的分析
第二节 商业秘密
一、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与商业秘密法
二、几则判例
三、TRIPS中未回答与已回答的问题
第三节 “协议许可证”及限制性贸易条款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关文件
二、联合国贸发会的有关文件
三、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有关文件
四、欧共体的有关立法
五、《班吉协定》的有关规定
六、东南亚国家的有关法律
七、印度法律的有关规定
八、巴西法律的有关规定
九、日本法律的有关规定
十、美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司法实践
第六章 知识产权的执法
第一节 成员的总义务
一、程序条款
二、对行政终局决定的司法审查;对司法初审判决的复审
三、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与非特殊诉讼程序
四、防止侵权、制止侵权及阻止进一步的侵权
五、公平合理的程序
第二节 民事、行政与刑事程序
一、三种程序的联系
二、“赔偿”、“适当赔偿”及其他救济
三、再论“不知”与“已知”
四、其他
第三节 临时措施与边境措施
一、两种措施的必要性
二、诉讼保全与保证金
三、采取“临时”与“边境”两种措施的程序
四、“可”忽略不计的进口
五、其他
第七章 TRIPS的后四个部分
第一节 关于协议第四部分
第二节 防止与解决争端
第三节 过渡条款
第四节 机构及最后条款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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