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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范例解析

法律文书格式范例解析

作者:石红卫编著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01-01

ISBN:9787308031745

定价:¥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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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顺序叙写。2.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名。3.被告人的出生日期应以公历为准。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确实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龄。4.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5.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当其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6.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7.对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其中,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叙写行政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当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8.对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叙写,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和时间、执行的机关和时间。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执行时间的先后分别叙写。9.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主从关系的顺序叙写。(三)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格式的要求叙写。叙写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应注明日期、原由。(四)案件事实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2.叙述案件事实,要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次罪、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3.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表述方式,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二是对一般刑事案件,通常也应当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问、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4.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五)证据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其中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六)起诉的要求和根据2.叙述案件事实,要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次罪、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3.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表述方式,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二是对一般刑事案件,通常也应当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4.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五)证据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其中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六)起诉的要求和根据……
作者简介
  石红卫,女,1967生于浙江省诸暨市,杭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1987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文学专业,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专业,现为杭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编著有《法律文书格式范例解析》等。
目录
第一部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第一章公安机关法律文书
一侦查预审文书
(一)刑事案件立案报告
(二)呈请拘留报告书
(三)提请批准逮捕书
(四)通缉令
(五)起诉意见书
二治安处罚及辅助措施文书
(一)治安管理处罚审批表
(二)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三)呈请劳动教养审批表
(四)劳动教养决定书
(五)治安管理处罚执行拘留通知书
第二章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
一立案决定书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
三拘留决定书、拘留通知书
四逮捕决定书
五撤销案件决定书
六不起诉决定书
七起诉书
八抗诉书
九公诉意见书
第三章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
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二第一审单位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
三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四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五再审刑事判决书
六刑事裁定书
第四章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
一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二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三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四第二审民事调解书
五再审民事判决书
六民事裁定书
七民事决定书
八支付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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