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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

刑事证据基本问题研究

作者:汪海燕,胡常龙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10-01

ISBN:9787503638558

定价:¥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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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证据制度在诉讼中处于核心地位,是诉讼运行的灵魂。但是,由于现行证据立法的粗疏,既满足不了审判实践需要,也没有顺就诉讼潮流发展的趋势,尤其是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深入,现行证据规则的滞后性进一步暴露出来。因此,加强对证据法学的研究,不仅是证据法学研究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也是改革现行诉讼制度的必然,是实现诉讼公正的内在要求。本书的选题就具有较强的务实性,对于正在进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汪海燕,1974年生,安徽潜山人。1993年就读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于1997年、2000年分别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2000级诉讼法学博士生。曾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合著专著3部。TOP目录 上部第一章 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一、刑事证据法学理论基础概述二、认识论在证据法学中的地位三、形式理性、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一)引言(二)形式理性的内涵(三)形式理性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四)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五)结语四、诉讼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一)测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二)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的关系(三)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第二章 刑事证明责任问题研究一、引言二、外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和分担(一)刑事证明责任的原始内涵——罗马法时期的刑事证明责任(二)刑事证明责任理论在现代的发展——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明责任(三)前苏联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三、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考察(二)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反思四、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一)刑事证明责任分担的理论基础(二)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三)法院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之探讨第三章 证明标准问题研究一、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问题研究(一)刑事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的涵义(二)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一——刑事诉讼不同阶段适用不同证明标准(三)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二——不同证明责任承担主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四)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三——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二、我国定罪证明标准之检讨(一)刑事证明标准——实然的范畴(二)相对真实现符合真理的相对性原理(三)实践检验的相对性决定了客观真实是一种无法买现的理想(四)判决的本质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五)结语三、诉讼证明标准的二元制(一)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不同性质的诉讼实行差别证明标准之立法例(二)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三)我国确立二元制诉讼证明标准的必要性第四章 刑事证据立法之新视野——论制约刑事证据立法的宏观因素与微观制度一、法律及化与证据规则二、经济因素与刑事证据立法三、刑事证据立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一)审前程序的完善(二)在诉讼法上明确违反证据法或证据规则的后果下部第五章 证人作证问题研究一、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研究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第六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一、引论二、两大法系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立法例三、制约非法证据效力的背景与理念四、设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五、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效力立法的构想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体系附录:论美国素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主要参考书目后记 TOP 其它信息 装帧:平装页数:329版次:1
目录
上部
第一章 刑事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
一、刑事证据法学理论基础概述
二、认识论在证据法学中的地位
三、形式理性、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
(一)引言
(二)形式理性的内涵
(三)形式理性与我国刑事证据立法
(四)价值理性与刑事证据立法
(五)结语
四、诉讼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
(一)测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基本理念
(二)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的关系
(三)效率与刑事证据立法
第二章 刑事证明责任问题研究
一、引言
二、外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和分担
(一)刑事证明责任的原始内涵——罗马法时期的刑事证明责任
(二)刑事证明责任理论在现代的发展——两大法系的刑事证明责任
(三)前苏联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
三、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涵义
(-)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考察
(二)对我国传统诉讼理论中刑事证明责任涵义的反思
四、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
(一)刑事证明责任分担的理论基础
(二)我国刑事证明责任的分担
(三)法院是否承担证明责任之探讨
第三章 证明标准问题研究
一、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问题研究
(一)刑事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的涵义
(二)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一——刑事诉讼不同阶段适用不同证明标准
(三)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二——不同证明责任承担主体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四)刑事证明标准层次性表现之三——不同证明对象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二、我国定罪证明标准之检讨
(一)刑事证明标准——实然的范畴
(二)相对真实现符合真理的相对性原理
(三)实践检验的相对性决定了客观真实是一种无法买现的理想
(四)判决的本质是一种事实上的推定
(五)结语
三、诉讼证明标准的二元制
(一)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不同性质的诉讼实行差别证明标准之立法例
(二)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规定
(三)我国确立二元制诉讼证明标准的必要性
第四章 刑事证据立法之新视野——论制约刑事证据立法的宏观因素与微观制度
一、法律及化与证据规则
二、经济因素与刑事证据立法
三、刑事证据立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一)审前程序的完善
(二)在诉讼法上明确违反证据法或证据规则的后果
下部
第五章 证人作证问题研究
一、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研究
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第六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一、引论
二、两大法系关于非法证据效力的立法例
三、制约非法证据效力的背景与理念
四、设立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想
五、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效力立法的构想
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配套体系
附录:论美国素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
主要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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