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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法:对实践和研究的系统论述
作者:(德)维尔特劳特·图斯特,(德)彼得·特伦克-欣特贝格尔著;刘翠霄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9-01-01
ISBN:9787503625879
定价:¥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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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我国的残疾人事业是80年代随着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行而全面迅速发展起来的。1990年制定并公布的《残疾人保障法》,标志着我国残疾人将被逐步纳入法制的轨道,目前正在起草的《康复条例》、《特殊教育条例》等残疾人单行法规就是明显的例证。在制定我国残疾人法的过程中,主要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但是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技术也是必需的。因此,《残疾人法》一书,对于健全和完善我国的残疾人立法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残疾人法》与广大中国读者见面,对于人们了解发达国家残疾人保障状况,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也会产生一定的推动作用。此外,为了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著作的内容,我们把正文中涉及最多的两个法规,即“重度残疾人法”和“待遇与康复相适应法”译成中文附在书后,以供参阅。
作者简介
彼得·特伦克-欣特贝格尔教授生于1943年9月29日。1964年至1969年在海得堡大学和美国兹大学学习法学;1969年至1971年在海得堡任法律候补官员;1972年至1975年在马尔堡大学任民法、比较法和国际私法教授;1976年至1980年在马普学会外国和国际社会法研究所从事学术合作;1981年至1995年在津根大学任社会法教授,1989年写成《残疾人法》一书;1995年10月至今在班贝克大学任劳动和社会法教授,与此同时,修订本《残疾人和他们家属的法》出版。特伦克教授是德国从事残疾人法律问题研究并有所建树的学者之一。
目录
中译本前言
第一章 残疾人法的系统化问题
第一节 残疾人法和对它的论述
1 残疾人法
2 论述的结构
第二节 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残疾人
1 社会保障法是残疾人法的核心领域
2 社会保障法的划分
3 单行制度的统一
4 社会法典和单行制度
第三节 残疾人的统计范围和残疾的定义
1 残疾人的统计范围
2 残疾的定义
第二章 残疾人法律机制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康复或者参与
1 康复的含义和范围
2 年金前的康复
3 自愿参与
第三节 年金
1 一般情况
2 社会赔偿年金
3 受伤害者年金
4 丧失职业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年金
5 年金的附加待遇
6 残疾人和护理人的养老金
第四节 护理救济
1 联邦社会救济法规定的护理救济
2 其他法律规定的护理救济
第五节 损失补偿
1 一般情况
2 有益的出版物
3 核对表
第六节 在法律关系和刑法中保护残疾人
1 法律关系中的保护
2 无责任能力、降低的责任能力、无侵权责任能力
第三章 社会法典中的社会待遇机构和它们的职责
第一节 社会待遇机构的统一职责
第二节 各个康复机构
第三节 公共卫生服务
第四节 表格、寻找机构的证据、准则
第四章 独立福利事业机构和它们在残疾人救济中的功能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独立福利事业机构的最高层次协会
第三节 自救协会和自救团体
第五章 通过机构和措施使法律机构得以实现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医疗领域
第三节 教育领域
第四节 职业领域
第五节 社会领域
第六章 残疾人法的入门救助、程序和法律保护
第一节 法律途径、申请原则、指导和指导救助
第二节 法律救济
附录:法定残疾人康复待遇机构
寻找机构的根据(略)
重度残疾人参与劳动、职业和社会保障法
待遇与康复相适应法
第一章 残疾人法的系统化问题
第一节 残疾人法和对它的论述
1 残疾人法
2 论述的结构
第二节 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残疾人
1 社会保障法是残疾人法的核心领域
2 社会保障法的划分
3 单行制度的统一
4 社会法典和单行制度
第三节 残疾人的统计范围和残疾的定义
1 残疾人的统计范围
2 残疾的定义
第二章 残疾人法律机制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康复或者参与
1 康复的含义和范围
2 年金前的康复
3 自愿参与
第三节 年金
1 一般情况
2 社会赔偿年金
3 受伤害者年金
4 丧失职业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年金
5 年金的附加待遇
6 残疾人和护理人的养老金
第四节 护理救济
1 联邦社会救济法规定的护理救济
2 其他法律规定的护理救济
第五节 损失补偿
1 一般情况
2 有益的出版物
3 核对表
第六节 在法律关系和刑法中保护残疾人
1 法律关系中的保护
2 无责任能力、降低的责任能力、无侵权责任能力
第三章 社会法典中的社会待遇机构和它们的职责
第一节 社会待遇机构的统一职责
第二节 各个康复机构
第三节 公共卫生服务
第四节 表格、寻找机构的证据、准则
第四章 独立福利事业机构和它们在残疾人救济中的功能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独立福利事业机构的最高层次协会
第三节 自救协会和自救团体
第五章 通过机构和措施使法律机构得以实现
第一节 一般情况
第二节 医疗领域
第三节 教育领域
第四节 职业领域
第五节 社会领域
第六章 残疾人法的入门救助、程序和法律保护
第一节 法律途径、申请原则、指导和指导救助
第二节 法律救济
附录:法定残疾人康复待遇机构
寻找机构的根据(略)
重度残疾人参与劳动、职业和社会保障法
待遇与康复相适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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