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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新释与例解
作者:周立涛编著
出版社:同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1-01
ISBN:9787805935331
定价:¥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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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部部刑事法律、民商法律、经济法律、行政法律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先后公布,可以说,我们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亦已初步形成。这对于我国人民安居乐业、市场有序竞争、政府依法行政,对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无疑将起到巨大的作用。法律规范的抽象性和法律语言的专业化,给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内容的理解造成了很多障碍,同时也给司法和执法工作者对法律的适用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加之,我国现有法律尚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要问题。为了使广大读者了解我国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司法适用,我们约请全国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撰写了这套《新世纪常用法律新编系列》,地我国常用的近50部法律依循法条的顺序,分关键词解释、理解与适用、案例与评析等三大部分对各个法条的立法原意和具体适用作了全面的说明,以防杜适用中的分歧;在理解与适用部分,对本条的内容及其运用作具体阐述;在案例与评析部分,精选与本条有关的具体案例评点,以加深理解。本套丛书着力反映我国新近的成熟理论和司法实践。全部内容均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相关法律的修改也在文中相应部分作出明确说明,并且,我们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规定随时进行修订,以使本套丛书提供给读者全新的信息。本套丛书出版这际,我们已迎来21世纪,我们谨以此书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献给我们伟大的时代,献给那些为我国法律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们。
作者简介
暂缺《破产法新释与例解》作者简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破产原因
第四条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第五条 破产案件的管辖
第六条 破产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第七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
第八条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第九条 破产案件受理与债权申报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 破产案件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
第十二条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清偿行为的限制
第三章 债权人会议
第十三条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第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第十五条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十六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第四章 和解和整顿
第十七条 整顿申请
第十八条 和解申请
第十九条 和解协议的达成及其效力
第二十条 整顿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整顿的非正常终结
第二十二条 整顿的正常终结
第五章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第二十三条 破产宣告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职权
第二十五条 对破产企业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 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破产财产的构成
第二十九条 破产取回权
第三十条 破产债权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附期限债权的算定
第三十二条 别除权
第三十三条 破产抵销权
……
第六章 附则
后记
主要参考书目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破产原因
第四条 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措施
第五条 破产案件的管辖
第六条 破产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适用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第七条 债权人申请破产
第八条 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第九条 破产案件受理与债权申报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义务
第十一条 破产案件受理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的中止
第十二条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清偿行为的限制
第三章 债权人会议
第十三条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第十四条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第十五条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第十六条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
第四章 和解和整顿
第十七条 整顿申请
第十八条 和解申请
第十九条 和解协议的达成及其效力
第二十条 整顿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整顿的非正常终结
第二十二条 整顿的正常终结
第五章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第二十三条 破产宣告的程序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职权
第二十五条 对破产企业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的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六条 破产企业未履行合同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法定代表人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破产财产的构成
第二十九条 破产取回权
第三十条 破产债权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附期限债权的算定
第三十二条 别除权
第三十三条 破产抵销权
……
第六章 附则
后记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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