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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原论:中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物权法原论:中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研究

作者:高富平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9-01

ISBN:9787800838224

定价:¥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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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集多年心血完成的一部代表作者物权法研究成果和思想的代表作。其基础和指导思想源自于作者博士论文的思想,其框架和体系是作者多年对从事物权教学和研究的结晶。上卷研究大陆法系物权变迁,但它不仅仅是对物权法变迁的研究,而且是反映了民法或私法由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转变过程和表现。中卷研究物权法总论,试图提出广义的物权法理论,并对传统物权法的一些制度进行重新反思,建立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物权法原则。下卷研究所有权,不仅对所有权本身和体系作了研究,而且重点研究了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及其共有制度。本书不涉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作者简介
  高富平,男,1963年生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198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时,那时我国正处于探索新的社会主义道路初期,法制建设正在恢复,但政治色彩很浓,课本也很简单。而那时的我,也不识“时务”对法律并不感兴趣,反而广泛阅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甚至科学学等社科著作。但是,也可能正是在这一时期的广泛阅读,使我对法律、对社会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为以后研究法律,而不是简单掌握制定好的法律规则,打下了深厚的基础。1993年,取得硕士学位,同时也取得律师资格准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但无论在学术领域,也无论在实务领域均无所建树。真正步入学术历程只是到199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这时,我离开山西,重返我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也只有这时似乎自己才找对了方向――民商法,找对了老师――我敬仰江平教授。在校攻读博士期间我主要研究代理制度,并发表了一系列有关代理方面的论文,同时在也涉足公司、合伙领域。1997年赴墨访学,我改变了博士研究方向,开始研究物权法,并在墨完成了博士毕业论文的初稿(原名:所有权功能论――大陆法系物权变迁透视)。1998年毕业到华东政法学院工作后,继续以物权法研究为中心,同时兼顾代理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在这一期间,申请到三个关于物权法的课题:上海市的“我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研究”、司法部的“用益物权制度研究”和教育部“大陆法和英美法物权制度比较研究”。前两个课题已经完成,分别于2001年出版:《物权法原论》(三卷本,中国法制出版社);《土地使用权与用益物权》(法律出版社)。后一个课题成果,也将在2002年出版。2000年开始涉足电子商务法及相关领域的学习和研究,参与上海市信息办立法项目调研究和起草工作,参与一些互联网、电子商务案件专家论证活动。2001年,我设计的课题“信息产品法律制度研究”被列入上海市教委曙光计划项目;之后,我的课题“数字时代的计算机信息保护和交易”项目被美国福布莱特基金批准,在2002年到美进行为期9个月的研究。截止2002年初,出版的电子商务法著作有:《电子商务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12月)、《电子商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等
目录
导论 物权法研究:理论与方法
上卷 物权变迁论
第一章 近代民法法典化之前的物权制度变迁:从个人本位到社会本位
第二章 近代民法法典化时期个人主义本位的所有权制度的确立
第三章 20世纪社会本位立法思想的确立——所有权社会功能理论的兴起
第四章 所有权社会化的表现形式
第五章 共同所有制度的演变:现代公有财产制度的产生
第六章 关于我国物权立法基本问题的思考
中卷 物权法总论
第一章 什么是物权:广义物权论
第二章 物权客体:范畴研究
第三章 有体物:类型研究
第四章 物权种类:物权体系问题
第五章 物权表征与证明
第六章 物权变动原理
第七章 我国公有财产的物权法规范问题
第八章 总结:物权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
下卷 所有权论
第一章 所有权的法律分析
第二章 所有权类型体系
第三章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第四章 土地所有权
第五章 房屋所有权
第六章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第七章 共同所有
第八章 所有权限制问题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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