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食品里有的标签上一定标

怎样能看出谁是超市里最挑剔的顾客呢?――他站在货架前,带着一脸严肃认真的表情,在研究包装物上面的配料表,不弄清楚包装物里装的是什么绝不罢休。因为很多东西都会成为过敏源,花粉、食物,就连添加剂也会对部分人群引发过敏,严重者甚至导致死亡。所以,他必须恪尽“上帝”之职责。按理说,他这种细致挑剔的行为堪称食品行业的美德。

可是,外包装上的配料表真能说清楚包装物里装的是什么吗?我们来看一下这个说法:凡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上列出的都是食品配料。是的,因为配料都被要求必须声明,无一例外。那么再问一句:凡未在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上列出的都是非食品配料。这个说法对吗?等一等,请问,什么是“非食品配料”?这是狡猾的法学家创造的一个词,猛一听感觉很荒谬,但是却有着令人回味无穷的逻辑:配料都按要求列在配料表上了,不是配料的那些“配料”,当然不需要出现在配料表上;反之,如果所有的配料都必须声明,那么,那些不应该声明的“配料”就是“非配料”了。就是这样。

法学家的这两句看似颠三倒四的文字出现在《食品标识规定》第5条第2款里。他们的语言通常涉及《食品标识规定》的缩写方式,就好像这个“非食品配料”一样,然后跟着便是有争议的解释条款。它是这样陈述的:要判断某种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的物质是配料还是非配料,不取决于它本身,而要看它在最终产品里是否仍然发挥作用。

属于非配料的许多物质,应当有助于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的顺利进行。比如说,人们在面包作坊里烤制面包时使用乳化剂,它可以使面团经受得住高速搅拌。一旦搅拌好的面团往烤炉里一送,乳化剂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它便属于非配料。或者使用巯基丙氨酸――一种从亚洲人的毛发中提取的氨基酸――来调节面团的强度,等到开始烘烤面点时它就不起作用了。所以,这两者均不需在配料表中声明。即使是酶――如今多从基因技术中获得――大多在对食品原料加热之后也不再发挥功能了。所以它们也是非配料,不必标识出来。

防腐剂是有关非配料这本书中最值得一读的一章。瓶装的果味汽水及其他饮料经常依靠一种物质来保持新鲜,这种抑制细菌滋生的物质入水便化,以此方式发挥作用。由于它已经分解,原型不复存在,便无须声明。还有,用于制作酸奶的果实配料往往含有防腐剂,使果实易于保存,但是,在酸奶制成品中,它就不算是配料了,因为它只负责果实配料的新鲜,再说,其含量也不足以防止酸奶败坏。于是,理所当然,标签上明确地声明:“不含防腐剂。”

随手就能找出很多类似的例子,在每一道加工环节都会有辅助添加物从配料表中合理地溜走。然而,不知情的顾客却由于误食了食物中某些物质引起过敏,哪怕只是微小的含量。然而,那些声称以公民健康为准则的法律制定者们往往对此无动于衷。

前面提到的《食品标识规定》里,就有不少对消费者设置的陷阱。当一种产品的某种配料,比如酸奶中的果实配料,本身就是由许多配料组成的,只要这种多重配料在最终产品里少于25%,那么就不需在标签中说明。所以顾客没必要去寻找诸如稳定剂、色素、香精等令人讨厌的化学制剂的名字,干脆闭上眼睛什么都别想,只当田园乡间里加工的酸奶中都是新鲜的水果好了。对配料的配料无须声明,这导致了一个荒谬的现象:一种产品的组成成分越多,在其配料表上出现的配料名称越少。也许这是体恤民意的社会救济原则的又一个体现?毕竟,眼不见为净,还是让消费者少受烦扰吧!

但是,“非配料”并非就只有这些,还有技术方面的辅助物质,它们同样也不必出现在标签上。这指的是那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是需要的,但是在最终产品中却消失了,或者至少是应该消失了。比如食物油需要借助轻汽油馏取,咖啡需要借助溶剂除掉咖啡因……当这些辅助物质完成了它们的分内之事后,就迅速地离去了。但是它们的撤退并不总是那么干净利索,于是人们会听到大大小小的各种丑闻,比如在果酱中发现有大量去沫剂,诸如此类。

为了使标签既一目了然又令顾客们满意,于是做食品标识这一行的人绞尽脑汁地努力工作着,好让那些声名狼藉的家伙合理地从标签配料表上消失。然而一点添加剂都没有也似乎不太合乎常理,于是便把名称改改,这也是条出路啊:比如,可以将面包里的防腐剂“乙酰乙酸”改名为不会令人起疑的“酸味素”,这样就不会遭到异样眼光的挑剔了;使速成汤味道浓郁的是含钠味精(E621),它的代号也从包装袋上消失了,谁让它备受争议呢?取而代之的是某种脱脂乳制品的名字。很简单,牛奶是公认的健康食品,而且,这种脱脂奶制品听起来似乎也可以保证汤的味道鲜美。其实,含钠味精可以使人分泌大量唾液,从而带来好胃口。――但是,它丑陋的名字会把好胃口给搅坏了!所以怎能让它出现在彩色包装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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