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里含有的东西,并非都出现在标签上;但是反过来,标签上标有的,食品里应当都有吧?运用反向思维倒是件好事。因为在我们的食品法里布满了语言文字的陷阱,一不小心,轻信它的公民便会栽个跟头,掉进密密麻麻地插满了铁蒺藜的坑里。
很多消费者对名称中带有字母“Y”的物品总是心存疑虑。因为这听起来多少像是某种化学的东西,也许会损害健康,所以宁可放弃也不误购。因此法律修订者必须借助各种手段和途径,来消除这种销售障碍。赋予厂商“免于声明义务”的权利(比如上篇文章提到的烤面包用的巯基丙氨酸),并不等于许可他们采用顾客能接受的称谓,否则食品工业将无利可图了。比如,厂商们经常在香肠类食品中增添某种物质用以延长食品保质期,万一不能免除声明义务,他们就会让“抗坏血酸”这个词闪耀在标签上,代替该物质原来那个声名狼藉的称谓。要知道,“抗坏血酸”这个词还能让人联想到宝贵的维生素C呢!其实,“抗坏血酸”与维生素C并非一回事儿,只不过它们在化学里可以互相转化而已。所以,当老百姓阅读标签时,真以为该香肠中富含维生素C,那就大错特错了。
最受人青睐和信任的是这样的一种“声明”:该食品来自“纯天然”原料。例如,果汁生产者将长期贮存的水果代替新鲜水果作为原材料投入生产,甚至是使用以抗氧化剂保鲜的“橘子晶”、“菠萝晶”等果晶。他当然可以在产品标签上注明“来自天然水果”,因为,果晶也是水果,只不过贮存的方式不同,而贮存的水果终归也是水果嘛。――然而,就是这种不同形式的“水果”,总是以同一个最新鲜最娇嫩的诱人形象被描摹在包装物上。而且,他们还可以将必须添加的水也略去不写。于是,果晶兑水的出生背景被隐瞒了,包装后摇身一变成了纯种鲜榨果汁。这一招用于其他许多加工产品同样有效。奶粉兑上水又可以被称为“牛奶”,尽管在其加工脱水过程中,原材料牛奶已经改变了化学成分。
又是谁想出了这个主意,将强化味道的味精隐藏在“脱脂奶制品”的名下呢?采取一些小伎俩便可以编出这样的一种奶粉,被证明有味精的功能;而真正的奶粉,又被上升为“牛奶”。更为狡猾的生产者甚至能将糖改名为“蛋白”。这个小花招是这样的:人们以乳清为原材料――除了蛋白质以外,它的确也含有一些乳糖――将其中的乳糖含量提高到85%,这样,它便是甜的了,但是依然可以称其为“奶蛋白制品”。别忘了,它的主要成分是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