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人行从事解救人质工作时,当的是特警,就是那种全身黑衣、手持大威力冲锋枪的人。投身警界穿着制服工作了一段之后,我受训做了狙击手,成了纽约警察局第九特警队的一员。时间一长,我忍不住做起超级英雄梦来。我觉得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相信(或者说我自以为)所有问题我都能办妥。
有一天,我接到消息说,有个毒品贩子在某栋大楼里挟持人质——人质也是毒品贩子。不可否认,得知人质也是毒品贩子后,我心中的天平略略有些倾斜。我在大楼外面架起狙击枪,心里想着:只消一枪打过去,便能结果那歹徒的性命。
可等我发现毒品贩子里竟然有个4岁的小女孩,她也在人质当中时,事情就完全不同了。
秒钟不到,我就从超级英雄便成了手足无措的旁观者,因为我看出,不管特警队的队员们怎么做,都不可能靠我们的大火力冲锋枪救出那个小女孩。当时天色已晚,公寓楼里漆黑一片,只有几扇窗户,光线黯淡。要是持枪歹徒打定主意要打死那个小女孩,救她将毫无希望,我们没办法成功。
我伏下身子,架好狙击枪,摆好姿势。托尼,桑皮埃特罗与我同一个狙击组。我问他:“那家伙有什么武器?”托尼答道:“他说他有把机关枪,可他一贯满嘴胡话。”我往瞄准镜里一看,大把点45口径的子弹正突突地从公寓里头往外射。歹徒拿的是把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油枪”——一种古老却绝对致命的手持机关枪。他朝我和同伴埋伏的大楼至少打了半梭子子弹。玻璃碎片满天乱飞,硝烟滚滚。幸运的是,那家伙没打着我们。
我试着镇定下来,又朝瞄准镜里瞅。但见火光闪现,红黄的火舌从窗口左下角吐出来。我的手指头忍不住搭上了扳机。
如果这时候我开了枪,绝对是件糟糕透顶的事,因为我看不清目标。我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当然,我可以朝着吐火舌的方向射击,说不定能够击中目标。但在特警队工作,“说不定”可不是什么好事。
眨眼之间,对方停了火。幸运的是,他不曾打中旁人。
“我看这回他没说大话,”我对托尼说,“他的确有把机关枪。”
当特警你必须得有点黑色幽默感,用笑声消除紧张情绪。
不幸的是,随着局势的拖延,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我们再也笑不起来了。人质谈判专家联系上了那个歹徒,双方开始谈话。最后,司令官告诉我们,形势已经稳定下来,暂时不可开火;因为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有危险。
他这一说可实在让我们有点丧气,因为我们的命令变了,所以我们不能逮着机会就开枪了。
只要给我3分钟,我就能搞定那家伙。
这一切的诱惑力是多么大啊——我一扣扳机,整件事不就结束了嘛。
我想到了那个小姑娘,这是救她的机会。我很想、很想、很想扣动扳机。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想像那一幕:子弹爆了那坏蛋的脑袋,他倒在地板上而小女孩得救了。
我,成了英雄。
这样想确实够美,只可惜这样一来,我得违抗命令。我松开手指,眼睁睁地看着歹徒走出视线。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终于,挟持事件发生大约25个小时之后,我们接到消息,坏人投降了。那小姑娘,其他的毒品贩子,还有那持枪歹徒,一起从公寓里走了出来。危机结束了。
此外,屋里竟还有个女人——刚一出事,她就藏了起来。
在这长长的25个小时里,她一直屏息凝气地趴在床底下。
而在我打算一枪取了那歹徒性命的时候,那床,刚好在他身后。
如果我真的开了枪,她会不会也遭殃呢?如果子弹干脆利落地穿过歹徒的身体,会不会继续往前飞,飞到她身上呢?
坦白说,我不知道。不过,谢天谢地,这些没可能发生的事,我们也就无须多虑。
我只知道,屋子里的每个人都安然无恙地出来了。救了他们性命的,不是特警,不是我,而是谈判专家——一位嘴上功夫了得的战士,他用言语,而不是子弹,救了5个人。不管从哪方面来看,他都是那天当之无愧的英雄。
在此之前,我从没认真想过谈判专家有多重要,我甚至从没想过他们也是我们特警队的一份子。我一直以为特警队是靠大火力枪支说话的地方,尽管这看法不算错,但实际上并不全面。
请别误会,因为如果不是我们同时拿枪对着歹徒,他肯定不会轻易投降。但从那天起,我意识到谈判专家的重要性。我对处理危机的团队概念有了全新的认识。我很庆幸自己不曾违抗命令擅自开枪,破坏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
司令官下这样的命令,是因为他看清了全局。他意识到,我们的目标并不是要干掉歹徒,而是要把每个人活着救出来。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大家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也就意味着,哪怕疑犯还在瞄准镜范围内,也暂时不得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