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生意能否成功与员工的能力息息相关、密不可分。这里所提到的能力是指创造成果的能力。
成果是人们行为催生的结果。因此,要想改变结果,必须先改变员工的行为,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在改变某种行为习惯时,根据场合不同,有时需要采取截然相反的行为,例如,增加某种行为的频率,或者减少某种行为的频率。
以前,我们往往注重片面强调结果的管理方法,也就是所谓的“反应型”管理法。但是,这种方法的效率极低。因为等到出结果时,行为早已结束了,再采取什么措施都没用了,就像马拉松教练必须寸步不离地守在终点一样。如果教练离开终点,跑去鼓励选手“抓紧时间,再跑一圈”的时候,选手可能会跑错路线。如果教练不熟悉流程,就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笑话。因此,领导必须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密切关注员工的行为,确保他们没有走弯路和歪路。
但是,有些教练往往不熟悉情况,什么都说不准。例如,可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沿途要过桥吗?呃,不过天桥,过小桥。大概能看到黄色屋檐的小屋吧?还是只能看见红色屋檐的小屋?嗯,到了最头上的十字路口后,到底该向哪边转呢?”如果真遇上这样的教练,那么选手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