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了

终于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了

在今天(2009年6月18日)的众议院正式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器官移植法修正案A方案。这实在是可喜可贺。

根据此法案,日本终于能像其他各发达国家那样,少年儿童也可接受本国少儿供者提供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延续生命了。

我对于器官移植怀有特殊的记忆。

在距今四十一年前,当札幌医大附院实施日本首例心脏移植手术时,我还是该大学整形外科的讲师。

当时的胸外科主任教授和田寿郎先生曾在美国留学期间参与多例移植手术,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外科专家。

我当然跟和田教授十分熟悉。而且,此人是日本首例心脏移植手术的主刀医师。我为那台划时代的手术惊叹不已并非常感动。实际上,在那台手术实施之后,校内连续多日随处可见媒体记者的身影。

我不会忘记,就是在那年的八月盛夏。提供器官的是在小樽市附近海边溺水的青年。

那位青年从小樽市的医院被送到札幌医大附院,被相关方面直接判定为脑死亡,并摘取心脏移植到一位身患严重心脏病的18岁青年体内。手术当时看似完全成功。

然而,接受心脏移植的少年排异反应越来越剧烈,术后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

此例手术前的宣传口号是“以一死换一生”,但最后却导致“以二生换二死”的悲剧。

当时,胸外科已做过情况报告。但是,我从对这台手术持批评态度的麻醉科、内科和脑外科等处得到第一手资料,从而产生了疑问:脑死亡判定是不是过早?因此,在接受某家媒体记者采访时,我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

但是,我的举动导致了重大问题。和田教授自不必说,连我的主任教授都对我进行了严厉警告。因此,我很难在医大附院工作下去了。

我在半年后辞掉了大学的工作,这也成为我走上专门创作小说道路的机缘。因此,那个事件令我永生难忘。

此次器官移植法修正案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撤销此前对供者15岁以上的年龄限制,确定只要家属同意,不论年龄多大皆可提供器官。

另外还有两套对比方案。其中B方案是维持原先的脑死亡定义,将供者的年龄限制降至12岁。而C方案则是不改变供者的年龄限制,并进一步严格脑死亡的定义。

据说,也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修改相关法案为时过早。但是,直率地讲,此次修改失之过迟。

这也是因为,在十二年前颁定器官移植法的同时,已经附加了在三年后就进行重新评估的条件。

重新评估之所以被搁置至今,就是因为该修正案与议员们个人毫无直接关系,而且不会影响议员得票的数量。

但是,人们因此而前往国外做器官移植手术的问题日渐突显。于是,河野太郎等一部分议员开始行动并有了如今进展。坦白地讲,这确实是可喜的进步。

前些天,在日本财团大厦举行了器官移植法修正案相关研讨会。我也作为应询者参加了讨论,并在会议期间接触过坚持B方案或C方案的各位议员。

其中有人心怀危机感,认为如果消除年龄限制,那些尚无自主判断能力的儿童就会被任意地摘取器官。但这实属忧虑过度。

首先,他们只考虑到自己身边的人有可能被摘取器官,却没想过现实中那些因得不到器官移植而即将夭亡的患儿。

如果站在后者的立场,希望得到器官实属理所当然。那些家长情愿耗费数亿日元远赴国外为患儿做手术的心情也都可以理解。

但是,在现实当中,前往美国等外国接受手术就等于用金钱夺取当地孩子们的器官,并严重伤害对象国内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们的感情。

实际上,日本明明拥有一亿多人口,却为什么在国内不允许少年儿童作为器官供者呢?——曾有外国医师表情不快地这样问我。

而且,现如今能在国外接受器官移植的案例极少,无法筹备巨款的家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病重而亡。目前在绝望中等死的患儿已有二三百名。

如果了解到以上现实,自然会认可15岁以下供者可以通过器官移植尽力救助那些年少的生命。

刚才提到有人担心年幼脑死亡者会被任意摘取器官,那么我可以在此明确地告诉他们:在任何场合中,“接受器官移植或不接受器官移植,提供自己器官或不提供自己器官”这四种权利都能得到保障。

当然,对于尚无自主判断能力的幼童,如果父母表示“不提供”当然毫无问题。绝不能允许从没有父母代行权利的孩子身上摘取器官。

我再次强调,不要忘记这四种权利都有明确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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