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分析篇
第三章 《兔子四部曲》与当代美国(1)
1982年10月18日《时代》周刊的封面故事是一篇关于厄普代克的报道。这已是厄普代克第二次上了该刊的封面,前一次是1968年4月12日,内容是对他当年出版的争议颇多的小说《夫妇们》的报道。在1982年之前,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只有三位作家有过两次登上《时代》封面的荣誉,他们是辛克莱·刘易斯(1927,1945),海明威(1937,1945)和福克纳(1939,1964)。尽管这并不能充分说明厄普代克与这几位前辈作家一样齐名,但至少可以表明他在当代美国文坛引起注意的程度。翻开这期杂志,有一张照片非常引人注目,照片上厄普代克站在他的豪宅前,满面春光,笑容盈盈。报道作者,著名记者格雷,带着一种赞许的口吻评述道:“一种生活舒坦、经济富有的气息透过厄普代克这座有着十四个房间的住宅迎面扑来。房子建在山丘上,俯瞰大西洋,在秋天的阳光中,白色豪宅奕奕闪亮。”(2)格雷的用意不光是要表明厄普代克作品在市场上取得的成就,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当代作家,他在美国社会中的知名度,用格雷自己的话说,“厄普代克现在是无处不在”(3),而这在相当程度上,应当归功于他笔下的“兔子”,这个人物“已经成为了一个典型的美国人”(4)。
在这篇报道之前的一年,1981年厄普代克出版了《兔子富了》,该书荣获了美国文学界的三大奖项:普利策奖、美国图书奖以及全国图书批评家奖。十年后,《兔子安息》出版,再次荣膺普利策奖、全国图书批评家奖以及以十九世纪末美国作家豪威尔斯命名的豪威尔斯奖。自此,厄普代克完成了《兔子四部曲》。“四部曲”的前两部分别是《兔子,跑吧》(1960)和《兔子归来》(1971)。在当代美国文学中,《兔子四部曲》的出版被认为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1991年全国图书批评家奖在评述兔子系列小说时,认为“该作品将作为美国小说创作的主要成就之一载入二十世纪历史。”(5)十几年后,在2005年《纽约时报》做的一项最近二十五年最佳小说评选中,《兔子四部曲》赫然在目,位列莫里森的《宠儿》之后的第二位。一些文学批评家们对此表示了同样的态度。研究厄普代克多年的批评家葛雷纳称“四部曲”是“当代美国文学取得的杰出成就之一。”(6)另一位厄普代克研究专家斯基夫甚至把兔子系列小说与史诗相媲美:“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通过栩栩如生的人物塑造,对于时代和历史——无论是具体的时间还是地点——的成功复现,在民族性方面体现的广度以及小说本身拥有的容量,兔子系列是一部用散文写成的史诗。”(7)斯基夫的称誉也许只是源于他个人的阅读感受,但有两点却是事实基础之上的。第一,“四部曲”加在一起的确成为了一部容量惊人的大部头作品,1991年版的《兔子四部曲》有1500页之多,第二,主要人物“兔子”哈里的塑造极其成功。事实上,有些评论者认为厄普代克笔下的这个当代人物与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些经典人物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早在1973年有一位评论者就把“兔子”哈里放到一些经典人物的名单里,他们是:库柏的南提·斑柏,麦尔维尔的伊什马利,马克·吐温的哈克,费兹杰拉德的盖茨比,塞林格的豪顿,以及凯鲁雅克笔下的那些流浪者们。(8)在二十多年后的1990年代,我们发现研究者们的看法仍然如此。之所以把兔子与这些经典人物放到一起,用葛雷纳的话说,是因为与他们一样,兔子也是“传统美国文学中一个最让人困惑的文学人物之一。”(9)最能体现兔子“困惑”的地方则在于其性格和行为的矛盾之处:一方面是工作努力、充满幻想、行为天真、信仰虔诚、一心一意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另一方面却又是缺少责任感、行为违背道德、自私自利、给家庭和社会带来诸多破坏且沉溺于享乐放纵的生活方式。如果说这样的描述只是针对他的性格特征,那么我们也可以从一个更大的方面来思考其矛盾行为的社会意义。巴西学者,厄普代克研究者里斯多夫指出:“我们在兔子系列中不仅可以看到兔子的优点,他的诚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罪(恶)感,也可以看到他的弱点,他的好斗性格,他的种族主义、民族狭隘观,以及自私自利。”(10)显然,所有这一切“优点”和“弱点”对于这个人物的成功塑造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四部曲》同时也显示了厄普代克刻画和展现时代的惊人能力;四部小说紧扣时代脉络,历史事件与日常生活细节描写紧密结合,描述了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美国社会和文化的变迁,涉及到了越南战争、登陆月球、能源危机,以及冷战结束等当代美国的一些重要历史背景,成为了一部表现当代美国社会的生活画卷史。
贯穿整个《兔子四部曲》的一条主线是兔子哈里对个人自由和自我的无尽的追求以及在这个过程中遭遇到的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和失败。通过这样一条主线,在一定程度上,厄普代克揭示了贝尔所说的当代美国社会的“文化矛盾”,表现了价值观念的嬗变,展现了普通美国人在当代社会状况下充满矛盾的生存状况。兔子在追寻自由和自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由此引出的社会文化矛盾贯穿了《四部曲》中的每一部小说。在《兔子,跑吧》中,这表现在他对某种精神的东西,也即富有深刻文化含义的“个性”的追求和这个过程最终的失败。如果这多少表明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一种文化氛围,一种表面上表现为个人与社会的对峙,实质是个人和社会双重矛盾和冲突的结果,那么在体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文化冲突的《兔子归来》中,兔子对自由的追求依旧没有改变,只是更多地融合进了政治的因素,变成了坚决捍卫美国式的自由观念(具体表现在对越战的支持)以及与此相关的体现传统价值的行为表现;在更多的表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家庭生活的《兔子富了》中,兔子的生活变得富裕了,但让他念念不忘的仍旧是“自由”这个问题,在内心深处他感到生活缺少意义,因为缺少自由、体会不到自我的存在。在《四部曲》的最后一部《兔子安息》中,兔子依旧在努力感受自我的存在,从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追寻“上帝制造的自我”;与《兔子归来》一样,追寻自由和自我的过程在这部小说中也从政治的层面得到展开,表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冷战结束美国社会遇到的困惑和矛盾。兔子这种对自由和自我的追寻无论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还是在八十年代最终失败多于成功。
一、兔子为什么要跑?——自由的陷阱:幻想与现实的矛盾(11)
在1980年代的一次访谈中,(12)厄普代克曾经抱怨说,读者们大都通过《兔子,跑吧》这部小说才知道他这个人,似乎他只是写过这么一部作品,而实际上,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时,他写过的小说已不下一打了。抱怨归抱怨,其实,换个角度看,厄普代克应该感到高兴才对。在小说发表几十年后,人们还记忆犹新,并津津乐道,这本身就说明了这部小说的魅力。《兔子,跑吧》是《兔子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在当时写作这部小说时,厄普代克并没有续写其他三部的想法,尽管如此,小说涉及到的兔子在追求个人自由过程中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还是为日后陆续面世的兔子系列作品打下了一个最重要的基调。
小说发表于1960年,当时引起轰动,好评如潮。评论界关注最多的、意见最不统一的是对小说的主人公“兔子”哈里的性格和行为的看法。为什么他要逃离家庭和社会,是什么使他总是采取逃离的行为?这个问题的提出本身也正是很多论者要解读小说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兔子”哈里的故事反映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和矛盾。针对这个主题,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结论。前一种把兔子描写为一位反叛式的追求理想的英雄,“他必须要推翻那种幽闭式的社会压力,以追求来自内心的‘(上帝的)恩典’,正是这种对上帝的感恩促使他走向了更加崇高的理想。”(13)这里所谓对“上帝的感恩”指的是兔子的宗教信仰,而“崇高的理想”则是他所追求的个人自由或者个性。后一种则恰恰相反,把兔子解读成为一种“流氓式”的“反英雄”,“一个禽兽般的,反讽式的人物。”(14)这两种评论结论虽不同,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就是把兔子的行为放在个人与社会冲突和对立的关系中来阐释。用厄普代克专家葛雷纳的话说,就是“兔子是应该用社会习俗来规定自己的行为,还是应该按照自己的欲望来追求自己的信仰?”(15)这种阐释确实是涉及到了小说的中心问题,对兔子的逃跑行为做出了相当合理的解释。但另一方面,把兔子的行为仅仅归结为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会减弱小说主题的深层含义,尤其是小说要传达的关于个人自由的矛盾问题。厄普代克在1992年的一篇文章中曾回顾了他以往的作品中对于个人自由问题的表述,他指出从本质上说,自由这个概念是带有很强的幻想色彩的。从表面上看,兔子确实是陷入了与社会冲突的困境之中,为追寻自己的个性(individuality)而不得不采取逃离的行为。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面是他苦苦追寻的个性其实本身就是社会的附属品,建立于一种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之上,而这样一种理想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幻想。正是由于这么一种幻想的“诱惑”才使得兔子一次又一次地踏上“逃跑”的路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是自寻麻烦,陷入了一种不能自拔的自我矛盾之中,因为他要追寻的幻想其实就在现实之中。厄普代克对此有过精辟的论述。他指出:“整部小说涉及的是‘自我’与‘社会’的问题,是关于既要成为社会的产物又渴望成为个人这么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16)换个角度看,可以说兔子面对的是现实与幻想之间的矛盾,但对于他来说,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后者本身又是现实的一种,与现实间存在着互动和互换的关系。当他以逃离的方式反抗社会时,他实际上也推翻了他正在孜孜以求的幻想。他是幻想的维护者同时也是它的破坏者。正是这种厄普代克所说的悖论似的困境使得兔子始终处在“跑”的过程中。
(一)
故事发生在1960年。主人公是一位二十六岁的名叫哈里·安斯特朗的年轻人,绰号“兔子”。故事开始时,他是一家公司的推销员,专门推销一种厨用削刀。哈里曾是中学篮球队的明星,可眼下他的生活却不尽人意。妻子詹妮斯是个家庭妇女,却不善理家,整天盯着电视看一些无聊的或儿童看的节目,而且还酗酒,家里弄得乱糟糟的。有一天,哈里回家发现已经怀上第二个孩子的詹妮斯一幅邋遢臃肿的样子,只顾自己看电视,也不把两岁半的儿子从他父母家接回来。哈里只得自己开车去丈人家接儿子回来。但心中郁闷的哈里并没有去接孩子,而是在黑夜里向南驶去,开始了他“逃跑”的历程。不过他并没有逃走,而是去找了他当初的篮球教练托塞罗,通过他哈里结识了妓女露丝,并在那里居住下来。两个月后詹妮斯分娩,哈里又回到了她身边。但不久他又跑了。第二天,詹妮斯不慎把出生不久的女儿淹死在浴盆里。哈里闻讯回到家中。在葬礼上,哈里因不承认自己的过错,引起众怒,再次跑掉。他到了露丝那里,得知她也怀孕了,兔子于是又一次跑掉。小说在兔子的第三次逃跑中结束。
与《兔子四部曲》的其他作品相比,《兔子,跑吧》与时代的政治或文化背景的关系最不明显。厄普代克自己就说过,在这部小说里,“很少有什么直接的政治和文化方面的背景因素。”(17)但是,细读作品,我们还是可以找到一点与时代相关的“蛛丝马迹”,有助于理解兔子找寻个人自由的动机。
比如,兔子的工作就很值得关注。小说伊始,我们发现兔子的工作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里推销一种“神奇”厨用削刀。这是一种最普通不过的工作了,但正是这样一种普通的工作却向我们透露了诸多有关一个新的时代的信息,即大工业时代的到来。厄普代克研究专家里斯多夫指出,兔子推销的“神奇”厨用削刀很能代表美国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社会特征,(18)一方面这表明了工业产品标准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对应了米尔斯所说的社会新阶层——新中产阶级——的产生,(19)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则是与财产所有权的变化不无关联。兔子也许并不能被归入新中产阶级,但他属于被雇佣一族却是不争的事实。更有意思的是,我们可以推测他干推销员这个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曾是篮球明星,明星效应在这里被极其合理、有效地用到了商品交换的过程中。换言之,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他也在出卖自己,他成为了米尔斯所说的“隶属于别人的人”,这样一种成为准商品的地位自然是他这位昔日篮球明星所不怎么乐意接受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也应是成为他找寻个人自由的动机之一,他从家里出逃自然也可以解释成他对这样一种社会形态的反抗,而他所从事的这份不起眼的工作则成为了我们窥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社会特征的一个窗口。
如果说上述分析从经济的角度点明了小说的一个时代特征,那么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细节入手,看出时代的政治或意识形态特征。这里所说的细节指的是在兔子逃跑过程中,他驾驶的车的收音机里播送的一则新闻:达赖喇嘛从西藏逃离。厄普代克自己曾提到,这则新闻与兔子的逃离行为有关。(20)的确,在小说中,兔子有好几次自比达赖喇嘛,似乎他从家里出走与达赖出逃西藏有什么共同之处。从情节安排的角度看,这样的新闻转瞬即过,在任何意义上都不能成为一个情节,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却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与时代相关的政治信息——首先表明了一个历史时间,其次是与这个历史时间相联系的特殊的历史阶段:冷战时代。生活在冷战时期的兔子,其思维方式自然脱离不了西方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把达赖喇嘛出逃西藏看成是出于对自由的渴望,而在把自己与达赖相比时,他自己的逃离行为俨然也就被赋予了一种神圣的意蕴。但是,这样一来,通过逃离这个举动来表明其反抗社会姿态的兔子,似乎成为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这种从背景分析上读出的讽刺的张力贯穿在整部小说之中,主要表现在现实与幻想的矛盾之中。
这种矛盾在小说刚开始时就出现在读者的眼前。整部小说围绕着兔子的三次逃离经历而展开。要知道他为什么要逃离,首先要了解他追寻的是什么。在小说中兔子本人从来没有明明白白地说起过他追寻的到底是什么。他是一个行动着的而不是思想着的人,但并不缺少幻想。通过他的幻想,我们可以窥探到他逃离行为背后的某些动机。在第一次逃离的过程中,他不止一次地提到他逃离的目的,他要去南方,去海边放松放松。他的这种想法是如此的强烈,以至还在路上驾车行驶时他就已经幻想起在海边的情景:“他又一次想到了他的目的,天刚蒙蒙亮时就躺在墨西哥湾的海滩上。现在似乎车上粗糙的椅子垫变成了海滩,而正在刮过即将醒来的小镇上的窸窸窣窣的风声则变成了海边的风声。”(21)对于很多中产阶级的家庭来说,这样的幻想并不是不可能的,是他们现实生活的一个部分。但对兔子来说,这确确实实只是幻想而已,一方面他还根本没有实现这种幻想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这其实并不是他逃离的真正原因。促使他逃离的真正或直接的原因是对现实,尤其是对他的家庭、他的妻子詹妮斯的不满和反感。这种不满通过对海滩的幻想间接地表现在他的行为中。
现实与幻想的矛盾因此主要围绕着家庭展开。兔子拥有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与别的一般的家庭没有很大的区别。他在一家商店当推销员,妻子是一个家庭妇女,在家照看他们的儿子。但正如厄普代克指出的那样,兔子自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他的生活也应该是很有意义的”(22)。这也许是因为他曾经是一位中学篮球明星,有过辉煌的打球历史,相比之下他现在平庸的工作和不起眼的住所则时时让他感受到了生活对他的限制。有一天他下班回家,看到已经怀孕的詹妮斯一副邋里邋遢、醉醺醺的样子,什么事也不做只在看电视,这种感觉突然充溢他的整个头脑。忽然间他感到“她已经变得不再漂亮”,(23)甚至对他木呆呆的妻子和脏乱的屋子产生了一种反感。从表面上看,要解释兔子的这种感觉并不困难,与詹妮斯相反,兔子是一个喜欢干净的人,詹妮斯的不善理家,且经常酗酒自然会引起兔子的反感。但这不应该成为他逃离家庭的原因。事实上,促使他逃离的原因更多的不是他对詹妮斯生活习惯的不满,而是心中出现一种被一张大网网住不能动弹的感觉,一种高度的恐惧感。这种恐惧感背后反映的则是一种理想(幻想)破灭的感觉,关于一个家庭应该是什么样的以及家庭主妇在家庭中应扮演什么角色这样一种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
在小说中厄普代克并没有提供多少关于这种家庭理想的文字。作为一个小说家,他要描述的更多的是人物的行动而不是提出理论上的解释。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如果我们把目光从故事本身移向故事以外,看看当时,也即二战后美国社会中一些关于家庭责任的社会学和文化的分析,或许能够看出这种家庭理想的实质内容。菲利普·斯赖特在他那本研究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化的专著《追求孤独——断裂时期的美国文化》里指出,在战后的美国家庭里,抚养孩子普遍需要遵守三个要点:容忍,个性,女性的家庭观念(feminine domesticity)。这三个要点来源于当时知名度很高的儿科专家和教育学家——本杰明·斯鲍克(Benjamin Spock)的一些思想,他关于儿童教育的著作当时都是畅销书。前两点是基于这样一种观念,即每个孩子都是一个不同的个体,都有开发的潜能,因此应该给予足够的发展机会。而在这一点上,女性应具备的家庭观念和家庭生活的技能对孩子的影响显得尤其重要。很多人都相信“女人的位置应该在家里”。(24)斯鲍克这样告诉美国的家庭妇女们:“你们完全有能力培养出天才来,在你们手中会有杰作产生。对于你们来说,这是最重要不过的事,因此,应该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25)当时,不仅有一些像斯鲍克这样的学者试图从科学的角度来阐明妇女在家庭中的作用,而且在一些通俗读物中也到处可见对家庭主妇作用的赞颂。妇女历史学家芭妠发现在从电视广告,妇女杂志到文学读物等通俗文化中,对女性家庭作用的重视随处可见。她指出:“一些短篇小说的女主角都是家庭主妇,而非小说类的文章则写的差不多都是关于烹艺和抚育孩子方面的事。”(26)同样,在著名女权主义倡导者傅莱丹的名作《女性的奥秘》(又译《女人:走出陷阱》)里,我们也可以发现类似的描述。她还特别提到了这样一个事例:有一个年轻的家庭妇女在七年中仔细阅读了斯鲍克的六部书,并表示其喜悦之情不能言表。(27)因此,一方面单身的中产阶级妇女获得越来越多的解放,另一方面结婚后的妇女回到家庭去的比例却比以前要高得多,这样的事情在当时也就不足为奇。(28)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种女性家庭观念不仅仅成为了家庭妇女的“圣经”,同时也成为了全社会遵循的观念。因此,即使妇女走出家庭去工作的人数很快有了提高,但对于妇女应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的认同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就像当时的一本通俗杂志所宣称的那样,现代女性可以做一份兼职工作,目的是帮助家庭拥有中产阶级的郊区生活方式,而不是让家庭脱离贫穷,或者是追求女性的自我实现或者是一份独立的职业生涯。(29)显然,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女性家庭观念上升成为了一种有关女性的意识形态。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齐泽克指出,“意识形态不是一种梦幻般的幻想,我们建立起这种幻想以逃离不能确定的现实,就其基本面来说,它是一种想象建构,用以支撑现实本身:一种用以构造我们真实的、有效的社会关系的幻想。”(30)可见,意识形态一方面是一种幻想,另一方面也植根于现实,是现实的一种。在现实与幻想的共同作用下,社会观念也随之产生。女性家庭观念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成为了意识形态的一种。可以说,对很多中产阶级妇女来说,照料家庭,抚养孩子是一种重要的职业,这样的观念深深地植入他们(包括他们的丈夫)的头脑之中。但是,另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关于家庭的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社会理想或理念。不错,很多妇女自愿选择留在家中照料和教育孩子,但这并不等于她们的努力就一定能够得到满意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就像斯赖特指明的那样,社会对妇女在家庭中角色的要求既是现实同时也是幻想。换言之,这样的幻想也是现实的一种。
厄普代克对自己的写作要求“做到确切,告诉自己知道的真实,”(31)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女性家庭观念进入他的笔下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按照这样的对女性家庭观念的要求,詹妮斯显然是不合格的。兔子对她的不满,对自己的家庭的反感也算是事出有因。但问题是他从来就分不清现实与幻想的不同。这就是为什么他的行为和性格总是表现出自相矛盾的地方。一方面,他一次又一次地逃离家庭,另一方面他实际上又是一个非常爱家的男人,用他的牧师朋友杰克·埃克斯的话说,他是一个“本质上有着家庭观念的人。”(32)他不仅喜爱干净(这本身就是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因素),(33)而且还喜欢做家务,“具有干家务的天才。”(34)第一次离家出走后,知道詹妮斯要生第二个孩子的消息时,他很快就离开了情人露丝,回到了家里。这里,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他爱家的特点。从岳母处把儿子接回来后,兔子很快就投入到重新布置家的劳动中去:“吸尘器通过管子把灰尘吸到了纸袋中,当纸袋子装满了灰色、松软的尘物时,吸尘器的盖子就会显得一鼓一鼓的,就像一位绅士要脱下他的帽子,这种感觉让他很惬意。”(35)这当然不仅仅是他的身体的感觉,而是来自对那种幻想中的家庭模式的想象的体验。既使在逃离家的过程中,实际上他还总是念念不忘家,并且一直没有放弃与詹妮斯重归于好的希望。这也是为什么在他认为詹妮斯已经不再漂亮时,很快他又想到“明天她又会成为他的女人了。”(36)
但是另一方面,他总也脱离不了现实与幻想的矛盾。他与詹妮斯的关系在这种矛盾的左右中从重归于好又走向了破裂。在把詹妮斯从医院接回到家的第一个星期里,他对自己重新开始的生活非常高兴,对詹妮斯很是自豪,以致到达要崇拜和感谢她的地步:“他认为自己幸福、幸运,受到了保佑,获得了原谅,他要表示感谢。”(37)这种幸福的感觉给他的生活方式带来了一些变化,他要像别人一样,在星期天衣冠楚楚地上教堂去。在他的心目中,这本来就应是他的生活现实,他现在又回到了这种现实中来了。但事实上,这种他追求的“现实”一旦与他所处的真正的现实相碰撞时,前者的虚幻性就会显现出来,从而被后者撞个粉碎。经历了一个星期的幸福生活以后,兔子很快又感到回到了由詹妮斯的不谙家务、邋里邋遢和经常抱怨等等,以及她那些与一个家庭主妇的角色相去甚远的行为织成的大网中。恐惧感再次笼罩了他。结果,他第二次逃离了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逃离行为本身产生了强烈的反讽意味。可以说他是带着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对个性的追求而逃离家庭的。但他所追求的个性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是别的,正是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和模式,这种理想和模式的唯一发生地恰恰就是家庭。因此,在他逃离家庭的同时也意味着他失去了可以实现他的个性的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的行为实际上是贝尔所说的“个人的动机”与“国家的道德宗旨”这个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矛盾的一个缩影。(38)不同的是,贝尔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谈论这个问题,从国家的道德宗旨的高度来看待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在厄普代克笔下的兔子故事里,“国家”换成了“家庭”,但逻辑结果都是一样的,换句话说,离开“国家道德宗旨”的现代人的个人行为与兔子这样的逃离“家庭”追求个性的行为都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行为,其行为动机实际上就是贝尔所说的“自我表达”和“自我满足”;兔子离开詹妮斯的原因之一是因为生育不久后的詹妮斯拒绝和他同房这个事实便是最清楚不过的明证。因此可以说,兔子的逃离家庭一方面是追求个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其极端自私的一面。
(二)
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和态度也出现在他和他的情人露丝的关系中。他和露丝的关系首先是建立在性关系的基础上的。但与此同时,露丝被兔子用来验证社会对女性的家庭角色的要求。与詹妮斯相比,露丝不仅显得更为清爽,而且还是一个很好的厨房能手。这当然与家庭女性的要求非常吻合。另一方面,在从露丝那儿得到性的满足的同时,他也经历一个将露丝浪漫化的过程。在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时,他就为他自己身上产生的温柔的感觉而激动不已,用一种肯定的语气来表达这种感觉:“他要的不是她的身体,那个机器,而是她,她。”(39)这个抽象的“她”在他第一次看着露丝的身体时得到了更为浪漫化的表述:
光线沿着她的身体的一边静悄悄地移动,照亮了她的身体;她做出一种害羞但又是非常优美的姿态,她有点僵硬的神态是用来阻挡他的眼光,他发现她的身体似乎是不可侵犯的;绝对是这样的,她赤裸的身体闪出一阵阵宝石的光亮。因此,当她的声音传过来时,他惊讶地发现整个声音来自一个完美的雕像,一个未加雕饰的女人,一种家庭形象的美……(40)
这样的眼光是欲望和浪漫情绪的混合体。显然,很难想象詹妮斯能获得兔子这样的眼神的青睐。这与家庭妇女的性别角色有关。前面提到过,战后美国社会普遍认为,妇女的地位应在家中,主要任务是尽最大的可能培养孩子。这样做的一个结果是家庭妇女被非性别化了(desexualization)。斯赖特对此这样论述道:
在中产阶级的美国,母亲不仅是唯一的白天与孩子接触的人,而且是带着培养一个近乎完美的人这样的使命来与孩子接触的。这意味着,任何一个来自母亲的怪异的行为,任何一个来自母亲的情感的问题,任何一个偏离母亲使命的行为都会被孩子体验成一种不间断的极度夸大的干扰音……这不是一个偶然的事情。在一个拥有众多照看者的家庭体系里,一个具有诱惑力的母亲产生的影响绝对不会同我们社会中的母亲一样。在我们的社会里,母亲几乎就是孩子的整个世界。母亲的诱惑常常与男性精神分裂症有关这个事实与美国家庭妇女的非性别化紧密相关。正因为美国的母亲时刻都与孩子在一起,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她的使命中去,因此她必须被中性化。非性别化之所以是必须的是因为要避免给孩子增加过多的母(女)性的东西,在这方面他们早已经吸收得太多了。(41)
这种家庭妇女非性别化的说法也许有点过于夸大其词,但从社会对家庭妇女的要求上来看,确实有其合乎逻辑性的一面。兔子对詹妮斯的不满显然与后者的被中性化有关。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逃离家庭以及与露丝生活在一起的行为可以表示为他突破社会的规范、表现反叛精神的一种姿态。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他追求与众不同的个性化的倾向得到了最强烈的表现。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他追求的个性化的生活其实质仍是一种虚幻的想象。他对于露丝的浪漫化的态度本身就是幻想的翻版。斯赖特对浪漫之情有过精微的分析:“(它)是朝后看的,因此它关注的是恋旧和丧失这样的主题。”(42)无论是往日的还是丧失的东西唯有通过幻想才能得到恢复。同时,作为一种传统,在西方文化里浪漫情感本身也可以起到一种确证自我存在的作用。在《西方世界的爱》这部研究浪漫之爱的著名著作里,作者罗杰蒙指出:“除非爱遇到了障碍,否则并不存在什么‘浪漫’这个东西,我们只是喜欢沉浸在浪漫之中——也就是说,自我意识、强烈的感觉、激情的变化和延长,以及随之而来的朝向灾难的高潮——而不是浪漫的瞬间的光芒”(43)按照罗杰蒙的看法,在西方传统里,人们关注更多的是浪漫带来的感觉包括自我意识的加强和激情的延续,也就是浪漫的情感形式,而不是浪漫本身。我们可以从兔子与露丝的性关系上看出他投射到对方身上的浪漫情感。在与露丝发生性关系前,兔子先要经历一番类似宗教仪式一样的洗身,仿佛不这样做就不会有情感氛围的产生。
《兔子,跑吧》发表后,有论者对小说中一些直露的性描写颇有微词。对此,厄普代克有自己的看法,他称这种描写是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拘谨的社会氛围的“报复”,目的是让读者能够真切地感受到兔子所处的环境以及性对他的重要性:“我感到这个人物是如此地生活在当下和感觉之中,以致一旦体育远离他的生活之后,性对他而言就成为了最真真切切的东西了——所以我要尽量把他的这种感觉传达给读者。”(44)对于厄普代克而言,性描写是出于刻画人物和烘托时代的需要,而从兔子这方面来说,一方面与露丝的交往表明了他反叛的个性,另一方面性也成为了他感受到自我存在的一种手段,通过一种纯粹的性关系带来的欣喜和快感,他似乎还能尝到一份获得自由的滋味,而在浪漫情调中进行的性行为则无疑为他带来了更多的“自由的欣喜”。(45)
从实际情况看,兔子之所以对露丝表现出如此多的浪漫的情感是为了找回他本应在詹妮斯身上得到但却不能得到的那份情感。但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又一次陷入了进退两难、悖论式的困境中:一方面他试图同露丝一起营造温馨、浪漫的情爱气氛,另一方面他又时时以现实的准则来对待他们的关系。更确切地说,他和露丝只是一种情人的关系,但他却常常有意无意地把这种关系纳入到正常家庭的领域中。就像一些学者已经指出的那样,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艾森豪威尔时代的美国还是一个思想趋同、社会气氛压抑的时代,传统的价值观念主宰着家庭关系的方方面面。(46)在评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文化时,美国文学专家莫里斯·迪克斯坦指出:“五十年代最大的特征是在诗歌与非诗歌,大众文化和中产阶级文化,高雅趣味和一般趣味以及低级趣味,诗歌和公共宣传,文化和野蛮间那些不容改变的文化差异、排他性和等级前表现出的软弱。”(47)迪克斯坦谈论的是文化领域的等级差别,这种不同文化领域间的等级区别同样也反映在社会和家庭关系中。兔子就是这么一个具有强烈等级观念的男人。他和露丝一起游泳时的一个细节颇能说明问题。看着露丝在泳池里的身影,他的胸中禁不住涌上一股“深情”:“看着露丝使他充满了自豪感,一种如攥紧拳头式的拥有的感觉让他全身感到有力。他的,她是他的,他了解她就像他了解这水一样,就像水淹没了她的全身一样。”(48)这种“拥有”的感觉当然可以说是源于兔子对露丝的性的欲望,但同时也反映了传统家庭观念中丈夫的地位高于妻子、妻子是丈夫的附属物这样一种男权至上的思想。不仅如此,在另一个场景里,他则几乎完全充当起了丈夫和道德维护者的角色。在他和露丝在一家饭店吃饭时,他们遇到了露丝的旧日相好,此时的兔子表露出了强烈的妒忌和愤怒的表情。如果联系到他自己在性关系上的毫无顾忌的行为,他这种愤怒的情绪不得不让人觉得有点可笑了。这当然表明了他行为中不能克服的自相矛盾的地方。如果说这个例子还不能足以说明问题,那么在同一个场景里他接下来的行为——试图阻止他妹妹与男朋友的交往(因为他认为她还没有到交异性朋友的年龄)——则完全可以说明问题的本质:他可以从一个社会反叛者的角色很快就转回成一个传统的、甚至成为一个道德的维护者的形象。他可以既是道德的践踏者,同时也可以成为道德的维护者。
上述兔子的行为表明他很有现实意识,这可以从他对露丝的身份(她是一个业余妓女)的关注中看得一清二楚。在他与露丝交往的开初,他就表露了这种态度。在一次与露丝外出登山的活动中,他一开始表现出非常浪漫的情绪,称露丝为“我的女王”。但很快,他就回到了现实中来了。站在山顶上,他忽然有一种迷茫的感觉:
他在这里干什么,站在空气中?他为什么不在家里?他感到了困惑,恳求露丝:“抱住我。”(49)
他头脑中真正想着的是露丝的身份问题:于是,在获得了安全感后,他问道,像是一个被宠爱的孩子提出一个玩笑似的疑问,“你真的曾是妓女吗?”露丝的回答针锋相对,道出了兔子的心理秘密。
她问道,“你真是一只耗子吗?”他不置可否地回答,语气中明显多了一点小心。“大概吧。”
“那就好了。”(50)
露丝所说的“耗子”是美国俚语,意指一个可鄙的、偷偷摸摸出卖同伙的人。显然,露丝是摸透了兔子的心理。
确定露丝的身份并不是出于兔子的猎奇心理,而是对现实的焦虑。无论如何,同一个曾是妓女的女人交往是需要一点勇气的,这也许表明了兔子的反叛性格。但更重要的是,他自相矛盾的言行自行解构了这种反叛的个性。无疑,他既是一个幻想的制造者,又是幻想的破坏者,这一点在这里表现得最清楚不过了。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在露丝怀孕后,面对她提出的结婚的要求,他表现的支支吾吾,躲躲闪闪。不是因为他不要负责任,实在是因为他不能做到负责任。他所能做的只是再一次逃离。
兔子的所作所为其实是遵循了一种现实状态(status quo)中人们普遍的行为原则。为了更好地理解这种原则,我们不妨引述一段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人物阿多纳对此的阐述: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舆论以及思想的自由表达这种观念——文化批判正是建立在此之上,有其自己的辩证法。当人们的头脑摆脱了神学——封建的监护时,它却越来越多地受制于匿名的现实状态的控制之下。这种作为不断前进的人类关系社会化的结果的同一性并不是简单地从外部影响人的头脑,它深入到头脑内部的坚硬的地方。它无情地将自己强加到自治的头脑中,就像来自他人的条令曾被强加到受束缚的头脑中。思想不仅是为了市场的可能性而塑造自己,以再生产出流行的社会概念,更重要的是,在它主动地使自己避免成为商品时,它却变得越来越靠近现实状态。整个这张大网依照交换的行为变得愈加紧凑。这使得个体意识躲避的空间越来越小,这张大网越来越完全地塑型个体意识,抹去其先在的条件,似乎这样是出于尽可能地区别自己,但所有的差异在供应成为垄断的条件下变得微不足道。与此同时,自由的假象使得人们对不自由的思考变得比以前愈加困难,以前这种思考曾与表示不自由的行为处于矛盾的对峙中,结果是(思想的)依附得到了加强。(51)
正如阿多纳指出的那样,现实中人们行为原则的核心是对现实状态下人的思想的匿名的控制。思想对自由的思考的结果只是自由的假象,其实质是对现实状态的愈加依附。尽管阿多纳批判的对象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生产对个体的影响和控制,但是他揭示的个体意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到现实状态的制约和由此导致的自我矛盾却应有普遍意义。个体性常常被认为是一种冲破现实状态、追求自由的表现。但是在人的思想被先前定型的情况下,追求个体性的结果最终演变成为对现实状态的依附和趋向一致,正如斯赖特指出的那样:“试图总想有点特别,这种欲望引发了对在进步意义上更为稀罕、更为昂贵的象征的追求,一种竞争更加激烈的追求——这种追求最终是无效的,因为正是个人主义导致了同一性。”(52)
从另一个角度看,兔子陷入的矛盾也与“虚假意识”的影响有关。在谈论资本主义社会不同阶级的阶级意识时,卢卡奇指出人的意识常常以一种辩证的方式出现;意识从主观上试图反映现实的实际情况,但客观上却总是做不到。换言之,意识通常是“虚假意识。”按照卢卡奇的分析,意识与一个阶级的经济结构和状况紧密相关,应反映这个阶级的总体的实际情况。但在现实中,由于复杂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人们总是不能认识自己所处的实际的经济条件,尤其是与其阶级背景的关系。(53)结果是“虚假意识”盛行。另一方面,“虚假意识”当然还与不同阶级的意识间的互相影响有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虚假意识可以发生在无产阶级身上,也可以发生在资产阶级身上。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中,“虚假意识”的一个结果是抹去了个体的自我意识。
那么,“虚假意识”是怎么在兔子身上发生的呢?这与他的阶级背景有关。兔子来自于工人家庭。父亲一辈子都在一家印刷厂做工。他自己的工作是在一家杂货店里推销一种“神奇水果刀”。但是,另一方面,他的生活又与中产阶级的生活有很大关联。妻子詹妮斯的父亲是城里几家汽车行的老板。这样的背景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他必须要努力成为一个中产阶级,但至少是提供了一个他能够被中产阶级生活价值观影响的环境。事实上,他确确实实感到了父亲的家庭与岳父母家庭的不同;他确实在意父亲那既小又难看的屋子与岳父的又大又敞亮的屋子的鲜明对照。兔子对中产阶级生活的渴慕在他去教堂那个情节里达到了高潮:
他憎恨街上那些穿着脏兮兮的平常服装的人,他们在宣言他们的信仰,说什么这个世界悬挂在一个大陷阱之上,最后的结果就是死亡,纷乱的感觉只会把他引向迷途。相比之下,他喜欢那些穿着整齐上教堂的人,那些肚子微凸、衣冠楚楚的人给予了他内心的、看不见的感觉一种内容和一份尊重;他们妻子们帽子上的鲜花似乎让这种感觉显现了出来;他们的女儿们本身就像鲜花一样,她们的身体都是一朵单独的花朵,薄薄的花瓣如丝一般,一束信仰之花。因此,即便是那些夹在父母亲间有着橄榄肤色和消瘦手臂的貌相最平平者,在兔子看来走路的姿态也是闪耀着美的光环,一种给予宽慰的美,他真想以感激的心情去吻他们的脚;他们把他从恐惧中解救了出来。(54)
这个场景发生在兔子第一次离家出走后又回到詹妮斯身边,正准备重新营造一个新家这个时候。很显然,在教堂里见到那些温文尔雅的人,让他很是激动,因为他们使他看到了希望,一种“美丽人生”的希望。他感谢他们是因为他们把他从重新陷入他过去曾有过的糟糕生活的恐惧中解救了出来。显而易见,此时的兔子已完全抛弃了自己曾有过的反叛的思想,将自己与社会中的主流意识形态——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紧紧联系在一起。需要指出的是,就兔子的具体情况而言,这显然是一种“虚假意识”,并不反映他的实际状况,相反是一种自我幻想。这种“虚假意识”造成两种结果,其一,真正的现实被幻想所掩盖了,其二,自我意识被消弭了,变成了趋同于主流意识的他律的意识。而这正是构成他行为和性格中的主要矛盾——现实和幻想的矛盾——的主要因素。
(三)
如果说前面主要是分析了兔子在处理家庭冲突时表现出的现实和幻想的矛盾,那么在涉及他的信仰方面也可看到这种矛盾的存在。厄普代克的小说往往表现出很强的宗教意味,《兔子,跑吧》也不例外。很多评论都认为,尽管兔子的行为表现出诸多自私和不负责任的地方,但是他还算是一个憧憬着希望的人,因为他相信上帝。的确,兔子似乎是那些为数不多的虔诚的信仰者之一。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不是太关注信仰的各种仪式,而是意义,用他的话说就是上帝存在于一切事物的背后。在这一点上,他同样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个性。有些论者发现兔子这种超验式的信仰与19世纪美国思想家爱默生的超越主义有相似的地方,如果说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强调人性的神性,并由此引导出个人追求自由的正当权利,那么兔子信仰的目的似乎也是朝着同一个方向。
但是另一方面,对于他来说,这种超验式的信仰观念不仅使他脱离了日常的现实生活,而且实际上只表现为一种虚幻的想象。他与爱默生超验主义的区别在于,对后者而言,上帝与人同在,成为给予人的道德的源泉,而对于兔子来说,上帝只是一个虚幻的意象,一种抽象的理念,在他正需要道德和信仰的力量的支持时,却根本发挥不了作用。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在詹妮斯生他们的女儿时,在医院里等候的兔子,一方面为詹妮斯担心,另一方面内心又因自己与露丝的关系而在进行自我谴责,他似乎感到了一种空荡荡的,失去希望的感觉:“他的生活似乎是一连串的没有目的的动作,一种失去信仰的乱舞。根本没有上帝,詹妮斯会死去的……”(55)很清楚,在现实生活中,在实际需要信仰的帮助时,他所谓的信仰却离开了他。对他而言,信仰就像一种乌托邦式的图景,只能远远地观望而已。这也是为什么在他“跑”的过程中,时常向着山顶的方向跑去。可是他又始终弄不清楚“上帝”到底是什么,在哪儿;因此,自始至终,在他谈到上帝的时候,只能用非人称代词“它”来表达。更重要的是,这样的信仰只是一种形式而已。厄普代克在谈到这部小说的意义时,指出:“《兔子,跑吧》有意试图从神学(宗教)的角度来审察人的困境……”(56)兔子在宗教信仰上的矛盾的态度就颇能说明厄普代克的这个观点。事实上,兔子的行为代表了战后美国社会普遍的“星期天上教堂现象”。正如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布朗大学的一位人文学者乔治·摩根指出的那样:“尽管上教堂的人数很多,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宗教的精神并不出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对这些人来说,宗教只是星期天早上的兴趣,并不能为重要的价值系统提供鼓励和支持。”(57)兔子或许不能和这些人相提并论,至少他不是一个经常去教堂的人,但在缺乏真正的宗教精神这一点上他们是相同的。
宗教精神的缺乏不仅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同样也发生在牧师身上。小说中的年轻牧师杰克·埃克斯就是这么一个牧师。他是兔子居住区域的新教圣公会教会的牧师,对解决兔子离家的问题表示了极大的热情,不厌其烦地对兔子做工作,企图劝说他尽早回家。但是他自己作为一个牧师却明确表示什么也不相信。他是从现实的社会规范而不是从宗教信仰的角度来做他的牧师工作的。与其说他是一个牧师,还不如说是一个社区工作者、精神分析师或现实的社会规范的维护者。对他而言,牧师仅仅是一个职业而已,就像别的职业一样,与宗教信仰没有什么关系。把兔子弄回家就算是完成了他的工作,至于这样做是不是真的有意义,他们的婚姻是否能维持则不是他考虑范围之内的事。更值得注意的是,就像他自己跟他妻子所说的那样,他其实什么也不相信,这当然包括信仰。
与埃克斯相对的是路德教会的年长牧师,克伦本巴赫,在他身上体现了厄普代克所认为的真正的宗教精神。在克伦本巴赫看来,真正的宗教精神就是信仰,对上帝的信仰,而这不应与社会规范或道德原则混为一谈。他针对埃克斯对兔子生活的“干预”提出的批评表明了他的观点:
你跑前跑后,殊不知你远离了上帝给予你的让你的信念变得强大的责任,因为它,在你得到召唤时,你会去告诉人们,‘是的,他(耶稣)已经死了,但你将在天堂看见他。是的,你要受苦,但你必须热爱痛苦,因为那是耶稣的痛苦。’我们只有耶稣,没有别的。所有其他的东西,像你这样的体面工作,忙忙碌碌都是虚无。是魔鬼的工作。(58)
通过克伦本巴赫这个人物,厄普代克实际上是想向读者表明他自己对上帝与世界,信仰与道德之关系的看法。厄普代克的思想来源于瑞士新正统主义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的思想,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厄普代克曾阅读了大量巴特的著作,深受影响。(59)巴特认为人生活在一个上帝启示的世界上,上帝通过耶稣把他的意图告知人们。“自从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以来,现实就是上帝的恩典:一个人具有信念的行为正是表示对上帝通过耶稣选择人的承认,对作为被真正启示的现实的接受。”(60)这句话的中心意思是对人、世界和现实的肯定;上帝爱人,世界是上帝启示的世界,人应该爱这个世界,正如爱上帝一样。这是巴特的一个基本观点。道德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人的行为的原则,但它并不一定会引导人产生对上帝的信仰。相反,它会使人走向背弃上帝和他的世界的行为,以至在心中产生“虚无”(nothingness)(如埃克斯的行为导致的就有可能是这样的结果)。这是巴特极力要批判的一个东西。他指出:“虚无是对上帝和他的创造物的否定。”(61)但是在另一方面,虚无不应与人或世界的不完善(creaturely imperfections)相提并论。“人的不完善,或世界的阴暗面是上帝的意愿,上帝要对此提供服务,同时这也是向上帝感恩的一个证明;但是虚无却恰恰相反是被上帝排除在外的,对它说不的东西……”(62)因此,因为人或世界的不完善,一个人在生活中可能会遭受痛苦,但不能因此而抛弃世界和上帝,就像克伦本巴赫所说的那样,“是的,你要受苦,但你必须热爱痛苦,因为那是耶稣的痛苦。”克伦本巴赫对埃克斯的批评对我们看清兔子的问题所在至关重要。兔子把人的不完善与虚无混为一谈,结果是对上帝的恩典视而不见。他不仅拒绝热爱痛苦,而且还抛弃了这个上帝启示的世界。为了寻找“更好”的东西,他确实有过宗教层面上的追求。但是正像巴特指出的那样,他的那种超验式的对上帝的追寻是建立在幻想基础上的:“最常见的是,人们所认为的上帝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东西,即,那种空洞的、无益的以及本质上极为乏味的叫做超验的庞大无边的东西,不是一个真正的对应物,也不是一个真正的他者,或真正的外部或更广大的世界,而是对人的自由的虚幻的反映,是一种对纯粹抽象空间的投射。”(63)
在巴特神学里,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是,“虚无”与上帝的共在。走向上帝的同时也是拒绝“虚无”的过程,换言之,“虚无”可以用来证验对上帝的信仰。在“虚无”面前,人的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扮演上帝的角色,这恰恰就是“虚无”的表现,因为这样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对上帝的真正的信仰,而只是以上帝的名义进行的。兔子之所以那么固执地相信他心中那个超验的上帝,至少部分地表明了他对上帝的信仰,更重要的是,这同时给予了他行为的正当理由,在信仰的名义下,他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甚至灾难则被抛到了脑后,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小说中找到一个细节来说明这个问题。既是在女儿被詹尼斯不小心溺死后(实际上兔子应该负部分责任,是他在詹尼斯需要他的时候离开了她),兔子首先想到的并不是他应负的责任,而是“上帝”。下面所选的这个事件发生后他与埃克斯的对话点明了这个问题:
埃克斯抬头看了看,有点拘束的样子。他的脸上泛起一阵婴儿白,好像是没有睡够。“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做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好好地去爱你还有的东西。”
“那就够了?”
“你是说要得到原谅?我相信一个人一辈子里会得到很多原谅的。”
“我是指”——他觉得他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央求过埃克斯—“还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的事吗?那个万事背后的东西?”(64)
兔子所说的“万事背后的东西”也就是他心中的那个上帝。之所以在这个时候还要提及它,是因为这让他有别于其他人,因为在这个时候只有他理解女儿的溺死是上帝震怒的表现,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可爱的生命被可爱的死亡占有了”,(65)能够看到这一点当然表明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是,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对上帝存在的洞察通过他的嘴表达出来却变成了其自私面的最大的展现。我们可以通过细读兔子在女儿葬礼上的表现的一段描写,看出这层意思:
他看了看天空。心中有了一种奇怪的力量,似乎在一个洞穴里爬行了一阵后,现在他终于在那些挡在前面的岩石间穿行而过,看到了一线光亮;他转过身来,看到詹妮斯的脸,满是忧伤,木木的样子,她挡住了光线。“别看我”,他说,“不是我杀了她。”
这句话清清楚楚从他嘴里说出,语气是那么直率,与他现在看待世界的天真态度一样。那些在说着话的人们齐刷刷把头扭过来,朝向这个突然间冒出来的、残酷无情的声音。(66)
兔子在这里看到的“光线”指的是他与上帝间的个人交流,意指他领会了上帝的意图,“不是我杀了她”则是要表明女儿的死不是谁的过错,而是上帝的震怒的表现,而这也恰恰表明上帝的存在。但是,这样的表述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的确是残酷无情。之所以他会这样说话,原因正是因为他心中想着的只有他自己,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用上帝的名义来证明自己行为的正确。
如果说巴特神学要求的是个人全身心地依附于上帝,那么兔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反其道而为之,不仅以上帝的名义来证明自己行为的正确,更甚的是在面对个人困境时,把个人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混淆起来,前者替代了后者,而这正是巴特神学中的“虚无”的表现。在这样一种“虚无”处境里,兔子自己其实也成为了一个虚无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兔子在得知出生不久的女儿因詹妮斯不慎而淹死在浴盆后,回到了家。在去参加女儿的葬礼的路上,他在内心经历了一次对这个世界的存在的意义质问和怀疑的过程:“为什么这些人都生活在这儿?为什么他在这儿……这个孩子般的神秘问题——这种在‘任何地方’都能产生的问题,尤其是,‘为什么我是我?’——开始在他的心中升起了恐惧。一种冷飕飕的感觉传遍了他的全身,他感到脱离了这个世界,似乎最后就像他一直害怕的那样,他是在空中行走。”(67)
毋庸置疑,他内心深处对自己、对周围的一切产生了怀疑,这种怀疑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是对世界和人的本质的怀疑。这种脱离世界,丢失自我的感觉最明显地表现在每次逃离家的时候,他都弄不清楚要去哪儿。小说开头时,他在逃离中与一个加油站工人的对话很能说明问题:
“这条路会把你带向鹊奇镇。”
“那个地方后面是什么?”
“纽荷兰。兰凯斯特。”
“你有地图吗?”
“孩子,你到底要去哪儿?”
“嗯,我真的不知道。”(68)
在小说结尾时,在他最后一次逃跑中,这种毫无目标的“跑动”与一种象征黑暗的意象结合在了一起:
害怕,真的感到害怕,他想起他曾经好像是通过开一个洞,看到外面的阳光来安慰他自己,于是他抬起眼睛,向着教堂的窗户望去。或许是因为教堂穷的缘故,要么是因为夏天的光亮,也许只是疏忽了的原因,窗户里面灯没亮,它似一个黑黑的圆圈嵌在石墙中。(69)
黑暗是虚无的同义词。兔子或许仍然会去寻找阳光(教堂窗户的象征意义),但因为处于虚无的包围之中,阳光(世界)的意义不会向他显示。他所能做的只是继续他的漫无目的的逃跑,一直不停地跑下去。正是以这种“跑”的行为的意象,厄普代克结束了他的这部小说:“噢,跑,跑……”(70)
在谈到《兔子,跑吧》与时代的关系时,厄普代克这么说道:“这其实并不是有意要表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它其实更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产物,这是一部关于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陷入困境的书,由一个陷入困境的人写成。”(71)与其说厄普代克说的是自己写作此书时的一种精神状态,还不如说他是给其笔下的兔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行为做了一种总结。兔子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产物,更是一个陷入困境的人。但是,另一方面,他对个人自由的不停追求也表明了挣脱困境的努力。尽管在这过程中,一次又一次遭遇到挫折和失败,但是对个人自由的幻想依旧存在,依旧会给予他行动的动力。小说以一种开放的方式结尾也许正可以说明兔子继续追求的可能,尽管同样可能的是继续遇到挫折和失败。正如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在谈到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青年的特征时所说的那样,“从美国现有的价值体系来看,青年人将不得不对社会的总体状况给予一种相对的支持,因为这是一种制度化的情况。”(72)换言之,生活在制度化的社会里的人也已经制度化了。兔子的“逃离”行为也许可以说是对制度化情形的挑战和反抗,尽管这种挑战和反抗本身就表明了制度化的影响,十年以后当他在《兔子归来》中再次出现时,这样的情形变得更为明显。
二、是什么让兔子归来?——自我认同危机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社会文化矛盾
《兔子归来》是一部讲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文化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小说,可以说涉及到了与那个特殊时期有关的各个方面,如越南战争、黑人民权运动和种族冲突、青年反文化运动、性革命以及阿波罗登月等等。小说描写了一个让人困惑的年代,一些在那个年代困惑得不知所措的人物,而这或多或少与作者本人的困惑有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厄普代克正是在一种困惑气氛中创作这部小说的。在谈到这部小说的最初设想时,厄普代克不止一次地提到,在《兔子,跑吧》出版十年后,他再一次续写兔子的故事,只是迫不得已,是这个时代本身又让他回到兔子生活中。用他自己的话说,“把六十年代搞得晕头转向的那些社会上的抗议运动的口号和语词大大地震惊了我,让我失去了方向。”(73)于是他放弃了原本想写一部关于美国内战前总统布坎南的历史小说的计划,转而回到“兔子”哈里故事中,因为他发现归根到底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对现实生活的感受要多于对历史的想象。这种对现实的感受的结果便是《兔子归来》。厄普代克说过他将这部小说视为一个大容器,把自己对在那个时代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些社会事件和现象的看法和产生的困惑以及不安、焦虑和愤怒的情绪一股脑儿全搁到了里面。此言并不夸张,读罢小说,我们感受最深的,就像厄普代克自己的感觉那样,也许就是主人公“兔子”哈里“被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革命’整个儿弄乱了脑子,不知所措。”(74)而这也正是厄普代克自己对小说中兔子处境的评语。事实上,厄普代克的这个自我评语成为了很多评论与判断的立脚点。有些论者认为小说表现了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急剧的社会动荡中,白人美国社会的僵化,(75)或者说在面对传统价值受到冲击时,必须要经历的一种“死亡仪式”。(76)另有一些评论者则认为小说过多充斥了作者的主观判断和说教,人物缺乏行动,因此是一个败笔。(77)
无论是厄普代克的自我评判还是上述论者的评论都可以从小说中的人物,尤其是兔子本人的行为和言语中得到某些印证。但从另一个方面说,这些主观印象式的判断也有导致误读的地方。诚然,正如厄普代克研究专家葛雷纳指出的那样,小说描写的兔子的个人生活“可以成为六十年代美国社会传统价值崩溃的一个比喻,”(78)但问题的另一面是,小说展现的兔子在那个时代的经历本身也表明了他维护传统价值的种种努力。这两个方面在小说中共同存在,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确切地说,小说表现的是维护传统价值与传统价值观念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以致崩溃之间的冲突,以及这种冲突的过程。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兔子归来》成为了《兔子,跑吧》的续篇,同时又不同于后者,因为十年后的兔子与十年前的兔子已不是同一个人了。如果说十年前兔子的表现尚可以被称为传统社会的反抗者,尽管这种反抗本身是模棱两可的,那么十年后兔子则成为了一个总是要摆出一副捍卫传统价值姿态的人。但兔子毕竟还是兔子,在本质上,前后相隔十年的兔子还是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对自由的恋恋不舍。不同的是,在《兔子,跑吧》中,这表现为对个性的追寻,是个体向往自由的表现,在《兔子归来》中这种原本与个体有关的对自由的眷恋则演变为对国家乃至个体身份的一种界定。换言之,正是这种以自由概念及其衍生意义为主要内容的身份界定构成了传统价值框架下的美国人的身份认同,而身份认同的危机则正好表明了建立在传统价值之上的社会和文化所遭遇到的挑战和矛盾。这一点在兔子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评论家德特维勒指出:“兔子现在是深陷于一种冲突之中,那是一种延续与变化,对梦想的顽固的崇拜和梦想破灭的亲身体验之间的冲突。”(79)兔子崇拜的“梦想”与传统价值观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小说的具体内容来说,它包括三个层面,既意识形态层面的自由观念的含义,社会生活规范层面的中产阶级家庭理想和宗教信仰以及种族关系层面的白人至上主义的思想。
(一)
与厄普代克一贯的写作风格一样,《兔子归来》关注的更多的是家庭冲突和个人困境,这不是说小说没有涉及社会和政治问题,恰恰相反,这本小说是厄普代克所有小说中政治意味最为强烈的小说之一。在整个《兔子四部曲》中,厄普代克认为这部“最出奇、最激烈”,(80)当然这是从小说展现社会问题的程度而言的。从小处和细节入手,从中透视出整个社会的背景,这是厄普代克的一贯写作手法,也是整个“兔子”系列的风格。这样做自有他自己的理由。他曾这样说道:“在小说中描写一个重大事件是要冒风险的。我相信,一个国家的生活是通过个人和他们的日常生活来反映或者说折射的。”(81)这不仅仅是对他写作策略的一种解释,实际上也是一针见血地点明了社会和文化矛盾产生的具体领域。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兔子混乱不堪的个人生活活生生就是那个特别年代整个社会的一个缩影。需要强调的是,厄普代克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地讲述一个像兔子这样的普普通通的“失败者”的故事,而是着眼于揭示造成这种常见的“失败者”背后的文化成因。这样的揭示是深层次的,因为作者抓住了问题的核心,也就是兔子身份认同的危机以及由此引出的社会和文化矛盾的真正原因。作为抱定传统价值的普通美国人的一个代表,一方面,面临着体现美国的价值受到冲击时,兔子总是要做出一副捍卫者的姿态,另一方面,他又自觉不自觉地被卷入到文化冲突的大潮中,以致在有意无意中或多或少地改变了自己的态度。这种冲突是造成其身份认同危机的主要因素,而这也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个文化的转折时期整个美国社会的一个写照。从小说的情节安排来看,这种冲突的过程具体表现在“家庭”这个形式的变化中,先是一个普通家庭的破裂,然后是一个“新家庭”的产生,最后是回到原先的家庭,但已不再是简单地恢复原样,而是面临着新的挑战,因为维持家庭的社会道德规范已面目全非了。
《兔子归来》的故事发生在1969年的七月中旬到九月底的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兔子现在在他父亲一直工作的那家印刷厂里做工。在过去的十年里生活还算安逸,但变化即将到来。妻子詹妮斯在其父亲的车行里就职,而且正在与同一个单位的员工查理搞婚外恋。兔子知道此事,但不知怎么地并不想干预他们两人间的事,直到有一天他与詹妮斯发生了一场争吵,兔子发狠打了她。詹妮斯于是弃家去和查理公开住在一起。不久,通过他的一位黑人工友的引见,兔子认识了嬉皮士少女吉尔并把她带回家住。很快,吉尔又把一个外号“斯基特”的黑人青年带到兔子的家里。此后,这三个人再加上兔子的儿子纳尔逊就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家庭”。但兔子的行为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极度愤怒,吉尔与斯基特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所作所为更让他们不能忍受。最终兔子的家被邻居烧毁。斯基特逃跑,吉尔却死在火灾里。兔子失去了自己的房子,不得不到父母家去住。更糟的是,他还失去了他的工作。幸好,最后在妹妹米姆的帮助下,兔子和詹妮斯又重归于好。
与《兔子,跑吧》一样,在这本小说里厄普代克也没有忘记让故事和人物的言行不失时机地与某个新闻事件串联在一起,以衬托时代背景。在《兔子归来》中,这个手法表现得更为明显。在故事开始不久,我们就看到一个最大新闻进入情节的中心。这个新闻就是越南战争。厄普代克选择越南战争作为背景和人物行动的连接点,一方面是因为这确实是一个最大的社会事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越南战争本身可以成为折射传统价值,尤其是美国式的自由观念的一个三棱镜。兔子捍卫传统价值的姿态正是从他对这场战争坚决支持的态度和言语中开始的。更重要的是,这场战争本身也成为了引发社会价值观念转变的导火线,并导致了小说涉及的一个重要主题,即身份认同危机的产生。
如上所述,出现在《兔子归来》中的兔子已与十年前大不相同,他已不再离家出走,而是循规蹈矩地生活。更让人诧异的是,他似乎已成为政治上的保守派。他支持政府发动的越南战争,而且还振振有词地加以“理论”上的辩护,似乎他俨然就是政府的某位发言人。当听到查理说,美国在越南的行为只是美国政府在国际社会中玩的一种“权力把戏”时,他不免感到有点不自在,他认为查理说的这个理论靠不住,因为它没有抓住关键。那么,兔子心目中认为的这场战争的关键问题是什么呢?我们不妨来看看,叙述者是怎样来表露他心里想说的话的:“(但是)兔子满脑子都是他的直觉。直觉告诉他,把美国的行动说成是‘权力把戏’是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美国的行为不能简单地用‘权力’不‘权力’来说明,美国的行为如同梦幻一般,就像是上帝的脸面。美国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哪里没有美国,疯狂就会带着铁链统治一切,黑暗就会绞杀成千上万的人。在坚持战斗的轰炸机下面,天堂是可能的。”(82)尽管兔子自己否认在谈论政治,也许他以为政治是政府的事,与他无关,但他的这种言语无疑表明了他的政治立场。
用这样一种传统保守派的立场来捍卫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行为其实并不只是兔子一人所为。他的立场实际上反映了那个时代相当程度的民情。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在《美国人民史》一书中写道,在战争初期,美国民众总体上是支持用武力解决越南问题的,在白人青年人中这样的支持率尤其高,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还特别希望武力升级。(83)这种支持战争的公共民意一直持续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直到随着黑人民权运动的兴起,反战运动的高潮也随之而来。很多白人特别是中产阶级阶层并不热心各种各样的运动和社会“革命”。他们被称为“沉默的大多数”,兔子就是其中一员(在小说中,厄普代克让詹妮斯来指明了这点)。他们的共同特点是“都对传统价值和清教伦理精神情有独钟。”(84)因此,可以说兔子的“心理直觉”多少反映了传统价值观念。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直觉”更是浸透了关于“美国”的意识形态含义,也即这样的一种信念:“美国是解放者,美国是理智所在,美国是光明所在。”(85)换言之,在捍卫美国的同时,兔子也是在捍卫一种关于“美国”的意识,一种国民意识或者说国家身份认同意识。有些学者更是将其称为美国式的生活方式。美国意识形态研究学者耶和沙·阿勒里这样指出:“在美国社会里,国民意识由社会和政治价值观念塑造而成,而且声称具有普遍适用的本质,但其实只是一种美国式的生活方式。”(86)值得注意的是,阿勒里进而发现,正是从这种国民意识中,“美国人发展出了一种强烈的民族使命感和命运承担感,由此,美国人咄咄逼人的民族主义把他们的疆域从大西洋扩大到了太平洋。”(87)可见,兔子便是这种美国式的生活方式,或者说思维方式的代表之一。
这种“民族使命感和命运承担感”在美国人的思维中是深有传统的。从历史上看,早在十七世纪新英格兰清教时期就初露端倪。清教徒们认为他们同时肩负着创造神圣历史和世俗历史的责任和使命,用著名清教思想研究专家萨克文·伯科维奇的话说,这种使命感“从个体角度说指引他们走向拯救,从集体角度看则是美国式的上帝之城。”(88)如果说清教徒们或多或少是从宗教的意义上去阐释他们的使命感,那么在随后的历史时期里,这种宗教意义上的使命感被转化成了一种民族或国家身份认同,而支撑它的核心就是关于美国与自由概念间的联系的观念。阿勒里认为民族身份认同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意识形态运作的结果。自由的观念首先出现在清教徒“山颠之城”想象中,随后被用来求证美国这个国家之出现以及它所肩负的使命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要理解这一点,我们不妨读一读历史上一些重要人物的演说词,从中可以窥见“自由”一词是如何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在这些政治家的语汇中,并最终成为美国这个国家的象征。如果说在杰弗逊《独立宣言》的名言“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89)中,相对而言,“生命”和“对幸福的追求”是从个体角度而言的,那么“自由”则成为了民族独立的动力。在美国内战时期,这个观念成为了林肯总统的信仰,被用来证明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性,林肯将此表述为“自由的新的诞生”。(90)同样,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威尔逊总统提出维护世界和平的责任落在了美国的肩上,美国人应为人类的自由付出一切:“美国人民没有其他原则可以依循,为了捍卫这个原则他们随时可以贡献他们的生命、荣耀和他们拥有的一切。捍卫人类自由的最后的战争和道义之峰已经来到,美国人时刻准备让他们的力量、崇高目标、真诚和风险精神经受考验。”(91)几十年后,在冷战高峰时期,肯尼迪总统更是在“自由”一词的使用和观念的阐释上更上一层楼,发誓要让美国成为“自由”的拯救者:“(美国)将付出任何代价、承担任何负担、面对任何困难、支持所有的朋友、反对一切敌人,以确保自由的延续和成功。”(92)无独有偶,在越战期间,肯尼迪的继任者约翰逊总统也扯起“自由”这面大旗,为美国进行辩护:“美国责任的原则、行为的准则、必要的领导给美国的自由以及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家招致来了凶狠的威胁。”(93)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对“自由”一词的使用和阐释并不仅仅成为政治家们演说篇章中的修辞手段,在对美国和“自由”间的等同关系的反复强调过程中,“自由”这个普普通通的中性词汇早已演变成美国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对民族身份认同的形成起了关键的作用。政治意识和文化意识是互相关联的。源于宗教意识的“自由”观念在历史中转变成政治意识的一部分,同时也又以意识形态的形式进入到了人们的头脑,成为了一种特有的文化行为。社会学家菲利普·司赖特注意到这样一种现象,在自由的名义下,这个国家历史上曾有过的灭绝种族的习性被掩盖了起来,如,有计划地赶尽杀绝印第安人,无论是在奴隶制废除前还是后,对黑人的随意杀戮,更不用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平民投下原子弹后表现出的漠不关心的态度。(94)在这样一种文化里,人们看问题的角度也是特殊的,是一种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不是关心他人的感觉怎么样,而是“我”如何给对方输出了自由和幸福。兔子对越战的理解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在与查理争论美国如何想给越南带去好处时,他这样说道:
如果他们愿意,我们可以把它变成第二个越南。那就是我们想做的,把那里变成一个到处是高速公路和加油站的幸福和富裕的国家。可怜的老LBJ(林登·约翰逊总统),天哪,在电视上满眼泪汪汪,你一定听他讲过话,如果他们停止扔炸弹,他差不多是乐意把北越变成该死的联邦的他妈的第五十一个州。我们在央求他们安排一些选举,任何选举都行,而他们宁愿扔炸弹。我们还能做些什么?我们正试图给予一些东西,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外交政策,我们给予一些东西,好让那些黄种小子们快乐点,可像你这样的家伙却只会坐在饭馆里呻吟“天啊,我们堕落了。”(95)
兔子并不只是在鹦鹉学舌式地重复当局的宣传语言,事实上,他的这番表白是出自内心的,因为他自认为他是在尽作为一个美国人应尽的一份责任,捍卫美国的价值。这也恰恰说明了文化的力量。伯科维奇指出,文化涉及的是“人们如何阐释以及信仰什么”。(96)换言之,价值观念是以文化的形式贮存在人们的头脑中,并指导着人们的言行,而无形的文化发挥的力量在很多时候要比有形的社会机制或机构的力量更为强大,影响更为深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的影响具有了意识形态的功能。我们可以借鉴法国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路易·阿尔图赛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理论来剖析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
马克思国家理论学说认为在一个阶级社会里国家是一种压制性的机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作为一个结构主义者,阿尔图赛并不满意马克思的这个观点。阿尔图赛认为马克思的理论是一种描述性的理论,只是描述了国家理论的一个初级阶段,因此,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增加一点东西。阿尔图赛把自己要增添的思想理论称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根据阿尔图赛的看法,马克思以及列宁的国家理论的经典学说强调的是国家通过政府、军队、警察和法院等机构而发挥的压制作用,这些发挥作用的方式他称之为国家机器。但是,事实上,国家权力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宗教、教育、家庭、传播(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文化(文学、艺术、体育等)发挥作用,所有这一切他称之为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国家权力在这些领域是通过意识形态的运作而发挥作用的。阿尔图赛相信,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不仅可以在国家机器中,也可以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得到贯彻,而且功效是一致的:“正是在这个地方(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统治阶级的作用才充分地聚集起来,这也正是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集中体现的地方。也正是主流意识形态起的调停的作用才使得在起压制作用的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有了一种‘和谐’的关系(有时是紧张的)。”(97)换言之,阿尔图赛认为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总是能够把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融合成一个统一体。
从阿尔图赛的这个“新”意识形态理论中,我们可以得到两个启示。第一,意识形态的作用是全方位的,所谓国家意识形态实则也就是文化的各种形式,它们发挥的意识形态作用与国家机器的强制性行为有不谋而合之处。第二,国家机器与国家意识形态机器之间由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作用而形成的“和谐关系”很容易在整个社会中造成一种价值观念趋同的结果。这两点对我们理解美国文化有着很大的帮助。尽管从一开始美国就是一个崇尚个体独立精神的社会,但不能忘记的是个体所依存的价值观念的核心是一致的,即以自由观念为主要内容的精神和物质的追求,而这恰恰也正是国家民族的诉求对象。也就是说,在这个强调个体主义的社会里,在基本价值观方面有着相当程度的趋同性。这种趋同性当然也会表现在国家民族身份认同和个体的身份认同的一致性方面。兔子认同的并不只是政府的所作所为,而是这个国家所体现的价值观,也就是阿里勒所认为的“美国式的生活方式”。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发现兔子所说的话与约翰逊总统有何其相似之处:“我们并没有炫耀武力。我们不想吓唬什么人。但我们也不会被什么人吓倒。我们不会从美国肩负的责任——这是上帝的意愿——中退却。责任与力量并存。”(98)这是约翰逊总统1968年对一群美国老兵说的话。语词不尽相同,但精神是一致的。他们维护的都是美国的价值观,在这一点上国家民族的身份认同和个体的身份认同是合而为一的。
(二)
但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种价值观念遭遇到了严重的挑战,身份认同出现了危机,而根源也正是在于越战引发的社会变化本身。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战争的“种族杀戮”的本质,社会公众中反战的情绪越来越强。结果是,当美国大兵在越南战场中越陷越深,死伤人数急剧上升时,反战运动终于占领了上风。与此同时,这也成为了社会价值观念变化的转折点。
兔子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让兔子感到困惑的并不是社会上出现的此起彼伏的抗议浪潮本身,而是那些抗议者表现出的对国家的敌意态度。似乎那些人并不只是在反对战争本身,而且连带着“美国式的生活方式”也要一起抛弃掉。在这里,对厄普代克本人的态度做一些分析可以有助于理解兔子的言行。在这个方面,厄普代克与其笔下的兔子表现出了同样的困惑。在他的1989年出版的自传中,厄普代克专辟一章讲述了他在越战期间“不当鸽派”的理由。他是当时少数几个支持越战的作家之一。之所以在越战这一事件上,他持鹰派态度,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出于发自内心的对这个国家的一种深深的隶属感。在其眼里,美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伟大”是这个国家的身份标志,而让美国成为一个伟大国家的不是别的正是自由观念这个理想。(99)他这样解释他对战争和美国的看法:“为战争辩护(或更确切地说,反驳那些反战言论)也许是表明我为这个国家服务、对这个国家表示忠诚的一个方式,就我而言,这个国家始终遵守了她的诺言,尽管是陈旧得不能再陈旧——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100)
显然,厄普代克把他的这种感觉移植到了他笔下的人物兔子身上。如同厄普代克,兔子之所以对越战如此支持,不仅仅是针对战争本身,也是因为战争让他或多或少萌发出了一点“忧国忧民”的思绪,对这个国家的命运产生了一点担忧。一面是反战运动方兴未艾,一面是其他各种“革命”行为热火朝天,如青年反文化运动、黑人民权运动等。社会似乎是陷入了混乱之中。因此,在兔子眼里,这场战争的一个好处是可以把这个国家重新凝聚起来。我们可以从他对詹妮斯和查理解释他的立场的一段话中,看出这个意思:
我的意见是,你要表明你的意愿,你就得时不时地打上一仗,无所谓在那儿打。麻烦的不是战争,而是这个国家。我们现在不会在朝鲜打仗了。老天,我们不会再和希特勒打了。这个国家已被自己的麻醉药麻翻了,在自鸣得意中,在胡言乱语中,在一片污秽中陷得太深了,正需要从底特律到亚特兰大的每一座城市里扔氢弹,好把我们惊醒,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们也许还会以为只是让别人亲了一下。(101)
兔子当然有点愤世嫉俗的样子。但这种态度至少还是表明了他对社会现状的不满,而背后的原因就在于传统价值——那种用于界定美国人的价值观念的衰落。可以说,对兔子而言,为越战辩护实质就是在为这种价值理念辩护。在小说中,厄普代克通过对一场棒球赛的描述,非常形象地表明了传统价值的衰落。这个场景是通过兔子的视角展开的:
(在棒球中)有一种美要比打篮球时猛烈碰撞时的美更让人赞叹,这是源于乡村牧场的美,一种孤独的游戏,等待的游戏,等待着投手去完成死盯着的第一垒再闪电般地扔出去,一种连吐沫、灰尘、草地、汗水、皮球、太阳全都浸泡着美国味的游戏。(102)
在通俗文化中,棒球是美国的象征。因此,坐在看台上和儿子、岳父一块看球的兔子期望着有一种美感从球场上升起,能让他感到美国仍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地方”(103)。但是,这种感觉却并没有来到,似乎“什么地方有点不对劲儿”。一方面,“只有那些醉鬼们、赌注经纪人、瘸子、老头儿们和少年杂痞子们才在周末的下午出来看球”,另一方面,“球员们自己似乎都是一些无精打采的高手,人人都怀着自己的成功梦,进入高一级的联赛去挣大钱”。因此,兔子感到“一种英武的表现被抛弃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正在被粉碎”(104)。无疑,兔子的观感形象地表明了一种失落感,似乎生活中失去了一种宝贵的东西,美国已不再是从前的样子。如果说这种对于美国的意象的表述或多或少指向一种超验式的理想,那么在实际生活中随着人们的精神道德的衰落这样的理想正在消失。
兔子的失落感并不是空穴来风。在小说中,兔子是一个满腹牢骚的人,其中有一个例子颇能说明问题,那就是他对现实生活中人们丧失工作劲头的抱怨。他对查理说:“从尼克松往下的每一个人整天什么事也不做,空想着不费什么劲,不干任何工作,就成为富人。”(105)在美国文化中,尤其是清教精神和新教伦理的传统中,工作曾被赋予特殊的意义,工作并不是简单的生存之道,而是通向最终精神救赎的道路,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让人们保持道德的一种方式。包括丹尼尔·贝尔在内的很多学者指出,传统的美国社会正是建立在这种工作伦理精神的基础之上的。兔子并不是在严格意义上遵循这种工作伦理精神的人,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一个勤勉工作的人,在这个意义上说,他对人们工作态度转变的抱怨也可以说是他看到了现实生活中传统价值的式微。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在兔子眼里,传统价值的衰落意味着的美国的衰落,而美国的衰落对兔子而言,则意味着作为个体的美国人的身份认同的危机。至此,我们可以说兔子之所以那么激烈地为越战辩护,原因正在于此。现实生活中的美国离他越来越远,与他越来越没有关系。美国已不再是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与他对越战的态度形成对照的是他对美国的登月行动的看法。阿波罗二号成功登月被称为是美国的胜利,是美国力量的表现。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兔子这位自认为很能代表美国的人却未能从中得到任何精神上的振奋,相反,在他看来,整个庞大的登月计划“只是在做着一些空虚的事。”(106)这样一种沮丧的情绪多少反映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部分美国人面对着社会急剧变化时的一种心态。尼克松总统在他的就职演说中称之为精神衰落与物质进取间的分裂:“我们发现在物质上我们已经非常富有,但是在精神上却非常贫瘠,我们能够极其精确地登上月球,但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却陷入混乱的分裂之中……分歧让我们分崩离析,缺乏统一。在我们周围我们看到的是空虚的生活,行动的缺乏。”(107)
造成这种“分裂”的状况自然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现状有关。尼克松所谓的“分歧”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兔子以及厄普代克本人对那些社会抗议者的不满态度,是他们造成了社会的“分歧”。但从深层次上分析,不能不说这是社会价值观念冲突的结果。在《兔子归来》中,厄普代克首先通过兔子的家庭危机反映了这样的冲突。在情节安排上,阿波罗二号登月的那一天恰恰也是詹妮斯离开兔子与查理同居的日子。这当然不仅仅是巧合,本身就给尼克松总统的“分裂”之说提供了最好的注脚。从表面上看,詹妮斯离开兔子部分原因是因为不满与兔子的性生活,自十年以前詹妮斯意外地溺死了他们的新生女儿后,兔子就好像对性失去了兴趣。但是,从更广阔的社会和文化的角度来看,詹妮斯的这个行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发生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尤其是性革命运动带来的影响。
在谈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社会生活领域变化的各个方面时,《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一书的作者莫里斯·迪更斯坦强调性革命是其中之一:“性革命毫无疑问是那些变化之一,在公共价值领域——甚至包括我们的个人行为方面,没有什么比这方面的变化来得更为明显。”(108)需要指出的是,从女性的角度来说,性革命并不只是要在与男性的性关系上达到平等,更重要的是在于推翻和颠覆文化强加在女性身上的各种社会等级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性革命是要给女性的生活带来变化,使其找到自我。这种变化对女性生活的影响是深刻的,因为涉及女性性生活的领域从来就不是一个真空地带,而是充满着权力关系的运作。福科在他的《性史》一书中就揭示了性与权力和快乐之间的关系。他指出,性与权力和快乐的表达有着紧密的关系。自从十八世纪以来,性就成为了各种社会机制和话语策略赖以产生的一个重要领域。普通人被剥夺了谈论性的权力,因为他们的议论被认为是过于直露和粗俗,只有那些手握话语权力的人才可以以知识的名义谈论有关性的话题。福科认为正是在这种对权力的控制之中诞生了快乐。(109)在一个男性至上的传统社会里,只有男人才有这种把快乐和性联系起来的权力。从福科对性与权力之关系的揭示中,我们可以得知性原本就是社会机制的一个部分,而与性不可分割的家庭当然就是其中之一。兔子也许并不拥有福科所说的那种言谈性话题的话语权力,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手中握有作为一个男人和丈夫在家庭中控制与性有关的行为的权力,而且是以暴力(权力的形式之一)的形式实施的。小说中一个细节颇能说明这个问题。在得知詹妮斯与查理的幽会后,兔子先是狠劲地打了詹妮斯,后又与她做爱发泄不满。这也许只是一个很平常的行为,但正是这种平常行为透露了在家庭这个社会机制的一分子中男女之间不平等的等级关系。
因此,詹妮斯的离家出走可以被解读为以实际行动来对抗家庭中的这种权力结构。从小说的具体内容来看,詹妮斯的“反抗行为”同样也表现在身体意识的变化上。她发现兔子这个男人的庞大身躯正在腐烂,而拥有情人更是让她获得了新的感觉。她开始发现性对她而言不再是羞耻的事,相反值得赞颂,因为它让她感受到了身体的快乐,而在以前女人是不能把身体和快乐联系在一起的。在小说中,詹妮斯的一段自我独白似的联想值得我们特别关注:“他们曾经告诉过她——每一个人,体操课的老师,主教堂的牧师,还有妈妈甚至在一次很尴尬的时候——不要把你的身体变成一个玩物,而实际上身体就是身体,原本就是那样的。”(110)但是这种告诫现在却遭到了质疑。
厄普代克当然不是孤立地讲述兔子与詹妮斯的故事。詹妮斯头脑中冒起来的想法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的各种与女性意识有关的各种事件和思潮不无关联。历史学家特里·安德逊注意到,发明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的口服避孕药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它不仅让女性有了有效控制生育的方式,更是对其性意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此外,一些以往的性行为方面的观念,如女性在性行为中很难享受男性一样的高潮这种观念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也遭到了抨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一些性研究方面的书,如《人类性反应》这样的产生广泛影响的畅销书,从医学研究的角度证明在性行为的感受方面男女是平等的。(111)詹妮斯对自己身体的感觉不能不说多少反映了这样一种社会思潮。
性意识方面的平等不仅仅限于生理方面,更重要的是预示着社会生活方面的平等。用一些女性主义者的话说,“个人的亦是政治的。”女性主义者夏洛特·邦奇这样写道:“任何个人生活的个人领域都会与政治有关,而没有一个政治事件最终不会与个人有关。”(112)在小说中,我们发现,詹妮斯的自我意识是与身体意识同步发展的。她不仅意识到了兔子男性身体的懦弱,而且也会嘲笑兔子自我标榜的“美国人”的身份,奚落他把美国国旗贴在汽车后玻璃窗这样的“爱国”行为。可以说,厄普代克对詹妮斯身体感受方面的描述是很有象征意义的,一方面这体现了厄普代克一贯重视细节的写作风格,另一方面这种细节描述本身就超越了自己,指向了诸多社会现象,如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
传统上,女性被认为适宜于在家里相夫教子。但是,很多妇女并不满意当家庭妇女的角色。曾轰动一时的女性主义著作《女性的奥秘》一书的作者弗里丹在书的开篇就向妇女和社会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仅仅这样就够了吗?”(113)社会学家菲利普·司赖特更是从美国社会商品化的角度探讨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他指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甚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很长时间里,对很多美国妇女而言,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家里照料孩子。在这种家庭化的过程中,很多妇女在很大程度上被非性别化了。但是另一方面,社会的商品化使得几乎每一种成年人能够买得着的商品都拥有了能够引发“性趣”的属性。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矛盾,而这种矛盾似乎只有家庭妇女才能够解决。司赖特这样描述道:“因此,美国商业社会的目的是尽可能地增加这种性刺激,同时又尽可能地减少性接触——这样,投放到这个空隙中商品的数量就可以是无限量的。这个任务就落到了家庭妇女的身上,那就是扭转整个过程——最多的性接触与最少的性刺激的结合——以避免她们的丈夫心迷神乱。”(114)显然,这是用家庭来维护商业社会的两全其美的方式。但是,不得不指出的是,这种对付商业社会带来的威胁的办法完全是从男性的角度来构建的,要求女性做到“最多的性接触”的前提假设就是要满足男性的要求,目的当然不外乎维护男性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而所有这一切与商业社会的最终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在这样一种家庭氛围里,女性不仅成为了牺牲品,更是丧失了自我意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所谓的性革命在很大程度上乃是要颠覆妇女在家庭中的传统地位,性的解放同时也意味着社会身份的变化。我们同样可以在詹妮斯身上看出这一时代变化的特征。詹妮斯不仅是从身体意识的变化上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她走出家门,到她父亲的车行去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身份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自我意识的变化。詹妮斯发现与查理在一起不仅让她找到了自己的身体,而且还发现了自己的“声音”,因此她甚至要开始考虑自己到底是谁,要到哪儿去这样一些涉及自我身份的问题,并且建议兔子也这样做。詹妮斯对兔子说的一段话清楚地表明了她的意思:“哈里,不管这给你带来什么样的痛苦我都很抱歉,真的很抱歉,但是在我们生命中的这个时候重要的是不要让负疚的感情控制了我们。我正在努力想弄明白我自己,我是谁,该往哪里去。哈里,我需要我们俩来做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决定。现在已经是1969年了,两个成熟的人没有任何理由仅只是由于惰性而把对方闷死。我想找到一个实实在在的我,我建议你也这样做。”(115)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寻找自我的行为也正是女权运动所极力倡导的。
如果说詹妮斯在寻找自我的过程中表现非常主动、积极,那么相比之下,兔子则显得很是被动,甚至正如詹妮斯所言,因为“惰性”而有点失去行动的能力,似乎在詹妮斯离家出走与他人同居一事上他根本没有办法去加以阻止。从表面上看,这也许是他的个人的性格所致,但是实际上这本身就是社会文化矛盾在他身上的体现。与詹妮斯要寻找一个“实实在在的自我”相对照的是,兔子的自我意识正在经历一个分裂的过程,以致变得失去自我。
兔子其实很清楚詹妮斯与查理之间的关系,也知道詹妮斯最后要离他而去,但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采取行动来加以阻止,更为重要的是,他似乎是失去了自我感觉。就像他自己对他妈妈解释的那样,“‘我不知道,妈’,他很快承认道。‘我知道这件事要发生,但是我没有什么感觉。’”(116)这种“无能为力”的表白表明他在精神上陷入了困境之中。
兔子不仅是对自己家里发生的危机失去了感觉,更为严重的是他对生活乃至生命本身失去了感觉。我们知道在《兔子,跑吧》中,厄普代克从宗教精神的角度对兔子的信仰进行了深入剖析,同样,在《兔子归来》中,宗教信仰也成为了厄普代克刻画人物的一个重要角度。换句话说,兔子的身份认同危机也表现在信念危机上。一个最明显的现象是兔子时时被一种死亡的感觉所笼罩。在小说伊始,读者被告知兔子现在是三十六岁,但“他比以前知道的东西更少了”。(117)在一个星期天的早上,当他起来时,他发觉“他正在躺着死去,而且是多年来就这么一直躺着。一直以来他的身体在告诉他这么做……不再相信会有死后的生活,不再对此抱有希望,同样的事情太多了,就好像他已经是活过两次了”(118)。对死后灵魂复活不再相信表明他对宗教信仰(基督教)失去了信念,同样,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亦表明对上帝失去了信念,因为“死亡”对立面是“上帝创造的世界”。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就像在《兔子,跑吧》中一样,厄普代克又一次把巴特的神学思想融会在了对兔子精神世界的描述之中。“上帝创造的世界”是巴特神学中强调的最多的思想之一,它是上帝无限荣耀的表现,也是上帝给予人类的存在,这样的“礼物”是上帝赐予的,人类并没有权力去得到。(119)从这个意义上说,让“死亡”的阴影吞噬自己亦表明对上帝创造的世界和生命失去了关注,换言之,对上帝失去了信仰。
无论现实生活怎样,信仰一直是兔子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只能是“放任不管”。尽管他有时依然要做一些祷告,但那只是处于习惯而已,而且有着明显的功利目的。如果说十年以前他心中时常怀着一种超验式的信仰,而且还用“逃离”家庭的形式去追求他的这种信仰,不管这种信仰实际上是虚幻的或是虚假的,那么十年以后的兔子有时还会提到一点上帝,但却不再有什么实际行动去追求他的信仰了,因为他的信仰危机的根源在于对所处的生活的失望和由此产生的失落感,上帝似乎在这个方面并不能帮他多少忙。他的信仰危机说到底是源于对“美国”的失望,他心目中的美国所信奉的价值观念的变化和衰落直接导致了他在现实生活中的“惰性”,进而产生了对“上帝创造的世界”的冷漠态度,而死亡阴影的笼罩对其来说也因此成为了一种必然。这也是为什么他躺在病榻上的母亲催促他再次“逃离”以获得“新生”时,他毫无行动,反而只是在心中自语道:“新生等于死亡,自由等于谋杀。”(120)说这话的目的是要发泄他对詹妮斯离家出走行为的不满,“新生”、“自由”在这里是相对于詹妮斯的行为而言的。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由”恰恰正是兔子所信奉的美国的价值的核心。这种文字上的反意对称其实也是在隐含的层面上说明了兔子在社会价值观念急剧变化时所面临的困惑和矛盾,同样,小说的题目本身也暗含了他的这种矛盾的心态:《兔子归来》中的“归来”可以理解为相对于《兔子,跑吧》而言的,意为回到传统价值观念中,但在实际生活中这只是一片虚无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与《兔子,跑吧》中的现实与虚幻的矛盾的主题是一致的。(121)
(三)
通过对兔子家庭危机和其个人所处的困境的描述,厄普代克引导读者进入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社会动乱的美国,让我们看到了价值观念变化和冲突的一个侧面。这是小说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在小说的第二和第三部分,也就是关于吉尔和斯基特的部分,对观念冲突的描述得到进一步展开,延伸到了更广泛的社会层面。如果说第一部分描写了一个普通传统式家庭的破裂,那么第二部分则叙述了一个“新型”家庭的形成。形式不同,但精神实质相同。兔子尽管处在不同的氛围之中,但面临的冲突是类似的:一方面他依旧是要做出姿态来维护美国式的传统价值,另一方面他又自觉不自觉地被卷入到文化矛盾和观念冲突的大潮中,并且常常成为冲突中的“被受制者”。第一部分的时代背景可以说是越战和包括性革命在内的女性主义思潮,第二部分的社会背景则扩展到了包括青年反叛运动在内的新文化或反文化运动和与黑人民权运动有关的种族冲突问题。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吉尔和斯基特这两个主要人物,厄普代克展现了这些“运动”本身固有的矛盾。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的一个突出社会现象是新文化或反文化的蔓延,以及随之而来的新旧文化的冲突。社会学家司赖特在其描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专著《追求孤独——断裂中的美国文化》一书中对新旧文化的对撞做了一个总结,耐人寻味:
这两种文化的对立面几乎是无限的,我们可以通过它们的对立来加以区别。如果一定要让旧文化选择的话,在财产权与个人权之间,在技术要求与人的需求之间,在竞争与合作之间,在暴力与性之间,在集中与分配之间,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在手段与目的之间,在隐秘与公开之间,在社会形式与个人表达之间,在奋斗与满足之间,在俄狄浦斯之爱与公有之爱之间等等,在所有这些对立面之间,它都会选择前者。而新兴的反文化则会颠倒所有这一切。(122)
简而言之,新文化要做的是颠覆旧文化所依循的传统价值。这种思想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年轻人中盛行的反叛思潮中显得尤为突出,用斯赖特的话说,他们需要的是一种直接的、迅速的、没有污染的、来自身体本身的和源于感观的感觉。(123)从这个意义上说,吉尔代表了新文化中的这种思潮。她是一个中学生,年仅十八,有一个富有的父亲,在上层社会中长大和接受教育,但是她却卷入到了青年反文化运动的大潮之中,走向了她家庭所代表的旧文化的反面。她先是受男友所迫吸毒,继而辍学并逃离家庭,成为了少女嬉皮士。
从兔子这边来看,他对待这种所谓的新文化的态度是模棱两可和自相矛盾的。从一开始他就憎恨那些青年反叛者,特别是那些来自富人家庭的年轻人。他对他们的那些革命行为怨气冲冲,而且也不屑一顾,因为他觉得那些年轻人只是在玩弄革命而已。他对吉尔这样说道:“你们这些玩弄生活的富家孩子让我讨厌,那些可怜巴巴的警察在保护你们老爸的家产,而你们却拿石头砸他们。你们只是在玩闹而已,年轻人。”(124)在兔子看来,那些年轻人在“革命”的名义下的所作所为是非常荒唐的。一方面,他们并不知道社会公众,尤其是像他那样的人是什么需求,另一方面,他们要反叛的正是他们已经享受过的舒适的上层社会的生活。兔子发现的青年反叛者的这些特征与实际情况是相符的。《纽约时报》当时的一次调查透露,发生在哥伦比亚校园及其他地方的骚乱中,有很多白人青年好斗分子,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自郊区的富有家庭。(125)兔子认为这些人的行为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只是会带来更多的社会混乱和意见的不统一。在他与吉尔的一次谈话中,他用自己的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我以前也内心有过冲动,还跑出去过,但是结果是损伤了周围的人和事。革命,或者不管是其他什么,只不过是在说,越乱越好玩。”(126)兔子是在指十年以前他自己经历过的为了追求个人的自由而进行的损人又损己的行为。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从兔子嘴里说出这样直言不讳、冷嘲热讽的反对青年人抗争行为的话还是让人觉得有点吃惊,毕竟他自己也曾是一个反叛者。
兔子的言语实际上反映了他所处的社会阶层的一种立场,这个阶层就是美国文化语境中的工人阶级阶层的一部分。历史学家罗伯特·艾伦在谈到白人对待黑人民权运动时提到了一个涉及美国工人阶级的突出现象。他指出:“那些白人产业工人——一直都是白人左派的希望——当发现他们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则可以变成这个国家最恶劣的种族主义者。”(127)这个评语放在兔子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他是一个已有十年工龄的产业工人,而且也是一个“恶劣的种族主义者。”更重要的是,从这个现象我们还可以看出美国工人阶级中的一部分早已经偏离了这个概念原有的含义,不但不再是左派运动的脊梁,恰恰相反,已成为了支持现有体制的核心力量,是传统价值的中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国这样的工业社会固有的融合力量作用的结果。赫伯特·马尔库赛认为工业社会的融合力量(integrating power)早已经将类似“个性”、“阶级”、“个人”等一些表示立场的概念变得销声匿迹,(128)而在美国文化里,这种融合力量又在诸如“美国梦”、“应许之地”和“美国生活方式”等一些人人都额手称同的宣扬美国神圣使命的概念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兔子对青年反叛者的不信任使他站在了新文化大潮的对立面。但是,就他与吉尔的个人关系而言,吉尔似乎对他很有吸引力。很多评论者指出,兔子把吉尔带回家,潜意识中是想让吉尔来替代詹妮斯充当“妻子”的角色。这个行为表露了他按照传统的中产阶级家庭模式重建自己的小家庭的幻想。尽管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产业工人,但是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对他来说始终是生活的标准。在他刚见到吉尔时,他就被吉尔身上特有的“阶级的气息”吸引了,而吉尔表现出的持家的能力则更是促动他把吉尔带来的中上层社会的“气息”落实到自己的家里。吉尔住在他家里,他感受到了以前不曾有过的舒适,因为她给他带来了一种生活的品味:“吃了她做的东西让他感到津津有味,以前从没有过这种感受:烛光,盐水,健康时尚,品种多样,档次高……她的烹饪重新唤起了他对生活的趣味。”(129)在他的想象中,这个家庭已俨然变成“他们的家庭”。兔子与吉尔的关系让我们想起了十年以前兔子与露丝的故事,时代不同了,但兔子对那种温馨、舒适家庭生活的想象是相同的。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他们这个“家”的外面,像吉尔这样来自富裕家庭的年轻人正热火朝天地要捣毁这样的生活方式。司赖特指出:“新文化最重要的不是要赞颂经济的富裕程度,而是推翻其基础。”(130)这正是兔子以及其父亲那样的工人阶层的很多人所自然而然要坚决反对的,也说明了为什么他们没法理解那些年轻人的目的,反过来也表明后者为什么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支持。
这也是与青年反叛运动本身的自我矛盾分不开的。《六十年代》一书的作者,历史学家特里·安德逊发现通过对现存文化的规范、价值和道德标准的冲击和反叛,那些嬉皮士们从根基上很大程度地改变了美国的社会,(131)但这并不表明在改变旧文化的过程中他们找到了自己的方向,相反,他们常常因为自我矛盾的行为迷失了方向。
我们可以从吉尔的身上发现这种矛盾。一方面,她极力想在新文化里洗礼,另一方面又摆脱不了源于其家庭背景的思维模式。她自认为是那些青年反叛分子的一员,把兔子看成是现有体制的代表,可是另一方面只有在兔子的怀抱里她才感到最安全。兔子在想象中把她当成了“妻子”,而她也乐于这么做。有一个细节颇能说明她与自己的家庭背景藕断丝连的关系:兔子的儿子纳尔逊没有自己的汽车,这让她感到很丢人,因为她想当然地认为在美国每一个人都是应该有车的。这样的矛盾更进一步体现在她对宗教的体验上。对很多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青年而言,宗教体验是他们洗清自己身上的旧文化残余的一个重要方式,吉尔也非常热衷于这样的宗教体验。在她眼里,上帝无处不在,人们之所以看不见上帝是因为受到了自我的阻止。另一方面,在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一种“魂灵”存在,一旦它被激动起来,人就能和上帝交流。厄普代克研究学者乔治·亨特指出,这样一种宗教信条实际上是一种叫做“狂热”的邪教的重新复活,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其主要的思想是宣扬泛神论。(132)显然这与传统的基督教是不相符的。矛盾的是,声称相信这种教义的吉尔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看到什么希望,在她看来法律是腐烂的,生活是垃圾;尽管在说起上帝时谈得头头是道,但上帝并没有帮她摆脱颓废的感觉,相反,似乎只有依靠吸食大麻心中的“魂灵”才得到了触动,并在幻想中看到了上帝。此外,也似乎只有通过性,她才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在被兔子带到他家里后,她主动要和兔子上床。在黑人青年斯基特来到兔子的家后,她又和他随意发生性关系,而在兔子问起她为什么这么做时,她表现出了无所谓的神态:“你只是让别人来干你而你不去干别人这不划算。”(133)当然她这么做也是因为斯基特声称他是黑人耶稣降临人间,而吉尔相信他。由此,宗教体验、毒品以及性这三者结合在一起把吉尔所信奉的泛神论变成了用身体接触的泛性行为。
从那些青年反叛者的角度看,性是他们用来反抗传统和现存体制的一种身体姿态。正如有一个嬉皮士这样说道:“对我们中的大多数来说,在法律范围内的性关系如果不是已经过时,至少已经没有意义。”(134)这也是为什么在一段时间里,兔子对吉尔产生不了“性趣”,毕竟他还是一个有着家庭倾向的男人。但是,就那些包括嬉皮士在内的青年反叛者来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性也只是成为一种他们无限地放纵自己的手段而已。就像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从吉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出一种二元分裂的生活和信仰方式,理想与现实、精神与物质的分裂,其结果是表面上看似严肃的政治抱负与实际上的自我沉溺间的结合,(135)这也正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青年反文化运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通过对吉尔这个人物的描写,厄普代克表现了所谓的新文化行为本身固有的问题,同时也表明了兔子对待新文化潮流的自我矛盾。
关于《兔子归来》厄普代克经常提到的一点是,此书有很强的“教育”意义,用他自己的话说,“兔子试图在学习什么。”(136)兔子当然不是一个被动的旁观者,在新文化大潮面前作壁上观。他确确实实在学习并吸收着一些东西,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他或多或少受到了吉尔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尽管他并不相信吉尔那种宗教信仰且时常加以讽刺,但还是感到有点入迷。他讨厌吉尔那种革命者的姿态,但是另一方面,他摆脱不了吉尔放纵的性行为方式的诱惑,尽管在开始时,他还有点小心翼翼,甚至在一段时间里还处于一种性无能的状态,但最后在吉尔面前还是恢复了性能力。如果考虑到他在小说的开始曾把詹妮斯的身体与死亡联系在一起,那么可以说因为吉尔他又重新勃发性欲这一事实本身具备了某种象征意义,表明他不自觉地与新文化潮流的认同。需要指出的是,新文化强加在兔子身上的这种“学习过程”始终是一种双向冲突的过程。一方面,他自始至终是旧文化的坚定捍卫者,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被卷入到新文化的大潮中并亲身体验了传统价值的式微以及由此导致的身份认同的危机。这也许是厄普代克所说的“教育”一语的真正含义。
相比之下,在与斯基特的关系上,兔子经历的“教育”过程更能说明身处新旧文化冲突中的兔子的矛盾态度以及作为作家的厄普代克本身的写作策略。在《兔子归来》中厄普代克并没有用全景式的角度直接描写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社会冲突状况,包括种族冲突,但是通过一个侧面——兔子与斯基特间的关系——这个主题还是得到了充分展现。如果说因为吉尔的到来兔子建立了一个“新家庭”,那么随着斯基特的加入,这个“新家庭”则演变成了一个由一个白人成人、一个白人少女嬉皮士、一个黑人青年和一个白人孩子组成的“公社”,在一定意义上,这本身就成为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社会的一个缩影,形象地集中了社会矛盾的各个焦点。
从种族关系的角度来看,随着斯基特的到来,兔子经历了一个“迂回曲直”的过程。厄普代克本人对为什么用整整一章来写兔子和斯基特的故事有一个很好的说明:
那个很长的第三章——在第一稿中甚至还要长——是一种有着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特征的发明,全部是“讨论会”的形式。兔子在试图学习点东西。在大声朗读佛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著作的过程中,兔子他自己也成为了黑人,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与斯基特携手结盟了。有着欧洲血统的读者应该不会忘记,非洲裔美国人有着与英裔美国人一样久远的移民背景;在这个新世界里,“黑人问题”由来已久。在美国,十分之一的人是黑人,黑人音乐、黑人的悲哀、黑人的喜悦、黑人英语、黑人风格弥漫在整个文化里,美国音乐的形成,特别是在世界上有如此大的影响,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黑人的贡献。但是,整个社会在种族方面依旧是一分为二,兔子不是那么情愿地跨越肤色线的行为则是代表了一种前进着的痛苦形式。(137)
正如厄普代克所说的,兔子与斯基特的故事构成了《兔子归来》中最长的一章,同时也最能形象地反映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一个社会状况——白人与黑人间的种族对峙关系。厄普代克在这段话里所说的“前进着的痛苦形式”很是确切地说明了很多白人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对待黑人的态度。一种自我矛盾的态度,即一方面不得不接受黑人的存在以及他们的文化,但另一方面却尽力要使自己区别于黑人,划清界限。兔子是这种态度的一个典型代表。在整部小说里,他的种族主义者的立场始终没有改变。事实上,在小说伊始,我们就感受到了他那种异常灵敏的种族主义者的嗅觉,在他的眼里,“他的城市”,“他的国家”正在被那些越来越多的从各个地方冒出来的黑人占领,他们不仅吵吵嚷嚷,而且还长得稀奇古怪。即使在后来他似乎变得很宽容,让斯基特住到他家里,可是在见到他后脑子里还是止不住冒出这样的念头:“他是毒物,他是谋杀者,他是黑人。”(138)但是,在另一方面,就像与吉尔的关系一样,兔子在与斯基特相处的时间里一步一步地开始与黑人和黑人的历史文化相遇,并且在身体和心理两个层次上体验了“黑色力量”对他的冲击。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黑人活动家斯多克力·加米切尔和查尔斯·汉密尔顿认为种族主义有两种形式。他们指出:“种族主义可以是公开的,也可以是隐蔽的。它有两种紧密相关的形式:白人个人厌恶黑人个人,另一种则是来自整个白人社会对黑人社会的反对行为。我们称之为个人种族主义和制度化的种族主义。”(139)兔子表现出的种族主义显然是属于后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与斯基特的相遇也蕴涵了在种族关系层面上的不同价值观念的冲撞。
围绕兔子与斯基特关系的第三章几乎没有什么人物的行动,用厄普代克的话说,大部分内容是以“讨论会”的形式进行,即斯基特召集大家听他读黑人作家道格拉斯等人的著作,兔子和其他人则接受“教育”。虽然少了点情节意义上的行动,但就兔子本人而言他在内心深处还是经历了一次“行动的历程”。兔子与斯基特的关系实际上也是白人与黑人间的力量斗争的过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兔子作为一个白人的力量衰落的过程。在斯基特到来之前,尽管兔子在很大程度上受着吉尔的影响,但他在他们这个“新家庭”里仍然牢牢地占领着主人的位置。可是,随着斯基特的到来,他这种绝对主人的权力遇到了挑战,甚至到了被“夺权”的边缘。在斯基特刚进家门之时,兔子就似乎感到了一种“黑色力量”的威胁。尽管在一开始他非常讨厌他的到来,甚至因不能忍受斯基特的语言侮辱还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但最终兔子还是接受了他。他对吉尔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报复詹妮斯,可不管怎么样,至少这表明他开始容忍像斯基特这样的黑人的存在。很快,这种容忍发展成了他在自己家里的权威的跌落,似乎他已不再是这个家的主人,而是成为了一个被动的“听者”,一个被要求接受“教育”的人。与之相反,在吉尔的帮助下,斯基特成为了这个家的代理主人,用他那带着黑人色彩的雄辩的语言和取自黑人作家的大段大段的篇章不停地“教育”兔子。很多时候,兔子并不接受斯基特对白人的无情批判,在他看来,黑人在历史上遭受的压迫是他们自作自受的结果,但是奇怪的是他却能很是耐心地、甚至是有点谦卑地倾听斯基特滔滔不绝的数落。这种容忍的态度表明或许在潜意识中他默认了白人曾经对黑人犯下的种种罪过。
丹尼尔·贝尔发现自从1954最高法院宣布黑人在这个国家里应有完全同等地使用公共设施和服务的权力时,平等的象征意义得到了强调,随后发生了两件有很大影响的事情。首先,黑人的要求获得了合法性,其次,社会道义掌握到了他们的手中。贝尔这样指出:“当一个国家公开承认道义上的罪过,再要对那些它曾经侵害过的人说不就变得非常困难,而且当一个国家承认道义上的罪过,但同时在赔偿方面又做得很慢,那么受害方那种激烈的程度将更加难以遏制。”(140)贝尔的分析或许可以用来说明斯基特在面对兔子时所表现出的激愤的程度。就兔子而言,尽管他一直就没有直接承认过斯基特以黑人代表的身份对白人的指控,但实际上,他是以一种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含糊的方式接受了斯基特给予的“教育”。我们可以从几个细节上看出他的矛盾态度。在一次“聆听”斯基特暴风骤雨般的指责时,兔子忍不住也冷嘲热讽地大声向对方发起了反驳:“见你的鬼去吧,你们不就是只有十分之一嘛。事实是大部分人他妈的并不在乎你们在干什么。这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家。你们要是能呆下去,就呆着,要是不能,那就好好去死吧。但是,老天,别再整天嚷嚷着想白磳饭。”(141)这样的话从兔子嘴里说出并不让人感到惊奇,毕竟在本质上他有着严重的种族主义倾向和白人至上的思想。但令人奇怪的是,当吉尔因为害怕斯基特那种狂人好斗者的样子,要求兔子把他赶走时,兔子却什么行动也没有采取,而且还在晚上“睡得很香,因为有斯基特在屋里。”(142)因此,从表面上看,他似乎一直在与斯基特进行着对抗,但实际上他好像觉得在这场“白”与“黑”的斗争中,他正在一步一步地走下坡路。
这种矛盾的心态从兔子无意识中对斯基特身体的迷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斯基特到来不久,兔子发现斯基特的身体吸引了他:
斯基特的身体强烈地迷住了兔子。舌头、手掌、脚板心那发亮的灰白色,受到了阳光的冷落他的皮肤闪耀着独特的光泽。这种脸似乎很规整,有棱有角,有好多个地方亮晶晶的,反射着光亮:比较而言白人的面孔则是一团难以名状的团状物:像是正在变干的油灰。他的身姿表现出一种柔润的优雅,像是上了一层润滑油,犹如蜥蜴的举动敏捷而警惕,丝毫不见那些哺乳动物具有的肥胖。住在他家里的斯基特好像是一个制作精美的电动玩具;哈里想去碰一碰,但又害怕会触电。(143)在这段文字里,兔子眼中的斯基特的身体与在小说开始时他在公共汽车上看到的那些黑人的模样形成强烈的对照:这里,斯基特的身体似乎是那么优雅强健,而那些黑人则是那样的奇怪丑陋。更重要的是,与斯基特的身体相比,白人的身体显然是不成样子。尽管斯基特的身体被形容成一个玩具,但那是一个有着强大震颤力量的玩具。
这段兔子迷恋斯基特身体的文字实际上有着很深的背景意义,我们可以从中读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些黑人批评者从文化的角度对白人的批判。其中,爱尔德里奇·克力费的《冰上的灵魂》可以作为我们剖析这种文化意义的代表文本。(144)克力费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黑人激进组织黑豹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也是那个组织的政治和文化发言人,在他这本当时极为畅销的文化批评集里,他超越了一般的政治批判模式,从深层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白人和黑人间的对峙关系。书中一个论点就是从“身体”的角度来探讨白人和黑人的互相渗透关系。在他看来,白人代表了掌握着绝对权力的治理者,或者是“头脑”的代表,而黑人则代表了有着超强男性气质的仆人,或者说就是“身体”的代表。白人属于上层社会,但就身体本身来说,他们不是黑人的对手。克力费写道:“虚弱、脆弱、懦弱以及柔弱,这些都是与‘头脑’有关的特征属性,而力量、雄性、劲力、阳刚气质以及身体之美则是与‘身体’有关的属性特征。”这样的对比同时也隐含了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掌握着绝对权力的治理者厌恶那些有着超强男性气质的仆人,认为对其形成了威胁,因此也把他们看成是敌人,另一方面,由于自己身体形象过于柔弱,因此“他会不由自己地,甚至是以一种极其高尚的掩饰方式向那些被踩在自己脚下无人理睬的人的身体和力量投去羡慕的眼光……”(145)从这个角度说,白人成为了黑人身体的崇拜者。
克力费做这种比较的目的是要从心理上来颠覆白人对黑人的压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厄普代克对兔子迷恋斯基特身体的这段描写与克力费的这个比较联系在一起,换言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文本的“互文性”。事实上,在一次关于《兔子归来》的采访中,厄普代克确实是提到了克力费:“爱尔德里奇·克力费和其他一些人让报纸上充满了那些怒气冲冲的黑人形象,在校园里也是如此。”(146)我们不能确定厄普代克在写作《兔子归来》时是不是注意到了克力费对白人形象的批判,但是从兔子与斯基特的关系上来看,“身体迷恋”这段文字里颠覆的意图与克力费的分析是非常一致的,也就是说在对斯基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产生迷恋的同时,兔子的自我认同意识再一次遭遇到了瓦解。就像厄普代克在同一个采访中说的那样:“尽管黑人处于下等的地位,但在美国人的心理中,他们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兔子面对的就是这个问题,事实是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都是黑人。”(147)
克力费进一步指出,对白人而言,一个更为矛盾的问题是,因为他们憎恶白人自己柔弱的身体,所以在潜意识中会对属于自己阶层的白人女人产生一种厌恶感,而相反会去寻觅那些属于低下层但有着强壮力量的(黑)女人。(148)同样,我们可以用克力费的分析来解读兔子的一些行为。当因吸毒而变得狂暴的斯基特在兔子的家里要强暴吉尔时,吉尔哀求兔子的解救,兔子却无动于衷。在另一个细节里,吉尔因为毒瘾发作而疯狂地要与斯基特发生性关系时,兔子只是在一边观看,似乎乐于看着吉尔受到斯基特言语的侮辱和身体的强暴。在使吉尔受制于他的性力量的控制过程中,斯基特仿佛取得了颠覆白人力量之斗争的胜利,而作为一个旁观者,兔子则成为了这个过程的同谋者。于是,在兔子自己的家里,在这场“白”与“黑”之争中,斯基特成为了绝对的赢家,这对兔子这样的种族主义者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厄普代克并没有把斯基特描写成黑人英雄,相反,同吉尔一样,斯基特本身也充满矛盾,从一个黑人激进主义者变成了完全的虚无主义者,而这样的人物刻画本身也透露了厄普代克本人写作的“政治立场”。
厄普代克曾提到,斯基特这个形象多少表达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黑人的愤怒”情绪。从当时的背景来看,通常,人们会把所谓的“黑人的愤怒”同黑豹组织这样的鼓动夺取和建立黑人权力的运动联系在一起。(149)斯基特表现出的激进态度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这样的社会背景。但就斯基特这个人物而言,他的“愤怒”更多的只是表达在言语上,“说的比做的要多”。(150)他的攻击对象除兔子以外,就是吉尔。但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作为一个来自社会低下层的黑人,他似乎应该和吉尔这样的白人青年反叛者联手反对现有体制,就像厄普代克指出的那样:“在特权阶级和黑人下层之间有一种特殊引力关系。”(151)但是,厄普代克并没有让斯基特认识到这种“引力关系”的重要性,相反,斯基特只是把吉尔当成了发泄“怒火”的对象——以性虐待的方式进行,行为是如此狂烈,以致成为整部小说中场面最为暴力的情景。因此,可以说斯基特的行为方式似乎是出乎人们的阅读期待之外。
斯基特之所以被描写成这样一个人物,这与厄普代克作为一个白人作家的创作意图是分不开的。在很大程度上,斯基特成为了厄普代克表现黑人民权运动本身存在的矛盾的手段。通过斯基特这个形象,厄普代克传达了一些著名的黑人斗士如马尔科姆·X 以及斯多克力·加米切尔等争取黑人权力运动领导人的声音。(152)他们深信美国社会的现存体制是建立在压迫剥削黑人的基础上的,黑人要想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必须砸烂这种体制,黑人应该重新拥有他们自己的历史和身份,应该有一整套界定他们与社会关系的准则。争取黑人权利运动的一个基本要求便是要抛弃黑人与白人的联盟。(153)但正是在这一点上,著名黑人非暴力运动领导者马丁·路德·金与他们产生了分歧。
对这种分歧做一下分析有助于我们理解厄普代克塑造斯基特这个人物的深层意图。金与那些激进主义者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黑人权力’是一种虚无主义的哲学,其根源来自黑人不可能获得胜利这种悲观想法。从根本上说,这种观点认为美国社会是一个完全腐烂的社会,邪恶丛生,毫无希望可言,从这样一个社会中得到拯救是根本不可能的。”(154)尽管这样一种思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它是对白人对黑人要求平等的诉求长期置之不理的反击。但是金认为这样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因为它“挟带了自我灭亡的种子。”(155)他坚信黑人唯一的出路在于把自己的命运与这个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起。他这么写道:“我们或许被蹂躏、被煎熬,但我们的命运与美国的命运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会赢得我们的自由,因为我们这个国家神圣的传统,上帝永恒的意愿回响在我们的诉求之中。”(156)
历史学家艾黎克·方纳发现金在利用美国梦的传统推进黑人梦想的实现方面显示了“大师”的眼光,他把黑人的追求完美无瑕地纳入到了美国白人社会的传统之中,但同时并没有表现出对他们的危险或威胁。通过这种方式,“金用这样一种语汇向世人展示了黑人争取权力的要求,它弥合了种族间的沟壑,把黑人的体验与国家的体验融合在了一起。”(157)作为一种政治策略,相对于那些持激进态度的黑人权力运动者的行为,金这种诉诸自由——这个具有强烈美国式意识形态的内涵——的理念来谋求黑人解放的努力,对公众来说,特别是白人社会,显然更有吸引力。当然,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说明了“自由”这个概念在美国文化中所发挥的意识形态的作用是何等强大。
理解了这样一个文化语境,我们再把目光移到《兔子归来》中,不难发现斯基特注定是要“自我灭亡”的,因为他“挟带了自我灭亡的种子。”在情节安排上,厄普代克给斯基特安上了毒品交易嫌犯的“头衔”。此外,他自称是黑人“耶稣”降临,但实际上什么也不相信。吉尔记下的斯基特的祝福语虽然带点玩笑的口吻,但还是能表明他的一种信仰观:
权力是胡扯
爱情是胡扯
常识是胡扯
混乱是上帝的本来面目
除了永恒的一致万事皆无趣
除非通过我,无人能获救。(158)
一切皆胡扯,除了他自己。就像吉尔一样,在斯基特身上我们也发现了严肃的政治与自我放纵的融合,最后的结果是他成为了一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既救不了他自己更救不了别人。在兔子的家因他和吉尔的出格行为被白人邻居一把火烧了时,斯基特逃之夭夭,却并没有把吉尔救出来,这对他自称的“耶稣”形象形成了鲜明的讽刺。
(四)
如果说小说第一部分描述的兔子家庭的破裂象征了传统价值和旧文化的衰落,那么后来新建立起来的“新家庭”的毁灭则表明了所谓的新文化固有的矛盾症候。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兔子和詹妮斯终于重归于好,兔子又重新获得了家庭。在经历了痛苦的“受教育”过程后,兔子最后得到了一个好的结局。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他可以和詹妮斯重新走到一起,但他面临的情形与以前不会再一样了。传统价值观念正在被新的价值观念替代,新旧文化的矛盾也已经内化到了个人的行为中去了。
在这样一个变化和冲突的时代,尽管兔子似乎仍然要坚守他所信奉的价值观念,但他不得不意识到这个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在小说最后部分,兔子发现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失败者。他没有了房子,更令人烦恼的是,他还失去了工作。他所在的印刷厂要引进新的机器,他学的技术已不再有用。在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年后,他突然发现自己被这个社会抛弃了,成为了一个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有意思的是,他依然坚持自己对越战的态度,而且还认为把吉尔和斯基特弄到家里来住是扮演了“自由女神”的角色。当他妹妹告诉他不应该这么做时,他这样说道:“我有什么错?我是他妈的一个大好人。我把那些个孤儿弄进来,黑的,白的都有,我对他们说上船吧,不管你们的肤色是什么颜色,都上船吧。白吃白喝。我是他妈的自由女神。”(159)不管兔子说的是真话,还是自我嘲弄,有一点是不能否认的,像他这样一个“自由观念”的坚定信仰者,最后自己却成为了一个最没有“自由”的人——失去了控制自己生活的自由,不得不回到父母家去度日。尽管他自己觉得又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但这本身却说明像他这样的“坚定的市民”在社会中已失去了原有的位置。兔子因此变得沉默寡言,再次陷入情绪上的“惰性”之中;如果说在小说的前一二部分,这样的“惰性”表明了他思想上的困惑,那么现在他则进入了行动上的迷惑。如同吉尔和斯基特一样,他现在能做的只是在感官上自我放纵——通过手淫进行一些漫无边际的性幻想,但结果只是更多的悲哀而已。
我们可以说,兔子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使自己适应这个变化着的世界。从这个方面来看,兔子的妹妹米姆对兔子还是颇为了解的,她对兔子说:“其他人都在按照一些规律生活,并且用这些规律来保护自己。你却跟着你的感觉跑,可一旦事情不对,房子毁了,生活破败了,你就只会呆在那儿撅着个嘴生气。”(160)这的确点明了兔子的问题所在,他的“感觉”也就是他所信奉的传统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但社会变化之快以至于他自己都承认不知道“什么是对的。”
相比之下,米姆在生活中找到了她的“规律”。她是拉斯维加斯的一个应招女郎,可对她的工作并不感到什么羞耻,相反,她却很为自己感到骄傲,而且也很有自信心,因为她认为自己是一个职业妇女,靠着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一份舒适的生活。
厄普代克评论者勒斯多夫认为,如果不理解米姆这个角色,要想完整地知晓《兔子归来》这部小说的意义是不可能的。的确如此。厄普代克引入米姆这个人物来结束整部小说意味深长,因为这从深层次上涉及了文化矛盾和社会的嬗变。我们知道,贝尔提出的资本主义社会文化矛盾的关键在于经济结构和文化结构的断裂,前者依然强调与新教伦理有关的工作精神,而后者则在大肆宣扬自我放纵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从某种角度来说,米姆身上正是体现了这样的矛盾。一方面,她很努力地工作,谨守这个行业要求的工作精神,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另一方面,她生活的中心是以享乐为主,尽情享受身体带来的各种快感。但是,这个人物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是厄普代克似乎同时在米姆身上体现了这种文化矛盾的克服。这来自一个简单的事实:米姆从事的应招女郎的工作在拉斯维加斯是一个合法的工作。这个职业的合法性——在传统价值和道德体系里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导致的一个后果便是它堂而皇之地成为了整个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于是,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矛盾的解决方式”:原本贝尔所焦虑的以享乐主义为代表的文化结构对经济结构的危害在这里已不复存在,因为“应招女郎”之职业之合法性不仅表明这种工作作为一种形式被整个经济体系所接纳,更重要的是,这表明它所指向的以“玩”和“乐”为主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也同样被经济体系所接纳并成为这个行业的一种“工作伦理精神”,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贝尔文化矛盾的主要内容——经济结构与文化结构的断裂——在这里被弥合了。当然,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隐藏在背后的是一种新的道德观念的产生和蔓延,即贝尔所说的“玩乐道德观”,(161)一种以物欲满足和身体快感刺激为主的文化价值体系。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尽管这种新的价值体系和道德观念与传统观念格格不入,但似乎却有其“合理、合法性”,因为在实际生活中它顺应并维护了经济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它与传统的“善行道德观”(162)有着异曲同工之处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换言之,道德观念与价值体系的“好”与“坏”,“善”与“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维护整个社会体制的运行。
正是在这一点上,米姆表现了与吉尔和斯基特的不同——尽管在快感的自我放纵方面他们是一致的,后者的行为是对现行体制的强烈反对,而前者则是恰恰相反。因此,厄普代克让米姆扮演了一个“传统主义者”的角色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她并不喜欢那些青年反叛者,因为他们毁坏了生活,而她却能控制和享受自己的生活,是她从拉斯维加斯来到家里给让兔子糟糕的生活弄得烦恼不安的爸爸和妈妈带去了欢乐。也是她极力劝说兔子与詹妮斯重归于好,并且还不惜通过自己与查理的肉体接触促成此事。于是乎,我们看到兔子的家庭危机最后通过米姆这个应招女郎使出的特殊招数得到了解决。这对兔子这样的自始至终要极力做出捍卫传统价值姿态的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如果说我们在兔子身上看到的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个特殊时期“新”“旧”两种文化冲突造成的困境状态,那么在米姆身上我们读到的是在一个新的基点上的这两种文化的结合,而这种结合则预示了一个新的社会的来临,即以商品原则代替道德原则的消费社会的到来。这也正是米姆这个人物在小说结束时出现的意义。
小说结束时,兔子终于与詹妮斯走到了一起。与《兔子,跑吧》一样,小说的结尾也呈开放形式,耐人寻味。兔子和詹妮斯在一个汽车旅馆里进行了分别几个月后的第一次见面,在那里度过了一个下午,两人没有做什么只是相拥而睡。也许遗忘是面对现实最好的方式。但是,兔子在过去几个月经历过的困惑时光并不是那么容易抹去,两人睡觉以前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兔子的心情:
兔子:“我感到内疚。”
詹妮斯:“为什么?”
兔子:“为一切。”
詹妮斯:“放宽心吧。并非每件事都是你的错。”
兔子:“我不能接受这一点。”(163)
“这一点”指的是什么?是指他承认自己有问题,还是并非每件事与自己有关?厄普代克在评论这部小说时说“美国最后还是度过了动乱的危机”,(164)但是正如历史学家安德逊所言,“美国再不会和以前一样了。”(165)这也许是兔子真正不能接受的。但不管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他必须得经历这个变化的过程,等到他在旅馆里一觉醒来,他也许会发现身处在一个新的世界里,一个消费主义盛行的社会,在那里他念念不忘的、孜孜以求的依旧会是“自由”这个词,但面对商品交换的原则,他的追求会变得更加矛盾百出、似是而非。这是《兔子四部曲》的第三部《兔子富了》要讲述的故事。
三、富了的感觉怎样?——自我意识与“物”意识
尽管《兔子四部曲》的每一部都以描写日常生活见长,但相对来说,在《兔子富了》中,对日常世界的描述、家庭生活的烘托则更是锦上添花,甚至是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这是因为在这部兔子系列的第三部小说中,厄普代克似乎是让兔子真正进入了一个感觉良好的时期,一个能够让他获得某种成就感的氛围。如果说与前两部兔子系列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区别之一或许可以说,《兔子,跑吧》更多的是放在精神追求上,《兔子归来》的重点是对社会生活的强调,而《兔子富了》则是把注意力真正转移到了日常生活上,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经济生活领域。毕竟,在经历了前两部小说中大部分时间里的晃里晃荡的生活后,兔子现在富了,也因此很有点心满意足的样子。“一种梦幻般的气氛弥漫着整本书,”厄普代克如是评论,“兔子几乎是要拿拳头不停地捶自己,为的是要让自己确信他这种中产阶级式(原文为bourgeois)的幸福是真的——如果说他还算不上拥有那种大丈夫的、家庭主人的架势,就像韦伯·莫科特那种神采,那至少他也是进入了同一个圈子了。”(166)莫科特是这部小说中兔子的朋友,其富裕、舒适的生活曾让兔子羡慕不已。用厄普代克评论者斯基富的话说,《兔子富了》的成就就在于艺术地再现了这种“中产阶级的幸福感”:“《兔子富了》的成就在于厄普代克能够把这种中产阶级的幸福感描述得如此有趣味、有深度,以至于充满诗意。”(167)确实如此,与前两部书相比,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这部作品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一部快乐的书”,这或许跟作者本人在写作此书时欣喜的情绪不无关系。关于写作这部小说时的心情,厄普代克自己曾这么说过,“我当时心情不错,有一种活力四射的感觉,这种情绪也蔓延到了书中。”(168)具体情况是,他非常享受他的第二次婚姻,美满生活带给了他写作时的快乐心情。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样一种快乐、梦幻般的氛围掩盖不了小说中时不时跑出来的忧郁、甚至是沮丧的情调。兔子的喜悦是真的,一点不假,可在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兔子仍然会陷入一个又一个的挫折之中。与前两部小说一样,《兔子富了》也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之间的冲突。正像厄普代克研究者德特维勒所说的那样,整部作品充满了各种力量间的紧张关系,涉及“熵和新生,失去的机会和再次获得的机会,堕落和恢复,死亡和新生命,从这些对峙的关系中,发展出了一种停滞、平衡和妥协的形态。”(169)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原因在于兔子心中无时不在的冲突,一种内心感受与外部环境间的冲突。关注“经济生活”的兔子同时也生活在消费文化弥漫的世界里,经济上的成功让他感觉良好,但同时也限制了内心的某些追求,这似乎是印证了消费文化的逻辑。
追求个人自由同样也是《兔子富了》的主题,只是从第一部到第三部这个主题的表现形式经历了变化的过程:在《兔子,跑吧》中是对个性的推崇,在《兔子归来》中是对自我身份的界定,在这部表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生活的小说中,它则变化为对个人意识或个人存在意识的关注。相比于前两部小说,这个主题在《兔子富了》中出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转折”。如果说无论是《兔子,跑吧》还是《兔子归来》中,追求个人自由的主题多多少少与社会的、宗教的、政治的生活和背景有关——在前者,是个人与社会责任间的关系,在后者,是自我认同与国家身份间的联系,那么在《兔子富了》中,这样的背景变得模糊了,取而代之的则完完全全是围绕个人生活的日常世界的场景。正是在这样的“场景变换”中,兔子寻求个人自由的轨迹也经历了一个转折的过程,从社会的、政治的和超验式的指向落回到了平凡但并不缺乏曲折的日常生活中,而兔子在这个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个人意识的关注也就成为了追寻个人自由的另一种形式。对兔子而言,所谓的个人意识其实也就是维持属于自己的一种存在意识,一片个体的空间,可以放下一个独立自律的自我。当然,这样的个人意识对兔子这样的人来说同时也是模糊的,甚至难以界定,但是,假如没有这样的意识,他的生活也就会变得没有意义,作为个体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这种个人意识推动着兔子时不时地要从日常生活的包围中突破出来,找寻某种生活的存在意义,也正是同样的原因,在经历了成功的喜悦,过上了中产阶级的舒适生活后,兔子的内心依然会不期然地涌动着一种对自由与自我的向往。问题是这种对个人意识的关注同时也让兔子再一次陷入思想与行为的困境之中。
如同兔子系列前两部所展现的那样,出现在《兔子富了》中的兔子同样也不可避免地深陷于矛盾之中。一方面是生活富裕,似乎是有了掌握命运的条件,至少在经济上是如此,但另一方面,兔子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要想拥有一点自己的个人意识却并不容易。就像以前一样,兔子依然是要做出这样那样的努力来获得哪怕是一丁点的个人空间,但结果却是恰恰相反,非但没有感受到个人的存在,而是个人意识的消失。从厄普代克的角度来讲,在表现这么一个矛盾的、似是而非的过程的同时,他也让读者感受到了对弥漫在全书中的消费文化及其核心——商品拜物教——的深刻的洞察和批判。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兔子的个人意识无意识地替换成了商品意识,对个人意识的关注转换成了对金钱的迷恋,对自我的追寻最终变成了对物质的拥有过程,并且在这样的类似商品买卖的拥有过程中最终寻觅到了自我的存在和自由的意义。也是在这一过程中,贝尔所说的文化矛盾得到了更加直接的展示(在前两部作品中,文化矛盾更多的是通过迂回的方式贯穿在小说中)。
(一)
故事发生在1979年中旬到1980初的几个月之间。作为詹妮斯父亲开的车行的业务总代表,兔子现在是发了,在这个经济衰落能源危机时期,靠销售省油型日本丰田车,兔子领导的这个车行是赚足了钱。兔子经常和一些与他有着同样身份的人在乡村俱乐部里消磨快乐的时光,感觉很是风光;随着财富的增加,他与詹妮斯的性生活也开始活跃起来——此前在这方面他总有点忧郁的感觉。在内心深处,他也会时不时地意识到对自我和自由的向往,这大概与现实有关,因为生活并不是什么都那么春风得意。在大学读书的儿子纳尔逊现在成为了兔子潜在的威胁。和当年的兔子一样,纳尔逊的女朋友普鲁也未婚先孕了,更让兔子挠头的是,纳尔逊退学回家来了,而且还带来了另一个女孩,普鲁的朋友密蕾妮。纳尔逊要在车行工作,而且还赶走了多年的老手查理,兔子虽极力反对,但也没有办法,因为詹妮斯的母亲,车行的真正主人给纳尔逊撑腰。父亲和儿子的冲突不仅仅围绕着车行的经营方式,而且也针对纳尔逊的婚姻,兔子不同意纳尔逊结婚,在他看来,婚姻对纳尔逊而言是一个陷阱,就像他曾经对自己的婚姻的感觉一样。为了躲开家里的这一切烦恼,兔子开始移情别恋,把注意力转到一个来买车的女孩身上,他自认为她是他与多年前的情人露丝的女儿,不仅如此,兔子还偷偷摸摸三次到郊外去找露丝和那个女孩。纳尔逊的情况越来越糟糕,他抛下怀孕的妻子普鲁,从家里跑了,就像当年的兔子一样,正在加勒比海度假的兔子夫妇不得不赶回家来。小说结尾时,兔子有了一个外孙女,但不知怎么他却感到离“死亡”更进了一步。
与前两部兔子系列小说一样,《兔子富了》的故事同样也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整个情节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社会和文化环境做背景。同样,在小说开始时,厄普代克也用了一个具体的社会事件来显示时代背景。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的能源危机成为了兔子系列第三部的引子。除此以外,很多那个时代的国内和国际事件也被厄普代克挪用安排进了小说的情节之中。为了比较清楚地了解人物和时代背景的关系,有必要援引一下厄普代克自己的一个说明:
这些小说在故事的酝酿过程中,每一个都需要一个清楚的背景新闻,一个能够把个人的和国家的领域串联起来的“钩子”。在7月下旬时,我到宾州去了几天,发现可以将因欧佩克引起的汽油短缺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恐慌作为一个“钩子”;在一些地方的加油站,汽车排成了长队,我们在费城郊区的主人早早地就起床出去给我们的油箱灌满了油,好让我们能够回到新英格兰去。那个春天,一场核灾难差点在哈里斯伯格的三英里岛上发生,卡特的支持率降到了百分之三十;我们的人在尼加拉瓜被暴乱分子驱逐了出去;我们的人在伊朗被扣作了人质,正面临着死亡的危险;约翰·韦恩去世了;空中实验室有掉下来的危险。兔子的妻子酒量不减,儿子退学回家,四十六岁的他有足够理由相信他和美国都快“没油了”,只是他并不相信他会这样。(170)
这段话相当精彩地总结了《兔子富了》所针对的时代背景。值得我们注意的当然不只是新闻事件的罗列,而是这些事件表达的意义与兔子这个人物的刻画之间的关系。似乎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峙的关系,所有的事件包括兔子自己都透露了一种危机感,但兔子同时却并不完全相信自己也会陷落进这种危机里面。无论从反映现实的角度,还是从兔子本身的处境来看,厄普代克在这段话里所说的内容都是真实存在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在尼克松后期和整个卡特时期,确实陷入了经济滑坡、国力衰退的境地。但从兔子本人的角度来说,他有一百个理由把自己和社会的状况划清界线。非但没有陷入危机,相反,他的事业正蒸蒸日上,趁着能源危机,靠销售省油的日本车,兔子大捞了一把。非但不是“没油了”,相反,兔子现在是精力旺盛,活力十足。因此,可以这么说,正如厄普代克评论者贝雷曼指出的那样,厄普代克在这里描述的主人公的情绪是与时代的主调相违逆的。(171)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一种表象;在兔子幸福生活的表象后面隐藏着一种悲哀感,一种无法拥有自我意识的惆怅感。这种失落感在小说中更多的是与表现商品和消费文化固有的矛盾融合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如果说上述引文中厄普代克所言的时代的主调——“危机感”确实存在的话,那这种感觉其实与厄普代克所说的那些事件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而是换了一个角度完全浸透在兔子的个人生活中。这个角度就是商品消费文化背景下的日常生活,这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兔子富了》的真正的背景。通过这样迂回的方式,厄普代克所说的“个人领域与国家领域的联系”同样得到了凸现,并且更具有了表现文化本质的意义。
我们的分析因此也应该从对小说的细读开始。对兔子而言,喜悦和幸福的感觉是确凿无疑的。有生以来他第一次想从心里说:“生活是甜蜜的。”(172)处在销售总代表的位置上,他现在算是真正的中产阶级了,可以说是有了休闲的时间,在乡村俱乐部里喝啤酒、打高尔夫球、时不时地和一帮和他身份相仿的人聊一聊国内国际的时事。他也成为了真正的消费者,《消费者报告》成为了他的《圣经》,是他必读的阅读材料。但同时一种异样的感觉也常常充斥他的心头,用厄普代克的话说就是:“富就是另一种形式的穷,你的需求随着你的收入一同增加,但是这个世界最终把给你的东西给拿走。”(173)这种异样的感觉不仅仅表现在偶尔出现的对工作的厌恶上,而且还会化成一种死亡的阴影,常常袭上他的心头。当然,最让他心焦的是尽管他现在富了,可以过上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但自由似乎依旧是可触不可及。
具体地说,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说明他的这种感觉。首先,从物质条件上来看,他觉得自己还没有完全自由:虽然一年有四、五万美元进帐,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拥有自己的房子,仍旧住在岳母的家里。这样的状况有时候会严重限制他的生活,以至于他会产生这样的感觉:“在斯普林格家里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哈里能够绝对呼吸到自己的空气。”(174)其次,在经济上,他也不能算是绝对自由:虽然他在主管这个家族企业,但他却没有最后的决定权,因为他只是一半的拥有者,另一半属于妻子和岳母。事实上,他不能否认这样的事实——他是靠着妻子詹妮斯才有现在这一切的,他不能忘掉是詹妮斯的父亲“免费让他走上了”(175)这条阳光大道。最后,他的儿子纳尔逊即将要退学回家到他这里来干活,很明显纳尔逊要成为他最大的麻烦。如果说这些让他不安的感觉只是表明他不能获得个人自由的外部条件,那么他的内心状况同样会让他不安。从前的兔子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内心有一种源于自由的渴望,并且总是有所行动,相比之下,兔子发现他现在似乎也面临着同样的情况,但却有点懒于行动。他不得不这样承认:“自由,他以前一直以为是一种外部的行动,现在却成为了一种内心的退化。”(176)这使得厄普代克专家葛雷纳也不得不替兔子担起心来:“《兔子富了》的读者会跟着哈里一起焦虑,是不是他内心本能的对生活的冲动已经燃烧殆尽。他还年轻,不应该就这样失去渴望,但也许他已经过了继续保持这份渴望的年龄。这样的情况正是又可悲又吓人,因为随着外部条件的改善,他的内心生活却退化了。”(177)
兔子似乎在精神生活上是有点变得慵懒了,但另一方面他却并没有完全放弃。换言之,他还是试图在看似无忧无虑的优裕生活氛围里维持属于自己的一点个人的存在意识,而且还付诸行动。这个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将内心的想象自我投射到某个外部物体,将其物化成个人意识的载体。如果说能源危机事件成为了小说连接时代背景的纽带,那么在小说开始时厄普代克引进的一个新人物则成为了兔子在这部小说里探求个人自由和维持自我意识的一个起因。这个新人物是来到兔子车行看车的年轻女孩。兔子自认为她就是多年前他和露丝的孩子。由此,这个女孩便成为了兔子可以投射个人想象的载体,一个他自认为可以让他意识到个体存在的手段,通过这种方式,兔子似乎可以暂时脱离纷扰的日常生活、体味自我的存在,但同时他也成为了一个自恋者。更重要的是,这种寻觅自我意识的努力并没有得出什么结果,而是最终被另一种意识——商品意识所代替。
从结构上说,《兔子富了》与《兔子,跑吧》有一些相近的地方。后者的情节由兔子的三次“逃跑”行为组成,而前者同样也有兔子的三次“出行”行为。所不同的是,这次兔子不是逃离他的家庭,而是独自去找寻他的“女儿”和昔日情人露丝。从情节安排来看,兔子的这三次出行都是一个人偷偷摸摸进行的,这本身就具备一种象征意义。厄普代克如此安排情节当然是有他的用意的,我们可以把兔子三次出行寻找“女儿”和情人的经历看成是他寻找自我的历程,而整个经历本身又是小说的中心矛盾和冲突展现的过程。因此,对这个过程做一细读分析就显得很有必要。
在小说中,这三次寻觅历程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时间里,但起因却都是类似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都给兔子提供了逃离身边的烦恼事情的机会,让他有个机会去发现自我,确证自我意识。
第一次出行发生在纳尔逊从学校回家以后。兔子对他儿子的行为很有点看不惯。为了排除纳尔逊带来的烦恼,兔子先是开始寻找自我安慰方式,他所做的就是在头脑中想他的“女儿”和她的母亲露丝。最后,在纳尔逊毁坏了兔子的车后,兔子的想象变成了行动,开始了第一次寻找女儿的历程。这次行程的过程本身很简单,兔子出城到郊外去找露丝和她的女儿,但并没有找到,因此这也更像是一次心理体验而已。值得关注的是兔子内心的感觉和他想象中的与露丝的对话:
他敲门后,如果她来开的话,他会对她说什么呢?
嘿。你也许不会记得我了……
老天。我希望我不会。
别,等一等。别关门。也许我能帮助你。
你会帮我个鬼!滚出去。我向天发誓,兔子,看见你就让我恶心。
我有钱了。
我不要。我不要散发着你的臭味的任何东西。我那时真的需要你的时候,你却逃走了。
好吧,好吧。但是还是让我们来看看现在的情况吧。你看,我们的女孩……
女孩,她已是个大人了。她有多么可爱!我很为她骄傲。
我也是。我们应该有更多孩子。伟大的基因。(178)从主题上说,这个想象中的对话把《兔子富了》和《兔子,跑吧》联系到了一起。可以看出二十年前兔子与露丝的关系依然在兔子心中占有一席之地,现在他终于有机会有能力来赎回从前犯下的错误了。他来认领他们的女儿这个行为无疑是想表明他还非常珍惜二十前他与露丝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给他提供了一个体验自我的机会,似乎通过来寻找昔日的情人和他们的女儿,多年前在与露丝的交往中获得的那种自我的感觉现在可以重新续上了。兔子并没有明确表明他的这种想法,倒是叙述者替他道明了:“他并不清楚他是否爱过她,和她在一起他体会到了爱是什么,感受到了那种朦朦胧胧的自我的膨胀,这是一种让我们变成婴儿的感觉,使得每一时刻都充盈着让人激动的目的,就像是他膝盖下的那一簇草丛,里面布满了它们自己的最好的种子。”(179)考虑到上面提到的这次兔子郊外寻“亲”的实际原因,这么一种感受倒确实可以让兔子感叹一番。但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就像多年以前他对露丝表现出的浪漫态度,现在他又一次把浪漫化的想象一厢情愿地投射到了对方身上。所不同的是,现在他的身份变了,他有钱了。在上面这一段内心想象的对话中,一句最简单,也是最重要,最富意义的话便是“我有钱了。”这不仅是表明了他这个不大不小的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身份,更是透露了一种强烈的自我意识,一种不同与以往的感觉。正是这么一种感觉使得他在这第一次寻找女儿的历程中,在没见到露丝时就折身返回了。这句话同时也表明了另一层意义,那就是他希望用钱赎回从前与露丝的关系,这个想法和姿态也许是无意识的,可也正是从这种无意识的思想中,我们可以看出兔子自我意识的矛盾:一方面是想通过找寻或者回味与昔日情人的关系来体味一下自由自在的自我的滋味,另一方面则是想用金钱赎回的方式获得这种自我意识,前者是自我浪漫投射的结果,但至少可以说是纯洁的、包涵激情的、远离现实的,后者则让这种纯洁的、激情的、远离现实的想象又回到了现实中,不仅如此,而且还以最能代表现实关系的形式——商品的交换形式——代替了以实现自我为目标的想象。因此,可以这么说,兔子这次寻找“女儿”的过程实际是以寻找自我、体验自我意识为目的,而结果是自我意识最终在对“金钱”的意识中获得了实现。
兔子的这种无意识的意识并不只是在内心对话的那一时刻产生的,在以后的两次找寻“女儿”的过程中,同样的意识,甚至是差不多同样的想象和行为重复发生。
让我们再来看看他第二次寻“亲”历程。这一次发生在纳尔逊结婚,并且取代了查理在车行的位置以后。与第一次一样,兔子出行的现实原因是他不满儿子的行为,但又无法阻止,于是又想起了他的“女儿”和露丝。兔子同样是一个人去一个人回,同样是没有见到露丝和那个女孩。同样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一种心理安慰的过程,是自我意识的想象过程。这一次,想象中的对话不是发生在露丝和他之间,而是变成了他和他“女儿”的对话:
嘿,你不记得我——
当然,我记得,你是那个卖车的。
我是说,我不单单是卖车的。
比方说?
你妈妈的名字是不是就叫露丝·白厄?
嗯……是的。
她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爸爸的事?
我爸爸已死了。他过去是给镇上学校开校车的。
那不是你爸爸。我是你爸爸。(180)
这个想象中的对话如同第一个,还是很简单,但同样意义颇丰。这个女孩认识兔子,因为她曾陪着男朋友到兔子车行来买车。也是在那一次兔子第一次同她相识,并将其当成了他的“女儿”。这也是为什么在上述对话中兔子告诉女孩说他不单单是卖车的,而是她的“父亲”。同样,这也与兔子的自我意识有关。就像第一个对话表明的那样,兔子找寻“女儿”的真正目的是要寻找他的自我,或者说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一种自我意识。声称他是女孩的爸爸至少说明了他要肩负的一份责任,也是他感到自身存在的价值。这种感觉也许在旁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但对兔子而言则是不可或缺的。相对于在家里所处的尴尬地位——在纳尔逊面前感到的作为父亲的一无用处,他在这个女孩面前则有了一种做父亲的感觉,一种可以发挥某种作用的感觉。同样,兔子并没有直接表露这种感觉,但叙述者说明了他的这种心情:“他是真正感到有一种活着的感觉。”(181)似乎他有了寻觅到了自我的体会。
但是问题也恰恰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这种自我意识很快被另一种“自我意识”代替了。这一次他是到达了露丝和那个女孩住的地方,可是刚下了车,他就开始怀疑起他的目的来了:“(他感到)不仅是他前边的空间,而且是所有的地方都开始塌陷,尽管脚下的地是那么坚固,他有点纳闷他到这里干什么来了,穿着挺括的米色西装……他可是一个有自己办公室的人,门上写着自己的名字,名片上写着‘销售总代表’,在几个小时以前他还穿戴整齐地在儿子隆重、繁复的婚礼上款待来宾……”(182)显然,这样的怀疑感觉与他的社会身份是相符的。换言之,兔子的脑子里现在出现了两种意识,一种是作为女孩的父亲的意识,另一种是作为“销售总代表”的意识,如果说前一种意识给了他“活着的感觉”,后一种意识则告诉他现在他是谁。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对女孩说的那种话“我是你爸爸”实则乃是要表明“我是你爸爸,我有钱。”换言之,如同第一次一样,兔子又一次把个人意识的获得同“金钱”的力量联系到了一起。
兔子的这两次出行实际上都没有结果,没有见到露丝,也没有看到他所谓的“女儿”。只是到了第三次他才同露丝见了面。这一次发生在一次家庭危机之后,纳尔逊离开了他即将临产的妻子离家出走了。在同露丝简单地说了几句话后,兔子这一次是直截了当地提出给露丝一点钱,理由是用于他们女儿的教育。如果说前两次金钱的作用仅仅是以隐含的方式提到的,那么这一次兔子似乎是在直接做一桩商品交易了。当然,兔子的本意是要获得露丝的原谅,他觉得露丝仍然会爱他,而他也是需要露丝的,至少露丝能够让他感到自己的作用,换言之也就是自我的存在。兔子当然遭到了露丝的拒绝。
从以上的“细读”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兔子三次寻找“女儿”历程的真正目的是寻找自我,或者说是确定自我意识,这本身应该是一种心理的、精神的历程;从小说的情节安排来看确实也是如此,但我们同时也发现,这三次历程的一个共同点是精神的因素最终落实到了物质的、金钱的形式上,也就是说从中透露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自我意识到底靠什么来实现。这实际上涉及到了消费文化中的商品拜物教的本质问题。马克思说,商品拜物教的本质反映的是“人们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但是在人们的眼中,这种社会关系却被看成是一种奇特的物与物之间的关系。”(183)也就是说,从商品拜物教,或者说商品崇拜的现象中我们实际看到的是一种替代关系,即物与物的交换关系替代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种替代关系并不被人们意识到,但却深刻影响了人们的自我意识,以致其本身就具有了意识形态的功能。我们可以从意识形态研究学者齐泽克对金钱这种普通物质的分析中进一步看出这种替代关系的意义。我们知道,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钱指向的是财富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说作为物质形式的钱本身并不表示什么。但对于某个个人来说,钱的这种功能“表示为‘钱’的直接的、自然的属性,似乎就其本身来说,‘钱’具有了直接的物质属性,是财富的化身。”(184)换言之,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知道物与物的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问题是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在平常生活中,他们的行为却表明似乎‘钱’直接就表示财富。他们成为了实际上的而不是理论上的(金钱)崇拜者。”(185)金钱因此也就具备了一种“物意识”,正是这种“物意识”导致了商品拜物教。齐泽克进一步指出,“人们‘不知道的’,人们没有意识到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社会现实中,在社会活动中——在商品的交换中——引导他们的是一种虚幻的崇拜。”(186)其结果是,作为个体的人不再去思考,因为“物本身替他思考了。”(187)
因此可以这么说,商品拜物教的本质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个体的自我意识被“物意识”的代替,或者说是这两者之间的等同、互换关系。从这个意识上说,兔子用钱来“赎回”他的自我意识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这本身就是商品交换的一个最普通的过程。只是需要指出,兔子本身并没有意识到(也不会意识到)有这样一种替代关系存在,在他看来,他的所作所为只是为着一个目的: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从中可以体味自我的存在。但在不经意地用‘钱’的方式来获取其自我意识的过程中,他走向了其目的的反面——“物意识”替代了自我意识,这多少表明了寻找自我意识过程中的一种矛盾。也许他主观上可能并不会意识到在他这么做的过程中,他把能够给予他自我意识的对象——露丝和她的女儿——实际上当成了商品来对待,但实际行动表明他正是这么做的。这正恰恰说明了商品拜物教导致的“物意识”对个体产生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发现在《兔子富了》中兔子的内心精神追求往往最终表现为对“物”的崇拜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
确实如此。在整部小说中,读者会发现兔子对钱是如此的关注以致他的语言和行为本身都充满了“钱”的味道。除了上述例子,我们还可以找出很多其他例子加以说明。如读者会清楚地知道兔子一年的收入是多少,尽管这是通过叙述者的角度得知的,但很明显这表明了兔子本人对收入的关注。他还常常把他现在的情况与他父母以前的寒酸生活相比较,得出的结论当然就是钱对于维持他现在的生活是何等的重要。小说的一个重要情节是写兔子投机金币和银币的故事。对钱的关注甚至也贯穿在家庭成员的关系中。兔子与他儿子纳尔逊的矛盾与他们对钱的不同态度有关,而在纳尔逊怀孕的妻子普鲁因从楼梯上摔下来住进医院后,兔子首先关心的是这要花去他多少钱,这当然说明了更多的问题。但是,相比之下,在小说中没有什么比钱(物)与性的关系更能表明兔子在追寻个人意识上的矛盾,或者说自我意识被“物意识”的替代。
与前两部兔子系列一样,性也是《兔子富了》的一个重要主题。如果说在《兔子,跑吧》中性或多或少被描述为一种精神动力,在《兔子归来》中对性的描述与对文化和社会的变迁放在一起,因而被赋予了某种社会意义,那么在《兔子富了》里,兔子的性活动则被用来表明内心对自我的意识,但同时,这种由性引发的自我意识完全与“物意识”联系在一起。
厄普代克研究者亨特认为,厄普代克倾向于把性看做是“一种象征,一种状态,用来表明一些模糊的、要消失的感觉,一种我们还活着的感觉。”(188)他指出厄普代克对性的赤裸裸的描述的意义在于表明男性人物对自我的追寻。用厄普代克自己的话说,“在性接触中,你能确定你自己的存在以及一种极大的内在价值,这是你在别的地方得不到的,除非也许是很小的时候在你母亲的怀抱中。”(189)换句话说,性描述的目的之一是确定人物的自我意识,让人物感受到自我的存在。厄普代克同时又是一个现实主义作家,对他而言,对性的描述不能脱离生活本身,要透露生活的真实。他指出:“关于性,总的来说,在小说中,要尽量从需要入手,做到细致精确,但是真实,真实体现社会和心理的关系。让我们把媾和从壁柜里,从圣坛上拉下来,把它放在人的行为的连续过程中。”(190)这正是在《兔子富了》中厄普代克性描写的基本方式,兔子的性生活一方面说明了他内心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也告诉了我们很多“社会的关系”,具体说,通过性感受对自我的追寻实际上是与对物质占有的渴望同步进行的,也就是说,自我意识与“物意识”的关系同样也反映在兔子的性生活中。厄普代克评论者鲍斯维尔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他指出,在兔子和詹妮斯的性生活中,财富本身起到了性的作用:“在《兔子富了》中,兔子和詹妮斯有三次在一起做爱,其中至少有两次他们的性欲是因为其财富的增长而激起的。”(191)这种性与财富共同发挥的作用在兔子与詹妮斯在金币间做爱的场景描写中达到了高潮。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陷入衰落时期。兔子听从他的朋友莫科特的建议,决定去投资金币,这样可以避免因通货膨胀而导致的货币贬值。就像他的三次寻找“女儿”的历程,兔子也是一个人悄悄地去银行买了南非的金币。那天晚上,兔子性欲膨胀,一方面是预感到了自己财富的增长,另一方面那些金光灿灿的金币本身给他带来了无限的刺激。他先是把金币分摊在床上,然后再把它们放在詹妮斯赤裸的身体上,接着便在叮当响的金币间开始了他们的性生活。这一次性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兔子的自我意识,同时也唤醒了他的性趣。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有必要做两个情节上的补充说明。首先,在这一情节以前,兔子的性生活其实并不积极,甚至有点压抑。与詹妮斯相比,他似乎对性不是太有兴趣,很多时候要通过想象别的女人包括露丝和她的女儿他才能有所作为,这当然表明了他内心生活的退化,尽管生活本身是那么舒适。第二个说明与纳尔逊有关。前面提到兔子与纳尔逊之间有很大的矛盾,兔子视其为对手,在精神上和经济上都给他造成了威胁,因此成为了“阻碍其自由的一堵墙”。兔子买金币以及和詹妮斯在金币间的性生活发生在纳尔逊从学校回来,即将结婚这个情节以后。从这两个情节说明中我们多少可以看出厄普代克安排兔子买金币以及在金币间的性活动的用意。很明显,这里所说的兔子的自我意识是针对他在家庭中所遇到的矛盾而言的。在性趣增强的同时,他的自我意识也得到了加强,至少在潜意识中这有助于他摆脱家庭矛盾带来的困扰,给他一种自由的感觉。但这样的自我意识本身是虚幻的,因为在其产生的同时“物意识”就已替代了它。无论是性意识还是自我意识,如果没有对财富增长的想象就不会有其本身的存在。就像叙述者所说的那样,手上拿着叮当响的金币,身体里欲望膨胀,兔子在一瞬间好像是“死者复活”。(192)是性与财富的结合让兔子“复活”了,而所谓“复活”当然指的是他的自我意识的增强。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样的自我意识更多的只是“物意识”的表现而已。换言之,如果说寻找自我通常表现为内心自我意识的萌生,那么对兔子而言,这同时需要物化为外在的物质形式。这正是商品拜物教的典型表现。
在另一个同样是充满性描写的情节里,“物意识”的作用同样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同的是,在这个情节里,兔子并不是性活动的主角,而是充当一个看客——翻阅莫科特和他妻子性生活的照片。通过对这样一个场景的惟妙惟肖的描述,厄普代克不仅表现了他细节刻画的特长,更是微妙地说明了性与商品的关系以及性转变成商品的过程,而这多少与色情商品愈演愈烈的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有点关联。
上面提到,在《兔子富了》中,兔子体味自我意识的一个方式是将自己的想象投射到另一个客体上,由此建立一个个人的想象空间,从中在心理上和精神上获得些许个人自由的期待。这样的想象很多时候同时也是一种充满性意识的欲望。对露丝和其女儿的想象是其中之一。另一个类似的欲望想象来源于兔子心中怀有的对幸迪的好感。幸迪是兔子朋友莫科特的新婚妻子,年轻、漂亮、性感。兔子一直幻想着能有机会和她有一次身体的接触。这个幻想从小说开始到结束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可惜最终也没有实现。但是,兔子还是得到了一次机会间接地看到了幸迪的胴体,这也算是多少满足了他的欲望。
这个情节发生在莫科特的家里。兔子去参加莫科特的家庭晚会,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兔子看到了莫科特与幸迪做爱的照片。那是一些这对夫妇摆出各种姿势欢爱的自拍照片,看着这些照片,兔子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他一张一张地细看这些照片,心中充满对莫科特的妒忌,同时又恨不得把照片上的幸迪看个洞穿。厄普代克对这个细节的描写细致、精确又富有感染力,文字延续了有几页之多,以致引起了一些评论的争议,认为有色情渲染的嫌疑。要判断这样的描述是否就是色情文字恐怕不是很好断定,但有一点似乎可以确定,厄普代克这样做是有明显意图的,一方面这样的白描手法本身融入了他自己对色情这种文化产品和现象的思考,另一方面也让小说对时代背景敞开了空间,为引导读者进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享乐主义生活方式——提供一个很微妙的视角。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是色情现象开始蔓延的时期。按照一些社会学家的看法,色情的蔓延与起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性革命不无关联并在七十年代产生了变异:“在很多人看来,所谓的性革命在七十年代成为了最令人震惊的社会趋势。来源于(六十年代)反文化运动的性革命摒弃了传统的对性的制约,开始了整整一个时代的各种变化:情色诱惑,花样翻新,杂交欢爱。”(193)在一定程度上说,厄普代克描述的莫科特夫妇的性爱姿态与流行的色情短片非常相似,用一位研究者的话说就是:“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高雅情趣的地方,没有什么情节,只是一些杂技式的动作,一些满足窥淫癖者的表演。”(194)这也许正是有人认为是色情描写的原因。但是,另一方面,需要把色情与作为色情的商品区别开来,也就是说色情本身并不能发挥社会效应——如果它不是成为商品的话。换言之,我们同样需要从商品拜物教的角度来解读这个问题。不管怎么说,莫科特夫妇的那些类似色情表演的照片只是照给自己看的,但是通过兔子带着欣赏的态度细细阅看这些照片的过程,这些照片似乎从属于个人的东西变成了公开的几近于商品的东西,于是我们可以体会到厄普代克实际上在这个情节里模拟了一次色情成为商品的过程。这种描述手法的目的当然并不只是在于表现时代现象,其本身就隐含了强烈的批判意识。“在六十年代,性解放被认为是可以引导自我表达和进入超验境界,但在七十年代却成为了一种消费经济。”(195)从个人体验转变成商品表明的不仅仅是自我意识逐渐消失,而更是“物意识”抹去自我意识的过程。
我们可以从与这个情节有关的一个细节里读出“物”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莫科特夫妇的那些照片是用最高级的保丽莱一次成像相机拍成的。在休闲俱乐部里,他们曾向大家介绍过这种有着神奇功能的产品。评论家德特维勒这样评述道:“技术——以保丽莱相机的形式出现——在这里进一步加强了好色的氛围,富有的莫科特夫妇拥有了最新的设备,于是可以模仿色情杂志来进行他们的性游戏。”(196)从厄普代克的角度来说,体验性感觉本身是要表明自我的存在,但同时不难看出,这样的自我存在的意识是靠着“物”(相机)的作用来实现的,换句话说,在他们的欢爱之余,让他们感到惊奇的并不是性本身,而是“物”(相机)的神奇力量。我们也许并不能在莫科特夫妇身上确认这一点,但却可以从作为旁观者的兔子身上发现这个问题:“消费者报告书上在不久以前提到过很多关于这个SX-70型一次成像相机,但却从来没有解释过SX代表什么。现在哈里知道了。他的眼里充满了渴望。”(197)原来SX与sex(性)相关,发现这个秘密让兔子感到有点惊奇。
从小说要表达的主题意义上来说,这个发现是非常重要的。就像在寻找其“女儿”的过程中,兔子不知不觉地、无意识地诉诸钱(物)的力量来获得他的自我意识,在莫科特夫妇展示各种欢愉姿势的情节里我们同样也看到了最新的照相技术发挥的让其充分体验自我存在的作用。兔子的发现因此更进一步加深了他对物(商品)之力量的体会,尽管他只是通过照片与他的梦中情人相遇,但对他来说这已足够表明物所能起的作用。这种体会的一个逻辑结果便是自我意识与“物意识”的完全等同,而这种等同关系透露的恰恰是在寻求自我过程中不可克服的矛盾。这也是一个时代的矛盾,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个突出的文化现象——追求自我实现与享乐主义生活方式间的矛盾。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常常被认为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十年”(Me Decade),这是指一个流行的社会趋势是自我意识和追求自我实现,但是所谓的自我实现最终却往往等同于对物的占有和身体本身的感觉。历史学家布卢斯·舒尔曼认为,从社会和政治的层面上说,“这是一个自恋、自私的时代,是一个个人意识的而不是政治意识的时代。”(198)与更多地关注社会和政治正义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相比,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似乎更趋向于态度漠然和反政治化。当然反过来说,政治意识本身就可以转化成个人意识,借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流行的一句女性主义的话说就是“个人的就是政治的”。但问题是追求自我实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充满矛盾的过程。一个现象之一就是对身体本身的关注超过对真正的自我的关注。著名作家诺曼·梅勒在1979年的一篇文章中这样抱怨:“七十年代是一个人们把注意力放在皮肤上的时代,重点只是浮在事物的表面,而不是事物的根源。这是一个外在形象尤其突出的时代,因为深层的东西已不复存在。”(199)
无独有偶,在《兔子富了》中可以看到这种对“外在形象”的关注,而这当然也与追求自我或者是自我的实现相关联。兔子能够体会到的最直接的“富”的感觉是他有能力、有时间在乡村俱乐部里悠闲度过时光,游泳、打高尔夫、休闲这已经成为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实上,整部小说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悠闲生活情调,以至于在读罢小说后印象最深的就是兔子在俱乐部度过的那些闲散时光。俱乐部里那种悠闲的生活当然给兔子带去了愉快的情绪:“在飞鹰俱乐部,哈里感到身体得到了锻炼,神清气爽,有一种舒坦的感觉。”(200)似乎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与他现在的中产阶级的身份相符的,当然这也是一个能让他感觉到自我存在的地方,而这一切多少与“外在形象”有关。兔子开始注意起他自己的身体,又开始“跑”了,不是跑离家庭,而是慢跑锻炼身体。兔子发现詹妮斯的体型保持得不错,而这不能不归功于在俱乐部里的锻炼。
有些学者指出这种“身体意识”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盛行的各种“身体疗治”(therapy)在小说中的回应。二十世纪七十年末一本有着广泛影响的文化批评书的作者,著名学者克里斯朵夫·拉希发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风行一种“关注身体的疗治情感(therapeutic sensibility)。”他这样评述道:“当前的氛围是诉诸疗治而不是宗教。人们现在最关注的不是个人的拯救,更不用说恢复早先时代那些黄金时期,人们关心的只是个人安乐、健康和心理安慰的感觉和短暂的幻觉。”(201)所谓“个人的拯救”,拉希指的是把中心放在通过辛勤工作来得到精神拯救这样的传统价值上,如新教伦理。恰恰相反的是,“身体疗治”只是把个人当作一个具体的物质身体而已,关注的是这个身体的感觉,而不是精神。
在《兔子富了》中,我们可以发现厄普代克把这种对“身体的关切”意识引入到了小说中。除兔子以外,对身体关切的是密雷妮,她是纳尔逊的校友,普鲁的朋友,她随纳尔逊在夏天放假时来到兔子家里,目的是替普鲁监督纳尔逊的行为。把这样一个女孩引入到兔子的家庭生活中不仅是情节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与主题的铺陈相关。细读小说,我们可以从密雷妮的身上看到《兔子归来》中吉尔的影子。密雷妮也是在小说情节发展到中间时出现的一个人物,另一处同吉尔相像的是,密雷妮也给兔子一家带来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她极力向大家推荐吃健康食品的重要性。对他人来说,这只是一种不同的食品选择而已,但是对密雷妮而言,这种生活方式更像是哲学,是一种信仰。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很多东西我们都可以不要也能生活,比如电动切割刀,但自然不能不要,蜗牛和鲸鱼要比石油更重要。密雷妮所说的当然不仅仅是对“身体的关切”,而是延伸到了身体以外涉及到了崇尚自然这样的信条。同样,在这方面,她又让我们想起了吉尔,她也曾说过要憎恶身体(自然)以外的其他东西。如果说吉尔是一个代表了嬉皮士生活方式的女孩,而嬉皮士的信条之一则是摈弃现实生活中的条条框框,为的是追求内心的自我,那么可以说在密雷妮身上我们看到了来源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的某些观念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延续。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自我实现潮流的一个具体表现是很多人身体力行的“回归自然”运动,在本质上这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嬉皮士运动的一个延续。密雷妮这个人物多少反映了这样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但这只是一个表象,恰恰是在看似相同的地方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嬉皮士是以反文化姿态出现的,其反抗的对象是主流文化或意识形态,而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类似的行为则早已融入到了主流文化之中并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正如有些历史学家指出的那样,如果说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反文化曾具有明显的政治倾向,如要求分散权力,参与民主,反对资本主义扩大化等,那么这样的政治倾向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则不见了踪影,更重要的是,嬉皮士曾有过的反抗精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也差不多消失殆尽,并被纳入到了主流文化之中。其结果是嬉皮士的生活方式被转化成了中产阶级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202)
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些诸如像密雷妮这样的人物看似奇怪的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她可以谈论健康食品的重要性,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去寻找快乐的刺激。即便是像查理这样的中年男人,老病号,当他向密雷妮发出邀请一同去度假,后者很快就接受,随后一同飞往佛罗里达找寻快乐生活去了。有意思的是,别人都似乎很能接受密雷妮的行为,而且视其为想当然的事,倒是兔子自己觉得有点别扭,尽管骨子里他还是蛮欣赏密雷妮的。
拉希指出,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本质是“摈弃禁忌,获取感官的直接满足。”(203)问题是无论是密雷妮,还是莫科特夫妇,甚至是兔子本人,这样的生活方式同时也是指向另一目标——自我的实现。这似乎与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有点背道而驰,毕竟自我并不完全等同于感官刺激。更重要的是,如果说自我是一种内心意识的话,那么对他们而言,这种自我意识却往往只有通过外在的物化方式才能获得,在密雷妮是所谓的健康食品,在莫科特夫妇是具有神奇功能的相机,在兔子则是钱本身,所谓这些东西(物)在某种意义上都成为了他们自我实现的催化剂,或者说,替代品,这不能不说正是商品拜物教对个人意识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在商品消费文化里,物品对个人的自我意识的影响是如此深刻以致这样的替代和物化过程本身被认为是一个自然的过程,用马尔库赛的话说,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已:“物品有灌输和控制的功能,它们倡导虚假意识,但其虚假性本身是免疫的。随着社会各个层次的人越来越多有能力获得那些有益的物品时,这些物品的灌输功能也就停止了其宣传功能,它成为了一种生活方式。”(204)
厄普代克一方面充分展示了这样的方式,另一方面也明显地表明了他的批判态度。如果说《兔子富了》一个突出的成就是“厄普代克能够把这种中产阶级的幸福感描述得如此有趣味、有深度,以至于充满诗意,”那么厄普代克同时也以象征的手法把人物的虚无感融合在里面,以表明他的批判态度。我们可以在兔子和他的朋友们在加勒比海度假以及换妻游戏这个情节里读出厄普代克的批判意味。
去加勒比海度假首先由莫科特夫妇提出,很快得到包括兔子夫妇在内的其他夫妇的响应。这应是他们俱乐部休闲生活的扩展和延续。兔子尤其对这次出游情有独钟。一方面是因为他可以暂时远离纳尔逊这个“捣蛋鬼”,另一方面,他把这看作了一次与幸迪亲密接触的好机会。事实上,他对这次出游是如此地充满渴望,以致几乎把它与宗教朝拜相比较。在他们上飞机不久后,他就有了一种“自由”的感觉:“幸福让他的心咚咚地跳个不停;在哈里到了中年时期,上帝也早已缩小成了葡萄干大小的东西,被遗忘在他车座位的底下,但现在上帝突然又冒了出来,如此巨大。到处都像是一阵风刮过。自由了:那些已死去的和那些活着的统统被留在了五百英里之下的云雾中,云雾就像哈在玻璃上的雾气,遮没了整个地面。”(205)就像叙述者所说的那样,上帝确乎已从中年兔子的生活中隐身了,“有时候他会在晚上说几个祷告词,但是一种无情的休战似乎占据了他和上帝间的空间。”(206)也就是说他也不再从上帝那里得到某些精神启示,我们知道,对兔子而言,上帝总是一种帮助他发现自我的力量,如果说“他和上帝间的休战”指的是日常生活的碌碌劳作已经磨灭了他的精神追求,那么上帝在这个时候的突然出现可以说是让他想到了那个内心的自我。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上帝的突然出现和对自我的感觉都是随着对即将到来的肉体快乐的期待而一同产生的。
在接下来的换妻游戏中,兔子的自我意识与虚无的感觉掺杂在了一起,这就更是表明了厄普代克对其笔下的主人公的嘲讽。在这场厄普代克称之为“莎士比亚式的夫妻对换”的场景中,(207)《兔子富了》的性描写也算是达到了极致。遗憾的是,兔子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女人——幸迪。不过,和他度过了一个晚上的哈里逊太太倒也让他有了酣畅淋漓的感觉,但同时,我们从叙述者的描述中也读到了另一层意思。哈里逊太太不巧正来例假,于是她把臀部贡献给了兔子,这让兔子颇为感动,但同时一种虚无感也油然升起:“空洞,完完全全的黑匣子,一个盛满纯粹空虚的盒子。”(208)有意思的是,在这一刺激无比的行为结束时,兔子突然真正有了找到自我的感觉。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也许令兔子念念不忘的自我原来不是别的只是感官刺激而已。
(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厄普代克确实是一位揭示一些似是而非的矛盾的大师,这些矛盾隐含在兔子和其他人物日常行为的各个细节里,透过它们让我们看到了人物行动的社会含义和文化指向,这在兔子追寻自我意识的过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上述分析主要集中于兔子内心意识方面的矛盾,尽管已经足以说明这些矛盾的社会和文化的根源,但如果要从更深层的角度来探究兔子追寻自我历程中的矛盾,则需要把讨论的视角放到更广泛的背景中。这个视角的切入点应是兔子和儿子纳尔逊的矛盾。
首先,这个父子间的矛盾可以放在丹尼尔·贝尔所说的文化矛盾的大背景中来考察。贝尔曾用了一个非常简捷的方式来说明现代资本主义的矛盾:“在生产领域——也就是在工作领域——要求新教伦理,但在消费领域却要求快乐、享受和娱乐原则。”(209)这种以刺激感官快乐为主的生活方式在贝尔看来是威胁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主要因素。如果我们用这样一种角度来看兔子和纳尔逊之间的冲突,我们则会发现这对父子间的矛盾主要是针对他们的家庭企业而言的。在兔子眼里,纳尔逊的所作所为对他们的车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兔子的看法是纳尔逊整个儿就是那种以玩乐为生活主要目标的年轻人的代表。有一个细节颇能说明兔子的忧虑:当詹妮斯给兔子看纳尔逊的一封信,说他要和密雷妮一块回家时,兔子的第一个反应是他们的儿子要来摧毁他们的家了。当詹妮斯说他在纳尔逊和密雷妮的关系上显得太古板,他这样回应道:“我并不是像清教徒那样的古板,我是从实际着想。让那些孩子们到外面喝醉酒,玩滑翔,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是一回事,让他们把一些吸毒的家伙和风骚丫头带回家来是另一回事。”(210)
让兔子更为担心的是纳尔逊那种玩乐的态度会给他的生意带来麻烦。兔子的担心不是毫无根据的。他早就发现他的这个儿子在生意方面没有头脑,曾经花了不少钱买了一个随身听,但很快不要了,而且只是以一半的价格卖了出去,一想起这事,“就会给兔子带来窒息的感觉。”(211)果然,纳尔逊的行为证明兔子的担心不是多余的。纳尔逊先是损坏了兔子的车,接着趁着他不在的时候,做起了买卖旧式敞篷车的生意,这让兔子大为光火。我们且看下面他们父子间的一段对话:
纳尔逊惊讶地看着他。他手上拿着钥匙,眼神迷惑,下嘴唇颤抖着:“我是想让你驾驶罗莱尔兜风玩呐。”
哈里说道:“还玩呐。你知道这些老赛车要烧掉多少油?在这个一加仑油要一美元的时候,你以为谁还仅仅是为了兜风会去开那些张着大嘴猛吃油的八缸老爷车?你那,你是生活在梦中。”
“人们不在乎,爸。人们现在已不在乎钱。钱归根到底是狗屎。钱是狗屎。”(212)
纳尔逊说的并不是一点都没有道理。他这种对钱不在乎的态度多少了印证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现实,更主要的是揭示了在生活方式上的一种社会和文化的变迁。在谈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经济状况时,尤其是涉及到信用卡的使用时,历史学家舒尔曼提出了他的看法:
直到七十年代,对信贷和欠债有一种普遍的抵制。借钱被认为是不良的行为,是道德脆弱的表现。长期以来,节俭是美国人的一个重要美德:只要想一想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对浪费和过度的警戒。但是,随着双位数的通货膨胀的到来,节俭已变成了傻事一桩。存钱意味着用昨天已贬值的钱来支付明天价格高涨的商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借钱反而变得是聪明之举。你可以趁着物价还没涨现在就去购物,日后再来支付,反正到那时钱也不值钱了。(213)
舒尔曼这里说的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经济衰退的情况,通货膨胀改变了人们以往的观念,信用卡由此流行起来。从经济的角度看,这当然是事实,就像纳尔逊提到的人们已不再关注钱了。但是,另一方面,在这个经济现象背后反映的是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从节俭到借钱,从存钱到花钱,实质是正如舒尔曼提到的美国人道德品格的改变。舒尔曼援引了一位经济学家的话来描述这种变化“‘不要买你买不起的东西,这是我们父辈对我们的规劝。’经济学家克力斯多夫·鲁皮奇这么说道,‘现在这个规劝已变成了:你不得不去买(即使是你买不起的东西)’”(214)
纳尔逊让兔子感到担忧的正是这样一种生活观念变化导致的道德品格的变化,而这样一种变化恰恰也是消费文化盛行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样,我们可以从厄普代克富有象征手段的描写中,读出这个意思来。在紧接着上面提到的场景后,发生了兔子与纳尔逊的冲突高潮,在被兔子指责为灾难的肇事者后,纳尔逊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火,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他把对兔子的怒火发泄在了对车的撞击上。下面一段描述撞车的文字的隐含意义值得关注:
纳尔逊压下他的怒火,说:“爸,我不会再买那些车了,我保证。这些车会卖出去的,我保证。”
“你不用给我保证什么。我要你保证的是别在我的生意上指手画脚,赶紧滚回俄亥俄你的学校去吧。告诉你,纳尔逊,我讨厌让我来告诉你这一切,但是,你就是灾难。你必须要改变你的行为,这样的事不能再在这里发生了。”
他其实很是憎恶他刚才对他儿子说的话,尽管这是他自己的感受。他恨得不行,干脆转过身来,想进刚才他们出来的那个门,但是门在他们背后锁住了,这种门就是这样的。他被锁在自己的车库的外面,而钥匙在纳尔逊手中。兔子使劲地摇动门把,用他的手掌根重重地敲大铁门,甚至是因为怒火中烧下意识地用膝盖去撞击门;疼痛升起,遍布全身,尽管他听到了在不远处有汽车发动的声音,但他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他听到了一阵橡皮的吱呀声和汽车快速的冲击声,随后便是叮叮当当的金属的撞击声……(斜体为笔者所加)(215)
“他被锁在自己的车库的外面,而钥匙在纳尔逊手中”这个描述显然是富有象征意义的。一方面,这表明作为父亲和车行的销售总代表,兔子似乎在阻止“灾难”发生方面显得无能为力,说明了父亲在儿子面前的无能;另一方面,象征意义也超越了故事和具体情节本身而指向了时代背景,确切地说,是对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社会和文化“痼疾”的批判性表述:消费文化驱使下的自我放纵本能的膨胀与爆裂以及影响。用卡特总统1979年一篇著名演讲中的话来说就是:“在我们这个曾经是为辛勤工作、重视家庭和关系紧密的社区以及对上帝的信仰这样的东西自豪的国家里,有太多的人现在是崇拜自我放纵和消费。”(216)自我放纵不能不说与传统价值观念的丧失有关,而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生活方式的改变,或者说是享乐主义生活方式代替了传统的生活方式。这种改变对社会尤其是经济体系本身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在很多人看来是值得忧虑的。这在上述所引的卡特的讲话里非常明显。贝尔揭示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要表明这样一种忧虑。从这个角度再来看上述场景,纳尔逊行为的破坏性是显然的:兔子白白损失了两辆新车。从行为逻辑上说,纳尔逊这样做是要报复兔子对他的苛刻的指责,但同时,这是不是也表明了这样一个暗示:这是纳尔逊玩乐生活方式导致的一个必然的极端的结果?
如果说上面对兔子和纳尔逊冲突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他们对经营家庭企业的不同态度上,那么我们还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对父子间的冲突,那就是,他们的冲突本身与小说的主题——追求自我和个人自由——是相关的。
厄普代克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有见地的、被很多评论者援引的关于他的小说和历史的关系的观点。他这样说道:“我的这些描述普通人的日常活动的小说要比历史书里表达的历史还要多,这就像是在考古学里要比在一张关于战争和政府的变化的单子里含有更多的活生生的历史。”(217)当然,“平常人的日常活动”肯定要在历史背景中展开,这是兔子系列全部小说的一个显著特征。但是,这并不是说要把讲故事与提供历史信息完全等同起来。厄普代克对此这么评述道:“我们读小说不是为了知晓信息……与新闻或者是社会学不同,小说并不给予我们事实……它是要扩展我们的各种可能的感觉,潜在的自由。”换句话说,“小说不是别的,而是人类迄今发明的自我审视,自我展示的一种微妙手段。”(218)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的目的是展示人物朝向自我发现的历程。当然,自我发现的历程离不开历史背景的衬托。
从这个角度来看,兔子与儿子纳尔逊的冲突同时也提供了兔子寻找自我的一个极好的角度。这首先表现在他对纳尔逊的另一种担忧上:除了觉得纳尔逊的行为会给企业带来破坏以外,兔子心中还存有一种深深的害怕,那就是,他觉得纳尔逊是被“套牢了”。上文提到,《兔子富了》非常接近于《兔子,跑吧》的改写,这主要是表现在兔子三次寻找“女儿”的历程上。同样,从兔子与纳尔逊的关系上看,我们也可以发现这两部小说的一个相似之处。在《兔子,跑吧》中,兔子从家中逃跑去找寻他所谓的“个性”和自由。二十年后,兔子已经成为了一个颇为成功的小经营主了,生活总的说来还算不错。但正如已经分析过的那样,兔子的内心对个人自由的向往并没有完全消失。这种内心的欲求时不时地会让他在有意无意间做出一些实际的或者是心理的表示。寻找“女儿”是表现之一,同样,他也把内心的欲求投射到了纳尔逊身上,后者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兔子自己的“替身”。
在兔子看来,纳尔逊成为了一个应该逃跑的人了,因为他这个儿子似乎是在过着二十年前他在《兔子,跑吧》中曾经有过的生活——这正是这两部小说的一个相似点。与兔子一样,纳尔逊也是在还没结婚前就使女朋友怀孕了,随后被迫结婚,接下来是从学校里退学回家像兔子一样在车行里干上一份活。评论者鲍斯维尔认为,通过兔子和纳尔逊这对父子的一些相似之处,厄普代克把纳尔逊这个人物“当成了探索兔子精神因素的一个主要出发点。”(219)换言之,在精神上,纳尔逊成为了兔子的另一面,兔子内心深处觉得,纳尔逊不应该像他一样只是满足于平庸的家庭生活,他应该去找寻他自己的生活,他的自我,他的自由,就好像他本人多年前曾做过的那样。兔子实际上是在无意识地把他自己的欲求一厢情愿地投射到了一个“他者”的身上,而与他自己的生活有很多相似之处的纳尔逊则在无意间成为了这样的他者。这也是为什么在纳尔逊的婚礼上,兔子突然间升起一种强烈的愿望,要阻止婚礼的进行:“兔子压下去了一种疯狂的要喊叫出来的冲动。他感到嗓子干得疼。”(220)尽管这样一种极具破坏力的无意识的冲动最终没有表现出来,但在整个婚礼过程中,兔子还是止不住地一直在流泪。实际上,他是为着自己在哭,为着他的“替身”纳尔逊的命运在哭,后者看来是要和他一样注定不会有什么自我可言了。
需要指出的是,纳尔逊并没有意识到他父亲的感觉。也就是说,我们会得出这样一个印象,兔子对纳尔逊的想象只是为了满足他自己被压抑的内心对自我的欲求。联系到兔子的其他行为(找寻“女儿”和对幸迪的想象等),这当然是有道理的,但同时,这只是留于表面的印象,因为从根源上说,兔子这样的自我想象实际上超越了故事的具体逻辑而涉及到了美国文化的一个根本动因:个人自由作为生活和生存的最本源的目的。
要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不妨跳出小说文本的框框,把这个问题置于一个大文化背景下进行考察,而这种考察的方法之一是把它与处于同一时代背景下的其他文本做一比较,以读出大文化背景下的兔子行为的深层动因。在这个方面,上面提到的卡特总统的那篇著名演讲可以作为一个参照文本。那篇演讲的题目为“能源和信心危机”,能源危机是卡特执政的一个难题,1979年在卡特总统任期的第三年,他决定向全国做一讲话,阐释他关于对待能源危机的态度,但是有意思的是,这篇演讲的内容并不完全是关于能源问题,而是转到了另一话题上来:美国人的信心危机,因为卡特相信潜伏在能源危机背后的是美国人的信心危机问题,后者要比前者更可怕,它涉及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他指出:“这样的威胁不是一般方式下所能察觉到的。这是一种信心危机。这个危机涉及到了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心灵深处和精神意愿。我们可以在日益增长的对我们自己的生活意义的怀疑上,在对我们整个国家的一致目的的丧失上看出这个危机的存在。”(221)在他看来,“信心是我们这个国家赖以建立的思想基础,是引导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向前发展的指南,”(222)信心支持了一切——“公共社会的体制,个人的努力,我们的家庭以及美国宪法本身。”更重要的是,信心是这样一种信仰:“我们是这个叫做民主的、致力于追求自由的人类进步的一部分,这个信仰一直是增强我们的目的力量。”(223)
卡特用了一些抽象的修辞的手法来表述“信心危机”的含义,撇去那些语词的包装,我们可以看出,他对所谓的“信心危机”的剖析实际上是在重申美国文化中的一些重要理念如“自由、民主”,这些理念是这个国家的“一致目的”,是美国人生活的终极意义,这些理念的丧失想必要比现实中的能源危机可怕的多。信心的丧失不仅针对国家而且也针对个人,卡特把这归咎于社会中愈演愈烈的对“自我放纵和消费的崇拜。”
厄普代克显然是注意到了卡特的这篇演讲,而且还将它放进了小说的故事中,作为背景之一。在小说中,这篇演讲的题目“信心危机”被提到了好几次,当然,这并不表明厄普代克会照搬卡特的逻辑来阐释“自由、民主”之类的东西,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不成其为作家了。相反,卡特和他的这篇演讲在小说中多次成为了被讽刺的对象。有一次,兔子将自己对生活慵懒的态度比成是“信心危机”,而实际上他是在指责卡特政府在对待通货膨胀方面的无能,还有一次,在一次家庭聚会上,这篇能源危机的演讲被兔子提了起来并成为讨论的话题,很快这遭到了查理的苛讽,他说这让他对卡特本人失去了信心。这种对卡特的指责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相对来说,卡特政府在国家管理方面确实显得比较无能。
但是,另一方面,这并不妨碍我们把卡特的演讲和厄普代克对兔子的刻画放在同一个文化背景下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卡特所说的“信心危机”的原因与兔子面临的问题有着很多一致的地方:如果说卡特指出“信心危机”实际上是意在批判文化中消费和享乐主义趋势,那么从兔子这边来说,兔子与纳尔逊矛盾的一个焦点就在于兔子对纳尔逊玩乐和浪费生活态度的不满,而更重要的是,卡特所声称和强调的美国式的文化理念和理想与兔子内心所追寻的自我意识和个人自由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美国意识形态的产物。如果说有不同的话,那么这种不同在于,作为总统,卡特是从国家和民族的角度来阐释这种文化理念对美国人的重要性,而作为一个作家,尤其是一个有着强烈现实观念的作家,厄普代克则是把这样的理念放在了个体的日常生活中来展现。无论是对卡特而言,还是厄普代克笔下的兔子来说,这种“自由”观念都是不言自明的,不须求证的,因为这是这个国家和组成这个国家的个体——美国人——的生存方式的需要。从兔子的内心体验来看,正是因为这种生存方式遭遇到了各种阻碍他才萌生出了对自我意识和个人自由的寻觅,从这个角度看,兔子把纳尔逊视为他的一个“替身”,为他(纳尔逊,也是他自己)对丧失自我的视而不见而焦虑不安也就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厄普代克并没有给予兔子专门的时间和空间来表述这样的焦虑(如现代派作家经常会用的意识流的手法),而是更多地下意识地表现在他的行为和言语中。让我们来看一看下面兔子与纳尔逊的一段对话:
“我只是不想看到你陷进去,”兔子语焉不详地对纳尔逊说。“你太像我了。”
纳尔逊提高声音说。“我不是你!我没有陷进去。”
“纳尔逊,你已陷进去了。他们抓住了你,而你却没有什么声响。我讨厌看到这一切,就这样。我想说的只是,在我看来,你根本用不着经历这一切。如果你想跳出来,我可以帮你”
我不想你用这种方式来帮我!我喜欢普鲁。我喜欢她那样子。她在床上很有一套。她需要我,她觉得我很不错。她并不认为我是孩子。你说我陷进去了,但我并不觉得,我觉得我正在成为一个真正的成人。”
救救,救救。(224)(原文斜体字)
这是一段发生在纳尔逊结婚前他们父子间的对话,从故事情节看,兔子是在劝纳尔逊不要结婚,而纳尔逊认为兔子是不愿意让他在车行工作。他们两个人的话都是符合实际情形的,但作为读者,我们似乎还是能够觉察出故事情节以外的意蕴。兔子说“你已陷进去了”,这仅仅是指结婚而已吗?他对纳尔逊说“他们抓住了你,”这个不定代词“他们”是指谁?是指结婚——也许结婚对纳尔逊是过于匆忙草率,或者是指纳尔逊在车行工作一事——也许这个工作分量太重,纳尔逊无法承担,还是指生活本身——生活过于复杂,纳尔逊还无法应对?自然,纳尔逊是无法理解兔子的意思的,实际上兔子不仅仅是说给他儿子,也是在说给他自己听的。这也是为什么对话结束时,兔子的脑子里会出现“救救,救救”两个词。兔子的焦虑是对生活本身的焦虑,我们可以从有一次兔子和詹妮斯谈论纳尔逊的一段对话和叙述者的评语中,读出其中的意义:
詹妮斯:“他有什么可害怕的?”
兔子:“你在他那个年龄时害怕的东西。生活。”
叙述者:生活。太丰富了,又不是太够。那种害怕突然间某一天生命会结束的焦虑,那种害怕明天会与昨天一样的焦虑。(225)
这样的“焦虑”和“害怕”让我们想起了二十年前兔子曾有过的“焦虑”和“害怕”,结果时过境迁,生活变样了,焦虑的具体原因和对象也不尽相同,但从本质上来说,二十年前的“焦虑”和二十年后的“焦虑”是一样的,都可以说是源于对自我的寻觅和这种寻觅本身造成的困惑,而这又无不深深地烙上了美国文化对“个人自由”的诉求。同样,我们也可以说这也正是卡特要把能源危机和“信心危机”放在一起论说的原因。这里,有必要提及一下卡特在这篇“能源危机”的演讲里大谈“信心危机”的原因。之前,为卡特负责民意调查的派特里克·卡戴尔从民意调查的结果中以及征询包括社会学家贝勒和拉萨在内的专家的意见后,得出一个结论,即“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历史上美国人对明天会比今天更好——这种美国梦的核心——的信念正在崩溃,而与之相应的更加严重的情况是,那种把整个国家在追寻共同的个人之梦过程中团结在一起的力量正在分崩离析。”(226)因此,卡戴尔坚信,除非卡特面对这个问题,否则他的总统位置以及他领导下的国家就会陷入死局。卡特采纳了卡戴尔的意见,在演讲中大谈特谈了“信心危机”问题。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同样也看到了兔子的另一面——他在寻觅自我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甚至是与生俱来的、似是而非的矛盾。他提供给纳尔逊的建议是让他逃走,就像他二十年前曾经经历过的那样,而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兔子有一次想到了用“钱”作为解决的办法。让我们再来看一看上述所引对话的前半部分:
这个孩子还真该打屁股。“我不是妒忌,纳尔逊。恰恰相反。我为你感到遗憾。”
“别为我感到遗憾。别在我身上浪费你的感情。”
他们走过索恩宝姆葬礼堂。在这雨天没有人在外面。哈里咽了一口气,问道:“你不想出来,如果我们能把这事解决的话?”
“我们怎么解决?她已经有五个月了。”
“她可以继续怀着孩子,但是你可以不娶她。那些收养孩子的机构在到处找着要白人的孩子呢,你还可以给别人做个好事。”
“普鲁决不会同意的。”
“别这么肯定。我们可以来减轻她的痛苦。她们家有七个孩子,她知道一块钱的价值。”
“爸,你这话说得有点不着边际了。你忘了这个孩子也是人,是一个安斯特朗家的人。”
“老天,我怎么会忘了这个?”
……
他又开始说道:“或者你还可以这样,我不知道,不做出任何决定,干脆消失一阵子。我来给你钱这样做。”
“钱,你总是在给我钱让我离开。”
“也许那是因为我在你这个年纪,我是想着要离得远远的,但我做不到。我没有钱。我也没有那个想法,我们让你出去就是要让你有点想法,而你却嗤之以鼻。”(227)
同样,我们可以从语言本身读出一些弦外之音。兔子对纳尔逊说,他和詹妮斯把他送出去读书是让他学会一点想法,什么是“想法?”是指“要意识到自我的存在”,还是指“钱的重要性?”不管怎么样,从兔子的话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钱”能够帮助实现他要求纳尔逊离得远远的的目的。这不得不让我们联想到了兔子经历的那三次寻找女儿的历程,最后兔子也是想通过的“钱”的作用来达到获得“女儿”的目的。当然,兔子提出的解决纳尔逊面临的问题的方法是非常实际的,但也恰恰正是因为这样一种过于实际的举动使我们又一次看到了“钱”在寻觅自我的过程中所能起的作用——“物意识”对“自我意识”的替代。在无意识间,兔子向我们表明了这样一个信念:“钱”能够赎回自由,“钱”是一切;而如果联系到小说告诉我们的这样一个事实:兔子和他那些朋友们之所以能够享受给他们带来身体的刺激和快乐的生活多少也与因为他们有钱有关,那么兔子在这儿再一次试图诉诸“钱”的力量来解决他所谓的纳尔逊寻觅自我的问题也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四)
兔子自己陷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矛盾也让我们又一次联想到了贝尔所说的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以及由此引出的资本主义文化的含义。事实上,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作为小说家的厄普代克与作为社会学家的贝尔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到了同样的问题:享乐主义思潮下资本主义文化的变迁。在谈到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时,一方面贝尔认为传统价值(如新教伦理)的崩溃是文化矛盾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他也把原因归咎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正如他指出的那样,“从十九世纪继承过来的、强调自我约束、节制和满足的延缓(the delay of gratification)这样的性格结构仍与经济结构领域相关,但却与文化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因为在文化结构领域这种资产阶级的价值被完完全全拒之门外——其中一个原因则正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机制本身,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悖论。”(228)更确切地说,是经济体系本身走到了它原本对传统价值的要求的反面,促使了以寻求快乐和刺激的生活方式的产生,而后者反过来则重新确定了文化和资本主义本身的含义。用贝尔的话说就是:“资本主义文化的——如果不是道德的——合理性变成了享乐主义,也即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以快乐为主的理念。”(229)换言之,贝尔所说的经济领域与文化领域的矛盾在享乐主义替代了传统价值观念的过程中得到了和解,其结果是原本资本主义文化所强调的自我、自律的精神和生活方式如果还存在的话,那它也已经让位给了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或者说如果自我的观念还存在的话,其表达自己的方式也只能是物质的、身体的而非精神的、超验的。在贝尔看来,这应该是资本主义文化在消费主义占主流的当代社会变迁的轨迹。
在考察兔子的行为之后,我们可以看出兔子经历的种种自我矛盾其实也印证了这样的文化变迁轨迹。在内心寻觅自我的过程中,兔子三番五次地会诉诸“钱”的作用,这应该不是偶然的,而是文化对其意识影响的结果;不管他是否意识到,他的行为表明在他眼里自我意识和“物意识”是等同的,也许从主观上说,这并不是他追求的终极目的,但在客观上,其实际行为往往走向了主观意愿的对立面,而且是“乐此不疲”。如果说在《兔子,跑吧》中我们还多少能看出兔子心中怀有的超验关怀——物质世界以外的自我体验,那么在《兔子富了》中,即便他心中仍保留些许这样的超验关怀,在文化变迁的过程中,它也已淹没在物欲横流的大潮之中了。当然,问题的关键是,物欲本身成为了自我体验的代名词。
贝尔对享乐主义这种所谓的新文化和生活方式是持批判态度的,文化矛盾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对经济过程本身产生的负面影响,并由此可能导致对资本主义自我、自立、自律为核心的文化理念的威胁。作为一个遵循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作家,厄普代克不会自己站出来对人物的行为评头论足,但这并不等于说,他没有自己的倾向,只是这种倾向完全渗透在了故事的情节安排和人物本身的言行中。前面已经提到纳尔逊的行为实际上已经给兔子的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损害。纳尔逊同样也几乎给他们这个家庭带来了悲剧。有一次,纳尔逊和普鲁在一个朋友家里参加聚会,发生了激烈争吵,在出门下楼时,纳尔逊无意识地推了普鲁一把,结果已有几个月身孕的普鲁从楼梯上滚了下来,尽管最后并没有出什么大事,但也着实让兔子全家吃了一大惊,尤其是给兔子的生活带来了某种阴影。如果说在小说中纳尔逊扮演的是一个“负面”的形象,而他做出的“坏事”多少与他的那种极端个人主义以及玩乐生活态度有关,那么这与兔子本人就一点也没有关联吗?在普鲁从楼梯上摔下来的那个晚上,兔子夫妇和他们在俱乐部的朋友们一同去看了脱衣舞表演,这样的情节安排是偶然巧合还是有隐含意义?如果考虑到兔子把纳尔逊当成他的“替身”,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某些关联?无论是兔子还是纳尔逊其实都是消费文化和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弄潮儿,不同的是在迷恋于物欲的同时,兔子还会或多或少地思忖一点自我的问题,保持一份自我意识始终还没有完全从他的生活中消失,尽管“物意识”最终会替代自我意识出现在他的头脑中。于是乎,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富裕了的兔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自我感觉?
我们也许可以从他的一次幻觉似的沉思中,看出他的一点想法。在一次到银行存他投资的银币时,兔子忽然间感到了一阵真正的失落感:
他感到人行道仿佛像是向下倾斜的平面,过去的一年整个在他底下溜走了,一个损失接着一个损失。他的那些银币撒了满地,闪闪发光,但华而不实。他的保险箱也会破裂,那个清洁员会把他的那些硬币通通扫走。反正这些也都是垃圾而已……透过朦胧的光线,他窥见了一个真理:富了也就等于是被抢了一样,富就等于是穷。(230)
尽管这种失落感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来自兔子对儿子纳尔逊行为的焦虑,但是带有很强悲哀甚至是看破红尘意味的思绪至少也能表明兔子的另一种生活态度。在谈到小说人物的复杂性时,厄普代克曾经这样说过:“我觉得只要是一个人就应该处在一种冲突的情形中,一种辩证对立的情形中。一个四平八稳的人不是一个真正的人——只是一个披着衣服的动物而已,或者只是一个数字而已。”(231)《兔子富了》中的兔子显然是属于那种处在冲突中的人。如果说上述兔子对“富裕”的反思多多少少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话(如纳尔逊的问题,通货膨胀问题等),那么我们可以说这种反思实际上也是指向了他的内心生活——在体验自我的历程中所遇到的一个又一个的矛盾。自我的可求不可达在于兔子是显而易见的(也许他自己并没有完全意识到这一点),就像他在瞬间有的“富就是穷”的感觉一样,而小说也正是在这样的“冲突”意蕴中结束的。
相对来说,《兔子富了》结尾的气氛要比前两部小说更加欢乐一点,尽管从象征的角度来看并不如此。最后,厄普代克终于让兔子拥有了一个“女儿”——纳尔逊的女儿。小说结尾时,普鲁把出生不久的婴儿交给了兔子,兔子有了一种颇为复杂的感觉:“……她被放到兔子的腿和手之间,轻得几乎没有重量,但却是活生生的一个。财产的抵押物,内心的欲望,一个孙女。他的。在他的棺材盖上又增加了一个钉子。他的。”(232)如果说纳尔逊新出生的女儿给兔子带来了什么希望或者欢乐的话,那么这种希望的代价则与“财产的抵押”和离“死亡”的更进一步联系到了一起。这种“生”(新生婴孩)与“死”(棺材)放在一起的意象显然是辩证对立的冲突的表示,这是厄普代克一个最重要的写作手法,也是兔子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生”与“死”的冲突则在下一部也是最后一部兔子小说中成为了主题。
四、是什么让兔子安息——“死亡”的意义与主体的丧失
在《兔子四部曲》中,《兔子安息》可以说是一部读后让人觉得有点沮丧的书。如果说可以用叙述主调来说明兔子系列各小说的不同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说:《兔子,跑吧》天真、感伤,《兔子归来》激愤、沉闷,《兔子富了》欣喜、落寞,《兔子安息》寡欢、郁悒。在1990年发表在《纽约时报》上一篇题为“兔子为什么要走?”的文章中,厄普代克自己也承认这部小说有点抑郁。他这样说:“这是一部读了让人沮丧的书,是关于一个抑郁沮丧的人,由一个心情抑郁的人写成。”他的解释是:“决定要让这个系列就此结束对于我来说就像是死亡一样。”(233)这也许是表达了一个作家对其笔下的主人公的一种恋恋不舍的心情,从实际情况来说,厄普代克写作这部小说的时候遇到他母亲病重住院,他的情绪可能会受到影响。从小说本身来看,厄普代克所说的抑郁或“死亡”的气息确实也是弥漫在整部小说之中,尤其是主人公“兔子”哈里·安斯特朗——这个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一直走到八十年代末,伴随了许多读者几个年代的普通美国人——的最终“倒下”应该说是传递了某种“死亡”的信息。评论家们从中看出了一些象征的意义,把这与美国的衰退这个大背景联系到一起。詹姆斯·斯基富这样评述道:“安斯特朗这个家的可预测的倒塌——源于其对幸福的不顾后果的追求——从更大的意义上来说,反映了美国的衰退。”(234)的确,与十年前的兔子相比,出现在《兔子安息》中的兔子不仅是人更老了,情绪也更悲哀了,而且还似乎是不可避免地朝着死亡的方向走去。从整个兔子系列来说,兔子的形象一直就是美国中产阶级的象征,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兔子的死亡与美国的衰退相比应该是有其道理所在。
但另一方面,这并不等于说兔子就没有什么作为了,特别是他的精神方面的追求。这就像美国这个国家一样,国力的衰退并不表明从此就一蹶不振了。在其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兔子的内心意识依旧是体现在自我的追寻上,换句话说,对自我和个人自由的追求这个兔子系列的最重要的主题仍是兔子内心意识的一个焦点。就像评论者拉尔夫·伍德所说的那样,“尽管他的极具破坏力的自我中心主义者的行为使得他并不能成为一个好人,但他仍然是厄普代克《兔子四部曲》中的中心人物:一个不愿放弃的人,不愿像一个被打败的、哀怜的受害者那样向死亡投降的人。”(235)这当然是从兔子的内心追求来说的。与十年以前一样,兔子所谓的追求也就是要获得一种自我存在的感觉。不同的是,如果说在《兔子富了》中,他还是能够拥有一份自我的意识,尽管实际上这只是以“物意识”的形式出现,那么在《兔子安息》中,他似乎会觉得要拥有一份自我意识已是有点不太可能,而更具讽刺意义的是,一方面他还是不愿放弃,另一方面他却不可避免地卷入到自我毁灭的过程中去。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安息》在主题上和结构上都重现了前三部小说的形式和内容,也是整个兔子系列的总结,这一点在兔子这个人物的刻画上尤其明显。在厄普代克的笔下,兔子又一次成为了我们认识历史和时代的桥梁。用批评者撒拉·蒙科夫的话说,我们可以从兔子身上看出后现代社会的某些特征。(236)当然,我们同样也可以把兔子的言行放到一个更大的政治背景中来分析,尤其是冷战思维的模式。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框架中,兔子的“倒下”与美国的衰退的联系才能显得更加明晰,兔子的形象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
故事发生在1989年末到1991年的秋这段时间里。兔子现在是处于半退休状态,他和妻子詹妮斯有一半时间住在佛罗里达,在那里过冬。出现在读者面前的兔子现在是膀大腰圆,体重严重超标,这大概与他爱吃那些垃圾食品有关,也因此影响了他的身体,有了心脏病的征兆,这成为了他心头的一大隐患。但更让他心焦的是儿子纳尔逊的行为。纳尔逊现在是车行的主管了,可是染上了毒瘾,而且还暗中挥霍了大半的家产,家庭企业因此到了破产的边缘。兔子心脏病发作做了两次手术,但还不得不再次回到车行接管纳尔逊的烂摊子。而此前兔子与纳尔逊的妻子普鲁因互相同情发生了一夜风流。后来这事被詹妮斯知道,兔子只得又一次逃离家庭,到了佛罗里达,在一次与一个黑人少年打篮球时,心脏病突发倒在了篮球场上。
同样,厄普代克也需要在小说开始时找到一个新闻事件作为故事指向时代背景的引子。“这次,在里根时代的后期,没有什么像美国的发展、登月或者是什么汽油紧张事件可以成为一个主导的比喻,相反,发生在1988年圣诞节前的洛克比上空的泛美航空公司的空难则搅得兔子心神不宁。”(237)这个洛克比空难事件在小说开始时多次出现,以致成为了指向“死亡”的一种最直接的引喻,它隐含了多层意义,从现实生活来说,与兔子身体的糟糕状况相关,从内向意识讲,可以指主观意识的丧失,从时代背景来看,则可以象征美国的衰退。而所有这一切都与兔子以及时代的自我矛盾不无关联。
如果说洛克比空难预示了一种死亡的阴影,那么这种阴影从小说开头就开始从兔子的心中蔓延开来。故事刚一开始,兔子就被一种死亡的感觉所笼罩了。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站在守候在佛罗里达西南机场皮肤晒得黝黑、圣诞节后激动气氛尚未散去的人群之中,兔子·安斯特朗突然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来迎接的,马上就要降落的,尽管他看不见,不是他的儿子纳尔逊和他的儿媳普鲁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而是别的含有凶兆并且与他息息相关的事:他自己的死亡,他的现状迷迷糊糊地像飞机一样。”(238)这种隐秘的、内心的、奇怪的死亡的感觉也许与他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关。兔子现在有了令人羡慕的东西:钱和地位,但他却有一种摆脱不了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是“未老先衰了”,尽管实际上他才五十几岁,过大的身体和体重更是加重了他衰老的感觉。这种在内心意识中把死亡与自己身体的糟糕状况联系在一起的感觉成为了兔子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从小说开始一直延续到结束。
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死亡的感觉也加强了兔子的自我意识,或者换句话说,之所以冒出死亡的感觉,这与他的自我意识或者说目前处境有关。在佛罗里达享受阳光和休闲之余,兔子也时常有一种无用的感觉袭上心头,一种“被他的妻子和儿子逼到一边”的感觉。(239)就像他感觉自己正未老先衰一样,兔子发觉自己在家庭和企业中也正在经历一个被边缘化的过程。尽管他依然是车行的总销售代表,但实际掌权的是儿子纳尔逊,更令他不能接受的是,詹妮斯母亲死后把遗产的大部分都留给了詹妮斯,而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几年的兔子却在遗嘱上一点都没有提到,倒是詹妮斯却一下成了富婆,这让兔子有点心寒。这种来自现实生活的感觉在兔子的内心意识中化成了死亡的阴影。站在机场里迎接他儿子一家到来之时,兔子曾想和詹妮斯说说他的内心感受,但却没有得到詹妮斯的半点反应,这让他更是有点“孤家寡人”的味道,他似乎觉得这种死亡的感觉也就只有他一人能体味了。但无论怎样,死亡的感觉也只是一种外在感觉而已,似乎并没有占据他的内心意识的全部,也就是说,如果生活中的种种烦恼让他联想到了死亡,这种死亡的感觉仅仅是一种客体,自我意识是主体,通过联想到死亡,反而更增强了他的主体意识,让他对自己的处境有了一种超验式的感受。这种表现在死亡感觉与自我意识间的主客体的关系微妙地渗透在了兔子对洛克比空难的想象中,而也正是在这种想象中,他内心意识的矛盾暴露无遗,同时这种矛盾也暗合了文化的矛盾。
在机场等候儿子一家的到来时,兔子想到了报上提到的最近的几次死亡事件包括洛克比空难事件。然后,他开始想象飞机掉下来时的那种感觉会是怎样的:
想象你在位置里坐着,罗尔斯·罗伊斯发动机的声音让你昏昏欲睡,空姐端来饮料,易拉罐碰在一起叮当作响,你感到坐在那儿稳稳当当,正空闲的无事可做,正想放松一下,但是突然间,响起一阵轰鸣声,接着是巨大的撕裂的声音,然后各种各样的尖叫声,原本温馨的世界突然间向下坠落,你的身下空无一片,只是黑糊糊的,你的胸腔被一股可怕的窒息的冷空气挤满……(240)
几天以后,因乘游艇与孙女出海游玩而犯了心脏病躺在医院里的兔子听了纳尔逊跟他说的有关洛克比空难的事件后,他的头脑里又闪现了想象中的空难的整个过程:
上升,上升,空气开始变得稀薄,气压表记录下数据,计时器开始滴答响,飞机悄无声息地穿过茫茫黑夜,飞行员的声音在广播里响起,他周围的飞行舱里的灯一闪一闪的,乘客们的面前是放着饮料的软软的塑料杯,他们正在打着瞌睡。那一瞬间,就像是一颗种子突然间从还带有露水的壳里萌芽了出来,哈里意识到,即便是在这个一尘不染的抗菌的空间,到处插着管子,他也是处于一种血缘和婚姻关系之中,和周边他为之颇感遗憾的那些人一样,从炸得分崩离析的飞机上掉下来:他也在坠落,不可阻挡的坠落,朝向死亡……(241)
厄普代克研究专家里斯多夫认为,在兔子的想象中,他实际上是把现实中的事件变成了他自己的意识。他指出:“那些乘客们的恐惧变成了他自己的恐惧。在他的移情式的想象中,他以一种比喻的方式登上了他们的飞机,他们的痛苦和命运变成了他的痛苦和命运。”(242)兔子之所以把那些乘客们的恐惧心理想象成了他自己的,这当然与他自己目前的心态有关,就像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他是把自己目前的“无用”的状态与死亡联系到了一起,这样的联想表明了兔子性格中的敏感成分,当然也免不了有夸张的地方,但另一方面,兔子似乎感到更多的是死亡的不可避免,而这种感觉于他则是确确凿凿的,换句话说,如果乘客们是在无意识中走向了死亡,兔子则是感到他是有意识地向死亡走近。
这种对死亡的意识其实也表明了他对自我的一种矛盾的态度,我们可以从他想象洛克比空难事件的方式上发现这种矛盾的态度。从上述文字中,我们会发现兔子的想象非常逼真,给人的感觉仿佛他是在看电视。事实上,就像里斯多夫指出的那样,兔子想象的内容有很多都是来自媒体报道,细节与报道的描述非常一致。但重要的并不是他的想象有多少来自媒体,而是他想象的方式。对兔子自己来说,他关注的也并不是这个事件本身,而是这样的不可避免地走向死亡的感觉是怎样的,而换个角度说,这也正是人们看电视或者其他媒体得到的一种感觉,与其说人们关注所观看的内容是什么,还不如说所观看的内容会带来什么样的感觉。有一个细节可以说明兔子所关心的到底是什么。在一次与他佛罗里达的朋友们打高尔夫球时,兔子特意询问了他们的看法:
“我是说,”他说,“你们会觉得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坐在那儿,然后是飞机爆炸了?”
“嗯,要我说,你肯定是从瞌睡中醒了过来,”埃迪说。
“他们嘛感觉也不会有,”伯尼说,他感到哈里有点焦虑,很想讨好他一点,“什么也不会有。事情发生得那么快。”(243)
兔子并没有从他这两个球友那里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这两个人也没有理解他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从一个观众的角度来提出这个问题的。实际上,在洛克比空难事件被提到以前,兔子已经是在这么做了。在机场等候他儿子一家的到来时,他不仅是联想到了死亡,而且还想象到了飞机的爆炸,而这种想象的角度则完全是观众观看的角度:“他想象飞机降落时出现了一个火光,爆炸了,升起了一团火焰,黑雾弥漫,就像你在电视中看到的那样……”(244)
之所以要关注兔子想象死亡的方式是因为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兔子性格的矛盾之处以及与文化的某种关系。我们的分析可以从阐明观众观看(电视)过程中主客体的关系入手。一方面看者是一个主体,离观看的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另一方面,在看的过程中,看者很容易被转化为客体,成为被观看的对象,这本身是一个矛盾的过程。后现代理论与媒体研究者马克·波斯特对此有精辟的论述:
信息的接受者因此扮演了两个角色,一个是话语的被动的、被控制的消费者意义上的客体,另一个是话语的指涉的主体,是判决者和确定者。看者由这两者组成,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既是事物又是事物的主人,但同时看者也处在一个不能确定的主体的位置,主体的空虚。“读”一则广告,从中找出意义的前提条件是你处于一个双重位置中:一方面是你必须要接受这个信息的言外之意(购买产品),另一方面你也必须要参与广告的整个意义的制造过程,你要把浮动的能指与被指的产品联系起来。在同一时间内主体处在了分裂的位置,它戳破了这个被构建的主体的虚幻的坚固。(245)
波斯特所说的主体的“双重位置”的本质其实就是主体性的消失。尽管看者在主观上想保持其主体的身份,但是实际上摆脱不了成为了客体或者是认同客体的结果,因为从本质上来说,他脱离不了“双重位置”的处境。这种主客体的关系在兔子看待由飞机爆炸引起的死亡意象的态度上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了。一方面他是从看者的角度来“阅读”这些死亡意象,似乎与“死亡”保持了一定距离,另一方面他又是如此沉溺于想象之中(就好像一个完全沉浸在其中的电视观众)以致下意识地把死亡紧紧地与自己联系到了一起(把自己想象成即将爆炸的飞机乘客的一员),联想到死亡本身似乎是增强了他的自我意识,但自我意识同时也被死亡意识消解了,以致想象死亡成了他不自觉的意识行为。换言之,他的主体意识在想象的过程中被消融了,这当然与他的原本意图——通过联想死亡而表明一种不甘心的姿态——是背道而驰的。
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兔子在对死亡的想象上表现出来的矛盾都指向了波斯特所指出的主体在媒体面前所处的“双重位置”,而这也正是厄普代克的用意所在——揭示在以媒体文化占主导的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言行受到的影响,其结果正是主体性的丧失。通观整部《兔子安息》我们会发现,不仅是兔子,其他一些人物的言行也表现出了这种影响。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兔子年仅九岁的孙女朱迪。用评论者鲍斯维尔的话说,这是“一个(看电视时)长时间的频道冲浪者,一个典型的美国孩子,就像别的同年龄的孩子一样,在任何事情上她的注意力都不会保持在十分钟以上。”(246)这当然是源于电视的影响。在与朱迪一起乘艇出海兜风时,兔子遇到了心脏病突发,他让朱迪唱一些歌来缓和一下气氛,朱迪想不起有什么会唱的歌,但当兔子提醒她唱一些广告歌曲时,朱迪的嘴巴里立刻唱出一首又一首广告歌曲。鲍斯维尔评论道:“她的脑子里除了那些广告和情景剧以外,别的什么也没有。”(247)有一次,朱迪讲述了学校里另一个孩子的事,但兔子却怀疑她很可能是把电视里的情境与真实事件混淆起来了,而这本身与兔子自己的想象死亡的方式又何其相似。
通过揭示兔子在对待死亡意象时内心意识出现的矛盾以及与媒体文化的关系,厄普代克很微妙地,也是很深刻地表明了在后现代社会中人的主体性的丧失。这成为兔子在《兔子安息》这部小说中追寻自我过程中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如果说在小说的开始,通过描述兔子内心对死亡意象的想象,读者只是初步体味到了兔子陷入的这个矛盾,那么在接下来的一个重要情节里,这个矛盾则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和展开,而其中表明的后现代社会人的主体性的丧失也更加明显。
《兔子安息》这部小说的一个主要情节围绕兔子每况愈下的身体和他接受的手术展开。与朱迪在海上的游玩让兔子遭遇了心脏病的袭击,不得已他只能到医院接受手术,而同时这也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可以考虑一下自己的身体尤其是自己的“心”与自我的关系,以及亲身体验主体性是如何被机器所替代的。鲍斯维尔发现,“在整个小说中,厄普代克把兔子的心脏描述成是有着自己意愿的东西,是与兔子本身分离的一个东西。”他认为厄普代克通过这样的描述来表明身体与灵魂的分离,而这“正是沉溺于电视和电影文化的一个主要后果”(248)。这与上述对媒体文化的揭示是一致的,而另一方面,兔子对自己的“心”的关心也表明了他的主体性意识。
《兔子安息》的读者会惊讶地发现,厄普代克描述兔子心脏手术的过程以及医院的情况非常之细腻,而且还涉及到了不少的专业知识。厄普代克曾经说过,他把去看望他病重住院的母亲的经历和体验都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这部小说中。除此之外,他还查询了不少专业医学刊物,对一些诸如分流手术、导管插入等手术进行了研究。这种专业的医学知识使得小说的情境和背景显得更加真实,而另一方面这也使得兔子对自我存在的思考有了一种对应的、反差的依据。
兔子的思虑可以从与手术过程有关的两个方面做一分析。第一个方面是他把手术与机器制造联系在一起,第二个方面是在手术过程中他意识到自己的“心”与身体的分离。
兔子对手术并不特别乐意,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他感到手术把他这个人变成了机器。我们可以从他对现在的情人,哈里逊太太,说的话中,听出他的抱怨:“这叫做搭桥手术,在一个导管的一端有一个气球,导管有三英尺那么长,他们把它插入你的心脏,从你的大腿股那儿开一个口子,动脉管在那里……这种感觉真是很奇怪:并没有疼的感觉,但你却会觉得很滑稽,就像是丢了魂一样,在随后的几天里你一直会觉得难受、恶心。当他们把燃料放进去后,你的胸腔就会一阵发热,就像是在烤炉里面……然后是在几个小时里通过一个机器让你的血流动。我的意思是,在那个时候,那个机器就变成了你。机器停止了,你也就死了。”(249)
兔子并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他的感觉是真实的,而把手术的过程比喻成“在烤箱里”,把结果比成是“变成了机器”则让我们立刻就联想到了死亡意象。这种把手术和死亡以及机器联系到一起的想象再次出现在兔子正式做手术前的内心意识中。我们可以通过叙述者的描述来看出兔子这种想象的发展:
兔子对那些要搁到他身体里面去的东西总是感到有点异样——牙医的钻子,压舌板,掏耳屎用的长长的小刀,药栓,每年一次医生要捏住你的前列腺检查的那只手。因此,一想到要在他的大腿的根部插入一根导管,一点一点地往前移动,顶部时时地会冒出一个小点——就像是一个你看不见的小虫子正蠕动着要冒出来,而你正好在那个地方咬了一口——就会让兔子恶心不已,但这与先把你冻个半死,然后再把你切开,算不了什么,你的血会通过一个复杂的机器流动起来,同时他们会把一块从你的大腿切下来的滑溜溜的还冒着热气的皮缝在你那个可怜的、蜷缩的心脏的表面(250)
机器控制了你的身体,机器让你的血流动,无疑,这种让没有感觉的机器摆弄的结果也就与死亡差不多了。我们可以通过叙述者的话语进一步看看兔子对机器控制身体的态度。兔子在头脑里想到:“在外科医生用戴着安全套那样的乳胶手套的手摆弄、切割和缝线那阵子,是机器在为你活着了。”(251)兔子不能理解“他自己的生命怎么就受制于了那些个机器——那个在身体里面一直在说话的‘我’像一个水中的昆虫,在这个由身体的各种滑溜的管线组成的池塘上匆匆走过。他的生命之火怎么就可能从这些个湿稻草里点燃?”(252)
显然,在这种意识流式的思虑里,兔子最为关心的是他的身体里面的那个“我”,他害怕这个“我”要被那些机器吞噬了,以致最后也变成了机器。那么,这个“我”到底是什么?在与查理争论人是不是就是机器时,兔子的头脑中闪现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它是“上帝制造的,其中有一个不朽灵魂的东西。代表了(上帝)恩典。”(253)这种对人的灵魂的不朽的信仰对兔子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它让我们想起在《兔子,跑吧》中,年轻的兔子对那个带有超验和神圣意味的“它”的追求,几十年过去了,兔子对灵魂不朽的信仰似乎还留在心中,而更没有变的是,就像以前一样,兔子有了一个正当的甚至是神圣的理由来维护他的自我了。正像叙述者发现的那样,兔子怎么也不能放弃自我这种状态,就像基督教徒不能放弃耶稣一样。这样看来,当那些个“邪恶的技术”要摧毁他这个因上帝制造而充满神圣的身体时,兔子是那么地感到异样也就不难理解。我们可以说,手术本身让兔子进一步增加了自己的主体性意识,又一次让他回味了他与上帝间关系。但是,另一方面,也正是在同一个过程中,我们看到这种主体性意识被无情地、甚至是滑稽地解构了。
这表现在与手术过程有关的第二个方面。在手术过程中,兔子很有意思地发现,他的“心”与他的身体有被“分离”的趋向,这同样让他感到很有点不安。兔子的手术运用了高科技手段,一台监测仪被用来检测他的心脏的活动,手术室里的人都可以在屏幕上看见兔子的心脏演出的“节目”:“监测室里有几台电视那样的屏幕,把他变成了跳跃着的闪亮的线条,一些重要的符号:兔子安斯特朗的表演……”兔子也被告知要观看自己心脏的活动,这让他感到有点奇怪:“哈里看着图像想知道他的心脏是否会窒息,是否会把入侵者呕吐出来。”(254)谁是“入侵者”?是那些医生、护士、还是他自己,因为他自己也是观者之一?不管怎样,兔子似乎是觉得作为一个主体,他的“心”像是要离开他,而且是要变成了有着公共属性的客体。而更有意思的是,通过观看屏幕上自己的心脏的活动,兔子本人既是观看者,又是被观看者,既是参与者又是看客。这样的结果是,用评论者韦果的话说就是,“造成了参与者与实际体验的分离。”(255)换个角度说,监视屏幕已失去了作为医疗设备的属性,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电视屏幕,而兔子看屏幕上的自己心脏的跳动也就是像看电视一样。事实上,兔子也确实由监视屏幕上的图像联想到了一种广告里经常出现的产品,脆米饼,而且他心中升起一种欲望,要把他的发现告诉医生,“但是他的口很干,嗓音发哑。他想要的只是想承认说,是的,他看见了这一切,他看见了自己那个缠拢在一起的模糊的自我展现成图标一样,他看见了那个突出的板块,就像做了X射线后的脆米饼。”(256)他似乎是意识到了他的那个“我”被从他的体内取了出来,被转化成一种商品,也就仅此而已,他并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这样的事发生。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兔子甚至在暗暗地想,他的经历是否也可以成为美国ABC电视网著名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的一个话题。评论者司达西·奥斯特在一篇研究《兔子安息》中的通俗文化的文章中指出,这样的想象有助于减轻兔子在手术时对死亡的恐惧感,但是,同时这也表明了他放弃了捍卫他那个神圣的自我的努力,至少在内心意识中如此,用评论者奥斯特的话说就是放弃了“独立思考的能力。”(257)可以说,在这个占了小说相当篇幅的兔子接受手术的情节里,他又一次重复了在小说开头时他对空难死亡意象的想象方式,面对的具体情形不一样,其中体现的内心意识的矛盾却是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分析并不是说兔子不关心他的身体,恰恰相反,他很是关注自己的身体,也同意做手术,他不喜欢的只是那种需要完全依赖机器来恢复自己的健康这种感觉,而他那种带有明显宗教色彩的思虑则表明他拒绝真正的死亡的努力,也就是主体性的丧失。但也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他陷入了悖论,一方面为了活命,他必须依赖那些机器,另一方面他也下意识地参与进了把自己变成机器的过程,从一个有独立思考的人变成了一个如普通人一样的受(电视)控制的观者。换句话说,在他努力抵制“死亡”的时候,他同时也走向了其行为的反面。
(二)
如果说上述兔子在对待死亡意象上的矛盾态度主要表现在他的内心意识中——无论是无意识还是有意识的,那么在实际行为中他同样也表现出了类似的矛盾,同样也涉及到了与死亡有关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他青睐垃圾食品这个特殊爱好中看出这样的矛盾。在《兔子安息》中,兔子行为中一个突出的地方是他是那些垃圾食品的极大的爱好者,不是一般的喜好,而是非常喜欢,就像是上了瘾一样,用厄普代克的话说就是“一个瘾君子——垃圾食品的瘾君子,一个对盐味有瘾的人。”(258)如果在生活中有什么东西能让兔子真正感到高兴的话,那就是吃那些垃圾食品。“他的快感中心差不多是集中在他的嘴巴里了。”从小说开始到结束我们都可以发现兔子这种特殊的爱好。评论者斯基富为此专门列了一个兔子喜好的食品的单子:“花生薄脆糖、炸面圈、花生、杏仁、榛子、椒盐卷饼、炸玉米片、牛排、山核桃派、黄油山核桃冰激凌、樱桃饼、麦当劳巨无霸、小甜饼干、澳洲坚果仁、煎鸡蛋和香肠、汉堡、薯片、热的五香熏牛肉、法式吐司、香肠圈、包在熏肉中干贝、浇上汁的芦笋、土豆饼等等。”(259)并不是所有这些食品都属于垃圾食品,但其中一些对他的身体肯定是有害的。兔子体重严重超标和吃这些东西不无关系,给他治疗心脏病的一个医生提醒詹妮斯说,兔子的心脏里充斥着太多的油腻。
当然,兔子也明白垃圾食品对自己身体的危害,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似乎怎么也阻挡不住它们的诱惑。在小说伊始,在机场等候纳尔逊到来之时,我们就看到“他止不住进了一家商店,要买点东西放到嘴巴里嚼嚼,这是一家叫布朗特的店,兔子要的是四十五美分一块的花生薄脆糖。”(260)在小说的中间,在他从手术室里出来不久,他买了一袋九十九美分的炸玉米片,那种味道是如此地美妙,很快他就吃完了一袋:
他沿着人行道走了不久,那些炸玉米片已经在他的肚子里集聚起来,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球,他有了一种胃酸的感觉,但还是止不住又往嘴里放了一片,他的舌头舔到玉米片卷起的一角,有一种咸咸的味道,一口咬下去是那么的清脆,嘴巴里立刻满是唾液。等到他走到长满枝叶茂盛的挪威枫树的约瑟夫街墙后边时,他已经吃完了那整整一袋炸玉米片,即使是那些带点咸味的碎片,那些足以让蚂蚁搬回到人行道边褐色的蚁皇处、让她吃得身体滚圆的碎片也都被他一扫而光;他吃下去了整整六盎司又四分之一的毒素,整个儿淤积在血管里,吃完后,他的喉咙和牙齿间有一种油腻的感觉。他也恨自己,但味道还是不错的。(261)
我们可以发现“止不住”这三个字在上述两段引文里重复出现,这至少说明了兔子对这些垃圾食品的特殊偏好,更重要的是他明知对身体有害,但还是忍不住要尝一尝这种矛盾形态。
我们或许可以把这样一种在吃垃圾食品上表现出的矛盾形态放在消费文化的大背景下做一考察,从中发现其真正含义所在。斯基富指出,兔子这种习惯“是弥漫在《兔子富了》中的消费主义主题的延伸”(262)。不同的是,兔子现在消费的不是十年以前那些大宗东西如房子、金币、银币等,而仅仅是咬起来嘎吱嘎吱脆响的带点咸甜味的或根本没有味道的日常零食。从消费的本质上说,这个行为指向的意义是一样的,在美国社会里尤其如此。厄普代克自己的解释更是非常明确:“充满消费味道的电视一天到晚地让你觉得是要出去,吃东西,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兔子)就像是一个普通美国人一样,要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消费者。”(263)而就兔子来说,其消费行为的一个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吃的行为与死亡意象联系在了一起。他吃得垃圾食品越多,给身体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多,离身体的崩溃(死亡)也就越近。但是,这似乎并不阻碍兔子继续他的这种行为,一直到他临死之前,他都在吃着这种直接导致其心脏病的食品。在小说末尾,在只身从家里逃出前往佛罗里达的路上,我们又一次看到了这样一个细节:他停车在路边的快餐店里要了一个大薯条和汉堡,最后吃完时还不忘用手指沾着剩下的东西放到嘴里吮吸,就像他的孙子罗伊一样。(264)很显然,厄普代克似乎是想说明,兔子是在一步一步地走近死亡,拥抱死亡。这也许是厄普代克称兔子为“垃圾食品上瘾者”的原因。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对兔子而言,这种吃的行为也象征了其抵制死亡的努力。每次,一想到死,他就会想到要吃点什么,似乎吃能阻止死的到来,当然吃也让他感到自己还活着。在论述消费文化的特征时,唐·司赖特指出了这么一个现象,在消费过程中,人们似乎能获得一种自由或解放的感觉。(265)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个赞颂消费行为的口号甚至把传统的西方自我意识表述“我思,故我在”改成了“我购买,故我在。”(266)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可以把这句话进一步改成“我吃,故我在”,用以表明吃在兔子自我意识方面的重要性。毕竟,吃是一种个人的、自然的行为,对兔子来说,也只有在吃的行为中,他能做出自己的选择。
但是,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在这个看似简单的个人的行为中实际上蕴涵了文化的意义和矛盾。我们知道消费行为中的所有需求都不是自然的而是文化造成的。换言之,与其说消费行为是个人的或自然的行为,还不如说是文化的和社会的行为,或者说个人的自然的行为只是文化和社会的符号而已。鲍德里亚指出:“对我们而言,那些具有社会意义的东西,那些使我们这个时代具有消费特征的东西,恰恰正是它们在符号系统中的重组,表明的是这么一个模式,即从自然到文化的变化,这也许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式。”(267)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模式,鲍德里亚借用了索绪尔的言语理论来阐释他的关于消费本质的观点。如果说从总体上看,消费是一种“语言”系统,那么个人的消费行为则应该属于“言语”。前者由“市场,购买行为,销售,商品和物品的获得……是我们这个社会借以交流的一整套规则”组成,(268)而后者则包括个人的需求和快乐,但那只是“言语的结果”,建立在“语言”规则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言语”的结果只是应用了“语言”这个系统的规则而已,而从消费的角度来说,这个规则根本则是从个人和自然到文化和社会的转变。这个转变过程的结果是个人意识的消失。
“消费,就其意义来说,是一种对符号控制的系统行为。”(269)鲍德里亚是从整个经济的运作过程来阐释消费行为的,消费就其本质来说是让消费者参与到整个社会包括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中,而这个过程则是通过符号来表现的,换句话说,消费一个商品也就是这个商品的符号进入到消费者的意识中,同时也是符号的生产过程,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有意无意地参与了社会的再生产。
兔子消费那些垃圾食品的过程其实也蕴涵了符号的生产,其文化含义则与现实生活中美国的形象密不可分。用厄普代克的话说,正是美国本身让生活在这个国家里的人变得对“吃”上了瘾:“我觉得在我们这里弥漫着这么一种思想,那就是美国让我们上瘾,在这里食品是如此之多,比我们能够吃掉的要多得多,因此,任何时候你会感到你要把你那份吃掉——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270)言外之意,这种“吃”的行为是美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或者说是关于美国的一个符号。同样,在佛罗里达给兔子看病的医生也把兔子的心说成是一颗“典型的美国心脏”。更有意思的是,兔子更是把他这种吃的方式看成是美国生活方式之一,当那位来自澳大利亚的医生说他吃垃圾食品过多时,兔子竟然会感到气愤:
奥尔马医生用力地握了握普鲁的手,露出鲨鱼那样白的牙齿,对她说,“女士。要教育那个家伙怎样吃东西。”他转过身,用手轻轻地捶了一下兔子的肩。“我的朋友,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他说,“你一直在往你的肚子里倒那些油腻。”说完,他也走了。
突然间只有他和普鲁两个人,有点害羞。“那个家伙,”兔子说,“一直在攻击美国。如果他不喜欢这里的食品,他为什么不回到他原来的地方去,吃袋鼠去?”(271)
兔子对医生的不满也许只是开开玩笑而已,但隐含在这种普普通通的话语后面的则是他的一种强烈的美国人的意识,也就是说,我们不妨这么说,兔子吃那些在旁人看来是垃圾的食品一方面是美国的生活方式使然,另一方面也表明了他作为美国人的身份,如果联系到小说涉及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的具体历史背景,那么这么一种美国人的身份则说明了厄普代克“对历史语境的意识”。(272)
具体地说,兔子在吃垃圾食品行为上表现出的矛盾同时也暗含了他作为一个美国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所经历的身份危机。与前几部作品一样,《兔子安息》也是聚焦于兔子一家的故事,但与前几部小说的笔法一样,厄普代克同样也没有忘记把故事放在一个大背景中来叙述,用他自己的话说,做到了“让真正的时间与我的虚构的时间保持一致”。(273)在一些评论者看来,厄普代克带有强烈引喻意味的语言本身就起到了反映真正的历史和文化指涉物的目的。(274)那么在《兔子安息》中这些指涉物又是什么呢?
让我们把文本放到历史背景中做一考察。《兔子安息》的故事发生在1988年末到1989年的10月,一个见证了冷战临近结束期的时代,而事实上兔子的言行在很大程度上也透露了浓厚的冷战思维的色彩。冷战即将结束对美国来说表明了一个新时期的到来。冷战让东西方在政治和文化方面对峙了近半个世纪,从表面上看,这场持续了数十年的对峙最终以西方特别是美国的压倒性胜利结束,但这并不等于说美国从此就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政治和社会问题依然是一个接着一个袭扰美国,更重要的是,很多美国人的心态似乎并不适应冷战结束带来的时代变化,出现了自我认同危机。一些学者指出,随着冷战结束的到来,美国发现倒是自己国家遭遇了身份认同危机:“在过去的四十年间,联邦政府的行为是由与莫斯科的对峙造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我们是谁是由他们是谁来界定的,我们干什么由他们干什么来决定……”(275)一旦“他们”从美国人的视野里消失了,对一部分美国人来说,就有点迷惑,失去了方向感了,而另一方面这种“迷惑”也反映了美国所面临的新的情况:与很多人期望的不同,冷战临近结束似乎并不表明美国就是不可撼动的胜利者了,相反,美国在世界上的领导地位遭遇了新的严峻挑战。在国际上,来自阿拉伯人的反对力量对美国形成了威胁;在国家内部,“重新燃起的对种族和民族身份的诉求,对不同群体的承认和获得力量的要求”也让一部分人觉得有点不安。(276)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冷战的结束“意味着两极世界形成的相对稳定和简单被迷惑和不可预测代替了。”(277)
需要指出的是,在《兔子安息》中厄普代克并没有直接描写冷战结束事件,这与他着重日常生活的写作策略是一致的。但另一方面,他也表明冷战尤其是冷战思维对兔子的生活还是产生了影响,在其作为一个美国人的意识上,这一点尤其突出。兔子曾经这样表明过他对美国人身份问题的顾虑:“没有了冷战,做一个美国人那还有什么意义?”(278)此外,他在心中升起了对冷战的一种怀旧情绪,甚至把它视为了生活意义的一部分:“冷战。它给了你一个早上起来的原因。”(279)这种怀旧情绪非常明显地流露在他对里根的羡慕上:
兔子喜欢里根。他喜欢那种朦胧的嗓音,那种微笑,他那个宽阔的肩膀,他那种在讲话间息期间不停地摇摆头的身姿,他那种漂浮在事实之上的方式,因为他知道政府要说的要比事实更多,他那种一边在说要勇往直前,一边却在改变方向,把军队从贝鲁特撤出来,和戈尔巴乔夫搞得很亲昵,让国家背上很多的债。奇怪的是,除了那些潦倒无望的人,这个世界在他的领导之下却变得美好起来。那些共产党人分崩离析了,除了尼加拉瓜以外,即使在那里,他也让他们惶惶不可终日。那个家伙确实是有神奇手段。他是一个能让你生活在梦中的人。哈里想说,“在里根领导之下,你知道,就像是上了麻醉药一样。”(280)
在这段话,兔子似乎是把里根看成了一个神话般的人物,他不仅欣赏这位总统的个人风格,更是喜欢他领导这个国家的方式,让它“变得美好起来。”这种对里根的领导才能和领导方式的认同并不只是兔子个人的想法,实际上也反映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冷战结束之前里根在公众中的受欢迎的程度。在1986年7月7日《时代周刊》题为“杨基嘟嘟之神奇”的封面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类似的对里根受欢迎程度的描述:“在让美国露脸方面,罗纳德·里根显示了他的天才。他是美国人记忆中的福星,一个魔术师,魔棍所到之处,一个灿烂的、理想的美国陡然升起。”(281)显然,与兔子的感觉相似,这篇文章所要赞颂的也是里根神奇的领导才能。从具体背景来看,之所以对里根有这样的认同是因为在经历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卡特时代的经济滑坡和国力不济后,里根让美国回到了人们心目中的“梦中之地”。在1986年自由女神落成百年的庆祝周里,有这么一则广告语,从中可以看出里根与这种期待的关系:“今天,这个梦想又复活了。今天,工作又回来了。经济也恢复了。美国也回来了,屹立在世界。里根总统重塑了美国梦。”(282)里根的经济政策对美国经济的恢复确实起了作用,于是乎,在人们的眼中,美国梦的火炬在里根的领导之下又被重新点燃,而所谓的美国梦其本质也正是美国的价值——自由。
1988年,里根在其告别演讲中对他长达八年的总统职责做了总结,他认为他在两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一方面是经济复兴,另一方面则是美国人士气的振兴,或者说美国精神的回归。他这么声称:“我们的精神回来了,但是我们还没有重新使其制度化,我们还需更进一步,让这个信念传出去,美国是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进取自由。”(283)自由当然不只是局限于言论、宗教或进取精神,而更应该是美国本身的象征,是美国价值的核心所在,美国人身份认同的中心内容。也正是在这种语境里面,里根在经济和文化领域掀起了著名的“里根革命”,自由一词则成了里根政府的标语和口头禅,里根本人成为了使用“自由”这个词语最多的总统。(284)在1983年的就职演说中,他谈到要恢复美国的这个传统价值因为“个人自由和尊严在这个国家里比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都更通行和更能得到保证,”(285)四年以后,他继续告诉他的美国同胞,他们不能停息下来:“每一个美国人像享受出生权一样享受完整的自由、尊严和机会。”(286)这个“自由”的概念最突出的表达则是出现在冷战思维的意识形态框架里。也就是说,在里根的言语修辞里,美国这块自由之地是相对于另一块非自由,即以前苏联为首的东方而言的。在其1983年关于东西方关系的一次演说中,里根把前苏联比成邪恶帝国,号召美国人要树立这样的坚定信念:“自由不仅仅是少数几个国家的唯一前提,而且也是全人类的不可或缺的普遍的前提。”(287)从某种意义上说,里根政府的外交和军事策略都是朝着解放世界的另一边而制定的。里根用这样的自由观念在冷战背景中重新阐释了美国的价值,同时也给予了美国人一个清晰的身份界定。里根也因此显示了其“神奇手段”,让美国人重新具有了其不同与他人(者)之处的独特感觉。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兔子发出了在里根的领导下就像是“上了麻醉药”一样的感叹,他当然不是指美国人被里根蒙蔽了,而是说里根让美国人有了一种飘飘然非同寻常的感觉。但是,冷战的结束却让美国人从这种飘飘然的感觉里醒了过来,非但没有更加强大,而且里根目标下的“梦之地”的力量正在削弱。就兔子而言,我们可以从他对布什总统的看法中得出这种印象。与里根相比,布什不是他喜欢的总统,尽管他投了他的票。与里根不同,布什缺乏那种尊严,他和他妻子与他们家的狗一块洗澡这样的事让兔子感到不快。而更重要的是,在布什的领导下,美国不再是他所能感到骄傲的、就像是里根统治下的美国。在与斯普林格车行的一个女职员埃尔维拉谈论时政时,兔子在不经意中吐露了他哀伤的感觉:“‘你时不时有这样的感觉,’他问她,‘现在布什上台了,我们却被挤到了边上,我们就有点像那个庞大的加拿大一样,我们的行为对别人不再有影响了?也许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我猜想,不当大拿是一种解脱’。”(288)隐含在“不当大拿”背后的是一种深深的被边缘化的感觉。布什和里根的区别不在于其领导风格的不同,而是在于他们所代表的力量的不同。如果说里根通过成功地诉诸“自由”这个观念和语词重新唤起了美国人的自我意识,那么不管是“自由”还是自我意识在布什时代都遭遇到了挑战。不仅这个国家的所做所为不再那么引起别人的注意,而且其本身的自由也遇到了威胁。在长达几十年的冷战时期,不曾有一个美国人被苏联人杀死过,而在冷战末期的洛克比空难事件中就有多达二百多美国人丧生。尽管这个事件发生时,里根已经届满总统任期,布什总统在任,但这个事件本身无疑成为了一个新的时代到来的象征。如果在里根时期,他那些充斥“自由”观念的语词和口号让美国人像上了麻药一样飘飘然,那么现在他们中的一些人则看到原来所谓的自由也遇到了危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中,一些评论者在论述《兔子安息》中提到的美国衰落的主题获得了现实意义,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小说中洛克比空难事件一再出现在兔子的意识中,这实际上与他受冷战思维的影响有关。
厄普代克在提到《兔子安息》与时代的关系时更是直截了当地指明了冷战对他的影响。他这样说道:“就像和我一样,他成年后的生活是在冷战的背景中度过的。他参加过军队,准备去朝鲜,支持越战,对阿波罗登月非常骄傲,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其头脑里,对自由、美国这样的观念深信不疑,这种与共产主义针锋相对的观念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289)而从兔子的角度来看,就像里根的表述一样,美国和自由这两个观念是一致的。因此,当他发现“美国”这个神圣的形象遭到那些“他者”玷污时,他就会忍不住发出感叹。同样,我们可以从他与埃尔维拉对话的下半部分看出其感叹的含义:
埃尔维拉想逗逗他。她用手摸着耳环,斜眼看着他说:“哈里,你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很重要的,如果那是你所指的话。”
这是她同她说过的最像从一个从女儿角度说的话。他自己也感到脸上有点烫。“我不是在说我自己,我说的是这个国家。你知道我指责的是谁吗?那个老阿雅图拉,管我们叫撒旦恶魔。就好像他那邪恶的眼睛盯着了我们,而我们却退缩了。真的。他真的向我们投来了邪恶的眼光,有一点。”
“别生活在梦中,哈里。我们这里还是需要你的。”(290)
埃尔维拉只是想跟兔子开开玩笑,但兔子所做的解释却是发自内心的。他发现美国现在被看成了“邪恶国家”,里根曾经用过的针对前苏联的那个说法被加到美国的头上,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讽刺。他所说的“阿雅图拉”指的就是伊斯兰国家的领导人,暗指伊朗领导人霍梅尼。更让兔子不能接受的是,美国所能做的只是“退缩”而已。也许,潜意识里,兔子还是想到了里根,为了对付前苏联,里根曾经把军备扩展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兔子说他不是在想着自己,而是在想着国家,表明了他具有的深深的美国人的身份意识,似乎他把自己与美国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但是另一方面,埃尔维拉玩笑似的提醒,告诉他别人还是需要他的,从一个侧面暗示兔子其实是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感到的“无用”与美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某种处境联系到了一起,就像和他一样,美国现在也到了一种“无用”的地步,而这也正是冷战结束时像兔子这样的美国人的心态写照。冷战的结束表明一个时代的终结,但对于兔子这样的深受冷战思维影响的人来说,随之一同结束的是美国人曾经有过的那种独一无二的明确的“身份”和“使命感”。
厄普代克通过一种引喻的手法把这种“身份”丢失的感觉表现得淋漓尽致,且又极具讽刺意味。我们可以从兔子在美国独立日扮演山姆大叔这个场景中管窥一斑。在7月4日美国独立日那一天,兔子孙女朱迪的学校要举行庆祝游行,兔子因其身高马大的身材被邀请扮演山姆大叔,他因此也得到一次体味作为一个美国人的骄傲的机会,但这种骄傲感同时也悖论似的指向了美国的衰落。整个庆祝场景的描述充满了微妙的反讽意味。斯基富指出,从一开始,兔子扮演的山姆大叔的形象就完全是一个小丑的角色,身上的每一个东西,从裤子到山羊胡子等有掉下来的可能。(291)但是,好像除兔子本人以外,观看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不祥的征兆。相反,大家都在为山姆大叔欢呼,这也着实让兔子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他成为了“一个神话,一朵行走的云”。更有意思的是,他感到山姆大叔的含义真正在他身上体现了:
在还没有弯过来的游行队伍的尽头,风笛吹手们正专心致志地吹一首苏格兰高地的猎手歌,而摇滚乐即兴演奏者则发出一种呜咽声“……想象所有的人民”,靠近前面的地方,一个发出吱呀响的扬声器正在放着一盒嘎吱响的歌带,凯特·司密斯的歌声轰轰地从那里发出,她已经死了,坏疽病把她拉进了坟墓,“上帝保佑美国”——“……朝向海洋,白浪滚滚。”哈里的眼睛火热了,一种眩晕的感觉——仿佛他站在高高的地方视察整个人类的历史——在他身上油然升起,心跳得越来越厉害,无论如何,这是这个世界曾有过的最他妈的幸福的国家。(292)
兔子用美国国骂语言的方式表明了对自己国家的态度——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国家,也许这对于他来说是一种真诚的感受,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这种方式的表述本身就会让人觉得好笑。厄普代克在谈到这个场景时提到了他自己类似的经历,他也曾经参加过一个地方上的独立日游行,而且也似乎从这个活动中获得了“这是美国”,“一个挺不错的国家”的感受,(293)实际上他是把自己的体验糅合到了兔子的感觉中了。而在兔子经历的这个场景中,他那种美国人的自豪的感觉更是因为有了凯特·司密斯歌声的伴奏而得到了升华。凯特·司密斯这位以颂扬美国而闻名的歌手出现在这个场景中并不是厄普代克的即兴想法,而是有着深层意蕴的。在很长时间里,凯特·司密斯以及她的主打歌曲“上帝保佑美国”都被认为是爱国主义的代名词,这也是为什么在听到了这首歌后,兔子的头脑中冒出了“这是这个世界曾有过的最他妈的幸福的国家”的想法。但同时,他似乎也不能忘记凯特·司密斯已经死了,而且和他一样,她也是多半因为肥胖而病魔缠身的。这两种念头在其头脑中同时涌现,后一种“死亡”的意象与前一种对这个国家的美好的感觉共同存在,这本身就是一种嘲讽,兔子这次扮演山姆大叔的经历让他在感受到美国的“伟大”时,同时也联想到了死亡,这样的心态与他对自己生活的感受以及冷战结束时的美国的处境绝妙地融合在一起。
(三)
死亡意象在这部小说里最具象征意义的表达是在兔子家庭企业的崩溃上面。与《兔子富了》一样,《兔子安息》的相当部分的内容集中在对斯特林普车行的描述中。与十年前不同,现在的车行陷入了严重经济问题之中,以致最后不得不面临倒闭。同样,我们读到的不仅仅是车行走向关闭的故事,透过这个故事我们还看到了贝尔所说的文化矛盾,以及这种矛盾对美国社会的深刻影响。
从历史背景来说,我们可以从“里根革命”的内容本身读出隐含的文化矛盾的逻辑。一方面,里根极力在社会中倡导围绕家庭和社区的传统观念,而另一方面,正如历史学家方纳指出的那样,“但是就像大多数保守派一样,在经济方面,他却并没有摈弃他所憎恨的那种以自我利益为主的行为,同时也放弃了他主张的对道德的要求,而是把对利润的无休无止的追求当成裁决对错的唯一的尺度。”其结果是,“里根革命恰恰是削弱了那些保守派们所极力倡导的价值观念和社会体制。”(294)显然,这样的悖论与贝尔所说的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有着共同的逻辑,贝尔的中心观点即在于指明资本主义经济体制本身造成了文化和经济的断裂。如果说在生产领域传统价值观念如自律、满足的延缓、节制等还能对经济的运行发生作用,那么因为经济体制本身对消费、享乐等所谓的新文化的推动,传统观念面临了严重的挑战和冲突。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从兔子儿子纳尔逊成为瘾君子的故事中读出这种冲突的不同形式的表述。吸毒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一些历史学家指出,“在整个八十年代,在美国,没有几个事件像广为蔓延的、迅速增长的可卡因的使用那样持续出现在新闻中。”(295)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吸毒扩散如此之快,以至里根政府不得不成立一个政府机构来专门打击毒品的蔓延。厄普代克在《兔子安息》中把纳尔逊描述成了一个瘾君子多少了也是反映了时代的一个特征。在反映这个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厄普代克把纳尔逊的吸毒纳入了小说的主题结构之中,即死亡意象与文化矛盾的关系。
小说实际上是以詹妮斯发现纳尔逊有吸毒嫌疑开始的。对纳尔逊而言,吸毒并不是一个什么大不了的事。詹妮斯就此事询问他时,他这么回答:“妈,这不是什么事。像你这样年纪的人对毒品总是那么疑神疑鬼的,可这只是一种放松的方式,得到一点刺激而已。”(296)纳尔逊所说的放松方式实际上也就是感官满足,而吸毒正是瞬间满足感官刺激的最直接的方式。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实际上蕴涵了很深的文化意义,与传统的工作伦理形成鲜明对照。在传统价值里,特别是新教伦理价值系统里,工作是通向满足的一个方式。贝尔以及其他一些社会学家对工作能够带来的满足给予了特别的重视。对贝尔而言,从工作中衍生出自律、节俭、清醒等道德品格,同时也让工作着的人获得一种社会责任感,以及精神追求意义上的满足感。在米尔斯看来,人们在工作中实现了自我价值,成为了这个世界的创造者。贝尔着重强调的是,工作带来的是延缓的满足,类似于宗教意义上的精神赎救。放在这样一个背景里来考察,我们发现吸毒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感官满足或刺激的问题,而是意味着背离传统价值的行为。在小说中,我们可以从下面兔子和他的高尔夫球伙伴伯尼针对报纸上关于黑人橄榄球队员迪昂·桑德斯涉嫌吸毒的对话中看出这种“工作”与吸毒的区别:
“我不太了解桑德斯,”伯尼说,“但是很多事与毒品有关。可卡因。这种东西到处都有。”
“你说,人们从中看到了什么,”兔子说。
“他们看到的是,”伯尼说……“是瞬时的快感。”……“要么是通过工作,日复一日的工作得到,就像你我一样,要么是通过一种化学的捷径。就现在这个社会来说,那些孩子选择了捷径,没什么奇怪的。那个更长的方式看来是太长了。”(297)
就社会方面来说,更为严重的是,吸毒正在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被吸纳进了主流社会之中。纳尔逊这么给詹妮斯解释他对吸毒的看法:“那些使用这种东西的人十有八九都是一些成功人士。实际上,这也帮助他们保持成功,让他们变得很精明。”(298)可以想象,如此这样的逻辑与传统的工作伦理精神形成了何等鲜明的对照。纳尔逊也许只是在给自己找个理由,但他所说的确实也反映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一种社会倾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一份报告这么描述当时的吸毒问题:“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价格不太高的)强效可卡因正朝着城市的高收入区、中产阶级住的郊区、甚至一些被认为是远离毒品的小城镇和乡村地区蔓延。”(299)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毒品蔓延的趋势与美国人信奉的“对幸福的追求”“不谋而合”,而这样的“追求”在本质上则与个人自由和个人意识不无关联。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美国见证了雅皮文化的兴起。雅皮指的是生活在郊区的年轻的专业人士,雅皮们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掀起了一股新的文化潮流,倡导对金钱以及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的追求,这种追求是正当的、合理的、合法的。除此以外,很多雅皮人士同样也大力宣扬个人自由和个人的潜能。有一位记者这么描述雅皮:“雅皮们从嬉皮士们那里继承了对所谓‘自然’的东西的赏析,强调个人自由以及对反文化运动中曾经名噪一时的人的潜能的思潮。”(300)雅皮文化中对个人自由和潜能的强调为我们从深层次上理解纳尔逊吸毒的文化指涉指明了方向。如果说对雅皮们而言,成功是伴随着个人自由名义上的个人意识的提升,否则成功就没有意义,那么纳尔逊实际上也是在试图通过吸毒来获得他的自我。就像他对詹妮斯说的,吸毒让他感到充满力量,就像超人似的。在詹妮斯眼中,纳尔逊是一个缺乏自信的人,也许像他这样的人的确需要有一种东西帮助他提高自信。与雅皮们不同的是,他们是通过物质上的成功来获得个人自由的意识,而纳尔逊则是想通过吸毒来做到这一点,至少吸毒让他获得了一种想象的现实,似乎他也是那种潮流中的一员了。然而这种不同仅仅是形式的不同而已,因为实质上纳尔逊的行为遵循的正是雅皮文化的哲学原则,即通过任何可能的手段获得物质世界中最好的东西。有一份雅皮手册这么写道:“这个游戏的名称就叫‘最好的’——买最好的、拥有最好的、使用最好的、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养最好的、开最好的、什么方法能获得最好,就去做。”(301)这样的行为原则可以说是与消费文化所极力倡导的正好走到了一起。消费文化涉及的一个方面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需求与欲望的关系,确切地说是欲望对需求的压倒和占领。如果说需求代表的是传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对物质的期望是有限制的,那么欲望代表的则是现代消费社会,在这个社会里,欲望在消费过程的生产和再生产中被无限地刺激,而这个过程本身正是社会的经济体制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雅皮对最好的东西的追求与纳尔逊的吸毒具有某种程度的相关性也就合乎逻辑了。
与《兔子富了》中的兔子一样,纳尔逊在《兔子安息》中也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以他对兔子经营的丰田汽车为例,他很是讨厌丰田这样的车,看上去太土,坐着也不舒服,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车“不能表达任何东西。”(302)他这样对兔子解释他所理解的消费社会的准则:“爸,你没有意识到的消费社会的一点是,所有的东西只是一种时尚而已。人们买东西不是因为需要这些东西。实际上你需要的很少。你买东西是因为要的是需要以外的东西,是那种能够提升你的生活的东西,而不是只顾消费。”(303)这种需要以外的东西正是欲望的最实在的表现。对纳尔逊而言,吸毒成为了他获得欲望的渠道,吸毒帮助提升了他的生活,因为这不仅让他感到像超人似的,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日常工作中也获得超人那样的成功的动力。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兔子富了》中的“物意识”替代自我意识的主题在《兔子安息》中的重现。一方面,纳尔逊吸毒是为了在精神上获得自我(自信)的感觉,另一方面,这种自我最终是要落实到(物质)欲望的实现上,而这也正是雅皮文化的要旨。
这种日常生活中无止境的欲望自然也会让我们联想到里根经济政策中“对利润的无休无止的追求。”在有限地促进经济的同时,这种政策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也导致了很多的抱怨。文化批判者保尔·华奇戴尔这样表明了他对美国文化中欲望的看法:
我们这种对越多越好的欲望成了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动力,但是在美国在很大程度上它也让这种增长的成绩变成了一种空洞的胜利,我们始终在提高下的赌注;决定我们以为我们正在朝好的方向发展的不在于我们拥有多少,而在于我们是否拥有更多——比我们的父母亲更多,比十年以前更多。我们整个的经济体系依赖于人的无止境的欲望,依赖于有一个潜在的市场存在,可以消耗掉我们所能生产的所有东西。一直以来我们并没有认识到我们的问题所在,就这样,我们建立了这样一种形式,在这种形式里,我们的不满一个接一个地产生。(304)
显然,华奇戴尔是对这种建立在欲望上的经济体系持批判态度。事实上,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负面影响也开始显露出来。里根执政八年美国经济复苏并快速增长,但同时政府也背上了庞大的债务,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程度。在里根时期,美国从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变成了最大的债务国。在小说中,我们发现,尽管兔子对里根特别是其领导者的风采很有好感,但他也止不住表现出了对美国的庞大债务的担忧。用他自己的话说,里根让他不能理解的是“不知道从哪儿弄来这么多钱,但又一个劲地背债。”(305)在一次采访中,在被问到兔子对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看法时,厄普代克这样回答:
他似乎是有点晕乎,有点迷失了方向,是不是?现在当我回想到那段时期,也许我自己就是很晕乎,迷失了方向。里根那几年其实没有什么多少可说的,有点梦幻般的样子,情况不错,但又好像有点那么不牢靠。他在为债务担忧——里根那种花钱的方式不是他的方式,还有,我们好像是被日本人占有了,或者是部分地占有了——这当然是和他家里正在往上涨的债务相关的。几乎可以说他似乎是被美国弄垮了。(306)
让兔子担忧的当然不只是国家所背负的债务,他更担忧的是他们这个家庭企业因纳尔逊吸毒导致的债务问题而陷入了财务困境之中,而后者实际上也成为了遭遇债务麻烦的国家的缩影。纳尔逊把企业的钱用于购买毒品而招致了二十万美元的损失,这对兔子一家是沉重的经济灾难。如果说十年以前,兔子已经感受到了来自纳尔逊的威胁,那么现在这种威胁终于成为了现实。纳尔逊在兔子眼中成为了罪魁祸首,他甚至还把他比成了希特勒,从纳尔逊自己毁掉了亲手经营的企业的角度来说,这种相比还是说明了一定的道理。
从文化语境来说,安斯特朗家庭企业的倒闭更多地反映了美国文化中的自由和秩序间的冲突和矛盾。在小说中,厄普代克通过丰田公司在加州的美国总部代表,日本人岛田之口表明了这种冲突。这位长得很不起眼、到斯特林普车行来调查纳尔逊欺骗行为的日本人非常敏锐地看到了美国文化中的问题。他对兔子这么说道:
在美国,我觉得很好玩,秩序和自由间的斗争。每一个人都在说自由,包括电视都用自由来笼络人。谈论自由漫天飞。那些轮滑者想要获得使用海滩边的人行道的自由,不顾撞到贫穷的老人。那些拎着收音机的黑人需要自由来毫无顾忌地大放震天响的噪音。人们需要拥有枪的自由,在高速路上随便开枪射人。在加州,狗屎让我很惊讶。到处都是,狗肯定也有到处拉屎的自由。狗的自由要比保持草和地的干净更重要。在美国,丰田公司想在一片自由的海洋中建起富有秩序的岛屿。希望外部世界和内部需求间,在我们日本人所说的在giri(义)和ninjo(情)间树立一种平衡。(307)
这位日本人看到的是日常生活中美国人遇到的自由和秩序方面的矛盾之处。这些看似很平常的事情实则反映了美国文化中的与“自由”观念相关的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自由的悖论问题,而这实际上也正是贝尔所说的文化矛盾的本质所在。贝尔在提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公司的矛盾行为时这么写道:“一方面,公司企业要求个人努力工作,追求职业精神,接受延缓的满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组织人。但是,在产品和广告中,公司却在推崇快乐、瞬间的欣喜,放纵。在白天,人们是正人君子,到了晚上却是放浪形骸。这就是自我实现和自我表达。”(308)贝尔所揭示的经济生产领域的矛盾与上述这位日本人对兔子的一番话有着逻辑上的一致性。这个丰田公司美国总代表所抱怨的美国人过度的自由,换成贝尔的语言也就是:“自我实现和自我表达”,无论是“自由”还是“自我实现”实质上都是建立在无节制的欲望和自我放纵之上。也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自由”这个观念本身的悖论:一方面自由在美国文化里被认为是人人应有的与生俱来的不可或缺的权力,另一方面对自由的追求是如此的热衷以致这种追求往往变质为自我放纵,其结果是反过来颠覆了保证人人自由的文化和体制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观之,斯特领普车行最终被取消了经营丰田汽车的权力也就成为了很强的象征符号,纳尔逊的吸毒当然是(追求自我实现名义上的)自我放纵的结果,而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这成为了对“里根革命”在冷战后期诉诸“自由”观念以恢复美国的“士气”的一个不声不响的嘲讽。
小说实际上也的确揭示了这种文化矛盾对包括经济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影响。厄普代克还是通过那位日本人之口来表现美国的问题。岛田先生发现,曾经是一个大哥哥的美国现在则是“什么也不生产,只是在做兼并,并吞,减税,借债。没有什么东西出去,倒是进来了很多东西——外国商品,外国资金。美国总是要东西,却什么也不给予,就像一个大黑洞。”(309)这个“黑洞”的比喻令我们再一次联想到了死亡意象,更确切地说,透过现实情形我们看到了一个被放大的死亡意象,而这背后反映的则正是一副衰退的景象。对美国文化的批判来自一个兔子在心底里有点蔑视的日本人,这样一个事实则似乎更是加重了危机感。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形象的描述:在岛田先生宣布取消斯特林普车行的丰田经营权时,兔子感到:“头重脚轻,一把斧子已经落到了头上。”(310)事实上,不仅仅是纳尔逊,兔子自己也应该对家庭企业的倒闭负责,就像岛田指出的那样:“‘不仅仅是儿子,’他说,‘谁是这种儿子的父亲和母亲?他们在哪儿?在佛罗里达享受阳光,而他们的儿子却在打车的主意’……”(311)岛田指责的是兔子只顾自己享受,而忽略了对儿子的管教,但实际上,问题的另一面是,这也说明了生活方式中传统价值的摈弃及其后果——从严格的工作伦理的角度观之,兔子在佛罗里达享受阳光其实正是自我放纵的表现,而这也正是贝尔所说的文化矛盾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清教精神和新教伦理的丧失。
(四)
也许上述这个例子有点极而言之,但自我放纵乃是小说的一个重要主题是不言而喻的,对纳尔逊如此,对兔子亦如此。整个《兔子四部曲》中最让人不能接受的兔子的艳遇——兔子与其儿媳普鲁的一夜风流——不能说与自我放纵无关。与纳尔逊的吸毒一样这也成为了兔子最终走向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有意思的是,与过去曾经有关的性遭遇一样,兔子同样也把这次与普鲁的性相遇当成了他确证其自我存在的一个方式,尽管实际上这只是他获得感官满足的一次展现而已。
这个场景发生在兔子做完手术从医院回来不久。与厄普代克一贯的表达手法一样,这个场景的描写也充满了引喻与象征的意蕴。普鲁来看独自躺在床上的兔子,听着普鲁向他抱怨纳尔逊吸毒导致的恶劣行为,兔子心中升起了同情,很快两人就发生了关系:
雨点落在窗户上。从窗台上漏进来的雨水使得雨点的敲打声听起来更响了。一阵刺眼的闪电震颤了空气,紧接着响起了雷声,朝着房顶压来,声音响得让人停止了心跳。似乎是和这种自然的无意的行为一样,普鲁说了一声“妈的”,从床上跳下,猛一下关上窗户,拉下窗帘,一把撕开她的浴袍,蹲下来,从头上脱下她的内衣。在光线黯淡的屋里,她高高的有着宽阔的臀部的裸体非常可爱,就像上个月布鲁厄街口盛开的梨树一样,这一切宛如无意间碰上的一片天堂,确确凿凿。(312)
在这段颇有情色味道的描写中,值得注意的是自然意象与性冲动之间的关系,普鲁的裸露的身体被比成盛开的梨树,在兔子的眼中这两者是一样可爱。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文字是从兔子的角度叙述的,这种把人物的视角与叙述者的视角时而融合在一起的手法是厄普代克在《兔子四部曲》中使用的一个重要的写作策略。有一些评论者注意到了这种比较,并从中得出了对兔子性格的令人信服的阐释。比如,马修·威尔逊认为这种隐喻中隐含的自然的意象表明兔子“接受并进入了这个世界”,(313)也就是说,兔子现在终于可以不把性行为当成是一种逃脱行为,而在以往这是促使兔子逃离家庭的一个主要原因,如在《兔子,跑吧》中兔子的逃离行为。相反,朱迪·纽曼则认为这种隐喻“充满了自然的自发的意蕴和无邪的情感”,(314)这或许同样可以让读者联想起三十年前兔子在《兔子,跑吧》中的行为,在这部兔子系列最早的小说里,性被认为是通向纯洁的爱与理想之路。
这种解释对于理解兔子的性格及其变化当然都是有帮助的,但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的是,这段描写中蕴涵的宗教意味。除了上述如两位评论者指出的那样,自然的意象可以表示兔子对这个世界的接受或者是暗示兔子至今仍保持的对纯洁的爱的憧憬,这个场景里出现的自然意象还应该从巴特神学中有关造物主的角度加以理解。卡尔·巴特的新正统神学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曾对厄普代克产生过深深的影响。尽管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他承认已经不再阅读巴特,但从读者的角度看,巴特的影响在兔子系列的后几部小说里一直是存在的。
上帝,按照巴特的理解,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上帝是严厉的,是不可触及的,是“完全的他者”,另一方面,世界是上帝出于对人类纯粹的无限的爱而创造的。自然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热爱自然,感触世界的存在,也就是热爱上帝的表现。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兔子与普鲁的肉体接触在厄普代克笔下被隐喻成一种自然意象也就具有了宗教的意味。换言之,在这个充满情欲色调的场景里,“自然”不仅仅是指“天真无邪”意义上的“自然或自发”的意思,而且也具有神圣的意味。我们或许可以说,兔子的性行为不单单是“自然的无意的”行为,而且也是出于他对这个世界的热爱,而这也正是威尔逊所声称的兔子“接受并进入这个世界”的意思。
更重要的是,宗教含义还应该与兔子对自我意识的追求放到一起来理解。综观兔子系列全部作品,可以说性是兔子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生活,用其自己的话说,性是“精神食粮”,(315)是感觉自己还活着的方式。而当性掺入了宗教意蕴后,它与自我意识的关系自然也就更加不容置疑,不管怎样,上帝总是帮助提升自我意识的最根本的力量。由性到自然再到上帝,这样的联系在于别人也许不可理解,甚至是荒唐的,但对于兔子,这确确实实是其确证自我存在的最实际同时也是最能让他超越现实进入宗教意义上的与上帝同在的境界。威尔逊因此这么指出,“如果在这个事件中有什么(道德)越界的意思的话,那么在兔子观看普鲁的裸体的带有超验意味的那一瞥中,这种意思被完全否定了。”(316)评论者拉尔夫·伍德则更是指出了这个性事件对兔子的“用处”,“这次性交往与其说具有美妙的交流的意思,还不如说更带有奇怪的个人的意味:在他发现他对于别人的价值时,他于是有了有用的感觉。”(317)于是,《兔子,跑吧》中通过性行为获得自我意识的主题又出现在了《兔子安息》中,并成为了兔子的“一种半自觉的抗争”(厄普代克语)行为,(318)如果考虑到在整个故事情节中,兔子一直在内心进行抗拒死亡的斗争,那么他与普鲁的性行为或许也在于表明他抗拒死亡的努力。
但是,与以往的行为一样,兔子同样也陷入了矛盾之中。尽管他可以从这次“半自觉的抗争”中体会到一点自我存在的感觉,尽管可以借助宗教的信念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但无论如何,他都很难否认在这次近乎乱伦的行为中犯下的道德错误。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宗教意识与其说是基于对上帝的真正的理解还不如说是自我的表达,换句话说,上帝只是在名义上被用来证明其行为的正当,当他通过诉诸宗教而获得了自我意识的同时他其实也远离了真正的宗教精神。
为了更好地理解兔子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的矛盾,有必要来看一看巴特对无私之爱(agape)与自私之爱(eros)的关系的讨论。前者指的是基督徒的爱,后者是指爱自己。前者是基于对自我的否定,后者则是自我的表达。拥有自私之爱的人会声称对爱的对象付出了足够的爱,但是他所做的只是要突出对自我的肯定。巴特指出:“这样的事情是会发生的,一个表示爱的人,不管他是多么显然地忘掉自己,或者是多么地超越自己(以一种非常高尚的精神的姿态),一切向着爱的对象,其实在他获得爱、保持爱、拥有爱的同时,他只是在更加强烈地突出自己而已,因为在他眼里有的只是他自己,以及他自己追求的对自己的肯定和进取。”(319)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人也会经常言及上帝甚至表现出对上帝的无比热爱,但实际上他们只是使用上帝的名义而已。巴特这么写道:“在这种情形里,与其说他要和上帝在一起,把上帝当成其永恒的伙伴,还不如说他怎么也不能舍弃自己,而且他还会让上帝成为其自我膨胀,自我突出的存在的源泉。”(320)
显然,自私之爱之人尽管在形式上会表现出宗教的倾向,但目的只是要确证其行为的正当,而不是成为一个完全摈弃自私观念的人,也就是拥有无私之爱之人。巴特所说的自私之爱之人其实也就是自我中心者,在上帝和自我之间,他真正选择的是自己,尽管同时他并不会放弃上帝,至少在形式上如此。自私自爱之人也因此常常会被当成或自认为是无私之爱之人,从而获得了与上帝同在的理由。兔子正是这种自私之爱的典型。他自认为是拥有上帝制造的自我,与上帝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实际上这不过是借着上帝的名义表达自我而已,就像自私之爱之人表明对上帝的热爱一样;同样,在与普鲁的性交往一事上,与其说他获得了宗教意义上的启迪并由此导致自我意识的加强,还不如说是感官上的一次真正的自我放纵,或者说,即便是前者有可能存在,那么这种可能性也早已被身体的快感完全淹没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不仅没有任何羞耻感,而且在这个事件发生几个月后,还想从普鲁那儿得到对他性能力的肯定,而他对这次风流韵事最不能忘怀的是他竟然还能让普鲁获得两次高潮。
贝尔在分析资本主义文化矛盾时,认为其中的一个形式是行为纵容和道德底线之间的矛盾,其原因在社会中的现代自由主义之倾向。他指出,“因为它(自由主义)极力宣扬个人自由,极端体验(‘刺激’和‘高潮’),以及生活方式中的性实验,而自由主义的思维方式……并没有对朝这个方向的发展做好准备……。”换言之,“它赞许基本的行为纵容,但却做不到明确地界定一个底线。”(321)贝尔的分析说明了现代社会中道德的无能,而造成这种无能状况的则应是自由主义倾向本身,如果说自由主义的核心在于自我实现和自我表达,那么其实际结果则往往变为自我的放纵,道德在此面前的无能也就可想而知。更需指出的是,无论是在思想还是日常生活领域,现代社会的文化主流是自由主义,无限的自我追求于是成为了生活的主要旋律。在这个意义上,兔子的性放纵与其喜好垃圾食品及纳尔逊的吸毒都遵循了共同的生活逻辑,都是在这种给予行为纵容通行证的文化氛围里发生的行为,而且也都是在追求自我的名义下进行的。但不可避免的是,无论是父亲和儿子都给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带来了灾难,也正是在这样一个语境中,我们才能更进一步体会到厄普代克通过日本人岛田所说的自由与秩序间的关系的用意。
在其追求自我的道路上,兔子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矛盾和困境,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他越是努力追求自我,他越是更快地走向自我毁灭。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与其自我意识有关的行为或想象,从想象洛克比空难到吃垃圾食品上瘾再到与自己儿媳的一夜风流,都推动着他向着“死亡”靠近。但同时,我们也可以说所有这一切行为也表明了兔子性格的另一面,即他对“死亡”的抗争,或者说对于他而言,追求自我本身就是抵抗“死亡”的最好的证明,尽管这本身让他走向了“死亡”。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厄普代克在小说的结尾让兔子又回到篮球场上,重新体味几十年前篮球明星的滋味,同时兔子最后倒在了篮球场上,这样的安排的确是意味深长。而从结构上看,兔子因与普鲁的事被詹妮斯发现而只身一人离家出走,这种结尾方式也让读者想到了《兔子,跑吧》的结尾,同样,这也应该是厄普代克的“有意为之”。在被问到整个《兔子四部曲》结构的平衡这个问题时,厄普代克这样回答:“生活是有规律的,因此你也总会想在开始的地方结束生活的行动。你关心什么,你也会在那个地方结束。”(322)厄普代克真正关心(也是兔子不能忘怀的)的是给兔子最后一个展示其自我价值的机会。有意思的是,三十年前,兔子在第一次离家出走时,曾想过要去南方海边,但最后没有成行,三十年后他终于成行了。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获得了一次重现曾经有过的明星的风采,尽管早已经是“好汉不提当年勇”。同样,厄普代克的描述文字充满象征意味,“汗水开始流下来,和着泥灰黏粘在腿上,他害怕,他大概会失去节奏、那种舞蹈、那种叫不上名的动作、那种冲力、那种优雅……圆圆的篮筐像是一个极妙的美景,篮筐下沉下来要亲吻他的嘴层,他绝对不能错过……他往上跳了,一直向上,向着撕碎的浮云。他的上身,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疼痛像是要从身体中冲出来,他感到有一个巨大东西在他身上不停地摸索,然后,他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323)兔子最后还是表现出了曾有过的明星风采,但代价是生命的失去。就像他吃垃圾食品上瘾一样,他知道对身体有害,但他不能不吃,他应该清楚已经做过两次心脏手术的他上球场会是什么结果,但他还是去做了,因为有一种极美妙的东西在等待着他,那种“美景”是那么的迷人,他不能错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又一次体会到了贯穿《兔子四部曲》的主题——对基于个人自由的自我意义的矢志不渝的追求,尽管面临的是一个又一个的失败、挫折甚至死亡。这也是兔子作为一个美国人所要表现的生命的意义。小说最后,兔子想要告诉纳尔逊的那句话值得每一个读者玩味:“我能告诉你的是,还不错。”(324)兔子说的是他这一生还算过得可以。他是不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把他作为美国人的最宝贵的经验传递给他的儿子:此生能成为一个美国人还真是值得,如果你能知道成为一个美国人的关键是什么的话?
五、“兔子被怀念”:有关美国精神的问题
随着兔子在《兔子安息》中的离世,厄普代克终于结束了这部写作时间跨越几个时代的《兔子四部曲》。但是,要忘掉兔子这个人物却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厄普代克曾经说过他要向兔子告别了,可是,有意思的是,在《兔子安息》问世十年后,他又重新回到了兔子故事中,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写了《兔子被怀念》这个中篇小说。就像题目所提示的那样,小说讲述了兔子妻子詹妮斯,尤其是儿子纳尔逊对兔子的怀念。纳尔逊现在在一家心理诊所工作,在兔子生前儿子与父亲矛盾重重,曾经互相视为敌人,在兔子过世十年后,纳尔逊可以用一种平和的语气来描述他对父亲的看法:“他很有点自恋,这使得他的性格有点受损,他也许可以成为我的治疗对象。他靠直觉行事,但不是太有同情心,他一直就没有长大。”“他粗心大意,总是想着自己,但他有他的理由。”(325)纳尔逊这番话是说给他的同父异母妹妹安娜贝尔听的。后者是兔子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时与情人露思的孩子,在这部小说中,厄普代克让詹妮斯和纳尔逊在事隔多年后终于找到了兔子的私生女。纳尔逊其实并不是想否定兔子,相反,他提到,尽管他曾经觉得兔子的一生是一个失败者,但发现兔子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纳尔逊这种对父亲的模棱两可的态度直接来自厄普代克本人。在《兔子安息》出版后不久,有一次被采访时,有人问厄普代克如果要给兔子写墓志铭,他会怎么写,他这么回答:“这儿躺着一个美国人——就这样,就这么模糊一点的才好。”(326)
但是,另一方面,厄普代克似乎发现了在兔子身上有一点东西值得他去颂扬。还是在同一个采访中,在被问道他是否认为兔子是一个好人时,他回答道:“我把他看成是一个还是有希望的人,至少,热爱生活。当然,他不是一个道德榜样——他不是太能控制自己,太冲动,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卑鄙——但我把他看成是一个人,一个好坏参半的人。”(327)同样,面对兔子生前的朋友鲁尼(他现在是纳尔逊的继父,兔子死后,詹妮斯与他结婚)对兔子的侮辱言语,纳尔逊也似乎忍不住要挺身护父。他对鲁尼说:“他(兔子)要比我们都坏,但也要比我们都好。我们没有一个能比得过他。”(328)
纳尔逊以及厄普代克想要为兔子极力维护的其实就是兔子一生所表现出的追求精神,也就是对个人自由、自我的追求。在一些评论者看来,这种追求正是体现了美国的民主精神。厄普代克研究者包思维尔认为,厄普代克笔下的兔子形象代表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民主的美国,一种注重独立的个人的观念”。(329)他指出这种“个人”的观念与《美国的民主》的作者托克维尔对于美国个人主义的分析是一致的,在后者看来,使美国区别于欧洲的正是这种个人主义在美国人思想中的存在。托克维尔这么写道:“美国人养成了这样的习惯,认为每个人都处于独立状态,他们想象他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每一个人最后总是要靠自己。”(330)包思维尔论述说正是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构成了厄普代克关于美国的精神的血脉”,而作为自我意识最为突出的一个人物,兔子则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厄普代克笔下最有代表性的美国人”。(331)
确实如此。厄普代克本人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在1995年版的《兔子四部曲》的前言中,他写道,“就一个作家对其作品的看法而言,我的印象是兔子哈里对我来说是一张进入我生活的美国的票子”。(332)厄普代克所说的美国也是兔子经历过的战后几个时代的美国,而之所以把兔子比喻成进入美国的一张“票子”正是因为在他身上体现了美国的精神。
需要指出的是,兔子也代表了当代美国的另一面,即在体现美国精神的过程中个人所遭遇的问题、困惑以及矛盾。如果说兔子体现了托克维尔所说的传统的美国个人主义的精神,认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那么在当代状况下,他仍旧可以这样去想象,乃至行动,但结果却会是很有点让人怀疑的。在他以为自己的努力已经快有了结果时,这样的结果其实早已经变样,变成它的反面,换言之,他追求个人自由越是努力,不自由的感觉越是明显。
“要想有独立的状态,你就需要离开卧室,离开社会。”(333)十九世纪思想家爱默生曾经如此教导美国人去成为一个有个性的人。在爱默生看来,一个理想状态中的人是一个能够独立行为的人,一个做他认为是正确的事的人,也就是一个思想着的人。这样的一种产生于浪漫主义时代的独立个性的人的形象早已经进入爱默生以后的经典作品中,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美国精神的主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这个形象的一个突出点便是对这种传统个人形象的颠覆。如果说传统的个人形象是社会的反叛者,与社会处于一种对立的关系中,那么可以说兔子也被挟在这股大潮之中,但是更多时候,兔子要反叛的恰恰正是他要追求的,更重要的是,他自己对此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如果说传统的个人形象会努力像爱默生所教导的那样追寻一种孤立与独立的状态,以便持守自我意识,那么可以说兔子也采取了同样的行为,但结果是他往往走向了反面,越是努力持守自我意识,越是丧失自我,成为了没有个性的芸芸大众中的一员。厄普代克把兔子分裂的自我归因于道德吊诡。问题是这种道德吊诡既是个人层次上的,也是国家层次上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厄普代克所说的兔子是“一张进入美国的票子”这个比喻显现了其意蕴所在。“一个作家的任务不是在作品里进行描述,而是要让作品成为存在。”(334)厄普代克在《兔子四部曲》前言中这样定义作家的工作。换言之,作家的工作不仅仅是描述这个世界,而且也要告诉读者关于这个世界的一些根本性的东西,也就是说不仅仅是描述现在的状态,而且也要指明应该走的方向。因此,可以说厄普代克所谓的把《兔子四部曲》变成一种“存在”其实就是在讲述兔子这个普通美国人的故事的同时,要透露出当代美国社会经历的一种走向,或者说,美国精神在当代社会状态下的表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厄普代克与贝尔以及其他社会学家和思想家们走到了一起。
贝尔以及其他一些学者阐释的文化矛盾构成了《兔子四部曲》的文化背景。兔子经历的四个年代,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目睹了文化矛盾所引发的社会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如新教工作伦理的式微,消费文化的大肆侵入,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蔓延等。但就厄普代克而言,在揭示这些现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表明作为一个个体来说,这些现象,或者说文化矛盾,是如何内化到其行为和思想中去的。兔子成为了这个过程的代表。
要理解兔子分裂的自我需要弄明白个人自由和自我的观念是如何在当代社会状态下嬗变的。传统上,美国的个人主义的思想发轫于宗教概念,人被认为与上帝一样平等,上帝的神性同样可以体现在人性中。于是,人有了自由行动的依据,因为上帝赋予了他道德。这便是十九世纪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的个人主义观念。《美国文学史:从清教主义到后现代主义》一书的两位作者卢兰和布莱德勒认为爱默生的个人主义“在道德上与自私是针锋相对的,他的个人主义指向的是个人所能表现出的最好的一面,与那个超验的自我合而为一,也就是他所说的‘超灵’”。(335)所谓“超灵”也就是上帝的形象永驻人心。这种从宗教角度出发要求人在道德上尽善尽美的思想在经济领域里与新教工作伦理融为一体,形成了资本主义精神的传统内容,也就是文化资本主义。有了这种自我意识的个人因此也就拥有了独立、自律的品格,完全清楚自己是谁,该做什么。
但是在当代社会状态下,这种基于道德的个人意识遭到了解构,传统意义上的受宗教和道德牵制的个人被以自我为中心的、以“自我表达”、“自我实现”、“自我满足”为行为准则的新的个人主义所替代,传统道德在这种新个人主义面前的软弱无用显而易见,而这正是贝尔的文化矛盾想要告诉我们的主要内容。从表面上看,个人自由仍然是追求的终极目标,但是这个“个人”已是今非昔比,成为了一个缺少道德支撑的空壳。如果说道德对于传统的个人的作用是宗教意义上的赎救,因此,自由更多的是指心灵自由,那么在当代状况下,心灵赎救转变成了身体解放。个人自由也就变成了仅仅指向物质层面的追求。这可以说是美国精神的新的表达。
传统价值崩溃的一个结果是享乐主义生活方式的兴起。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兔子四部曲》讲述的就是兔子在传统价值和享乐主义生活方式之间左右冲突,陷入困境的故事。享乐主义的突出表现便是及时满足代替了传统的满足的延缓,与之相应的是,精神意义上的对自我的追求转变成了对身体感觉的沉溺。这就是为什么在兔子故事里,性成为了主题之一。从《兔子,跑吧》到《兔子安息》兔子从没有停止过从性的角度探索身体的感觉,性成为了他确证自我存在的手段,但这种手段同时也成为了目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化矛盾内化成了个人的行为表现。享乐主义的另一指向是消费文化对于生活领域的占领。消费文化把物质占有作为中心的中心,但同时,它又把这种占有等同于自由的获得。于是,我们发现个人意识被对物迷恋的意识所替代。自然,在这种状况下,传统的美国精神无处可寻。如果说兔子系列的前两部表明兔子对超验意义上的自我还是有一点情有独钟,那么在后两部中,对物的意识(房子,金钱,女人,身体等)则在小说的字里行间弥漫萦绕,久久不散。当然,最后对物的追求并没有给兔子带来他想象中的自我意识。这样的反讽形成了整个四部曲的主要风格。
事实上,不仅仅是风格,也是主旨,因为讽刺的同时,厄普代克也颂扬了自我追求这个行为本身并将之与美国精神、美国形象联系在一起。就兔子而言,无论什么似乎都不能阻碍他在自我追求的道路上往前走,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这是他作为一个美国人的身份使然。尽管他常常对美国表示出不满甚至愤怒,但是他始终是一个“坚定的美国公民”,这样的身份对他来说是不能置疑的。就像在《兔子安息》十年后,詹妮斯在《兔子被怀念》里发现的那样,那些坚定的美国公民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有一种认同趋向。他们认为这个国家与他们一样脆弱。”(336)同样,纳尔逊也认为,即使是像他父亲那样的曾经有过反叛行为的人,在他生命的后期,“即便是最简单的美国的事也会让他兴奋不已。”(337)美国对兔子来说就是一种象征,一种具有超验意义的意象,与它的认同也就是对其实现自我的认同。这就是为什么在《兔子归来》和《兔子安息》中,对于国家身份的关注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因为这关系到他追求个人自由的动机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十年后纳尔逊发现他父亲身上的这种追求精神是最值得他怀念的。在《兔子被怀念》中,纳尔逊颇动感情地回忆了《兔子富了》中的一个情节。兔子催促纳尔逊逃离逼厄的生活,去追寻他的自我:“他想起,他父亲在一次他们开车出外时,央求他不要结婚,不要让自己陷入婚姻的陷阱中,尽管那时普鲁已经怀孕,而且婚礼的日子也已经确定;他向他儿子建议让普鲁去做人流,并承诺付一笔钱让她离开,这让纳尔逊很是吃惊。他想起了他父亲说过的话:我就是不希望看到你掉入陷阱,你太像我了。”(338)十年后,纳尔逊开始明白,原来他父亲是想尽其所能“帮助他躲开这样的决定会导致的灾难”。纳尔逊所说的“灾难”后来在他自己的婚姻生活中得到了验证,他最终与妻子普鲁分居了。但是,另一方面,还有什么比失去自我更大的“灾难”?兔子从没有清楚地表达过追寻自我到底是什么东西,但是他一生的行为足以说明他没有说出来的东西。
从这个意义上说,兔子的故事成为了一种社会意义层面上的象征行为。美国马克思主义批评家詹姆斯认为对一个文本的阐释可以遵循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把文本看做一种象征行为,在第二阶段内文本超越了自己,成为了意识形态研究对象,所谓的意识形态是一个集合群,融合了各种不同的关于社会各个阶层的话语,在第三阶段里,文本和它所处的意识形态集合群转变成了一种“意识形态的形式”,即,“文本的象征意义通过各种不同符号系统共存的方式传达给读者,而这种共存形式本身则透露或预示了生产方式的迹象和走向。”(339)詹姆逊所说的“生产方式”来源于阿尔图赛对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概念的重解。阿尔图赛突破了马克思将生产方式限于经济领域的范围,把文化、意识形态、政治等领域的内容也包含进了生产方式的范围。因此,詹姆逊认为文本的意义是在不同文化的、意识形态的生产方式的相互竞争中展现出来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詹姆逊认为文学作品是一种社会层面上的象征行为。不仅仅是“象征”,更是一种把象征意义传达出去的“行为”。换言之,我们也可以说,作者不仅仅是世界的描述者,也是意识形态的生产者,他的工作是参与甚至干预“生产方式”(文化的意识形态意义上的)。从这个角度说,对文学作品的阐释不仅要关注其象征意义,更重要的是其象征行为。
就厄普代克而言,他是通过“颂扬”的方式来表现其作品的“象征行为”的。他曾经这么从“颂扬”的角度评述过他自己的作品:“任何描述行为,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颂扬行为,即使描述的事件不那么可爱或者是很可怕或者是让人震惊得不能接受,描述行为本身,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旧约》中的那种表示颂扬的行为。《旧约》里的上帝重复不停地说他需要颂扬,我将其理解为,这个世界需要被描述,需要文字表达,需要被‘歌颂’。”(340)厄普代克是在被问到他的宗教信仰时说这番话的,他所说的“颂扬”显然含有很强的宗教意味,来源于他对作为造物主的上帝的信仰。那么在《兔子四部曲》中,他具体要颂扬什么呢?答案应该就是美国精神,即体现在兔子行为中对个人自由和自我的追求。当然,这样的“颂扬”不是简简单单的歌颂,而是通过迂回曲折的方式展现的。或者说,“颂扬”的意图是通过与其他否定追求美国精神的——文化的意识形态的——迹象的斗争表现出其端倪的。如果说兔子故事这个“事件”不是那么可爱,甚至有点震惊得让人不能接受,那么也许可以说厄普代克的“颂扬”态度赋予了意义于这个故事,使其变得可爱、可读。这么说并不是要削弱厄普代克对当代美国和他笔下的兔子的批判锋芒。相反,正是这种既批判又颂扬,两者并置的意图构成了厄普代克对当代美国的想象。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兔子成为了“他那个时代的美国。”(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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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章(及本书第一章)英文版参见:《分裂的自我:厄普代克〈兔子四部曲〉中的当代的美国》(The Divided Self:Updike's Vision of Contemporary America in Rabbit Tetralogy),外文出版社,北京,2006。中文有改动。
(2) Paul Gray,“Perennial Promises Kept,”Time,Oct. 18,1982,pp.74,72,81.
(3) Paul Gray,“Perennial Promises Kept,”Time,Oct. 18,1982,pp.74,72,81.
(4) Paul Gray,“Perennial Promises Kept,”Time,Oct. 18,1982,pp.74,72,81.
(5) Charles Berryman,“Updike Redux:A Series Retrospective,”in Rabbit Tales:Poetry & Politics in John Updike's Rabbit Novels,ed. Lawence R. Broer(Tuscaloosa,AL: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8),p.17.
(6) Donald Greiner,John Updike's Novel(Athens:Ohio University Press,1984),p.8.
(7) James Schiff,John Updike Revisited(New York:Twayne Publishers,1998),p.6.
(8) Edward Vargo,Rainstorms and Fire Ritual in the Novels of John Updike(Washington:Kennikat,1973),p.56.
(9) Donald Greiner,“No Place to Run:Rabbit Angstrom as Adamic Hero,”in Rabbit Tales:Poetry & Politics in John Updike's Rabbit Novels,ed. Lawence R. Broer(Tuscaloosa,AL: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8),p.8.
(10) Dilvo I.Ristoff,Updike's America:The Presence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History in John Updike's Rabbit Trilogy(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Inc. 1988),p.xvii.
(11) 本文部分内容发表于《欧美文学论丛》(第一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12)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09.
(13) George Hunt,John Updike and The Three Great Secret Things:Sex,Religion and Art(Chapel Hill,NC: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67),p.42.
(14) Donald Greiner,John Updike's Novel(Ohio University Press,Athens,1984),p.48.
(15) Donald Greiner,John Updike's Novel(Ohio University Press,Athens,1984),p.50.
(16)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133.
(17)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A Tetralogy,”Everyman's Library edition(NY:Alfred A. Knopf,1995),p.xv.
(18) Dilvo I. Ristoff,Updike's America:The Presence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History in John Updike's Rabbit Trilogy(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Inc. 1988),p.65.
(19) 见本书第一部分,“当代美国和文化矛盾:自由的缘由、悖论及其他”。
(20)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A Tetralogy,”Everyman's Library edition(NY:Alfred A. Knopf. 1995),p.xvi.
(21)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37,10.
(22)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46.
(23)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37,10.
(24)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64,67,65.
(25)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64,67,65.
(26) Lois W Banner,Women In Modern America:A Brief History(NY: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 Publishers),1984,p.235.
(27) B·傅莱丹(Betty Friedan),《女人:走出陷阱》(The Feminist Mystique),毛迅译。上海:知识出版社,1992,p.49.
(28)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64,67,65.
(29) Eric Foner,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New York:W.W. Norton & Company,1998),p.266.
(30) Slavoj Zizek,The Sublime Object of Ideology(London:Verso,1989),p.45.
(31)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120.
(32)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182.
(33) 富兰克林在他总结的美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十三种美德中把干净也列为其中一项。参见Daniel Bell,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6),p.58.
(34)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11,182—83,195.
(35)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11,182—83,195.
(36)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11,182—83,195.
(37)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11,182—83,195.
(38) 见本书第一部分,“当代美国和文化矛盾:‘自由’的缘由、悖论及其他。”
(39)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68.
(40)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70.
(41)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69,87.
(42)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69,87.
(43) Denis De Rougmont,Love in the Western World,trans. Montgomery Belgion(NY:Pantheon,1956),p.52.
(44)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23.
(45) Kyle Pasewark,“The Troubles with Harry:Freedom,America and God in John Updike's Rabbit Novels,”in Religion and American Culture:A Journal of Interpretation,6:1(winter,1996),p.11.
(46) Paul Johnson,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New York:HarperCollins,1997),p.859.
(47) Morris Dickstein,Gates of Eden(New York:Penguin Books,1977),p.4.
(48)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120.
(49)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96.
(50)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96.
(51) Theodor Adorno,Prisms,trans. Samuel Weber and Sherry Weber(Cambridge,MA:MIT Press,1981),p.21.
(52)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8.
(53) George Lukacs,History and Class Consciousness. trans. Rodney Livingstone(Cambridge,MA:MIT Press,1971),pp.46—81.
(54)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196.
(55)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165.
(56)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46.
(57) George W. Morgan,The Human Predicament:Dissolution and Wholeness(Providence:Brown University Press),1968,p.26.
(58)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143.
(59) 见本书第一部分,“道德、真实、神学:厄普代克小说中的宗教。”
(60) George Hunt,John Updike and The Three Great Secret Things:Sex,Religion and Art(Chapel Hill,NC: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67),p.36.
(61) Karl Barth,Church Dogmatics,ed. Helmut Gollwizter(Louisville,Kentucky:Westimister John Knox Press,1994),p.136.
(62) George Hunt,John Updike and The Three Great Secret Things:Sex,Religion and Art(Chapel Hill,NC: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67),p.36.
(63) Karl Barth,Church Dogmatics,ed. Helmut Gollwizter,(Louisville,Kentucky:Westimister John Knox Press,1994),p.29.
(64)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3—34.
(65)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44.
(66)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44.
(67)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6,254,255.
(68)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6,254,255.
(69)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6,254,255.
(70) John Updike,Rabbit,Run(New York:A Crest Reprint Book,1965),pp.235,26,254,255.
(71) John Updike,“Why Rabbit Had to Go?”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5 Aug.,1990,p.24.
(72) Talcott Parsons,“Youth in the Context of American Society,”in The Challenge of Youth,ed. H Erikson(New York:A Doubleday Anchor Book,1965),p.139
(73)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A Tetralogy,”(New York:Alfred A Knopf,1995),pp.xiv,xv.
(74)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A Tetralogy,”(New York:Alfred A Knopf,1995),pp.xiv,xv.
(75) Joyce Markle,Fighters & Lovers:Theme in the Novels of John Updike(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1973),p.150.
(76) Edward Vargo,Rainstorms and Fire Ritual in the Novels of John Updike(Washington:Kennikat,1973),p.152.
(77) George Hunt,John Updike and The Three Great Secret Things:Sex,Religion and Art(Chapel Hill,NC: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67),p.160.
(78) Donald Greiner,John Updike's Novel(Athens:Ohio University Press,1984),p.65.
(79) Robert Detweiler,John Updike(Boston:Twayner,1984),p.135.
(80)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A Tetralogy,”(New York:Alfred A Knopf,1995),p.xv.
(81) Morris Dickstein,Gates of Eden(New York:Penguin Books,1977),p.94.
(82)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49.
(83) Paul Johnson,A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People(London:Weidenfeld & Nicolson,1997),p.905.
(84) Terry Anderson,The Sixties(New York:Longman,1999),p.117.
(85) Dilvo Ristoff,Updike's America:The Presence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History in John Updike's Rabbit Trilogy(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1988),p.90.
(86) Yehoshua Arieli,Individu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American Ideolog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p.23.
(87) Yehoshua Arieli,Individualism and Nationalism in American Ideolog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p.24.
(88) Sacavan Bercovitch,The American Jeremiad(Madison: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1978),p.9.
(89) Daniel Boorstin,ed. An American Primer(NY:A Meridian Book,1995),pp.86,437.
(90) Daniel Boorstin,ed. An American Primer(NY:A Meridian Book,1995),pp.86,437.
(91) Daniel Boorstin,ed. An American Primer(NY:A Meridian Book,1995),pp.804,939.
(92) Daniel Boorstin,ed. An American Primer(NY:A Meridian Book,1995),pp.804,939.
(93) Donris Kerns,Lyndon Johnson & the American Dream(NY:Harper & Row,Publishers,1976),p.254.
(94)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33.
(95)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47.
(96) Sacavan Bercovitch,Rites of Assent(New York:Routledge,1993),p.12.
(97) Louis Althusser,“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trans. Ben Brester,Lenin and Philosophy(London:New Left Books,1971),p.150.
(98) 《时代周刊》,1968年3月22日,第21页.
(99) 厄普代克曾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作为美国政府的文化特使访问过前苏联和东欧国家。他自称从这次外访得出的一个经验是相比之下美国比那些国家强多了:“我们与他们的区别,不是像那些人说的那样——而且在越战的那些日子里,他们的声音还越来越大,不是半斤和八两的区别,而是一斤和几钱的区别。一个是雅典,另一个是斯巴达,一个是光明,另一个是阴影。”John Updike,Self-Consciousness:Memoirs(New York:Alfred. A. Knopf,1989),p.139.
(100) John Updike,Self-Consciousness:Memoirs(New York:Alfred. A. Knopf,1989),p.137.
(101)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50,79,49.
(102)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50,79,49.
(103)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50,79,49.
(104)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50,79,49.
(105)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Books,1972),p.28.
(106)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Books,1972),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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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弗里丹(Betty Friedan),《女性的奥秘》,程锡麟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第1页。
(114)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75.
(115)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98,93.
(116)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98,93.
(117)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28,97,175.
(118)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28,97,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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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28,97,175.
(121) 《兔子归来》的英文原名为Rabbit Redux。厄普代克依据韦氏新国际词典在小说的扉页上专门对redux一词加了注,意为:生病后恢复健康。从小说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此词的意思恰恰是指向反面,多少说明了兔子的“不健康”(也即精神失落)的状态。
(122)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100,90.
(123)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p.100,90.
(124)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152.
(125) William Manchester,The Glory and the Dream—A Narrative History of America:1932—1972(New York:Bantam Books,1975),p.1134.
(126)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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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Philip Slater,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American Culture at The Breaking Point(Boston:Beacon Press,1970),p.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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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Daniel Bell,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Basic Books,1978),p.185.
(141)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s,1972),pp.208,208,221.
(142)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s,1972),pp.208,208,221.
(143)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s,1972),pp.208,208,221.
(144) 爱尔德里奇·克力费(Eldridge Cleaver)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著名的黑人作家和社会活动家,1968年出版文化散论集《冰上的灵魂》(Soul on Ice),此书是他在加州的监狱里写就的,很快就成为了畅销书,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售书量达两百多万本。
(145) Eldridge Cleaver,Soul On Ice(New York:Dell Publishing Co. Inc.,1968),pp.167—68.
(146)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25.
(147)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25.
(148) Eldridge Cleaver,Soul On Ice(New York:Dell Publishing Co. Inc.,1968),p.168.
(149) 黑豹组织也称黑豹党(Black Panther Party),是一个激进黑人准军事组织,成立于1966年,其领导者号召黑人武装自己以反抗白人压迫者,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该组织的一个领导人被警察打死,进入七十年代后,因内讧等原因影响力逐渐衰落。
(150) Joseph J. Waldmeir,“Rabbit Redux Reduced Rededicated?Redeemed?”in Rabbit Tales:Poetry & Politics in John Updike's Rabbit Novels,ed. Lawrence R. Broer(Tuscaloosa,AL: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8),p.118.
(151) James Plath,ed. Conversations with John Updike(Jackson:University Press of Mississippi,1994),p.225.
(152) 马尔科姆·X(Malcolm X,1925—1965)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著名黑人激进主义者和黑人民族主义者,黑人伊斯兰组织的领导人,1965年在纽约演讲时遭暗杀。斯多克力·加米切尔(Stokely Carmichael)是黑人学生非暴力运动委员会(SNCC)的后期领导人,在他的鼓动下,该组织从1966年起倾向于更加激进的争取黑人权力的形式。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早期该组织分裂瓦解。
(153) Stokely Carmichael & Charles Hamilton,The Black Power:The Politics of Liberation in America(New York:Vintage Books,1967),pp.4,35.
(154) Martin Luther King,Where Do We Go From Here:Chaos or Community?(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7),p.44.
(155) Martin Luther King,Where Do We Go From Here:Chaos or Community?(New York: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7),p.44.
(156) Martin Luther King,Why We Can’t Wait(New York:Singer Books,1963),p.63.
(157) Erick Foner,The Story of American Freedom(New York:W.W. Norton & Company,1998),p.279.
(158)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233.
(159)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311,321.
(160)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p.311,321.
(161) Daniel Bell,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8),p.71.
(162) Daniel Bell,The Cultural Contradictions of Capitalism(New York:Basic Books,Inc.1978),p.71.
(163) John Updike,Rabbit Redux(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72),p.352.
(164) John Updike,“Introduction to Rabbit Angstrom,”(New York:Alfred. A. Knopf,1995),p.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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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John Updike,“Why Rabbit Had To Go?”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5 Aug. 1990,p.24.
(174)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p.34,133,89,91.
(175)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p.34,133,89,91.
(176)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p.34,133,89,91.
(177) Donald Greiner,John Updike's Novel(Athens:Ohio University Press,1984),p.91.
(178)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104.
(179)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104.
(180)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258.
(181) John Updike,Rabbit Is Rich(New York:A Fawcett Crest Book,1982),pp.25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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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John Updike,Rabbit at Rest(New York:Ballantine Books,1990),pp.16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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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Vargo,Edward.“Corn Chips,Catheters,Toyotas:The Making of History in Rabbit at Rest,”in Rabbit Tales:Poetry & Politics in John Updike's Rabbit Novels,ed. Lawrence R. Broer,(Tuscaloosa,AL:University of Alabama Press,1988),p.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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