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霍桑的“字汇”里

在霍桑的“字汇”里

一样劳动,两样待遇,难免让人不平不满。

侦探小说,便有这种遭遇。名曰小说,却被看成“旁门左道”,被撇在文学史的外面。20年前,范伯群主编的“中国近现代通俗作家评传丛书”中,理直气壮地替侦探小说正了名。于是乎,程小青笔下的侦探霍桑,又神清气朗,站在大家面前。

范伯群说:“霍桑这一形象及其品质,有许多值得称举的地方。”还列举了霍桑的话:“希望是同呼吸一起存在的”“绝望的字样在我的字汇中是没有的”,以为佐证。

那么,霍桑的“字汇”里,究竟有些什么字样?我们且以《案中案》这一小说为例,来解剖麻雀。小说开头,是女医生朱仰竹被黄丝带吊死在一扇后窗的铁横条上。警察厅探长汪银林断定,是美术学校学画的女子沈咏秋,以为朱医生要夺走自己迷恋着的帅气画师薄一芝,而受妒焰刺激,设计行凶;同谋者,便是薄一芝。

于是,我们来瞧瞧霍桑是如何施展其看家本领的:

“由表及里”——这是霍桑“字汇”里常有的字样。当汪银林鲁莽地拘捕薄一芝后,霍桑却从表象——薄一芝竭力替沈咏秋辩护,以及死者衣袋里薄一芝给她的信的措辞,迅速抓住本质——薄一芝是有人格的男子,不是“佻猥的无赖”,更不是凶手。因此坚持要汪把薄一芝放了。

“想过一想”——也是霍桑行之有效的字样。他从朱仰竹的皮包在地板上留下的两粒泥点,思索出:薄一芝的同学、行为不端的急色儿孙仲和,有重大作案嫌疑。

“采证审慎”——霍桑相信刑事心理学权威葛洛斯的观点:采取眼见证人的证语有特别审慎的必要。因为人们在匆忙或无意中所感受的印象,事后回忆,往往会把黑衣说成青衣,胖子变瘦人。因此,他把朱医生的仆妇蔡妈提供的模糊见证给否定了。

“忌用刑讯”——突然,孙仲和也被人杀死了。当他的包车夫林根“咬着嘴唇”,拒不提供死亡真相时,汪银林想叫他“吃几鞭再说”,被霍桑制止。

“独立判断”——当汪银林断定,孙仲和家的老仆陆全,是杀死孙的凶手时,霍桑并未听从,而是独立作出了符合事实的判断:真正的凶手是孙仲和自己,他是看了妻子谴责他外遇太多并与他拗断的信之后,服安神药水自杀的。陆全得知孙仲和想糟蹋有医德的朱医生不成,杀害了朱医生,因而义愤填膺地替朱医生复仇;但陆全行刺的是孙仲和自杀后的尸体,这从孙的背部伤口外面丝毫没有血迹,可资证明。

一桩扑朔迷离的案件,就这样被霍桑侦破了。

我读了《案中案》,联想起如今河南省赵作海一案。1998年2月,河南商丘某村民失踪,后来挖井时发现一具无头尸体。公安机关把同村村民赵作海作为嫌疑人拘捕。赵作海受不了刑讯逼供,多次作了有罪供述,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0年4月,失踪者突然归来,让村民们吓了一跳,真相浮出水面。赵作海被无罪释放。

我突发奇想:假如当初请霍桑来侦办此案,会怎样?

第一,他会细心地寻找蛛丝马迹,对井里发现的无头死尸,从不同角度去分析,确证是不是失踪者的真身;第二,他对被告人,不会罚跪、不给饭吃、铐在床腿上、长时间不让睡觉,不会用枪敲其头砸出血来,使之胡乱吐出供词;第三,他不会盲目服从刑警队头头脱离实际的指令,而是遵循孟老夫子“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的古训,用脑子“想过一想”,然后再行动;第四,当没有发现真凶,而所有的疑点都不足以构成对被告人定案的充分依据时,他不会为了交差,去牺牲被告人的自由,而会释放被告人,犹如在《案中案》里,他果断放掉薄一芝那样。

结束幻想,来看现实。近日,我读到某报前些时候专访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的“对话录”。其中讲到,赵作海被无罪释放后,当时履新不足4个月的张立勇登门道歉。张氏说:“我去问他(赵作海),你怎么在监狱里11年都不喊冤叫屈?他回答,我如果喊冤、不服判,那我一辈子就出不来了,我认罪悔过都是为了减刑啊!只有尽快出了监狱才能申冤。我当时听了很心酸,明明不是他杀的,他还要悔过、服判……案卷里除了他的名字是真的,证实他犯罪的所有证据全都是不可靠的。”

张氏又说,最近,河南的法院,又在“没有发现真凶”,“亡者没有归来”的情况下,以证据不足为由,对“承诺”判死刑、结果关了12年的“杀人”嫌疑对象李怀亮,宣告无罪。

这是司法的觉醒——用无辜者的鲜血、眼泪、惨叫、妻离子散,换来的。

只可惜,程小青1976年去世了。假设他能活到今天,我猜想,以他的毅力,很可能会将“霍桑探案”系列写下去。霍桑的“字汇”里,一定会注入时代元素,出现新的字样,比如张立勇所反复强调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并重”“不枉不纵”“杜绝冤假错案”“纠错”“乐见批评”“买单”(不能拿公民的自由和生命,为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来买单)、“心酸”(见到人权受侵犯而心酸)等。

文学推动生活,生活也推动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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