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英雄可以不问出处,而应该询问他们何以能够在困顿匮乏的环境中突出重围,干出一番令人艳羡的事业。到底令周寿臣日后可以叱咤一时,并以其名字作为一座山丘的命名,借以纪念其功绩的原因何在呢?
青年时期的周寿臣、何东、周少岐和李石朋
香港岛黄竹坑有一座山丘,名叫寿臣山(Shouson Hill),此山虽较周围的聂高信山、紫罗兰山、南朗山及金马伦高原矮小,与更远一点儿的渣甸山、毕拿山、柏架山、歌赋山及奇力山等相比更是相形见绌,但却别具意义。原因是此山所纪念的人,是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第一代土生土长且日后又极为显赫的人物,他的名字叫周寿臣(又名周长龄)。
正如早前章节中谈及的,香港开设外贸港口时,港岛的总人口约有五千六百五十名,其中一大部分是散居于黄竹坑及赤柱一带的原住民,而周寿臣父母就在其中。据《香港周氏简谱》的记载,周寿臣家族繁衍于北宋名儒周濂溪,其子孙在金人南侵时逃难南迁,初时落脚广东南雄珠玑巷,到了清朝康熙年间,则有旁枝选择移居新界及九龙地区,部分血裔后来转抵香港岛,落户于黄竹坑新围村,其中一脉即是周寿臣的祖父周英邦。
由于新围村靠近深水湾,那时的村民不少以捕鱼为业,周寿臣的祖先可能也是以此为生。据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五十年代初任香港总督的葛量洪(Alexander Grantham,任期1947年-1958年)记述,其继父文迪将军早年曾与周寿臣一同在韩国釜山任事,而周寿臣生前更曾半开玩笑地向葛量洪表示,在黄竹坑生活的周氏祖先,曾经充当海盗。此一说法虽有点儿夸张,但正如葛量洪指出“海盗是贫苦渔民的一种兼职”,说明周寿臣其实像不少同时代的香港人一般,只是来自十分平凡的家族而已。
虽然英雄可以不问出处,而应该询问他们为何能够在困顿匮乏的环境中突出重围,干出一番令人艳羡的事业。到底是什么让周寿臣日后可以叱咤一时,以其名字命名山丘呢?如果细看其人生不同阶段的转折点,则不难发现,西式教育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深入研究的数据显示,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二十年后的1861年,周寿臣于黄竹坑新围村出生。到了1871年,年满十岁的周寿臣在父亲周保兴的安排下,入读创校不久并以现代化办学为宗旨的中央书院(Central School,即现在的皇仁书院Queen's College),接受西式教育,这在“寒窗苦读以求考取功名光耀门楣”的年代,实在不简单,而其父母这种在今天看来极为平常的决定,则改变了周寿臣及其家族的命运。
值得指出的是,西式教育早于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前已引入中国,主要落脚点则在与香港只有一水相隔的澳门,其中尤以宣扬基督教义的马礼逊学校最为著名,耶鲁大学第一位中国籍大学毕业生,并享有“中国留学生之父”雅号的容闳,便曾在该校就读。他日后曾在香港短暂工作,并曾在洋务运动中扮演一定角色,而正是他的一项划时代公费(即由政府出资支持)留学计划——大清留美幼童教育计划(Chinese Education Mission),不但改变了周寿臣的人生,还影响了日后中西方之间的交流活动,并左右了近代中国历史的发展。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马礼逊学校即由澳门迁到香港,并在传播基督教福音方面充当先导者角色。可惜,该校不久即停办,使其对本地教育的贡献戛然而止。幸好,中央书院在那时宣布创立,并因表现出色成了“后起之秀”,填补了马礼逊书院停办而存在的教育空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央书院的创立对本地教育的影响,几乎可与当时的港英政府在1865年通过《贸易公司及相关组织的成立规管及清盘条例》(俗称《公司法》)奠定了香港经商环境相提并论。因为该校采取西式方法办学,在教授中英双语的同时,引入了诸如算术、地理、地图绘制及科学等学科,并十分重视体育竞技等。此举不但吸引了本地家族的子弟,也招来了内地及东南亚等地一些向往西式教育的家族子弟。
因此,该校日后发展为东西文化交流、学术思想汇合的重镇,这里的学生则因掌握中英双语,并有国际视野及知识,成为带领其家族崛起的中坚力量,在不同层面上独领风骚。当中不少人士如孙中山、唐绍仪、廖仲恺、谢缵泰、王宠惠、何启、李孝式、黄文山及苏曼殊等,均在中国及东南亚国家的历史上赫赫有名、叱咤一时。
接着说青年时期的周寿臣。也许是受“西式办学”模式的吸引,父母将他送到中央书院读书,由于在那个年代学懂中英双语及实用科目被视为是拥有“一技之长”,有助日后谋生。而周寿臣在中央书院求学期间,又碰到人生的另一次重大抉择,并再次改变了他的人生发展轨迹。
此时容闳在清政府的支持下推行了留美幼童教育计划,但推行过程并没预期般顺利。原因是那时的父母们仍沉醉于考取功名的梦想中,视遣送年幼儿子远赴千里之外的美国留学为畏途,加上政府规定任何留美幼童的父母必须立下“甘结”(即合约),同意“如疾病生死,各安天命”,意思是政府不承担任何责任,此令使不少父母却步。因此,在派遣第一批及第二批幼童(每批三十人,计划分四批,即一百二十名幼童)后,容闳发现无法在中国内地找到足够数额的幼童赴美留学。
虽然那时的香港割让给英国已近三十年,但居民仍与内地血脉相连,认为自己的根仍在内地。容闳看到了这点,因此来港“招生”(因为获选学生必须对英文有一定掌握,年龄也须在十至十五岁),在中央书院求学的学生,则成为其首选,而当时已在该校就读一段时间的周寿臣,因表现突出获得录取。
对于儿子获得录取,周寿臣的父母并没像不少仍然沉醉于考取功名的父母般断然拒绝,因此周寿臣在1873年前后离港北赴上海,在那里接受一年左右的预备教育之后,于1874年9月19日在吴淞港乘坐一艘名叫“矮而寡南号”的远洋轮船,踏上了赴美留学的征途。正因参加了留美幼童教育计划,周寿臣不仅在美国接受了长达七年的教育,日后更在清政府担任官职,为国家贡献力量,直至年过半百之时才急流勇退,辞官归故里,在其家乡——香港——发光发热,服务社会。
1861年生于黄竹坑新围村的周寿臣是香港原住民家族的代表人物,而在1862年生于中环德忌笠街(现称德己立街)的何东(又名何启东),应可视作香港“混合血裔”家族的代表人物。这种家族的独特之处,是它与香港的命运一脉相承——即香港虽是中国领土,却被英国管治,并且发展出一种与中华文化、体制及生活模式等颇为不同,但同时又糅合了“华洋”两种文化、涵养及基因的状况——而且极为相似。
说何东为混合血裔家族,是因为何东的父亲何仕文(C.H.M.Bosman)是荷兰人,母亲施娣是华人。而父母均是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由四面八方涌来谋求生计、寻找机会的一群人。档案数据显示,何东生父何仕文约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来港,初时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生意,后来安排华工出洋的贸易,主要业务是从华南一带招揽华工到港,再将他们运往旧金山出售谋利,在这方面的生意,与李升家族颇有往来。生意刚开始时似乎发展不错,后来则碰到不少困难,公司更因债务问题被迫破产,何仕文因而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被迫黯然离开香港,初期转赴旧金山,但不久即转到英国,并在伦敦终老。
何东生母施氏也约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前后到港,一说她是水上人,另一说则指她来自上海崇明岛,父亲早逝,因而被叔父卖掉,辗转来到香港,后来则与不同洋人及华人一起生活,并诞下了何东等多名子女。
说来有趣,何东父亲的中文名字“何仕文”,可能是何东成名后才改的。早期的商业文件显示,C.H.M.Bosman在港经商期间,曾采用“波时文公司”(Bosman&Co.)的中文名号。虽然何东为何不采用生父原译名姓“波”或跟母亲姓“施”,而选用“何”的问题已不可考,但何东既已姓“何”,将“波时文”改为较文雅的“何仕文”,语音相若,则不难理解。
由于那时社会对“华洋”之间的交往禁忌及限制极多,并各自视对方为“次等民族”,何东父母之间的往来接触,自然遭到“华洋”社会的共同歧视与排挤,而二人在没名没分的情况下诞下孩子,则让何东自小成为社会弃儿,遭到“华洋”社会的歧视,童年时据说曾经吃了不少苦头。而这正是磨炼何东意志,日后促使他积极打拼的动力来源。
本来,按父权社会的传统,何东应采用父亲的姓氏,并应与父亲一起居住及生活。但父母之间其实并没婚姻关系,因而并没获得生父照料,至于生父在何东出生不久后生意每况愈下,最后更陷入困境,被迫破产,更逼使其抛下何东不顾,远走旧金山(后来在英国终老)。正因如此,何东与其生父甚少有接触或交往,关系极差。由于与生父之间“老死不相往来”,近乎全无接触,何东一直由母亲照顾,母子相依为命。
正因无论是抚养或教导等方面都由母亲一人承担,何东的生活习惯、衣着打扮、行为举止及传统价值等均十分华化,他自己也公开表示自己是华人。著名香港历史学家施其乐(Carl Smith)将那些像何东般选择华人身份的混合血裔族群,称为“没有宗族乡里网”,和被传统社会视为“无根一族”的人群,意指他们生下来便失了宗族乡亲的纽带,没有传统社会资本可作依靠或支持。
虽然何东的行为举止与普通华人无异,有时甚至“比华人还要华人”(何东的外孙罗德丞常说这点,意指对华人传统更为执着),但其欧亚混合血裔的外貌,在那个迂腐的年代,很难避免在人前人后受到不礼貌的对待或排挤。只是何东天生聪敏、才智过人,加上志坚意毅,对追寻理想怀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因而不被歧视排挤的环境所阻,反能从逆境中成长,化负面世俗目光为正能量。
与周寿臣一样,改变何东一生命运的关键,应是年纪稍长之时被母亲送到以西式办学,并强调中英双语的中央书院读书。出于现实考虑,也因本身经济实力有限,何东母亲同样没像周寿臣父母般,渴望儿子以“考取功名、光耀门楣”为求学目标,而是意识到香港环境对中英双语人才需求十分殷切,本着儿子若能掌握这种语言技能,将来较易谋得一工半职,生活便会较有保障的观念,将儿子送往中央书院读书。事实证明,何东母亲与周寿臣父母的决定同样正确,现代化教育及中英双语的能力,不但让两人有了谋生技能,更成为日后沟通“华洋”,并迈出了通往事业高峰的重要一步。
在中央书院求学期间,何东虽没像周寿臣般获容闳垂青,挑选为“留美幼童”,但他凭着个人聪明才智,加上努力用功而获得校长史钊域(Frederick Stewart)的赏识。在同一时期,除了何东,其年龄相差不远的胞弟何福、何甘棠及何启佳等,也先后入读该校,备受瞩目,日后更在不同层面上各展所长、各领风骚。
可以这样说,在中央书院求学,不但让何东学习了中英双语的技能,更让他对人文地理、科学技术及世界发展格局等获得一定了解,而他在学校中结识的一批同窗书友更有不少与他一样属于欧亚混血族群——这既让他可以奔走“华洋”、沟通内外,尤其在他担任买办工作方面充当极为重要的角色,而他日后无论在自立门户之时,或是在政商之间游走时,其中央书院的旧生人脉也曾在不同层面上发挥了不容低估的作用。
若从家族背景而言,1863年出生的周少岐(即现时的周湛燊、周湛煌家族,另一旁枝为周启邦家族),又与周寿臣及何东略有不同,因而可被视作香港华人世家大族中的第三种代表。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周寿臣家族常被误会与周少岐家族同属一系。当然,若从较广义的“五百年前是一家”的笼统观念,两个家族应是同根同源的,因为大家的族谱都指北宋大儒周濂溪乃其始祖,而两个家族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也的确往来频密、关系匪浅。
据《石龙周氏家谱》记载,周少岐(又名周祥发,字文辉)父亲周永泰“有大志,不甘久居乡曲,困守一隅,时思远游四方,以图发展其骥足。”这段赞美之词的介绍,虽有一些言过其实,却反映周永泰不甘于(或不愿意)“困守”乡里,希望向外寻求发展的一面。而他更为重要的举止,则是“偕元配李太恭人同游香港”,意思是说,大约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后期,周永泰因为应内外局势及社会环境的转变,与妻子一同离乡赴港谋生。这种携妻移民的举止,在当时社会而言,其实是十分罕见的。
为什么呢?正如前文述及,在那个年代,在华人社会,离乡别井、外出谋生本是一般人所不愿见的;就算真的要到别处谋生,寻求发展,绝大多数只会只身前往、孤身上路——就算早已结婚,也大多会将妻子留在乡间,宁愿自己远走他方;而赚了钱之后,则会在扣除必要日常开支后汇寄回乡,养妻活儿;若有余钱,则会在家乡买田买地,作为养老之用。
与周寿臣家族一样,周少岐家族据说也衍生于北宋大儒周濂溪,先祖在金人南侵时辗转南迁,先抵南雄珠玑巷,后来落户东莞南边围。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据说周少岐父亲周永泰已从不同渠道了解香港充满机会,之后更因借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治安不佳而决计动身,与妻子结伴南下香港,而非像其他移民般丈夫只身前往,将妻子留在乡间。
周永泰夫妇抵港谋生初期,以“筹办冠婚丧祭所用之器具、卤簿”为业,但生意似乎并不理想,“经营商务,颇觉困难”。虽然如此,二人没有退缩或是打道回府的想法,而是坚持继续留在香港,营营役役地打拼下去。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生意似乎渐见起色,到周少岐及其多名胞弟相继出生后,生意更渐入佳境,因而让周永泰夫妇有了“留下来”的打算。
与大多数父母一样,周永泰夫妇也十分重视儿子们的教育。初时,周氏夫妇只是在家中亲自教导诸子读书识字。但随着儿子们年龄稍长,夫妇二人逐渐意识到,单凭一己的知识传递和教育是有局限的,因而有意要将诸子送往学校接受正规教育。值得指出的是,在那个民智未开的年代,作为一介女流的周少岐母亲李氏,竟提出了“现今世界中外交通商务日盛,西国语言文字最为重要……令文辉(长子,即周少岐)与日辉(次子,即周荫乔)学习西文,以应时势之需;而德辉(三子,即周卓凡)仍从事中学”。如此,“诸子学问分途并进,他日学成皆可适用”的观念,令人刮目相看。而李氏此想法更得到了丈夫的认同和支持,最后可以付诸行动,并成了改变家族命运的关键一环。
与周寿臣及何东一样,年纪稍长的周少岐及二弟周荫乔在父母的安排下,入读以西式办学为号召的中央书院,“学习西学”,而他们在学校数年间不但学懂了中英双语,还对现代社会及科技有了深刻的认识和掌握,并能洞悉世界发展的形势,因而让他像获取重要“专业资历”般,毕业后成为各方争相聘用的对象。周少岐兄弟与何东兄弟一样,日后既有相互合作,也能在商界某些层面上各自发光发热。
值得指出的是,虽然不同资料均指周少岐及胞弟等曾就读于中央书院,但他们可能属于“插班生”,在年纪较大时才入学。在一份1878年刊登于政府宪报上的有关中央书院学生英语能力的评估报告中,我们找不到周少岐及胞弟的名字,这表明在该年份之前,周少岐也许尚未入学。该份报告显示,1878年的皇仁书院,共有四百五十三名学生,不少日后成为显赫一时的人物,例如何东、何福、何甘棠、陈启明及洪金城等。在全校学生中,除了八名学生的名字因印刷问题无法看清楚外,其他均可识别出来,当中只有五名学生姓“周”,他们分别是编号133的Chau Yuk、编号161的Chau Shau、编号175的Chau Kap-fu、编号386的Chau Ming-cho以及编号443的Chau Hing-ki,而这五人当时的年龄除Chau Shau十七岁外,其他四人均为十六岁。他们在中央书院读书的年期分别是三年、两年、一年、七个月及一个月。英语能力方面,除了Chau Kap-fu“能说流畅英语”(Speaks English with considerable fluency)外,其他各人均“根本不能说懂得英语”(Cannot be said to speak English at all)。简单而言,在1878年时,周少岐应该不在该校求学,他极有可能在该年之后,即年纪已超过十五岁时才入读中央书院。
与今日不少出类拔萃的大学毕业生一样,那时在中央书院完成学业后的周少岐,也碰上经济不景,事业受阻,在不同行业中尝试立足,后来加入工作较有保障的政府(船政署),充当文书及翻译工作才稳定下来。此职位既让他赚取稳定的工资,也使他学懂不少与船务、保险及港口管理有关的知识,为周少岐日后从商议政——尤其参与船务保险生意以及出任立法局议员方面打下坚实基础。
顺带一提,周少岐事业上崭露头角之际,其年事已高的父亲周永泰选择于1886年离港返乡,安享晚年,但其母亲李氏则仍留在香港,没有随同。虽然周永泰的举止在那个年代属于十分平常之事,但李氏这次反而没有像三十年前般“夫唱妇随”,一同返乡,则较为特别。因为当时社会的绝大多数移民,只视自己为“过客”,香港只是他们的临时居所,他们最终必然会返回家乡,落叶归根。不幸的是,李氏留港生活的决定,最后却遭来不测之祸,悲剧告终,虽然那已是约三十年后的事了。
与周少岐一样生于1863年,日后又带领家族在香港奠下重要基础的人物,还有李石朋(又名李佩材或李兴伟,即现在李国宝、李国能祖父,香港仔兴伟工业中心便是以之命名,作为纪念)。不过,无论是家庭背景、出生、成长、教育,乃至致富的过程,李石朋与周少岐相比均有颇大不同。
据秦家骢(2002)在《香港名门:李氏家族传奇》一书中介绍,李石朋父亲名叫李家成,祖籍鹤山维墩,生于1808年,家境虽不富裕,但也并非一穷二白。而李家成在二十多岁时,父母已按传统为他娶妻,到李家成约二十六岁时(即1834年前后),妻子为他诞下长子李英材——即李石朋同父异母的长兄。
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可能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年近半百的李家成毅然决定离开家乡,前往开设外贸港口十多年的香港另辟天地。与周少岐父亲周永泰不同,李家成选择孤身上路,将太太及年近二十岁的儿子留在乡间。
在港期间,李家成曾与友人合创瑞成行,主要从事航运生意(轮船包租公司),并取得一定成绩,而存得一定财富的李家成,不但将之汇寄回乡,养妻活儿、买田买地,并为自己纳妾。妾侍于1859年和1863年分别为他再诞下两名儿子,年长的为李建材,年幼的是李佩材(即李石朋)。单从年龄上看,李英材较李建材及李石朋分别年长接近二十五岁和三十岁,差距甚大,而兄弟间又嫡庶有别,彼此感情不深,不难想象,就算是李石朋与同母胞兄李建材的关系,看来也没何东兄弟或周少岐兄弟般紧密,而这则是李石朋日后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并遭遇不同家族问题的重点所在。
值得指出的是,在港经商期间的李家成,经常在鹤山与香港之间往来,家乡是他落叶归根之地,香港只被看作谋生暂住之所,“过客”心态强烈。到了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李家成在某次回乡之时,感染风寒,之后一病不起,于1868年去世,并按其所愿葬于家乡。
李家成的丧礼过后,长兄李英材即把庶出的李建材和李石朋送到香港,交由在港的亲戚朋友抚养。当时二人年纪仍幼,只有约十岁和五岁。李英材将稚弟送走的背后原因不明,却颇有分家意味。在港生活十年之后,年约十五岁的李石朋被安排到瑞成行工作,职位称为“学徒”,算是开始踏足社会。
据说,在李石朋进入瑞成行当“学徒”前,其胞兄李建材早已“先行先试”,在五年前加入了瑞成行,工作职位同样是“学徒”,而李石朋兄弟进入父亲参与创办的公司,由低做起,表明了二人一方面与父亲生前生意伙伴仍有联系,二来则有继承父亲股份或位置的意味。在那个年代,对穷家孩子来说,年纪轻轻即被安排到店铺当学徒,贴补家计,并可学习一技之长,以便日后谋生,是十分普遍之事。
虽然有关少年时期李石朋生活的记录不多,但较常被引述的,则是他年幼时思想已相当成熟,头脑灵活,对社会形势有一定了解和分析。当“学徒”期间,李石朋常争取时间自学,增加知识,尤其曾表示要学好英文,因他知道“除非学好英语,否则无法进入由西方人主导的商业圈子”。可见他深刻了解学好英语以便利日后在香港开拓业务的关键意义。到了1880年,在瑞成行当了两年“学徒”的李石朋毅然选择暂停工作,入读刚允许录取华人学生的圣何塞书院(St Joseph's College),接受西式正规教育,学习英文。此时李石朋年约十七岁,竟然舍易从难,其眼光可谓十分独到。
姑且不论李石朋暂停工作,全心求学的真正原因何在,其“学好英文以便利生意发展”的看法,在日后便证明了他的正确,现在更是香港社会绝大多数家长们的共同选择。由于李石朋是在成年之时才进入圣何塞书院读书的,机会难得,因而十分珍惜,废寝忘食,自不待言。而他从学习所得的新知识及英语能力,则让他可以学以致用,在商场上更加可以自由驰骋、得心应手。
完成学习课程并掌握中英双语的李石朋,并没像周少岐般加入有铁饭碗保障的政府,也没像何东般成为买办,而是重返瑞成行。当然,由于那时的李石朋已非昔日的吴下阿蒙,他的职位也不再是“学徒”,而是出任更重要的管理层角色。但是,李石朋重投瑞成行之初,由于香港经济处于低谷,需面对不少挑战。幸好,李石朋凭着个人聪敏才干,加上事业心强,以及早年在瑞成行当“学徒”期间从基层工作中磨炼的一身本领,对不同层面的生意运作了如指掌,因而能带领公司逐步走出困境。
随着香港经济复苏,瑞成行的业务也迅速反弹,公司生意盈利渐增,业务蒸蒸日上,其发展势头一直维持至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之后受经济再次进入低迷期(当时香港正值开设外贸港口以来首次股灾)影响才逐步回落。其间,与他一直互相扶持的胞兄李建材,竟因病去世,终年只有约二十九岁。此一突如其来的重大打击,不但令李石朋感到伤悲,同时也明显改变了他人生的前进轨迹及生意的发展策略。
办理完胞兄的丧礼并将之送回家乡安葬后,据说李石朋做了多项重大生意或投资决定。一方面,李石朋出售家乡父亲留下的田产,另一方面则正值瑞成行业务走下坡之时,毅然退出该公司,之后将手上所有资本投放到一家名叫南和行的公司上。但新公司同样从事轮船包租的业务,只是其规模较细,并没有本身的船队。转投新公司后,李石朋获聘为经理,据说业务蒸蒸日上。
连串重大投资举动虽令李石朋的身家财富与日俱增,生意也不断壮大,但家族内部同时却发生某些微妙变化——尤其是李石朋与其兄长的儿子李作熊之间,后来演变成香港历史上第一宗因为家族财产分配出现的纠纷,在无法私下达成令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后,最终告上法庭,成为轰动一时的“争产案”,引起当时社会的热烈讨论。
首次“楼灾”,“华洋”家族“大洗牌”
周寿臣、何东、周少岐及李石朋等人完成学业,走出校门投身社会不久,香港社会即发生首次牵连甚广的地产泡沫破裂事件(即今日俗称的“楼灾”),令经济环境一度十分沉寂,投资者的信心疲不能兴。在此次“楼灾”中直接受到冲击,并蒙受巨大亏损的,当然是泡沫破裂前以高价购入房产地皮的一群人,而避过一劫,或者说有所得益的,应该是泡沫破裂前出货套现的一群人。日后的数据显示,泡沫破裂前大举入货的主要是华人家族,而出货的主要是洋人家族,洋人家族早获“先机”的传闻不胫而走,其清晰的结果则是“华洋”家族之间的财富在这次“楼灾”中进行了一次“大洗牌”。
地少山多、缺乏天然资源可说是香港人所共知的基本背景与局限。开设外贸港口后,一方面受大量“华洋”移民持续涌入的刺激,另一方面则受港英政府惜土如金、限制土地供应(即日后常说的“高地价”)政策的影响,香港地价及租金只升不跌几乎成为人尽皆知之事,而华人地区居住空间狭窄,人口稠密,更成为“街知巷闻”的“香港特色”。与黄胜(华人第二位立法局议员)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一同在香港创立首份中文报纸《循环日报》的王韬,对香港的居住环境及生活空间有如下简洁而形象鲜明的介绍:
华民所居者率多小如蜗舍、密若蜂房。计一椽之赁,月必费十余金,故一屋中多者常至七八家,少亦二三家,同居异爨。寻丈之地,而一家之男妇老稚,眠食盥浴,咸聚处其中,有若蚕之于茧,蠖之蛰穴,非复人类所居。盖寸地寸金,其贵莫名,地球中当首推及之矣。
正因“寸地寸金,其贵莫名”,不少“华洋”商贾均曾参与地产买卖,不但一般自住、投资络绎不绝,投机炒卖也异常活跃。据历史爱好者鲁言的粗略推算,自轩尼诗上任到1881年的四年内,租金升幅近六成。在上环永乐街的一栋楼宇,八年的租金总收入,已等同该房地产的市值。换言之,如果有人愿意“置业收租……八年便可以翻本(回本)”。房地产投资回报率之高,可想而知。
值得指出的是,自开设外贸港口始,土地买卖即被“华洋”商贾认定是极具吸引力的投资,争相入市。但是,有两个重点与今日不同:其一是那时的土地买卖,绝大多数不能利用银行贷款的杠杆,“以小搏大”,而需一次全数付款(或分二至三次付款,但时间差距只约数个月);其二是那时的买卖不能像今天般只买一两个单位,而是必须整片地皮或整栋楼宇做交易。因此,在那个年代,无论是一般投资,或是投机炒卖,基本上只有那些富商巨贾家族才能参与。
一方面是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华南一带较有经济实力及有识之士陆续移居香港,令香港华人人口素质改变,另一方面则是漂洋海外的华工日众,带动了香港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令华人商贾的商业网及生意规模日渐扩大,身家财富随之水涨船高自不待言。一如过去的“华洋”商贾一样,这些新致富者也将大部分生意获利投放到房地产市场上,令其价格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大幅上扬。
值得指出的是,这时期的房地产买卖,有一个十分突出的地方。卖方大多是洋人家族,而买方则多为华人家族。对于这个现象,《中国邮报》也这样描述:“很多投资在物业上的资本,来自中国(华人)。但是,大家似乎认为本殖民地的高级官员们,很少会将资金花费在永久性的物业上。”也即是说,从这个一买一卖的过程中,土地迅速地由洋人家族之手转到华人家族之手,而资金则由华人家族之手流向洋人家族之手。
对于当时社会这个特殊的财富转移现象,轩尼诗在1881年6月的立法局会议上曾列举过去一年半的交易数字作说明,指由于华人经济实力日渐壮大,土地也很自然地流入他们的手里。他透露,在1880年1月1日至1881年5月11日期间,华人家族从洋人家族手中购入土地房产的金额高达一百七十一万零三十六元,从政府购入的有一万七千七百零五元,显示在上述时间内,华人合共购入价值一百七十二万七千七百四十一元的土地房产,而洋人在这段时期购入房产的总额则只有二十二万一千八百一十元而已。
一位读者曾在报刊上介绍“炒楼故事”,指楼市炽热之时,有三至二十位华人自组公司,再以公司名义进行房产买卖。就以一个价值三万元的房产为例,“小订”(签署意向书时的订金)约为四百元,“大订”(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的订金)也只是三千六百元左右。换言之,“首期”订金约为四千元,而正式成交期则往往有六十天至九十天。如果在成交期结束之前,仍没法转售房产,“买主订金”会被没收,他们虽有一些损失,但却不用承担其他责任和债务。若在正式成交期内有买家承接,他们则可轻易获得利润。在那个楼市“牛气冲天”的时候,华商们或多或少地参与了这场“接火棒”的投资游戏,“炒”个不亦乐乎。
然而,这场“地产泡沫”最后终因市场出现“投资危机”而迅速破裂,触发点则是1881年10月中,港英政府在军方和英商的多番要求下,决定深入调查香港的公共卫生情况,并派出资深水利专家翟域(O.Chadwick)来港,着手研究。当时,社会上有传言指为了改善公共卫生的问题,政府计划取缔华人的楼宇。很多华人闻讯,甚为惶恐。为怕手上的房产遭政府强行收回时变得一文不值,投资血本无归,大家便一窝蜂地争相把房产抛售。这种盲目的行为,使楼宇的价格如被推倒的骨牌般,一发不可收拾,最终爆发了1882年的巨大“楼灾”。
这次华商败阵的最主要原因,明显是他们的政治后台不足。由于少数欧商巨贾的影响力能深入港英政府,甚至英国伦敦的决策核心,他们除了对政府的施政有很大影响力外,在信息掌握上,当然也会“早人一步、占尽先机”。由于这些西商巨贾能掌握政府内部的消息,他们便能见风使舵、推波助澜,甚至化危为机。换言之,华商的失败,并不在于财力的弱强或经营的优劣,最重要的关键,在于政治后台的薄弱。作为香港的次等公民,华商实在很难跟那些与统治者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洋商巨贾精英做正面交锋。
1882年“楼灾”导致的经济萧条、商业凋零,对不少市民打击巨大,有些企业甚至因此出现资金周转不灵,被迫关门。但是,这样的经济环境对于某些人而言,则反而成为磨炼意志、考验投资洞察力与测试能力的试金石。如果我们深入一点儿看看这时期在香港商场崛起的年轻一代,则不难发现,他们除了具备敢拼敢搏、积极进取及刻苦耐劳等性格外,还精通中英双语,对现代经济及国际商业环境有一定掌握。前文提及的周寿臣、何东、周少岐及李石朋,那时可谓风华正茂,此时的经历和见识,让他们一开眼界,了解了经济与投资规律或变量,日后也有助他们把握时代机遇、迎难而上,从而可以打下事业的重要基础。
先说周寿臣,他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获选拔为“大清留美幼童”,赴美学习,在1881年被指“举止洋化、囿于异学”(即指他们生活及举止变得太洋化),突然被清政府召唤回国。那时周寿臣刚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录取,正踌躇满志,准备入学。面对清政府这一无法逆转的决定,他只好和其他大多数幼童一样,黯然回国。回国后,他和一众留美幼童并没得到清政府的重视,只被安排到天津某部门的一个无关痛痒的工作岗位上,失落之情,不难理解。有鉴于工作岗位的投闲置散,在“呆等”一段时间后,周寿臣决定离开天津,打道回府,计划回家乡另谋出路。然而,由于他是“官费”留美的学生,出国前曾签下协议,答应学成后需归国报效清政府。他擅自离开,自然惊动了官府。清政府知悉周寿臣离开天津后取道上海,并仍身在上海,于是通知当地道台将他捉拿。结果,周寿臣与另一名同行留美幼童(林沛泉)一同被捕,在上海被拘留了几个月,饱受牢狱之灾,这成为初出茅庐时的重大打击。幸好,他生于香港,拥有“英国属土公民”的身份,因而可以寻求租界英国领事的协助,减少一些折磨或不人道对待。至于其他留美幼童(尤其是日后成为中华民国首任内阁总理的唐绍仪)给予的援手(留美幼童已形成了“旧生网”,彼此扶持),不但让他最终能够走出牢房,恢复自由,更获清政府派往朝鲜工作,参与在当地创立及管理海关的事务。
在朝鲜任职的数十年间,周寿臣既与同样获清政府派往当地任事的留美幼童如唐绍仪及梁如浩等合作无间,也结识了被清政府派驻朝鲜担任总指挥的袁世凯,彼此间不但建立起深厚的友谊,也因工作表现突出(尤其在处理清政府对外事务方面),令各人的仕途逐级而上,周寿臣更成为首位香港出生、国外受教育,然后服务清政府、担任官职的香港人。这一独特背景,成为他日后(1911年前后)辞官归故里后,获港英政府聘用出任要职的重要因素。
周寿臣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几经风雨却能排除各种困难的过程,与何东的遭遇可谓异曲同工。1879年,何东在中央书院完成学业。由于掌握中英双语,何东决定报考广东海关。虽然年纪是接受面试应聘人士中最年轻的,但他是唯一一位获得录用的。若论薪酬,海关的待遇无疑不错,但政府工作的因循呆板,又令何东觉得发展前景有限。因此,在海关工作一年多后,何东毅然辞去职务,转为出任渣甸洋行的助理买办,此一改变扭转了他个人及家族的命运。
不可不察的是,买办工作极为重视社会网、人脉关系及个人诚信。由于属于欧亚混血儿,样貌让人一看便知不是纯种华人,本身又与生父没往来,何东如何取得突破,建立个人及家族的社会网与人脉关系,从而踏上买办之路呢?姻亲关系看来是最主要的突破口,此关系日后更让家族不断壮大,形成一个跨越政商、涵盖“华洋”,且无边无际的买办家族网。
原来,何东胞姐(据说名叫何柏颜)在十九世纪末嫁作渣甸洋行买办蔡星南做侍妾,而蔡星南本身年纪已老,加上英语不太灵光,洋行已计划将之撤换,他因而顺水推舟,推荐小舅子何东到渣甸洋行的买办部门任职,并获得了洋行老板的接纳,令本来“没有乡里纽带”的何东,获得了进入买办行列的机会。由于才华出众,工作卖力,何东渐获老板信任,并于1882年获擢升为洋行旗下香港火险及广东水险两家公司的助理买办,有了更多一展所长的机会。但是,令何东事业能够更上层楼,成为渣甸洋行买办,日后甚至担任总买办一职的,仍是依靠姻亲关系。何东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娶了同属混血儿的麦秀英为妻,而麦秀英的生父麦奇廉(Hector C.Maclean),则是渣甸洋行的高级职员(另说是合伙人或管理人员),岳父的协助或担保,为何东打通更上层楼的任督二脉,令其日后事业大放异彩。
相对于周寿臣及何东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的逆境中锲而不舍,最终崭露头角,周少岐和李石朋在那个年代的沉着踏实,对目标毫不动摇的意志,似乎成为他们日后走上成功道路的关键。综合各方资料,香港经济十分低迷之时,年约十九岁(1882年)的周少岐刚毕业,初时加入Wootton and Deacon Solicitors(胡顿的近律师楼),担任初级文员。今天看来,这职位很低,待遇也不佳,但周少岐明显并没沮丧,而是保持不断学习与拼搏精神。
不久,香港经济渐好,周少岐转投国家医院(Government Civil Hospital,即现时的赞育医院),担任通信文员一职,再之后则转投船政署,接触船务及进出口贸易事务,并从这个工作岗位中积累贸易及船务知识,以及建立个人社会人脉,日后可以利用这些人脉关系与其他华人商业精英如招雨田、卢佐臣、陈春泉等合股创立船务、银行及保险公司等,在香港商界发光发热。
周少岐刚毕业时碰到的经济低迷,李石朋同样也遇上。在圣何塞书院完成英语训练课程后,李石朋并没加入政府或到外资大行工作,而是重投瑞成行。由于学历提升,重投瑞成行时的李石朋,获擢升到管理层。但他需面对经济萧条这重大考验,要在节省开支、开拓业务方面绞尽脑汁。对于种种挑战,精明干练的李石朋看来能够沉着应战,尤其能在开拓瑞成行航线及服务方面取得突破。一方面,他将瑞成行提供的航线由原来只集中于港穗(珠三角)一带服务扩展到南洋一带——尤其是越南西贡;另一方面则扩大运载货物的种类。这两项扩展策略,日后更成为李石朋重点发展的业务,为其带来巨大利润。
扼要地说,正因李石朋面对逆境时不退缩、懂应变,甚至懂得把握时机,趁股票或土地价格低沉时大举吸纳,令家族财富日后可随着经济逐步走出谷底而上升,至于企业挨过低潮后的重展升浪,又进一步强化家族的实力。所以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李石朋便可成家立室,买田置业,走上了人生与事业的另一重要台阶。
股市兴旺与金融家族的诞生
香港成为华人社会的特殊发展个案,走上了与中国内地不同的资本主义道路,更发展成国际性区域金融中心,其核心所在,虽带有浓烈的历史偶遇和巧合意味,但无数“华洋”家族从跌跌碰碰的道路上爬起,努力完善相关法规及制度的举动,同样不容抹煞。至于股票市场有助家族积聚及壮大财富的特点,则使香港变成了孕育富豪的摇篮。
如前文提及,香港被英国殖民统治后不久,洋行老板即兴建货仓码头、轮船燃气,以及发展银行保险等业务,将早已在欧美流行的借发行公司股份(即今天的股票)以筹集资金的方法移植进来。至于1865年颁布的首套公司法例(简称《1865年公司条例》),便为公司股份的买卖与流通扫除障碍。汇丰银行、香港火烛保险、香港黄埔船坞、粤港澳轮船及香港大酒店等,便是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上市”(当时无须像今天般需通过“上市”程序,只是须注册登记为有限公司或称“合股公司”)的著名企业。
由于利用发行公司股份以筹集资金的现代资本主义金融制度,在欧美已发展了不短的时间,洋商巨贾对此已相当熟识,自不待言。因此,在引入香港之初,占据着主导地位,充当股票经纪人一职的,更清一色全是洋人,华人华商则只能依附其上,追随其后,向其取经学习。今日我们仍不感陌生的遮打(Chater)家族、砵士(Potts)家族以及施文(Zimmern)家族等,便是其中一些经纪人世家(参考本书其他章节之讨论)。其家族财富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而日见丰裕,在社会的影响力也日增。
开设外贸港口之初,英资商人虽然已迫不及待地引入借发行公司股票以筹集资金的方式,但因当时投资环境谲异多变、风险极高而未能获得预期效果,而经济底子薄弱及银行服务不多等,也窒碍了股票的买卖和交易。经过近四十年的不断发展,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一方面是人口及民间财富持续累积,另一方面则是银行服务渐多,各种投资机遇不断涌现,因而利用发行股票以筹集资金的方法再次受到重视。当有消息指个别企业集资成功,其业绩表现理想又令投资者获利丰厚时,不但企业“上市”成风,急欲将手上资金投放到股票买卖之中者也日众。
一些今日我们或者已经并不认识的公司,例如香港雪厂(Hong Kong Ice&Cold Storage,1880年成立)、吕宋糖厂(Luzon Sugar Refinery,1882年成立)、中华马尼拉气船(China Manila Steamship,1883年成立)、香港制绳有限公司(Hong Kong Rope Manufacturing,1884年成立)、霹雳采矿(Perak Tin Mining,1883年成立)、雪兰莪采矿(Selangor Tin Mining,1884年成立)、彭湛采矿(Punjom&Sunghie Mining,1886年成立)等,是先后以有限公司形式注册为“公众公司”,为香港经济注入强劲的发展动力。至于这些公司的控股家族,除了极为显赫的渣甸及麦地臣家族、太古家族,还有沙逊(Sassoon)家族、么地(Mody)家族、嘉道理(Kadoorie)家族、比理罗士(Belillois)家族及史云(Shewan)家族等,他们的身家财富便因公司股价不断攀升而水涨船高。
就以几家较具代表性的企业为例,在1877年12月31日,汇丰银行的股票为每股溢价58%,香港火烛保险为每股六百八十五元,香港黄埔船坞为每股折让4%,粤港澳轮船为每股折让16%,而香港大酒店为每股五十八元。企业之间的股份既有溢价也有折让,显示企业有盈有亏,表现仍不算理想。到了1882年12月26日,汇丰银行每股溢价为163%,香港火烛保险每股溢价为一千一百二十五元,香港黄埔船坞每股溢价为53%,而粤港澳轮船公司则早已摆脱折让局面,每股作价一百零七元,香港大酒店的股价也上升至每股一百二十五元的水平。
四年后的1886年12月31日,汇丰银行除了发行股份由1882年的四万股上升至六万股外,股价仍可保留在165%的溢价水平;香港火烛保险的发行股份由1882年的两千股增加至八千股,股价虽跌至四百二十七点五元,但整体股价则上升了;香港黄埔船坞的股份由1882年的一万股增加至一万两千五百股,股份仍有123%的溢价;粤港澳轮船公司反而表现没有其他公司出色,在发行股份没有增减的情况下(仍为八千股),股价只轻微上升至溢价83%;至于香港大酒店的发行股份则由1882年的两千股上升至三千股,每股收市价为一百九十五元。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香港经济由低迷走向兴旺,股票市场的推动作用明显不容低估。不少家族将企业注册成有限公司,让企业运作接受政府及公众更严格的监管,以换取股票在市场上更自由的买卖,这意味着本来只属“私领域”的私人企业,开始走向“公领域”成为公众监管下的公司。这种发展格局,一方面反映出个别家族的命运已经全面地与香港经济融为一体,另一方面则表示他们已经可以利用他人口袋的钱筹划更长远、规模也更大的生意项目。至于股票市场能够集结零散公众资金,从而支持企业及经济建设的特点,则成为日后香港经济长期保持活力的重要原因。
股票市场发展之初,华人和华商明显对股票市场的运作,尤其出任经纪人之职一知半解,因而难以参与其中。之后,随着接触日多、认识增加,部分“先富起来”并与洋人有较多接触的华人家族,逐渐以“附股”方式投资其中,李升家族、莫仕扬家族及梁安家族等,因购入不少洋行股票曾获任为董事。在董事会中,虽然他们的影响力有限,但他们日后每每从生意中获利后,即以部分资本购入股票,此举不但使他们的持股量不断增加、影响力日大,身家财富也随着企业发展不断壮大。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华商不久便能掌握上市集资的窍门,并依葫芦画瓢地组织有限公司,筹集资本、拓展商机。其行动不但为家族自身带来更多财富,还让他们在金融资本的支持下得以不断壮大,日后更能与洋人家族平分秋色,较一日之长短。部分财力日壮的华人家族,之后更效仿洋人举措,创办证券经纪行、保险公司及现代银行等,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向金融业的核心。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经济发展总是跟随一定规律与周期,有兴必有衰,有升便有跌。香港经济自开设外贸港口后的起替兴落、不断发展,周而复始地沿着生长、兴起、成熟、衰退,然后复苏的轨迹前进。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的经济一片兴旺、楼市炽热,最终引发了八十年代初的“楼灾”,之后则是经济低迷、百业萧条。到了八十年代末,在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的带动下,经济重拾升浪,并再次显得欣欣向荣,其中的股票市场更出现了前所未见的良好发展势头,既刺激了经济的增长,也孕育了不少金融家族和投资人才,使他们跃升为香港商业的核心力量。
港英政府呈报立法局的数据显示,在1879年9月底,全港注册公司的总值有三千九百三十八万元,十年后的1889年9月底,总值上升至六千三百九十二万一千七百元,升幅达62.3%。这个亮丽的数据,既说明企业市值的节节上升,也反映了公众公司数目的同步急增。进一步的数据则显示,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不少“华洋”家族趁着股票市场的繁荣态势呼朋引友,创立合股公司,开拓业务。
其中的重要例子包括1887年创立的牛奶公司(Dairy Farm)、香港九龙货仓(Hong Kong&Kowloon Wharf&Godown),1888年创立的东京法商煤矿(Societe Francaise des Charbonnages du Tonkin)、堪富利士产业(Humphrey's Estate&Finance)、蒸汽航运(Steam Launch),以及1889年创立的香港置地及代理(Hong Kong Land Investment)、宝莫路金矿(Balmoral Gold Mining)、林墨种植(Lamag Planting)、山顶酒店(Peak Hotel)及香港电灯(Hong Kong Electric)等。
对于这时期企业纷纷上市集资的情况,港督德辅(George W.Des Voeux,任期1887年-1891年)在1889年致函英国政府大臣诺士佛伯爵(Lord Knutsford)的文件中也有提及。由于描述可加深我们对当时股票市场急速发展和“华洋”家族实力转变的粗略认识,引述如下:
近年来……本地资金组成的合股公司数目,正在不断增加。在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华人首次与欧人一样大举认购股票。从1888年起,香港已有35家公众公司成立,他们的总资本额高达9 508 475元,这些投资散布于本港的地产、制造业、贸易以及马来半岛、婆罗洲和东京(越南)等采矿和种植企业上。由于需求强大,很多大型公众公司股票的数量,根本不足应付。
综合而言,这段时期股票市场的蓬勃发展,带出如下三个重要课题:
其一是香港经济结构由过往的进出口贸易独大逐渐转为多元多面:地产投资与制造业等开始发展起来。
其二是金融力量与资本的逐渐凝聚,并逐步迈向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目标,因不少种植及采矿等企业,其实来自南洋及印度一带。
其三是富裕华人家族(那些掌握中英双语并与洋人有较多接触者)利用股票市场进行投资的买卖渐兴,一方面显示他们已经掌握了股票市场的操作方法,另一方面则说明他们能够利用金融力量壮大本身力量。
毫无疑问,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确实有助于推动经济前进、社会建设和民间财富有效积聚,但那时的交易,却因制度尚未完善和欠缺监管而产生连串不规则的行为,最终因市场势态逆转触发了巨大“股灾”。到底股票市场是如何产生财富积聚及转移的效果呢?对不同家族的发展又带来何种影响呢?
深入研究发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的股票市场虽已开始升温,但仍未形成巨大泡沫。进入1889年1月,市场流传着印度商人么地(Hormusjee N.Mody,尖沙咀的么地道就是以他命名)因买卖股票得法获巨利达十二万元的消息,这在社会中极为轰动,不少投资者因而一窝蜂似地涌进股票市场。其间,各种有利刺激股价上扬的消息又接踵而来,包括采矿公司的矿场发现含金量高的矿产、航运公司盈利丰厚等。
受到这些消息的刺激,不少公众公司的股价大幅飙升。比如东京法商煤矿,1889年1月底为溢价100%,3月底则急速升至315%,增幅达三倍多;4月底,改为实质报价(报价),每股作价六百七十五元;5月底,上升至七百五十元。蒸汽航运业务开启后,股价反复下滑,1888年12月底的股价为每股折让20%,1889年1月初,股价由折让转为溢价,同月中和月底,分别飙升至溢价50%和75%。随着股价倍升,不少控股家族的财富迅速暴增。
由于受到各种消息的左右,相关股票价格暴升急跌可谓意料中事。但重要的问题是,由于香港高举自由贸易旗帜,对市场监管不多,这样便使部分股票经纪人与企业管理层的人员有机可乘,利用公司内部数据进行炒作,甚至操控交易,像赌博一样买卖,与买卖股票作为投资的原则相违背。举例说,早前提及的史云家族,便因操纵股票交易而被法庭审讯指控。
法庭的数据显示,家族的核心成员(罗拔及威廉两兄弟),原来共持有香港制绳有限公司四成股份,而他们又身处旗昌洋行的管理层,而旗昌洋行则是制绳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而被指对制绳有限公司的发展了如指掌。进一步的资料还揭露,制绳有限公司于1884年创立时,每股股价只是五十元,其间表现一直不理想,1888年3月公布的业绩更显示公司存在亏损,令股价下跌至四十九元的水平。但到了6月份,股价则突然飙升至六十三元,年底更达七十七元。1889年2月11日,股价升至一百二十元,而翌日更惊人地升至两百五十元的水平,令人咂舌。
接着,市场传出制绳有限公司的原料(麻草)大幅上涨,但相关公司早前已经以低廉成本大量购入麻草的消息。因此,史云家族被指控利用麻缆厂内部数据炒卖股票以获厚利、积聚财富。以下让我们引述一段对史云家族操控股价的评论,作为股票市场容易受到有心人操控的注脚:
从法庭的审问中,我们看到罗拔·史云每天均大量出售股票,然后又在同一日内以同样价钱购入相同数量的股票,这种交易很自然地会使人联想到有人在制造虚假成交纪录的印象,这种手法很难说是没有目的的……也很难让人在法庭上不得不想象这种行为的企图。
首次“股灾”,家族财富大转移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后期香港股票市场的一片繁荣,吸引了不少“华洋”家族争相创立公众公司,借筹集公众资本以拓展业务,而公众投资者则因受股票价格日涨所诱,纷纷将手中储蓄投放到股票市场。一时间,社会出现一股“炒股为业”的风气。然而,过于炽热的股票炒卖,不久即形成了泡沫,部分投资大户及股票经纪人更暗中勾结,最后导致了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以来的首次“股灾”,小投资者蒙受了巨大损失,连带商业制度也备受冲击。事件后的制度重建,加强监察,以及业界为着自保自律而创立了股票交易所等,则成为香港发展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开端。
股市泡沫由膨胀至破裂期间,股票价格的变动到底有多疯狂呢?以下让我们列举一些例子作说明。香港火烛保险在1888年底的股价为三百八十五元,之后逐年下滑至1892年的两百六十元。中华糖厂在1889年6月底的股价为二百九十五元,1892年6月下降至一百二十元,之后才略为上升至同年年底的一百五十元。香港九龙货仓在1889年12月底的价格为九十九元,之后逐步回落至1892年的四十五元。山顶缆车在高峰期溢价为250%,即三百五十元,之后逐步下降至1889年底的两百元及1890年的八十五元,到1891年及1892年,股价更分别跌至六十五元及五十六元。彭湛采矿在1889年6月底为三十三元,1892年下降至零点八元,同年年底才略为回升至五元。香港大酒店在1889年6月底为两百四十元,之后逐步下滑至两百元(1890年6月)、六十元(1891年6月底)及二十五元(1892年6月底)。香港置地在1889年6月底时为一百三十三元,1892年12月底则为五十八元。至于香港电灯在1889年12月为八点五元,到1892年12月底则下降至只有二点二五元。
股市泡沫破裂后出现了连串因为交易违约而产生的法律诉讼案件,例如轰动一时的“砵士控卢斯唐治案”(G.F.Potts vs S.Rustomjee)和“彭德控林宝案”(C.Brandt vs F.Grimble)等,其中的“何添控戴奎诺案”(Ho Tim vs J.d'Aquino)及“彭德控黄丽胜案”(C.Brandt vs Wong Lai-shing)则与新崛起的华人精英有关。这里的何添是何福堂次子(何启胞兄)何神添,而黄丽胜应该是香港第二位华人立法局议员黄胜。黄胜有否在股市中“失手”?我们难以获得进一步资料作说明,但何添的情况则有一些佐证。
据蔡永业介绍,何添原在政府任职翻译(因掌握中英双语),后转为房地产经纪人,并形容他为“一位大投机者”(a big speculator),在1881年的地产泡沫中失手,破产后转到广州生活,日后才回到香港,1907年或1908年去世。但若从“何添控戴奎诺案”的内情看,何添在股市一片繁荣时再次投身于炒卖浪潮中,但结果却因泡沫破裂打回原形,据说何添去世时一贫如洗。
由于那个年代没有防止内幕交易及操控股价等法例,所以即使不少案件的审讯牵扯出有人垄断市场、操控股价,可执法部门只能无可奈何,不能执行检控。如果我们撇除法律争拗不谈,只从股市急速回落导致的账面财富收缩及转移角度入手,则不难发现,事件确实令香港社会的整体财富锐减,但不同家族财富的此消彼长,则明显影响了他们日后的发展。
简单而言,有些家族或投资者因为“高价接货”亏损严重,其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日渐式微。但有些家族或投资者则因“高价出货”赚取巨利,并可利用这些资金在经济低迷、股价低沉时“执平货”(购得廉价货),在随后的年代甚至可以更上一层楼,在社会上发挥更大的影响力。撇开洋人家族的财富在这次“股灾”中的影响不大,只集中谈谈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刚刚踏足社会的何东、周少岐及李石朋等人,研究他们在八九十年代股票市场暴升急跌之后的情况,更可以粗略地看到他们在投资方面的过人之处。
纵使我们花了很大力气以搜集“股灾”期间“华洋”家族投资买卖股票的资料,但仍无法全面掌握当中的来龙去脉和转变。虽然如此,某些零散的数据和记录,多少可作为间接说明和反映。就以何东为例,他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中期之间,出现了职位与财富同步开升的情况,显示“股灾”不但没有削弱其实力,反而令其更为壮大。两项指标可以作为说明:其一是职位方面,其二是家族财富方面。前者反映在何东由原来是渣甸洋行“文员”(1884-1886),于1887年晋升为助理买办,然后在1895年擢升为买办,成为香港龙头洋行里一位十分重要的人物。后者则反映何东本人在1892年前后担任香港酒店的董事,其胞弟何福则出任蒸汽航运的董事及更高职位。粗略而言,何东家族的实力在十年间的不断壮大,可能与他们能在股票市场一片火热之时乘时而起,并洞悉市场先机,在股灾爆发前“散货离场”有关。
相对于何东家族,李石朋家族在“股灾”前后又有何种重大发展呢?据秦家骢记述,李石朋曾在1888年离港返回家乡鹤山,原因是办理胞兄李建材的丧礼,并指“李建材死时已经破产,还向李石朋和其他人举贷。李石朋不仅帮兄长偿还了债务,承担丧礼的花费……(还)每月寄钱回去维持兄长全家人的生活”。在家乡办理好胞兄的丧礼回到香港后,李石朋“离开了瑞成公司,其时瑞成正陷于财政困境之中。1891年,他将自己的资金投资到一间名叫‘南和’的租船公司,并当上经理”。为了说明李石朋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身家财富日丰,秦家骢还做出了如下补充:
1899年,李石朋纳了一房妾。当时,纳妾在某种程度上是男人成功的象征,因为这表明他可以养活多名妻子和成群的孩子……纳妾意味着扩大了家庭的规模。李石朋在离文咸街不远的永乐街115号找到间大公寓,李家在那里住了6年……几年后,李石朋纳了第二房妾侍……又一次纳妾意味着又一次搬家,这次搬到了永乐街81号。
单从这些资料看,当胞兄乃至瑞成行均陷于财政困窘之时,李石朋本身的生意及投资不但丝毫无损,还更趋壮大,因而才能接二连三地纳妾和置业,这种转变,同样可以作为李石朋能在波谲云诡的投资环境中破浪前进的注脚。
相对于何东和李石朋,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周少岐,属于“打工仔”一族,身家财富明显并没太大变化。虽然如此,其人生和事业却同样发生了重大变化。数据显示,在船政署任职数年的周少岐,大约在1890年前后被私人公司“挖角”,并最终选择放弃了船政署的安稳工作,加入了万安保险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秘书的职位。由于拥有多年政府工作处理与船务及保险等方面的经验,周少岐在私人公司的工作显然取得了不错的进展。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了其担任的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则反映在周少岐不久便获得华人商业精英如招雨田、陈春泉和卢佐臣等赏识,获邀成为合伙人,共同创立其他航运和保险等公司。
概括而言,香港股票市场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风起云涌,令不少企业和家族的财富暴升急跌,同时也令社会财富分配发生变化。部分“看错市”的投资者在“股灾”中蒙受巨大亏损,甚至承受灭顶之灾;而部分能够洞悉市场发展脉搏的投资者则能大显身手,利用其“高沽低汲”的投资技巧积聚巨大财富,这使他们日后能在香港的商业舞台上发光发亮,书写传奇。
值得注意的是,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在股票市场暴升急跌期间,部分像何东或李石朋般投资目光极为独到的投资者,虽能在巨风急浪中大显身手,施展才能,但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士则明显没有那种能耐,因而只能被巨浪吞噬(例如何启胞兄何神添),在股海中沉溺,在香港市场的投资信心被削弱。至于随后的经济低迷,投资气氛疲不能兴,更令不少市民被迫承受失业与生活质量下降的煎熬。
针对股市热火朝天时期部分股票经纪人与公众公司管理层为了一己私利兴风作浪,漠视小投资者利益,削弱市场投资信心,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的情况,社会上部分具有良知和正义感的商业精英自然感到厌恶,因而希望政府能收紧股票交易的法例,堵塞漏洞,防止事件重演,让投资者可重拾信心,企业得以健康发展。其中的关键人物,则是身兼立法局非官守议员(即并非政府官员而由港督委任进入立法局的议员)的渣甸洋行老板占士·凯瑟克(James J.Keswick),他是继威廉·渣甸和占士·麦地臣创业一代之后渣甸洋行的第二代领导人,是香港扎根较久的世家大族之中最重要的代表。
数据显示,股灾之时,占士·凯瑟克已于1890年7月在立法局内提出私人草案,借以收紧股票交易,尤其是针对“议价时间”(出现买空卖空行为)的手续,其举动不但获得了港英政府的默许,更获得立法局内另一名非官守议员遮打(Catchick PaulChater)的支持。后者尤其值得重视,是因为他的出身是股票经纪人,家族在行内颇具影响力,而他则在占士·凯瑟克提议修改法例时以和议人身份为修改法例提供支持。
虽然如此,草案提出后,即引起连串激烈辩论和异议。更为耐人寻味的是,遮打虽然属草案的和议人,但他在多场辩论场合和审议法例过程中缺席,反而在另一场合中若隐若现地出现,与倡议修改法例者唱反调,认为法例的修改,确实有违香港利伯维尔场的原则,甚至支持从业者以抗争手段维护权益,显示一直让人觉得高度团结、利益一致的洋人家族,其实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各为利益,各有盘算。
这次修改法例的事件如何在洋人圈子中闹得沸沸扬扬呢?过程又是怎样峰回路转呢?又牵扯出洋人家族之间何种纠缠复杂的关系呢?之后又产生了何种社会效果呢?经抽丝剥茧后,我们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支持收紧法例的,属于在香港扎根较久,在各个层面占据主导地位的洋人旧家族,而反对收紧法例的,则属新崛起的洋人家族。简单来说,扎根已久的洋人大家族,希望抑压投机行为,以免家族控股的公司在股价遭到“舞高弄低”的过程中成为最后的“买单者”,影响公司长远发展。但新崛起的洋人家族——尤其那些在做买卖过程中获利的股票经纪人,则表示反对,指责新法例违反香港利伯维尔场的原则。
对于双方各执一词,港英政府在处理时明显不敢掉以轻心,因而曾多次致函英国政府,一来报告情况,二来咨询意见及指示。英国政府初期的回复是“非官守议员必须同意”(the unofficial members should agree to it),令港英政府一度失去推动立法的意志和信心。但不久再收到英国政府的通知,表示“不再坚持一致同意”(did not insist upon absolute unanimity),港英政府于是着手安排法例二读程序。
注意到立法行动如箭在弦,反对者于是着手策划应对之道,其中的重要举动,是于1891年3月2日宣布联合大部分股票经纪行,成立香港股票经纪协会(The Sharebrokers'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即今日香港交易所的前身。此交易所的成长其实经历多次重大转变,有关此点,往后将会详谈),集合力量与倡议立法者抗衡。值得指出的重点是,在那批签署(发起)总数高达二十一家的经纪行中,遮打华尔浓经纪行(Chater&Vernon,Share&General Broker)排名居首,而遮打本人则被推举为首任主席,这便令其早前和议占士·凯瑟克提倡收紧法例的举止前后矛盾。
在1891年6月19日的草案进入二读之前,遮打离港赴英,这既意味着他既缺席于立法局的多场辩论,也表明他并没直接参与香港股票经纪协会的连串抗争,其举动令事件的发展显得更加扑朔迷离。为了表达协会对立法的异议,该会不惜重金礼聘资深大律师法兰斯(J.J.Francis)到立法局,申明立场,力陈反对理据,指斥相关的法例修改,有违香港利伯维尔场的传统,会影响经营环境。但坚持立法的一方则指,新法例不会窒碍正当交易,它只是针对买空卖空的赌博行为,因为新法例只要求买卖时加入买卖者的姓名及数目,也即确认身份,防止有人以假乱真而已。由于大部分议员认同所修改的并没违背自由交易的传统及精神,二读获得通过。
接着的7月24日,草案进入三读。虽然仍有不同声音提出,尤其是韦黑德,他曾表示新法案争议太大,影响深远,希望政府可再给三个月时间,重新咨询社会和业界,但提议并没得到接纳。由于议会对法案有不同声音,主席要求全体议员投票表决法例去留,并在九票支持、一票反对(韦黑德)的情况下通过,成为正式法律,是为《1891年第15条》(No.15 of 1891),并随即宣布在同年10月1日生效。
对于抗议行动落败告终,新崛起的洋人家族当然感到失望,但仍锲而不舍地反对到底。1891年9月2日,股票经纪人协会与香港总商会发起联署,收集了约一百五十个机构或个人(当中一百一十五家机构或独立人士来自洋人社会,三十三家机构或个人来自华人社会)的签名,交给港英政府转呈英女王,要求她运用宪法给予的权力,禁止生效(按英国律法,所有殖民法例在立法局通过后,需形式上得到王室的批准,才能生效)。当然,一如所料,英女王并没接纳请求,而是按惯例宣布法律如期生效。
毫无疑问,股票市场的发展,为社会制造更多发财致富的机会,不少人从中获利崛起,但不少人却因之“失手”。获利者希望维持原来的游戏规则,再下一城,“失手”者希望将规则修改,以免继续处于下风,两者实在不难理解。有趣的问题是,十九世纪九十年代之初的那次修改法例争议,一方面揭露了洋人新旧家族之间其实并非团结一致,而是各为利益、各有盘算的;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作为新崛起的家族,但同时又已走进洋人社会核心的遮打,其行为举止既有多方押注的色彩,又有左右逢源的意味,因而能够做到面面俱到,不得罪任何一方。这或者正是他能在那个年代白手兴家、迅速崛起,并且显赫一时的核心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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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自葛量洪.葛量洪回忆录.曾景安(译).赵佐荣(编).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4.166.
- 有关波时文公司及何仕文在港经商期间的遭遇,可参阅如下报纸在不同日子的不同报道:(1)“Bosman&Co.v Tam-a-foo”一文,见The Hong Kong Daily Press(16 April 1869);(2)“Public auction”一文,见The Hong Kong Daily Press,3 September 1869等。
- 与早前文章提及的高三贵正式迎娶华人女子为妻不同,何仕文与施氏并没正式结婚,何东出生之后,不但没有得到父亲承认、照顾,也极少来往。
- 与其胞兄们不同,何启佳一直选择采用Walter Bosman的名字,他日后以优异成绩在中央书院毕业,并留学英国,取得工程学位后转赴南非工作,曾任南非政府工务局(Department of Public Work)的局长一职。
- 民间对此有误解,其一是他们颇有交往,平时常有接触;其二是某些政府公职常出现“一周去、一周来”的情况,例如立法局议员一职,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初,便曾出现周寿臣因外游时周少岐暂代其职,或是周寿臣退休后由周少岐儿子周埈年接任的情况,因而令社会有了“周来周去”的印象(《华侨日报》,1931年12月4日)。有关此一现象及关系,日后仍会深入讨论。
- 卤簿:册簿,把车架次第和人员、装备规模、数量、等级形成文字的典籍。
- 周少岐在中央书院求学的时间应该不长,甚至可能并不突出,因前皇仁书院校长John Stokes在Queen's College:Its History,1862-1987一书中多次提及他当时只十分简单地指他是“皇仁旧生”而已。这一现象,反映周少岐可能在年纪较长之时才以“插班”形式入读中央书院。
- 吴下阿蒙:指三国吴之名将吕蒙,后用来讥缺少学识、文才者。
- 数据显示,李建材离世时,已娶有一妻一妾,并育有子女,反映他那时已拥有一定家财及地位。参考郑宏泰、黄绍伦.女争.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14
- 引自王韬.弢园文录外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148
- 鲁言.香港掌故(第三集).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81.52~53
- 引文来自The China Mail(23 May 1881)
- 报道来自The China Mail(28 May 1881)。这种投资手法,与今日俗称“摸货”的买卖如出一辙。巧妙之处是投资者利用草签协议至正式完成交易期间的一段日子,低买高卖,从中获利。
- 在这次“楼灾”中,不少投机炒卖者因资不抵债而被迫破产,甚至被迫出走,早前提及的何福堂女婿(何启姐夫)——香港首位华人立法局议员伍廷芳,据说便是在这次“楼灾”中“亏损”,被迫离开香港这块“伤心地”,北上投于李鸿章门下,并在因缘际会下写下人生另一辉煌篇章。
- 虽然那时的“留美幼童”已长大成人,并非幼童了,但学术界及社会仍称之“幼童”,我们也以此称之。
- 投闲置散:不被重视或不被任用。
- 《政府宪报》(Government Gazette)公布的“陪审员名单”(jurors list)显示,何东于1884-1886年被任命为陪审员,其登记的身份为“渣甸洋行文员”(Clerk of Jardine Matheson&Co.)。到了1887年,何东晋升为“特别陪审员”(special juror),登记职位则是“渣甸洋行助理买办”(Assistant comprador of Jardine Matheson&Co.)。
- 资料引自The China Mail(26 December 1882)的股价行情报道。
- 引自Endacott.G.B,1964.153.
- 详细股价变动,请参阅1889年至1890年The Hong Kong Telegraph的报道。
- 家族灵魂人物为罗拔·史云(Robert G.Shewan),1860年生,苏格兰人,1881年来港,加入旗昌洋行,参与创立香港麻缆厂。后与友人创立Shewan,Tomes&Co.,再以该洋行为主力,牵头创立青洲英坭、中华电力及山打根电力等公司,并曾获委任为立法局议员,在政商界显赫一时。
- 引自The Hong Kong Telegraph(12 July 1889)的社论。
- 引自秦家骢.香港名门:李氏家族传奇.蒙宪、蒙钢(译).香港:明窗出版社有限公司,2002.21
- 1899年,周少岐获选为陪审员(其时的名字为周祥发,英文名字为Chau Tseung Fat),所报的职业则是全安火险有限公司秘书,公司地址为皇后大道西8号。其他各种数据更显示,元安轮船有限公司的地址也在皇后大道西8号,万安保险有限公司则在皇后大道西2号,而周少岐则一直持有这三家公司的股份,并由他出任公司秘书及经理等职位。相关数据可参考郑紫灿(编).香港中华商业交通人名指南录.香港:编者自刊,1915.另外,也可参考周德辉.石龙周氏家谱.香港:商务印书馆,1926
- 洋人之间存在矛盾虽非什么新鲜事物,但以这次尤为激烈。数据显示,在此之前,港督戴维斯(John F.Davis,任期1844年-1848年)曾与部分洋人家族发生冲突,闹得极不愉快,最后导致港督本人的黯然离职。这次的情况则不同,港英政府原则上持中立态度,矛盾双方乃利益各有不同的洋人新旧家族。
- 当时立法局中有5名非官守议员,分别是占士·凯瑟克、遮打、何启、赖理(Phineas Ryrie)及韦黑德(Thomas H.Whitehead)。对于这五人的投票意向,港英政府的评估是,提议人及和议人当然不会反对,何启代表华人社会,也不会反对,赖理是端纳洋行代表,属于旧家族势力,也应支持修紧法例,只有韦黑德较没把握,因他代表香港总商会(本身任职渣打银行),而该会会员则由新崛起洋人商业精英主导,所以港英政府认为韦黑德应持反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