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办这些洋行的家族,日后叱咤香港商场,部分名字甚至成为香港街道或建筑物的名称,深深镌刻在香港历史中,也有不少至今仍十分显赫,对香港的政治、商业及社会颇有影响。
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原住民与移民家族
在第一章中粗略介绍了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初期部分具有影响力的家族发展历程后,让我们回过头来,谈谈早期的香港社会到底有何独特之处,而不同家族又如何在那个独特的环境中各师其法、各展所长。简单而言,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可谓风高浪急,巨大机遇与巨大挑战繁衍相生、相互依附。
一个简单的说法是,开设外贸港口之时较有实力或较有地位的家族,只是寥寥可数,因全岛总人口只有约五千六百五十名华人,当中约45.1%为农民,属于“原住民”;另有约14.2%为小商户、5.3%为劳工,这些居民很可能是来自对岸的九龙半岛,且很可能是开设外贸港口之初才涌入的首批“新移民”;余下的35.4%,则是那些“以舟楫为家、漂泊无定”,并被传统社会视为“贱民”阶层(学术界称之为“边缘族群”)的水上人。1851年的人口统计数字更显示,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七成多,女性则只占二成多而已,可见男女性别极不平衡,这说明大多数人口应是移民。换言之,当时的社会可谓单身男性极多,拥有家室并且妻妾子女成群者并不多见。
自英军在水坑口(Possession Point,有占据之意)登陆,插上英国国旗——米字旗(Union Jack),并宣布占领香港后,慕利而来、背景复杂,并且各有所图的洋人商贾及传教士一拥而上。除了军人及港英政府官员,最突出的一群,非商贾莫属,他们登岸后纷纷成立公司(当时称为洋行)、设立据点,希望先人一步发展业务。
在众多洋行中,除了早前提及的渣甸洋行,还有同样属于英资背景的林赛洋行(Lindsay&Co.)、宝顺洋行(Dent&Co.另译颠地洋行)、太平洋行(Gilman&Co.)、端纳洋行(Turner&Co.)和连卡佛洋行(Lane Crawford&Co.),其次则有美资的布殊洋行(Bush&Co.)、罗丹斯公司(Rawle,Duns&Co.)和旗昌洋行(Russell&Co.),巴斯资本的巴仑治洋行(C.Pallanjee&Co.)、佩斯敦治洋行(C.Pestonjee&Co.)、贾塞治洋行(F.Jawsetjee&Co.)、律敦治洋行(D.Ruttonjee&Co.),印度资本的依巴拉谦洋行(A.Ebrahim&Co.)、阿杜拉利洋行(A.Abdoolally&Co.)和拿打巴洋行(C.Nathabha&Co.),以及犹太资本的沙逊洋行(Sassoon&Co.)等。
创办这些洋行的家族,日后叱咤香港商场,部分名字甚至成为香港街道或建筑物的名称,深深镌刻在香港历史中,也有不少至今仍十分显赫,对香港的政治、商业及社会颇有影响。当然,更多的洋行家族,则因急功近利,只顾投机倒把,最终失败离场。而他们的故事所折射出来的历史背后,是由于初期香港社会的制度尚未建立、道德与价值观念出现扭曲,以及经商环境的风高浪急等因素造成的。
当然,与唯利是图的商人相比,传教士的到来,则为开设外贸港口初期的香港做出不少抚慰人心、教化人民的贡献。最初来港的基督教会马儒翰牧师(John R.Morrison,早期传教士马礼逊之子)及郭士立牧师(Karl Gutzlaff),浸信会的叔末士牧师(John L.Shuck)及罗孝全牧师(Issachar J.Roberts),天主教会的若瑟神父(Theodorus Joset)、西班牙方济会的纳神父(Michael Navarro,另译陆怀仁)及斐神父(Antonius Feliciani,另译傅安当)等,便是开设外贸港口之初涌入的较著名的传教士。他们在那个纲纪未张、人心未定的时期踏进香港,利用本身教会的资源及人脉,在港办学兴教,并承担一些社会救济工作,对社会建设颇有贡献,但他们毕竟只占全港人口极小的部分。
相对而言,在英军控制大局,并宣布将香港开辟为自由港后,华人移民才大量涌入。由于香港只属偏南一隅的小岛,英国人又掀起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占领该岛,所以有识之士或富有人家对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的印象其实十分负面,甚至有“闻港色变”、摇头却步的情况。反而那些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曾为英军提供粮食及原料补给又不容于乡里的“贱民”(主要是那些边缘族群),则成为华人移民踏足香港岛的“先锋”军。举例说,在1842年,便有多达两千名疍家人(水上人)大举来港。他们选择来港是因为他们在中国内地难以容身,而香港则能给予较大生存空间。
接着涌入的,则是那些为香港进行基础建设的石匠、三行工人、苦力、仆役及小贩等。也有不少诸如海盗、罪犯、赌徒、三合会成员、走私者及无业游民等。他们趁着社会仍处混沌状态之际涌到香港,碰碰运气。简单而言,这些早期移民大多居于社会的底层,目不识丁,来港谋生时更是形单影只,身无长物,目的也如其他移民一样,只求发达致富,对香港没有什么归属感,也很少打算在香港扎根。统计数字显示,由于移民的不断涌入,开设外贸港口十年后的1851年,香港人口已由原来的五千六百五十人上升至三万两千九百人,其中九成半是华人,而移民人口又属整体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又对香港缺乏认同及归属感,社会人心虚浮可想而知。
由于华人移民多为传统社会边缘族群及社会底层人,教育与文化水平较低,洋人及港英政府官员武断地以为所有华人皆如此,对他们的蔑视转变为歧视。由于语言及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普通华人所接触的,又大多是警察、海员或层次较低的洋人,这些人大部分举止粗鲁,加上常醉酒闹事,以自身的种族优越感自居,对华人经常骚扰、欺凌,令华人对洋人的印象也十分恶劣,并强化了传统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感受。正因如此,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华洋”之间可谓壁垒分明,互视对方为野蛮败类,矛盾不少,种族隔阂及冲突极大,而像早前提及的高三贵那样的洋人,既通本地语言,又能与华人打成一片的,真是少之又少。
概括而言,开设外贸港口之初的香港实在并非我们今天所想象般浪漫。一方面是移民众多,且男多女少,性别严重失衡;另一方面则是三教九流聚集,社会矛盾尖锐,加上人心不稳、目光短浅,治安状况一直十分恶劣,不但经常发生集体打斗、无故杀人的事件,还时有偷窃、拐骗、抢劫的事情,连门禁森严的港督寓所,据说也曾在1843年4月26日晚上遭盗窃。
另有一说法尤其严重,指当时华人人口中,有多达四分之三的比率是三合会成员。比率之高,可谓十分夸张,所以犯罪率高得令人咂舌。说实在的,在那样波涛汹涌的社会环境下,不但人身安全不能获得保障,礼教道德难以伸张,不少家族也像怒海小舟般无从安稳健康地成长。
开设外贸港口最初十年的社会一直处于混沌纷乱的状况,使香港难以吸引来自较有素质及实力的家族的移民,以拜上帝会教义为号召的太平天国运动,于1850年前后在广东及广西地区爆发,之后又迅速蔓延至华南,引发政局不稳、治安欠佳,而这成为两广与福建一带富有人家来港避乱的一个重要因素,令香港社会的人口素质结构出现了微妙转变。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虽然战争曾令香港社会一度变得气氛紧张,“华洋”之间的猜忌日深,但紧接着(1860年)九龙半岛被割让,这既扩大了香港社会综合经济的发展舞台,也进一步提升了香港人口的多样性,同时提升了驻港家族的社会层次。
众所周知,安土重迁是古代社会人群的普遍心理,世家大族尤其重视。他们对家族的祖坟、祖居及故乡山水等,总有一种崇敬依恋之情。若非身不由己或迫不得已,例如遭遇饥荒、战乱,或是被发配充军、流放边疆,也或是为了做官、经商等缘故,他们实在不会选择离乡背井、远走他方。
开设外贸港口之初涌入的移民绝大部分属于单身男性,主要来自社会底层或边缘群体,而1850年之后来港的移民中,有不少是举家同来的,也有一些家族颇有家财,文化水平较高,他们当中更有部分打算在港长期居住,甚至扎下根来。部分家族在来港之前甚至已经与洋人有了初步接触,并对香港的发展前景抱有一定信心。
统计数据显示,在1851年时,香港人口虽已上升至三万两千九百人,但男女比例仍然严重不均,在每百名人口中,男性占了75.4%,女性则占24.6%,儿童更只占整体人口中的17.7%。到了1861年,香港人口已大幅上升至11.93万人,但男女性别比率及儿童比率只有微小改变。在每百名人口中,男性占73.7%,女性则占26.3%,儿童只占整体人口中的17.3%而已。可以这样说,1851至1861年这十年间,香港人口的结构与模式表面看来变化不大,但其中的社会内涵及经济关系则开始变化,这些与当时抵港的移民中,已出现一批略有财富、较有文化,并拥有一定商业及社会网的家族有关。
1851年之前,由于驻港华人大部分是属于文盲的社会底层人士,其中部分更是被传统主流社会排挤的边缘群体,所以就算他们偶然能从生意或投资中获利,也多是靠运气。早前提及的卢亚贵家族便是一例,他们甚少因个人见识与才干突出重围。反观洋人家族(例如渣甸、连卡佛、太古、沙逊等)则在不同层面占尽优势。他们不但拥有一定资本,商业网较为宽阔,商业触角较多,而整体教育水平与国际视野也较高,加上他们与港英政府同声同气,利益同沾,而华人家族只能仰人鼻息,依附在洋人家族身边以图生存。
华南一带较有家财、学识及社会网的家族于1851年起陆续来港经商谋生后,香港商业舞台上你争我夺、各展所长的力量逐渐均衡,开始发生微妙变化。虽然洋人家族的实力与华人家族的实力相比仍然存在强弱悬殊,政治力量或后台更是高低立见,但后者立足于自己的土地上,又较集中于中小规模的生意,在从事与中国土特产及制品相关的货物采购及买卖时,占有不少优势。加上这些家族往往较能吃苦、肯挨敢搏,又懂灵活变通,因而日渐壮大起来。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由于中国经济日趋衰落、民生困顿,而海外地区的欧美列强积极开拓各自的殖民地,因而对廉价劳工需求殷切。这两股一推一拉的力量产生了一浪接一浪的华工漂洋出海大潮。这些漂洋海外的华工,就如“猪仔”般被卖或被拐送到海外谋生,他们如牛马一般生活,遭受十分凄酸及不人道的待遇,有不少人更客死异邦。但他们人数众多,并几乎散布在世界各地的情况,不久就为不少华人家族带来了连串的生意机会,大大扩展了他们的经商及贸易网,令他们无论在财富积累或生意规模上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日后更逐渐缩短了与洋人家族的距离,有些甚至争得了摆脱洋人家族支配的命运。
还有一点不容忽略,自1861年太平天国由盛而衰之后,部分追随者或将领见势不对,先后携同亲属家眷逃港避难,部分更带来一定数目的身家财帛。洪秀全、洪仁玕或不少太平天国追随者早前都曾在香港生活、求学,也许是接受基督教义的熏陶,他们的思想及信仰深受香港传教士的影响,而运动发展期间更一直与港英政府颇有接触,港英政府对于这些太平天国追随者到港生活也来者不拒,并在某些层面上为他们提供方便,让其隐姓埋名,日后可一心经商,在港继续发展。而由于他们属于较有背景及实力的群体,所以在香港定居,自然扩大了香港社会的多样性。
综合而言,自1861年之后,虽然华人社会的资本底子仍弱,华人资本仍与洋人家族的资本相去甚远,政治力量更是有较大差距,但不少有见识、有人脉,也肯吃苦的华人家族,已通过肯挨敢搏的精神及投资策略而初露锋芒(例如李升家族、高满华家族及陈焕荣家族等)。至于部分家族在港定居后,生育的下一代在港成长、接受教育,日后更成为叱咤一时的显赫人物,周寿臣、何东及周少岐便是他们中的突出人物。这些开设外贸港口后土生土长的第一代新香港人,在那个混沌年代先后出生,则更为实在地说明他们的父母一辈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前后踏足香港,播下的种子是多么重要。
南北行高满华家族与金山庄李升家族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港英政府将其定位为国际自由贸易港,而最能反映此种定位的行业,非充当“华洋”贸易重要桥梁和中介的南北行——即经营南方与北方贸易的商行莫属。而元发行的高满华家族,是当中最突出的例子。回头看,促使这个家族能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那个波谲云诡时刻迅速崛起的原因,一方面是该家族能够掌握当时社会的发展形势,另一方面则是其能逐步建立起沟通内外的贸易关系网。
高满华(又名高楚香或高廷楷),潮州澄海人,本属农民,但略懂文墨,脑筋灵活,早于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前已只身远赴南洋(即现在的东南亚一带)谋生,对国际形势有一定了解,并因掌握经营之道而在暹罗(即泰国)致富,后来自置帆船,从事航运及贸易生意,之后又因生意日大而被称为“满华船主”,在当时社会而言,可说是薄有名声。数据显示,高满华最初的业务,主要集中于采购南洋土特产,尤其是泰国食米,然后转销潮州,再从华南及潮州一带,采购制品与特产,转销南洋,从中取利。
潮州毗邻南海,海岸线曲折绵长,但地少人多,耕地贫瘠,粮食长期不足,故每遇台风、虫祸以及战乱等侵袭,便会发生严重粮荒等问题。据说远自宋代已有人懂得乘着季风气候的条件,漂洋出海,到南洋谋生,一来借以减少家乡粮食需求的压力,二来则可寻求粮食供应,解决长期粮食短缺、无以为继的问题。高满华则是无数潮人往外发展、寻找生机的一个例子。
虽然无数乡民外出寻找机会,但并非全部成功,吃尽苦头者实在不计其数。若遇成功个案,他们立即会将信息传播回乡,然后“以戚引戚、以乡引乡”地将乡里亲友引领到客居地,并将他们引进其行业,让他们可在行业中形成一种近乎“垄断”的局面。其中最常被引用的例子,就是潮州人在泰国扎根,并“一条龙”地垄断食米业——即由种植、采购、碾米、出口,然后利用香港的商业位置,将泰国稻米输到香港,再转至潮州及华南等地,构筑起一道无边无际的民间食米供应网,成为这一时期特殊的社会现象。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并辟为自由贸易港后,高满华也注意到这有利发展业务的优势,并计划在港设立据点、拓展生意。那个时期据说有一位名叫高元盛的潮州同乡,他经营的生意正面对困难,正在寻求援手,而高满华此时在港进一步发展业务的计划与他一拍即合。高元盛早于1850年便已在港岛设立元发行商号,经营南北行生意。所谓南北行,是指自己办理或代办南方与北方货物交易的聚集地。商行的地理位置处文咸街近三角码头,在香港开设港口初期属于商业贸易的心脏地带。一般而言,北方货物泛指出产于华北及日本等地的特产,南方货物则指来自南洋一带的特产,香港则是北货南输与南货北调的中转站。可见南北行业务的兴起,与香港进出口贸易地位的奠定相辅相成。
也许是受早前谈及的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经济环境欠佳的影响,元发行的业务在初期并不理想,加上高元盛本人已年老,体力不支,其子又没兴趣接手其业务,于是考虑将商行转手他人。他的意兴阑珊,与高满华的在港设立据点、开拓生意的打算可谓一推一拉,因而成就了高满华的事业。
自元发行由高元盛转给高满华经营后,业务随即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方面是高满华悉心打理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他注入了资本,加上结合了家族的航运生意以及贸易网,生意出现了一番新景象。刚巧这时爆发第二次鸦片战争,英军对各种日常货物需求殷切,元发行的业务在内外各种因素下迅速发展起来,不但声名鹊起,身家财富也节节上扬。
九龙半岛被割让后,香港的人口急增,经济实力也随之提升,而海外华人数目在一浪接一浪华工漂洋大潮刺激下也大量急增,又令香港的进出口贸易与日俱增。元发行则因属于行业翘楚而独领风骚,业务不断发展。除了自办南北百货,元发行又开辟代办百货服务的生意——即客户将货物寄存在元发行代为销售,这使元发行可不花分文投资即能从中赚取利润。按照行规,代办货物虽然只收取百分之二的雇佣金,但因货物交易总额不少,加上不用额外增加成本,也不用承担额外的投资风险,其业务一直成为不少公司争夺的目标。元发行因本身信誉好、关系网健全、运气佳而成为不少客户争相将货物寄存代售的对象。
对于元发行的发展,高满华孙子高贞白有如下的一段回忆,这多少可以作为元发行生意畅旺的一个有趣注脚:
元发行的生意非常旺,凡是托元发行买卖货物的,无不顺利而且获利三倍,于是来委托买卖办货的人越来越多。也许是迷信人所说的“行运”吧,有些客人(委)托元发行卖货,元发行太忙,实在人手不敷(应用),未能顾及,或有什么问题,不便接纳,把客人婉拒了,客人不得已另托别家,往往赚不到好价,下一次还是来托元发行,说了不知多少好话。接纳了,客人又赚钱了。因此一班客人认为元发“旺”,非委托它不可。于是元发行其门如市。
以上“好运”之说,听起来有点言过其实,但多少可以说明元发行的生意随着香港进出口贸易的日趋活跃而不断壮大起来,令高满华家族的财富水涨船高,在香港的影响力也有增无减。至于南北行店面及东华医院(即东华三院的前身)在1869年筹建时,高满华是其中一位牵头的华人领袖,日后更曾捐款支持这两个组织的发展,并参与其管理及领导的工作,这些多少印证了该家族在早期香港社会中显赫的地位及巨大贡献。
不可不知的是,像高满华般自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即前来发展贸易的潮州家族,其实为数不少,干泰隆的陈焕荣家族及荣发行的陈春泉家族等,便是其中潮州家族在港发展而常被提及的例子。至于他们自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即选择扎下根来,日后又“以乡引乡”,互通声气,吸引更多潮州同乡移居香港,在南北行、食米贸易,乃至其他行业中发光发热,因而更让潮州人日后成为香港经济及社会发展中一股不容低估的力量,时至今日仍极为重要。
香港岛中西区除了有一家李升小学,还有一条李升街,以及一个李升街游乐场。不少香港人猜测,这应该与李升家族有关。以李升名字作称谓的,虽然有不少,但对此人及其家族在香港发展与扎根的故事有所了解者其实不多,绝大多数市民可能觉得非常陌生。毕竟,李升生活的年代,与我们现今生活的年代,已相去一个多世纪了。认识有限也不难理解。
李升(又名李玉衡或李璇),祖籍广东新会七堡,1854年受太平天国运动影响,与胞兄(另一说为堂兄)李良和胞弟李节等,一同举家迁港,创立和兴号,主要从事贸易及银钱生意。由于二人在新会时已拥有一定家财与经商关系,到港另起炉灶时自然驾轻就熟,并不困难。
事实上,香港开设外贸港口不久,美国旧金山(即现在的旧金山,San Francisco)即传出发现金矿的消息,因而掀起大量华工赴该地谋生的浪潮,而香港则成为华工出洋的“中转站”,和兴号的生意,也与华工出洋数量的增多而同步成长。
除了“寻金浪潮”,美国不久又下决心兴建铁路,贯通西东,因而急需大量廉价劳工,而欧洲列强在中南美洲殖民地的急需开发,同样对廉价劳工有很大需求。至于经济状况凄凉、人口众多的中国,则成为输出大量低廉劳工的地方。于是,一批批华工持续不断地从香港及澳门地区前往秘鲁、古巴等。后来,澳洲的悉尼及墨尔本等地也先后发现金矿(俗称新金山,与旧金山作区别),而南洋(即东南亚诸国)等地也因推出多项大型种植及采矿工程,对廉价劳工需求日增。换言之,自十九世纪中叶开始,受内外力量的驱使,大量华工取道香港及澳门出洋,形成一浪接一浪的移民潮,这个前所未见的历史现象,大大强化了香港与世界各地的往来和接触——包括贸易、汇款、讯息及客旅等,令香港日后可以发展成国际枢纽。
正因香港连接中西贸易的地位随着华工大举出洋而日见显著,和兴号的生意也不断壮大及兴旺起来,业务除了原来的一般日常百货贸易、客栈、航运及银钱兑换,还扩展至安排华工出洋,以及经营鸦片贸易与赌馆等,令李氏兄弟的名声一时无两,在金山庄(即专门经营对旧金山贸易的行业)的行内无人不知,何东的生父何仕文便曾与和兴号颇有生意往来。
一方面是家财日丰、名声日隆,另一方面则是生意遍及“华洋”,李升家族据说曾招来家乡人民及政府的一些批评。其中一个说法指李升“曾资助英军组织华人参与第二次鸦片战争,当时他(李升)向英军捐资十万元,受港英政府所赏识,为他在香港的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说法则指家族曾暗中支持法国侵占当时仍属清政府藩属的越南,使越南最终脱离清政府管控,落入了法国之手。
和兴号生意蒸蒸日上之际,作为企业灵魂人物之一的李良于1864年不幸去世,其领导大权因而落到李升一人身上。虽然失去了胞兄的助力,但和兴号在李升独力主持下生意并没走下坡路,反而是节节上扬、不断壮大。以下是多项有力的证明:
①1869年,华人社会筹建东华医院(即东华三院的前身),李升已因财富及声名大噪成为主要牵头人之一。
②1876年,在主要大户(企业)向港英政府缴纳税款的名单中,和兴号排第十一位,到了1881年已跃升为第一位,冠绝香港,令时任港督的轩尼诗(Pope J.Hennessy)大感意外。
③1877年,李升牵头创立安泰保险有限公司,该公司当时的集资额高达四十万元之巨,一方面显示李升可以将业务扩展至保险业,另一方面则显示他已从洋商中学懂了利用公众资金发展业务的窍门,能够充分利用股票市场的机制了。
④1882年,李升与何亚美等华商在广州创立华合电报商,借以开拓电信业务,该公司日后改组成广州电报公司。
⑤1883年,李升斥资十万两白银于广东省中山的大屿山铅矿和儋州银矿,六年后(1889年),又斥巨资与唐廷枢等人创立广州城南地基公司,购买土地,兴筑码头及堆栈,连串举动说明其投资及生意不断扩大。
⑥同样在1889年,李升获渣甸洋行老板占士·凯瑟克(James J.Keswick)及遮打(Paul C.Chater)之邀请,成为香港置地及投资公司的创建董事,另外,李升还获邀出任粤港澳轮船公司的董事,其地位获得掌握香港经济命脉的英资商人的肯定。
综合而言,趁着华工出外谋生浪潮兴起和香港连结国际网的逐步建立之际,金山庄生意不断壮大起来。而李升则如早期不少其他身家急涨的“华洋”商人一样,将经商获利一方面大量投放到香港的土地房产之中,另一方面则以附股方式投资到各种规模较大、投资前景较佳的“公众公司”之中,因而令其家族的财富能与香港经济的发展步伐同时前进。
1900年,李升去世,其名下可计的遗产多达六百万元,数量比港英政府该年的总收入(约四百二十万元)还要多出约一百八十万元,财富之丰、身家之厚,可想而知。李升死后,其家族后代在香港仍深具影响力,其中尤其以李纪堂及李宝椿最为著名,上一代香港人可谓无人不知。
金山归侨利良奕家族与莫仕扬买办家族
在探讨家族企业发展的问题时,我们更多时候将焦点投放到创业者的身上,因而忽略了很多在他身旁的人。事实上,虽然不少家族企业由创业者单枪匹马、独力开辟而成,但更多的是集众人之力的“团队打拼”的结果——有些是父子兵,有些是兄弟帮,有些是夫妻档,有些是一家人的上下一心、休戚相关、同居共财,还有一些是一帮朋友或志同道合的生意伙伴,而创业者只是其中一位牵头人,或者说是内外形势转变时突出重围的“幸运者”而已。上文谈及的李升家族,与本文谈论的家族——利良奕家族(利良奕是利希慎的父亲),其崛起之初也属“兄弟帮”的类别。
在查阅英文档案及记录研究李升家族及利良奕家族时,有一点很容易令人混乱或造成误解:李升及李良两兄弟的名字,与利良奕及利文奕两兄弟的名字很容易混在一起,因为大家的英文拼音十分相似,而那个年代的人往往采用多个名字,英文拼音又没统一规格,加上两个家族又同时从事过与旧金山相关的生意,随后又都在香港谋生、致富及扎根。
综合各方数据,我们推断,利良奕与利文奕早年居住在广东开平市水井坑村(后来移居新会),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美国传出发现金矿后,两兄弟可能是较早一批踏足旧金山的华工。由于先人一步,兄弟二人在旧金山的谋生经历明显较好于后去者,没有受到美国政府的严苛对待,并且能够赚得一定收入,积聚一定财富,之后可能因应环境转变而选择创业,从事起生意买卖来。由于利良奕有“行船”(当船员)的经验或背景,其生意看来与金山庄有关——即经营对北美洲地区的进出口贸易。
在旧金山生活及经营一段时间后,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利氏兄弟像大多数经营金山庄生意的商人一样,碰到了逐渐汹涌的排华浪潮。受此浪潮的影响,旧金山的经商环境变得日渐不利。由于觉得生意难做,利氏兄弟决定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结束美国业务,打道回乡。
自返华后,利文奕回到家乡开平生活,买田买地,利良奕则选择搬到新会嘉寮村,并在该村兴建大宅,作为祖屋。兄弟两人分地而居的决定,虽然耐人寻味,原因不明,但生意上却合作无间,且目标一致。据说在家乡居住不久后,利氏兄弟静极思动,深入盘算及考虑后,洞悉到家乡不利经营贸易和发展事业,而香港因中西商贾云集,生意贸易自由无阻,有利一展所长,而决定移居香港,再谋发展。
必须指出的是,无论是早年出洋赴美,或是经营金山庄生意期间,甚至是“行船”期间,利氏兄弟与香港的接触应该是相当密切的,对香港的了解也十分透彻,所以能够在评估过后,得出这个影响家族日后发展的重要决定。回看,由于当时的香港被英国殖民统治,拥有像西方资本主义世界般便利经营贸易的制度与条件,又没有西方世界般限制华人进出的移民政策,加上与家乡近在咫尺,一衣带水,因而成为华商心目中的理想居住地,吸引很多“海外回流华人家族”涌到香港,如上文谈及的和兴号李升家族和之后将谈及的二十世纪初发迹的先施公司的马应彪家族及永安公司的郭氏家族、余仁生药业的余东旋家族、虎标万金油的胡文虎家族,再之后的在嘉里建设的郭鹤年家族、信和置业的黄廷芳家族及三林集团的林绍良家族等,这些都是很好的例子。
顺带一提,当我们在深入探讨那些来自内地的移民家族如何推动香港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注意那些数量相对较少,却极富传奇色彩的海外回流华人家族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由于这些海外回流华人家族曾在西方生活多年,对西方的事物与经营颇有了解,也拥有一定资金、经验与人脉,他们在香港定居下来之后,能较为有效地引入(或吸收)西化的经营与管理模式,提升华资企业的综合竞争力。至于他们早年曾在西方生活、经商与工作的背景,又有利于他们充当中介者的角色,拓展海外贸易,日后成为促进香港崛起为国际贸易中心,商业网遍布世界的其中一股重要力量。
回到利良奕兄弟二人移居香港的问题上。既然选择由家乡转赴(或移居)香港,兄弟二人又在香港从事何种生意呢?曾孙女利德蕙有如下介绍,“日后,兄弟二人赴港……于皇后大道中202号成立礼昌隆公司,曾祖父与曾叔祖经常往返香港与家乡之间”,至于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据说是“由上海进口蓝布,销售给香港华人”,而所谓“蓝布”(blue cotton),则是指“阴丹士林布”,并指该种布料“乃普罗市民用作缝制衣服的主要布料”,销售情况颇佳。
虽然利良奕兄弟早年有赴美及从事金山庄生意的经历,与早前谈及的李升家族颇有相似之处,但论生意规模及身家财富,利良奕与利文奕兄弟明显与李良李升兄弟相去甚远。可到了他们的子孙后代掌管生意的时期,情况则明显发生了变化,不但生意规模及身家财富后来居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其后代子孙如利希慎、利铭泽、利孝和及利国伟等人,更曾叱咤一时。
殖民地开辟、华工大举出洋与“华洋”贸易兴起之后,不但南北行及金山庄等生意如雨后春笋般迅速而充满活力地发展起来,洋商巨贾东来“挖金寻梦”的也络绎不绝,他们急欲打开中国的贸易大门,从中取利,自不待言。然而,由于大家在种族、文化、语言、宗教,乃至商业制度上的不同,为商贸往来及接触添加了障碍。而一群能够掌握中英双语、了解各方文化及商业制度,同时又可在不同社会中往来奔走的人士出现,则成为“华洋”贸易与交往的桥梁,这个群体被称为“买办群体”——即我们常说的中间人或中介人。正因他们在沟通各方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用今天的话是占据了“垄断”地位),他们成了“华洋”贸易往来中不可或缺的连接点,所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
如果我们细看中国历代商业史,无论是元朝、明朝,乃至清朝,朝廷均划出特定的城市或港口,并给予某些人群“特殊经营权”用来管理这些对外贸易事务。第一次鸦片战争前的广州十三行,则是“特殊经营权”的最突出例子。简单而言,十三行是“华洋”贸易的中介组织,肩负着沟通内外的角色。
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夕,清政府取消了十三行的“特殊经营权”(垄断地位),“华洋”商人为了争取这个突然“开放”的贸易机会和空间,各施其法,早前谈及的渣甸洋行,正是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崛起的。至于那些曾经在十三行任事,或是曾经与洋人有深入接触,掌握中英双语的人士,自然可以突出重围,成为洋行老板急欲延揽的对象。由于受聘于洋行老板,肩负起在华采购货物(或在华销售洋货)、沟通官府的事宜,同时又负责管理所有华人员工大小事务。他们的身份,很多时候被形容为“既仆又主”,甚至指他们对内对外的角色与嘴脸不同,关系复杂。
撇除那些对买办的负面印象或误解不谈,在那个“华洋”之间相互敌对与歧视的年代,他们奔走各方,争取突破,为促进中西方贸易与交流发挥积极的作用。至于他们在这些贸易沟通过程中赚取的巨大财富,更令他们在身处的社会中声誉日隆、地位日显,令买办工作变得炙手可热,成为不少人热切渴望加入的职业。在这个新崛起的群体中,莫仕扬家族可以说先人一步,备受瞩目,而且常被引述为突出的例子。
莫仕扬(又名莫彦臣,1820年-1879年)祖籍广东香山,祖父和父亲据说因“富而不骄,好义忘利”而闻名乡里,莫家不但家境富裕,也有一定商业网。其中一个说法指青年时期的莫仕扬曾经任事于广州十三行之一的同顺行,因而不但有了经商的“实战”经验,也学懂了与洋人打交道的窍门。而同顺行行商(老板)吴健彰本是莫仕扬同乡,他在清政府取消十三行制度后转到上海,出任美资旗昌洋行(Russell&Co.)的买办,之后更获政府委任为苏松太道(即上海道),莫仕扬据说因为与吴健彰关系密切并得到其信赖,获对方推荐为同属美资琼记洋行(Heard&Co.)的买办,掌管该洋行在香港的大小“对内地”(政府、客户及员工)事务,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跻身令人艳羡的买办阶层。
由于买办需要独当一面地处理各种“对内地”事务,其权力无疑极为巨大,洋人老板对之既忌惮三分,又十分倚重,矛盾的心情不难想象。正因如此,洋人老板在挑选买办时除了强调人选的才干及对英语的掌握外,还极为重视他们的可靠性与诚信。针对后者的条件,洋行老板不但要求出任买办者缴交巨额担保金,更十分重视他们在华人社会的名声与人脉关系。很简单,如果买办在华人社会中拥有较高声誉及人脉,他们在面对危机,如债务问题时选择“赖债”(债务违约)的机会成本便会极高。因此就当时社会而言,能够获选为买办者,不但暗示本身家财不薄,还代表着属于“牙齿当金使”的极有信誉群体。
恰恰正是买办本身须承担为洋人老板工作的各种风险,他们平时工作须十分小心,在挑选自己的助手时,同样也极为重视那些人的诚信。他们将家族成员、姻亲、亲戚、同乡,乃至同窗书友等(这些人在传统伦理中可以按不同标准界定为“自己人”,并被视为较可靠)介绍到洋行(买办部)任职,或是推荐到其他相熟洋行当买办,甚至充当其担保人(即今日的“人事担保”),这一行为成为一时风气,并因而形成一个以家族(血缘)为主体的买办网。
数据显示,自莫仕扬出任香港琼记洋行买办后,由于工作表现出色,并且深得老板的赏识和信赖,当该洋行扩展业务,在其他中国城市或港口开创业务时,均是由莫仕扬介绍及推荐他认为可信赖的人物出任该洋行的买办,而莫仕扬也如其他买办一样,“以亲引亲,以戚引戚”,将其堂兄莫仕阶推荐到上海琼记洋行任买办,之后又将莫仕阶之子莫冠照推荐到汉口琼记洋行当买办,令家族在买办行业中日渐壮大,身家财富也与日俱增。
正因个人及家族在社会上的声誉日隆,当华人民众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倡议创立东华医院,作为扶危济困的机构时,莫仕扬也获邀成为创办人之一,其后更两次获推担任该院主席之职。然而,据丁新豹分析,令莫氏家族名声更显、财富更丰的,并非莫仕扬出任琼记洋行买办之时(该洋行于1875年倒闭,四年后莫仕扬去世),而是其子莫藻泉日后凭着父亲的人脉关系及社会资本,出任香港英资龙头大行之一的太古洋行总买办之职,带领家族走上更高的台阶。
汇丰银行与东华三院:“华洋”显赫家族俱乐部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人口渐增,社会结构日趋复杂之时,两间分别由“华洋”富家大族做牵头人的重要机构先后创立。到了今日,经历一个多世纪的挑战、考验和发展,虽然性质不同,但这两间机构仍然充满活力,不但没有在香港的历史上消失,还持续壮大,并且仍在香港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这两个机构即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简称汇丰银行)和东华医院(即东华三院的前身)。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无论修筑道路楼房、兴建码头货仓,乃至购置轮船、引入煤气等,无不急需大量资本,但当时借贷、融资的机构及平台极为缺乏。虽然不少外资银行如阿格拉银行(Agra Bank)、联盟银行(Alliance Bank)、亚洲银行(Asiatic Bank Corporation)、印度银行(Bank of India)、孟买银行(Bombay Bank)、标准印度澳洲及中国银行(Chartered Bank of India,Australia and China)等,在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陆续前来设立分行、发展业务。但不少在港扎根的洋行逐渐发现,这些外资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或产品,不能切合他们拓展中国贸易的需要。
早于1864年7月,那些当时在香港商界叱咤一时的洋人商业精英,例如颠地洋行(Dent&Co.另译宝顺洋行)老板宋利(F.Chomley)、琼记洋行(Augustine Heard&Co.)的赫特(A.F.Heard)、铁行轮船公司(P&O SN Co.)总监督修打兰(T.Sutherland)、太平洋行(Gilman&Co.)的李文(H.B.Lemann)、老沙逊洋行(D.Sassoon,Sons&Co.)的阿瑟·沙逊(A.Sassoon)及禅臣洋行(Siemssen&Co.)的聂逊(W.Nissen)等,聚首一堂,商议组织一家立足香港,并可为他们提供更适合他们开拓业务的本地银行,那家汇集一众洋人家族精英创立的银行,即今日的汇丰银行。
筹组过程中,港英政府鉴于香港进出口贸易日渐繁盛,决定仿效英国的做法,在1865年1月就企业的组成、运作和清盘等问题进行立法,借以规范商业行为。该条例名为《贸易公司及相关组织的成立、规管与清盘条例》,简称《1865年第一条例》(Ordinance No.1 of 1865)或俗称《公司条例》(Company Ordinance),此条例可说是日后香港商业条例发展的楷模,也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石。
不知是刻意还是巧合,《公司条例》通过之时,筹组工作也告完成,那些老板因而在1865年3月3日(日后恒生银行也选择在3月3日的日子注册)正式注册成立,令汇丰银行成为该条例实施后首家成立的企业(有限公司)。银行开幕之时,一众洋行老板与政府高官云集,场面极为热闹。银行设于皇后大道中1号(即域多利大厦,后来改建为今日的汇丰银行大厦),注册资本为两百五十万元,发行股份为两万股,每股作价一百二十五元。银行创立翌年,随即取得港英政府的货币发行权,此权利日后为银行奠定了它在香港银行界的龙头地位。
值得指出的是,汇丰银行虽是由一批洋行老板的家族牵头创立,但这些家族或代表只进入董事局,一切营运大权交给了非家族却拥有丰富银行管理经验的人士负责,性质上已粗略出现了现代管理学所说的“控股权与管理权分离”的情况。在董事局中,成员的继任,出现了父死子继或兄退弟接的现象。
大约半个世纪之后,一班华人商业精英以汇丰银行为榜样,筹划一家同样以促进进出口贸易为主的华资银行(因觉得洋资银行未能切合华资商人的金融需要),此银行的多项设计及体制例如会计制度、管理规章及银行组织架构等,虽与汇丰银行差别不大,但牵头创立银行的家族或代表,则并不只是出任董事局成员而已,而是兼任银行日常运作和管理,将行政大权紧紧地控制在主要家族手中,此银行便是今天仍发展蓬勃的东亚银行。
回到汇丰银行创立初期的发展轨迹上。银行真正运作约一年后的1866年年中,公布上半年的业绩,据报共录得盈利二十五万八千二百二十七点零四三元,表现相当不俗,因此董事局提出每股分发红利五元,相等于每股的年利率8%。可惜,好景不长,接着的数年间,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人顾沙雅(Victor Kresser,曾在Commercial Bank of India and the East担任高职)似乎先后碰到不少问题,其中尤以“不良投资及不良货币兑换”令银行一度出现了严重亏损,董事局内欠缺有才干及有影响力的人士加入(创行的老板不少先后离港归国)为管理层开路护航,也令银行业务难以有效展开。
由于顾沙雅没法带领汇丰银行踏上发展之路,甚至令业务每况愈下,董事局最终选择与之解聘,不再聘用,改由经验同样丰富的格雷格(James Greig,曾任职Asiatic Bank Corp.)扛起汇丰大旗。然而,格雷格在任的六年间(1870-1876),香港经济一直十分低迷,银行发展不但没有重拾生机,反而更为呆滞,投资亏损加剧而陷入“创立以来最艰苦的时期”。在那个关键时刻,董事局最后将格雷格辞退,改由昃臣(Thomas Jackson,曾任职Agra and Masterman's Bank)出任,银行从此走出阴霾,随后更逐步壮大起来。
对汇丰银行的发展而言,昃臣无疑是最重要且最具影响力的人物。而昃臣能够带领银行走出困境的最主要原因,是他认清发展方向及业务重点,将大量贷款发放给清政府,配合其洋务运动,并集中发展与内地有关的进出口贸易。正因这个重大而正确的策略调整,银行盈利额逐步攀升。据估计,单是其中三批借给清政府的巨额贷款(总值约三百二十万英镑),便为银行1876至1882年的纯盈利带来约六成的贡献。
日后,汇丰银行加紧在这方面的业务发展,因而成为一家清政府十分倚重的银行,深得信赖,而汇丰银行也在这些贷款及中国贸易中不断汲取养分,迅速壮大起来,在十九世纪末崛起成为地区的龙头银行。作为银行最高领导,昃臣于1886年获清政府授予三品顶戴官衔,此情况极为罕见,而他日后退休时,银行更为他竖立铜像以作纪念,此铜像今日仍屹立于旧立法会大楼的皇后广场上,与汇丰银行大厦(总行)相对,他好像变成了银行的守护者。汇丰银行虽由一班洋行老板创立,但在银行历史上极为显赫,影响力极大的,则并非那些创办银行的家族,而是专业的银行管理人,其特质可谓耐人寻味,也很值得华人家族企业参考。
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港英政府高举的旗帜除了自由贸易,让各地商人、家族各施其法、尽展所长,不作任何干预;还有对华人社会推行所谓“乡约俗例,一如旧观”政策。如果前者意味着政府不会提供任何社会救济与福利扶助,后者则表明华人群体必须自食其力,助人自助,不能祈求政府的任何援手。至于今日仍在香港社会举足轻重的助弱扶伤、安老援寡的慈善组织——东华三院——正是在华人群体自救自助的信念及原则下创立的。对于那个年代而言,属于管理华人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怨怼,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而出任该组织董事局成员之职,则属社会地位显赫的象征,令不少富家大族趋之若鹜。
正如前文曾粗略提及的,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前的香港社会,可谓弥漫着强烈的弱肉强食、道德扭曲的风气。香港历史爱好者林友兰曾不无感慨地指出:“不是崇洋,就是拜金……华人社会依然笼罩在酒色财气,骄奢淫逸的乌烟瘴气下,嗅不到清新而进步的气息。”受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自十九世纪五十年代中开始,渐有华南富家大户及一些有识之士来港定居,社会风气随后才逐渐转变,社会结构也变得层层叠叠,较为复杂。
或者可以这样说,在那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那些白手兴家,有幸致富者,看到那些不幸者贫病交加,无依无靠,甚至在死亡的边缘挣扎,而港英政府又不闻不问,便动了恻隐之心,并秉持传统社会文化中“富则兼善天下”的理念,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后期计划创立一所专为那些社会底层民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东华医院。
对于华人富商巨贾愿意捐款创立医院,自救自助的举动,港英政府乐观其成。当时的港督麦当奴(Richard MacDonnell,任期1865年-1872年)除了答应在政策上给予配合,拨出土地兴建医院,还象征式地捐出善款,支持该院的创建。为了让该院日后运作及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政府还在1870年通过了《东华医院条例》,使该院获得了法定机构组织的地位(或法律保护)。
由于东华医院是华商巨贾捐资创立,并获得了港英政府的肯定和支持,该院又属当时社会独一无二专为贫苦大众赠医送药、施棺助葬的机构组织,因此在社会上享有极高地位。正因如此,无论是港英政府或是市民大众,对于该机构及其机构组织者(当时称为“值理”,后来改称总理,即曾捐出巨款并获推举进入董事会的人士)十分重视。至于富商巨贾,不问出身、莫道出处,只要愿意慷慨解囊、共襄善举、捐出巨款,便能获推举为总理,从而能够提升个人在社会上的名声与地位,东华医院也因此被视作华人显赫家族的“俱乐部”,是精英云集之所。
如果我们细看该院计划创办以及创办初期的总理名单,则不难发现,主导早期香港商业及经济力量的,首先是买办阶层,其次是南北行商人,再其次是经营金山庄、米行、鸦片及布匹的商人。举例说,1869年至1871年的筹办时期,在十三名总理中,五名报称为买办,两名来自南北行,而金山庄、银号、米行商、鸦片商(那时称作公白行)及布商则各有一人,余下一人来自教育界,此人是早年曾与容闳留学美国的黄胜,他日后与王韬创立香港首份中文报纸《循环日报》,并曾被港英政府委任为立法局议员,接替伍廷芳,其女婿为韦玉(即韦宝珊)——韦玉日后也成为东华医院主席及总理,并像岳父般获委任为立法局议员。
如果说那时绝大多数企业是家族经营和主导,男性为首、家族主义与重视血缘等成为企业组织管理和运作的核心,那么东华医院的组织结构、治理及运行机制,看来也脱离不了此种父权传统的束缚。虽然这个机构是法定组织,总理的任期只限一年一任,并且仿效西方协商选举模式,规定总理的席位必须以推举形式产生,借以限制个别总理“扩张个人势力”。但是只要我们细心一点儿看看东华医院董事会历年的名单,则不难发现,其组织呈现了极为鲜明的男性主导、大家长制、父子(或兄弟)继承职位的特质。
就以东华医院于1872年正式投入服务后的董事会名单为例,早前提及的莫仕扬获推举为主席,到了1878年又再任主席,而来自该家族的莫汉章、莫藻泉及莫干生等,日后也曾出任东华医院的总理之职,可见该家族在东华医院内颇有影响力;至于早前提及的南北行高满华家族,不仅在倡建时期由高满华担任总理,而且随后高学能(舜琴)、高学溢(铎琴)也先后担任过总理及主席之职。
除此之外,在东华医院曾出任主席或总理职位的人中有血缘关系的,还包括何东家族(包括何东、何福、何甘棠、何世光、何世奇、何世文,以及姻亲罗长业、罗长肇、罗文锦、黄金福、谢家宝、蔡紫薇等)、周少岐家族(周少岐、周卓凡、周埈年等)、邓志昂家族(邓志昂和邓肇坚)、马聚朝家族(马聚朝、马持隆)、永安郭氏家族(郭乐、郭泉、郭琳爽、郭琳弼),以及蔡兴家族(蔡兴和蔡昌两兄弟)等,可见组织规章上的白纸黑字,并未彻底限制个别家族“扩张影响力”的倾向。
事实上,相对于血缘关系的较易察觉,以同乡、同行或人脉关系为连接,进而“扩张影响力”的情况也不容忽略,同样在东华医院的早期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只是这些社会网和关系相对“隐秘”,不易察觉,我们因而未能全面了解而已,例如买办群体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前,便一直掌控着东华医院的运作大权。总而言之,如果说东华医院是早期华人精英的“俱乐部”,那么这个“俱乐部”不但具有家族色彩,同时也属社会脉络的综合体,对香港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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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曾任港英政府官员的欧基里(E.J Eitel)在Europe in China一书中引述,1841年5月15日刊登于《香港宪报》(The Hong Kong Gazette)的首个人口调查显示,港岛的华人总人口达七千四百五十人。但据不同历史学者如蔡荣芳等人的考证,该数字应该是错的,原因是统计人员误将一个当时只有数百人口的赤柱乡村写成两千人所致。
- 三合会:现在一般用来泛指由华人组成的黑社会犯罪组织。
- 据说,到了1858年前后,单是旅居泰国的华侨已达158万人,其中的绝大部分则来自潮州,此数字一方面间接说明漂洋海外的华人日多,另一方面则反映了潮州人与泰国的关系深厚,也间接说明“以乡引乡”的效应。
- 引文来自高贞白.从元发行的盛衰看南北行的发展.信报财经月刊.第1卷第8期,1997.57
- 除此之外,与皇后街及德辅道西交界的高升街,其实也与李升有关,该街道旁原本建有高升戏院(即现时侨发大厦位置),该房产由李升家族拥有。至于湾仔的李升大坑学校,也是为了纪念李升,但那已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的事了。
- 由于旧金山于1848年前后发现金矿,掀起了世界各地人民涌往该地寻金的浪潮,早期华工乃称之金山。约1851,悉尼及墨尔本等地也陆续发现金矿,并兴起另一股寻金热潮,那时的华工乃称之为新金山,并将原来的金山称之旧金山。以上的称呼,年长一代的海外华人今日仍习以为常。
- 英国因向华输入鸦片被禁而发动战争,占据香港实行殖民统治后,鸦片贸易自然被视为合法,并征收专利税。此贸易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被定为非法,全面禁止。在1867年至1872年间,经营赌馆乃合法生意,其他时间虽立法禁止,但一直禁而不绝。
- 何东(Robert HoTung Bosman,1862—1956),香港著名买办、企业家、慈善家。原名何启东,字晓生,生于香港,籍贯广东宝安(跟随母系),是香港开设外贸港口后的首富。何启东的父亲是荷兰裔犹太人Charles Henry Maurice Bosman(粤语音译何仕文),他母亲是广东宝安人施娣,所以他本身是欧亚混血儿。由于头脑精明,何东很快成为香港的超级富豪,其创立的何启东家族是英属香港时期的香港第一望族。
- 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出现“有限公司”制度之后,以这种模式成立的公司,其股份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即类似今日的上市公司般,因而被视作“公众公司”。郑宏泰、黄绍伦,2006,《香港股史:1841-1997》,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
- 堆栈:临时寄存货物的地方
- 公众公司: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转让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转让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 利希慎:香港和澳门的鸦片大王。
- 也有说法指他们应是首批因挖到黄金而致富的“幸运儿”。相关讨论,请参阅Haffner,C.,1983.“Eulogy”,delivered in Memorial Services for Richard Charles Lee,unpublished,Hong Kong:Private Circulation.
- 利良奕曾孙女利德蕙(Vivienne Poy)在1995年出版的《利氏源流》(加拿大:Calyan Publishing Ltd.)一书中,指利良奕兄弟曾在“位于旧金山Dupont街17号的旧金山联合烟草公司(Union Cigar Company)觅得工作”,又指该公司“在1876年(已)名列旧金山《华人工商名录》(The Chinese Business Directory)”之内。但此说并没找到确实证据,似不可信,反而说利氏兄弟与之有生意往来,则可能性较大,而赖际熙(1974)在《茘垞文存》(香港:没列明出版社)一书中,则提及利良奕“始游美洲,经商致富”。有关此点,日后将会再作说明。
- 阴丹士林布:阴丹士林蓝是我国出产的一种布料,初产于民国早期,历史悠久。布为单纯的青蓝色,鲜嫩而素雅。
- 有关十三行在管理“华洋”贸易方面的角色与特质,可参考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
- 各种对买办的误解或批评,可参考王远明、胡波(2010)及林有能在《被误读的群体:香山买办与近代中国》(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一书中《序一》及《序二》的介绍。
- 除了莫仕扬家族,其他著名买办家族还有何东家族、唐廷枢家族、郑观应家族及徐润家族等。有关这方面的更多讨论,请参阅前文提及的《被误读的群体:香山买办与近代中国》一书。
- 参考上注。
- 1869年至1871年间,由于乃筹建阶段,主席一职一直由仁记洋行(俗称劫洋行,即Gibb,Livingston&Co.)的梁云汉(又名梁安,字鹤巢)出任(他日后仍多次出任主席及总理等职,对东华医院的影响极深),首任总理则由李升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