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专有名词简易解释
一、公文类别
禀:下属写给长官的请示文书。
批:上司写给下属来禀的文字批示。
详:下属对上级的一种上行公文,主要用于汇报与请示。
咨:同级官员之间的一种平行公文,作用类似于现在的转发相关部门以及相关责任人。
札:上司对下属的书面指示。
奏:高官写给皇帝的文字汇报与请示。
谕旨:皇帝的指示。
二、文武官职
总督:清朝地方军政的最高长官,全国共设8个总督,分别掌管两个或者更多省份,官位为正二品,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因为总督一般都有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头衔,所以又被称为“部堂”,而“本部堂”便是总督在下行公文中的自称。
巡抚: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官位为从二品,一般都例行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类似于监察部副部长),所以又被称为“部院”。
漕运总督:负责漕粮征收运输的省部级高官,官位为正二品,加有尚书头衔者为从一品,所以被称为“漕部堂”,兼任侍郎衔则称“漕部院”。
布政使:全称为布政使司布政使,一般简称为“藩司”,官位为从二品,负责全省的行政与财政。
按察使:全称为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般简称为“臬司”,官位为正三品,负责全省的司法与吏治。藩司与臬司,合称“两司”。
盐运使:全称为盐运使司盐运使,一般简称为“运司”,官位为正三品或从三品,负责一省的盐场生产、督察和运销。
督粮道:负责一省漕粮征收和押送的专职官员,官位为正四品,也叫粮储道,简称“粮道”。
道台:隶属于布政使与按察使而高于知府、知州的高级军政长官,简称为“道”,有时称为“观察”,官位一般为正四品。
知府:掌管几个州县的中级文官,官位为从四品。有时被称为“太守”或“守”。
知州:府属行政单位,略高于知县。官位为五品,或正或从,因地而异。有时被称为“州牧”或“牧”。
知县:一县之长,负责全县财政、诉讼与文教,与知州一起,被称为“亲民之官”,官位为正七品。有时被称为“大令”或“令”。
县丞:知县的辅佐官,官位为正八品。
主簿:知县的辅佐官,官位为正九品。
提督:一省绿营(清朝正规军)的最高长官,官位为武职从一品,与总督、巡抚并称为“封疆大吏”。一般尊称为“军门”。
总兵:驻守省内要防,官位为武职正二品,接受总督与提督的双重领导。一般简称为“镇”。
副将:武职从二品,分属将军、总督、巡抚、提督与总兵的领导,或担任将军衙门、总督衙门、巡抚衙门与提督衙门的警卫,或镇守军事要地。
参将:武职正三品,分属总督、巡抚、提督与总兵的领导,职责也是率部警备,或是驻守要塞。
游击:武职从三品,也是分属总督、巡抚、提督与总兵的领导,职责与参将大体相同。
都司:武职正四品。
守备:武职正五品。
三、其他固定用语
总理衙门:全称为“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相当于清朝外交部。一般简称“总署”。
税务司:晚清各通商口岸的海关监督,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由英籍总税务司赫德任命欧美籍洋员担任,正税务司为三品衔,副税务司为四品衔。简称“税司”。
通事:翻译官。
通商口岸:鸦片战争后被迫对外开放的沿海与内地城市。
教士:基督教来华传教士。
司铎:天主教教堂神父。
育婴堂:基督教传教士在华兴办的慈善机构,收养民间弃婴。
生员:秀才,科举考试的初级录取者。
童生:书生,还没有成为秀才的读书人。
武举:科举制度中的武科,也是“武举人”的简称。
保举:主管领导向朝廷推荐军政有功人员,由朝廷授予官职或是官衔。
署:代理官职。
参:检举弹劾。
开缺:官员离职。
印官:朝廷正式任命的掌印官。
委员:官员临时委派的非正式官员。
书吏:官府下级文员,也叫“书办”。
长毛:当时对太平军的诬称,有时也叫“发逆”。因为太平军反清,散发而不扎辫子。
正法:依法处死罪犯。
枭:砍头示众。
枷责:戴木枷、打板子。
起解:押送罪犯。
哥老会:明清时代的民间秘密结社,也叫“哥弟会”,后来渗透到湘军下级士兵之中。
粮台:当时军队的后勤部门,主管军饷与粮食供应。
漕运:产粮省份通过水运向首都定时定量输送粮食。
养廉:在正式俸禄之外,通过截取本地行政收入,补充各级官员的额定低薪。
截旷:军官截取部分公务开支以及空额军饷,贴补个人军饷。
牙帖:民间商户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