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宝《搜神记》
《搜神记》二十卷,旧题晋干宝撰。干宝(?—336)字令升,汝阴新蔡(今属河南)人,是东晋史学家和文学家。宝少勤学博览,以才器召为著作郎。因平杜弢有功,赐爵关内侯。晋元帝时领修国史,著《晋纪》二十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时称良史。干宝撰《搜神记》事,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中已有记载:“干宝向刘真长叙其《搜神记》,刘曰:‘卿可谓鬼之董狐。’”《晋书》本传也云:“性好阴阳术数……宝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干宝原书,流传至宋代,就已散佚。现在流传的二十卷本,乃是一个辑本。据考证,是明人胡元瑞从《法苑珠琳》及《太平御览》、《艺文类聚》等诸类书中辑录而成的。虽然胡氏在抄撮时有阙遗或滥收的错误,但所辑十之八九出于干宝原书。从内容和语言风格上看,大体是完整和一致的。
《搜神记》是魏晋南北朝时代志怪笔记小说的代表作品。书中记录了大量神仙鬼怪的故事,虽然作者的本意在于“发明神道之不诬”,但他所采集的许多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却有不少积极的内容。例如卷十一干将莫邪故事、东海孝妇故事、韩凭夫妇故事,卷十六苏娥诉冤故事等,反映了人民反抗压迫、抵御强敌的斗争精神,揭露了封建统治者欺压人民、官吏冤杀百姓的现实,鞭挞了社会的黑暗。
有的故事写了劳动者的普通生活。如卷一写董永,肆力田亩,十分穷苦。“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他的勤劳品德和孝行感动了天帝,天帝就派仙女下嫁董永,为他纺织还债,男耕女织,生活安乐。这里有对劳动者的同情,也写出了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黄梅戏《天仙配》的故事,即来源于此。
《搜神记》中有不少是写男女婚姻爱情方面的故事。如卷十六记吴王小女紫玉爱上童子韩重,许以终身,但遭吴王反对,不能与韩重结婚,紫玉悲愁而死。韩重学成归来,紫玉显魂与韩重相见,尽夫妇之礼。卷十五记王道平与村女父喻相爱的故事,河间男女私悦相许终身故事,都是写女子爱一男子,遭父母强迫改嫁他人,以致忿怨而死,后又死而复生,与所爱结成夫妻。这些故事歌颂了真挚相爱的品德,表现了青年男女追求爱情自由,反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意义。
书中有些神话故事,反映了古代劳动者的生产活动,人与自然的斗争和劳动人民战胜自然的愿望。如卷十三“二华之山”,写河神巨灵,因华山挡住河道,劈蹈华山的故事,卷十四“女化蚕”写马皮卷走少女化为蚕的故事等。余如嫦娥奔月的故事,夫妇化为双鹤的故事,高辛氏小犬盘瓠的故事,更是从多方面反映了古代人们对社会、对自然的认识和愿望。
借助于鬼神进行惩恶劝善,宣传封建迷信,是《搜神记》中的消极的部分。但书中也有些不怕鬼、不怕妖怪、不信邪,敢于捉鬼、同妖怪斗争和为民除害的故事。最有名的如卷十六宋定伯卖鬼、秦巨伯捉鬼,卷十九少女李寄斩蛇,这些故事都写得十分生动具体,情节曲折,具有后代短篇小说的规模。
有的记录,相当于《世说新语》中巧艺、术解门类中的内容,记载了古代医道、技艺等方面的情况。如卷三写神医华佗治病的高超医术,虽有夸大,甚至荒诞成分,但确实是对华佗医道的赞扬。卷二天竺胡人,实际上是写古代印度人来华表演和传播魔术技艺。
总之,《搜神记》写了人与神、与鬼、与妖怪等多方面的内容,形式上是鬼神故事,实际上是曲折地反映了古代社会生活。问世以来,广为流传,对后世文学产生了巨大影响,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一部优秀的古典文学作品。
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了汪绍楹校注的二十卷本《搜神记》,这里即根据汪本选录七篇,小标题是我们参照了校注本的目录所加的。
董 永〔1〕
汉董永,千乘人〔2〕。少偏孤〔3〕,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4〕。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5〕。永行三年丧毕〔6〕,欲还主人,供其奴职〔7〕。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8〕。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9〕。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10〕。”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11〕,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12〕。”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13〕。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卷一)
【注释】
〔1〕董永和仙女的故事,早有流传。汉刘向《孝子传》、魏曹植《灵芝篇》已有详略不同的记载,《搜神记》做了进一步的加工润色,使故事更加生动具体。地方戏《天仙配》,即取材于此。
〔2〕千乘(shèng):汉代郡县名,治所在今山东高青县东北。
〔3〕偏孤:指死了父亲或母亲。这里指死了母亲。
〔4〕肆力:尽力。《三国志·魏书·钟毓传》:“开荒地,使民肆力于农事。”鹿车:古代一种小车。《太平御览》卷775引应劭《风俗通》:“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
〔5〕遣之:让他回家。之是代词,指董永。
〔6〕三年丧:古代丧制,父母死,子服丧三年,是丧服中最重的一种。
〔7〕供其奴职:做奴仆,尽自己的职责。
〔8〕俱:在一起。指仙女与董永在一起。
〔9〕父丧:父亲尸体。丧:尸体、尸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购求信丧不得,众乃刻木如信形状,祭而哭焉。”收藏(zàng):收葬。
〔10〕小人:指地位低贱的人。此指奴仆。服勤:承担劳务。
〔11〕必尔者:若如此的话。必,若。《论语·颜渊》:“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史记·项羽本纪》:“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12〕缣(jiān):双丝织的细绢。匹:量词。计算布帛的长度单位。《汉书·食货志下》:“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13〕织女:神话中的女神名。《月令广义》引殷芸《小说》:“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
【今译】
汉代有个叫董永的,是千乘人。幼年死了母亲,和父亲一同生活。到田里干农活,用小车载着父亲,自己跟随其后。父亲死了,没有钱安葬,他就卖身为奴,想得到钱办丧事。主人知道董永有孝行,就给他钱一万文,让他回家。董永服丧,三年期满,想回到主人那里,做奴仆,尽自己的职责。路上遇见一位妇女,说:“我愿做你的妻子。”于是董永带她一起到主人家。主人对董永说:“我已把钱送给你了。”董永说:“承蒙您的恩惠,父亲的尸骨已得到收殓安葬。我虽然是微贱小人,一定要尽力干活劳动,来报答您的大恩德。”主人说:“你妻子能做什么?”董永说:“会纺织。”主人说:“如果这样的话,只让你妻子为我织一百疋双丝细绢就行了。”于是董永妻为主人家里织绢,十天就织完了一百疋细绢。女子走出门,对董永说,“我本是天上的织女。因为你对父亲非常孝顺,天帝命令我帮助你来还债啊。”说罢,升空而去,不知何在。
干将莫邪〔1〕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2〕,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3〕,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4〕,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5〕:“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6〕?”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7〕,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8〕。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9〕。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10〕,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11〕。”于是尸乃仆〔12〕。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13〕。”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14〕。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15〕,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16〕。(卷十一)
【注释】
〔1〕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亦载此故事,谓吴有干将、莫邪夫妇,为吴王阖闾铸剑,与《搜神记》所载有异。
〔2〕干将、莫邪:干将,春秋时善铸剑者,莫邪为其妻。后成为雄雌宝剑的代称。
〔3〕重身:指怀孕。当:将。
〔4〕出户:出门。
〔5〕相(xiàng):察看。
〔6〕所在:何在。所,代词,何。《史记·张丞相列传》:“陛下所为不乐?”《世说新语·任诞》:“道真超用之。不知所由,问母,母告之。”
〔7〕松柱:松木檐柱。石低:即石砥。指柱础石。
〔8〕报:报复,报仇。
〔9〕购:重赏征求。
〔10〕客:侠客,指行侠仗义之士。
〔11〕负:辜负。
〔12〕仆:倒下。
〔13〕汤镬(huò):煮沸的大锅。汤,开水。
〔14〕踔(zhuō)出:跳出。指在开水中滚动而腾跃出汤锅。踬目:踬(zhì),疑为瞋之误。瞋目,瞪大眼睛,形容发怒之状。
〔15〕拟:比划。指用兵器砍杀的动作。
〔16〕汝南:郡名,汉置,在今河南东南部地区。北宜春:汉代县名,属汝南郡。因豫章有宜春,故加“北”。
【今译】
楚国善铸剑者干将、莫邪夫妇为楚王造剑,三年才造成。楚王很生气,想杀掉他们。剑有雌剑和雄剑两把。当时干将的妻子已怀孕快生产了,丈夫告诉妻子:“我为楚王造剑,三年才成。楚王很生气,我去必然会杀我。你如果生的是男孩子,长大了,就告诉他说:‘出门远望南山,看见有松树长在石头上,宝剑就在树的背后。’”于是干将即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十分生气,叫人仔细察看,检查人说:“宝剑有两把,一雄一雌,雌剑送来了,雄剑没有送来。”楚王发怒了,就杀死了干将。莫邪生的儿子名赤比,后来长大了,就问他的母亲说:“我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父亲为楚王造剑,三年才成。楚王发怒,杀死了他。离开家时嘱咐我:‘告诉儿子:出门望南山,看见松生石上,宝剑在树后。’”于是儿子出门南望,不见有山,只看到堂前柱础石上有松柱,就用斧子砍松柱后部,得到了宝剑。他日夜思虑,要向楚王报仇。楚王梦见有一少年,两眉之间宽一尺,说要报仇。楚王就下令悬赏千金捉拿他。儿子听到消息,逃走了,躲入深山,一边行走,一边歌哭。有个侠客遇见他,说:“你年轻轻的,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答道:“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我父亲,我要向他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赏千金要你的人头,拿你的头和宝剑来,我为你报仇。”儿子说:“太好了!”便自己用剑割颈部,两手捧着头和宝剑交给他,身子僵立着。侠客说:“我不会辜负你的。”于是僵尸才倒下去。侠客带着人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用大汤锅煮它。”楚王按照他的话去做。头煮了三天三夜,没有煮烂,竟从滚水中腾跳跃出,瞪着双眼大怒的样子。侠客说:“这个孩子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汤锅前察看,那样一定会煮烂的。”楚王就走到汤锅前看,侠客用剑砍楚王,王头随即落入汤中。侠客也自砍己头,头也落入滚水中。三个人的头都煮烂,无法分辨哪个头是谁的了。于是将锅中的肉和汤分成三份埋葬,所以统称三王墓。今在汝南郡北宜春县境内。
韩凭妻
宋康王舍人韩凭〔1〕,娶妻何氏,美,康王夺之。凭怒,王囚之,论为城旦〔2〕。妻密遗凭书〔3〕,缪其辞曰〔4〕:“其雨淫淫〔5〕,河大水深,日出当心。”既而王得其书〔6〕,以示左右,左右莫解其意。臣苏贺对曰:“其雨淫淫,言愁且思也:河大水深,不得往来也;日出当心,心有死志也。”俄而凭乃自杀〔7〕。其妻乃阴腐其衣〔8〕。王与之登台,妻遂自投台〔9〕,左右揽之,衣不中手而死〔10〕。遗书于带曰:“王利其生,妾利其死。愿以尸骨,赐凭合葬。”王怒,弗听。使里人埋之,冢相望也〔11〕。王曰:“尔夫妇相爱不已,若能使冢合,则吾弗阻也。”宿昔之间,便有大梓木生于二冢之端〔12〕,旬日而大盈抱,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音声感人。宋人哀之,遂号其木曰相思树。相思之名,起于此也〔13〕。今睢阳有韩凭城〔14〕,其歌谣至今犹存。(卷十一)
【注释】
〔1〕宋康王:春秋时宋国国君,名偃。宋本为公,偃自立为王,在位47年,死溢为康。《史记·宋微子世家》载,康王在位时,“淫于酒妇人,群臣谏者辄射之”。诸侯称为“桀宋”,残暴比于殷纣王。舍人:官名。掌宫中事。韩凭:又作韩冯、韩朋。
〔2〕论:判罪,定罪。城旦:刑罚名。一种筑城四年的劳役。服刑者黥面髡首,遣送边境,筑城守御。
〔3〕遗(wèi)书:投书,送信。遗凭书,给韩凭写信。
〔4〕缪其辞:故意使其言词荒谬不好理解。缪(miù),通“谬”。荒谬。
〔5〕淫淫:形容雨水、汗水、泪水等连绵不断、流不止的样子。
〔6〕既而:不久,过后。《世说新语·德行》:“刘道真尝为徒,扶风王骏以五百疋布赎之,既而用为从事中郎。”
〔7〕俄而:不久。《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俄而表卒,琮闻曹公来征,遣使请降。”
〔8〕阴:暗中,暗地里。腐:腐烂。用为使动,使……腐烂。
〔9〕投台:从台上跳下。
〔10〕衣不中手:衣服朽烂,经不住手拉。
〔11〕冢:坟墓。
〔12〕宿昔之间:犹旦夕之间。梓(zǐ)木:梓树木质轻软,耐朽,可供制作家具、乐器等。
〔13〕起于此也:此句下原有:“南人谓此禽即韩凭夫妇之精魂”十三个字。余嘉锡考证谓“此唐人刘恂《岭南录异》语,后人录出时掺入。”此据余说删去。
〔14〕睢(suí)阳:古代县名,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县南。
【今译】
宋康王有个舍人叫韩凭,娶了一个妻子姓何,长得很美,康王夺走了她。韩凭怨恨康王,康王把韩凭囚禁起来,定为城旦徒刑。他的妻子秘密地写信给韩凭,故意把言词写得荒谬不好理解,信说:“其雨淫淫,河大水深,日出当心。”事后宋康王得到了这封信,拿给左右的人看,左右的人没有谁懂得信中的意思。大臣苏贺回答说:“其雨淫淫,是说心中愁苦而且思念他;河大水深,是说两人被阻隔不得往来;日出当心,是说她心里有了死的决心。”不久韩凭就自杀了。他的妻子暗地里将自己的衣服弄得腐朽不结实。宋康王和她一起登上高台,韩凭的妻子就自己从台上跳下,左右的人想用手去拉住她,因衣服朽烂,经不住手拉拽,就摔死了。衣带中有遗书说:“大王愿意我活着陪他玩乐,我却认为不如死了好。希望把我的尸骨恩赐给韩凭一起合葬。”康王大怒,不准许这样做。命乡里人将他们分别埋葬,让两座坟墓分开,成相望之势。康王说:“你们夫妇既然相爱不止,如果能使两座坟墓合在一起,那么我就不再阻拦了。”很短的时间里,便有两棵大梓树分别从两座坟上长出来,十天就有一抱多粗,树干弯曲相互靠拢,树根相交于地下,树枝错综交叉于上空。又有一对鸳鸯,一雄一雌,常栖息于树上,早晚不离,相互依偎,悲哀地鸣叫着,声音感人。宋国人同情他们,于是称这两棵树为相思树。相思的名称是从这里开始的。今睢阳县有韩凭城,关于韩凭夫妇的歌谣故事至今还在那里流传着。
二华之山〔1〕
二华之山,本一山也〔2〕。当河,河水过之而曲行〔3〕。河神巨灵,以手擘开其上,以足蹈离其下〔4〕,中分为两,以利河流。今观手迹于华岳上,指掌之形具在。脚迹在首阳山下,至今犹存〔5〕。故张衡作《西京赋》所称“巨灵赑屃,高掌远迹,以流河曲”是也〔6〕。(卷十三)
【注释】
〔1〕河神劈山的传说,本事见于《文选·西京赋》注和郦道元《水经注·河水》。
〔2〕二华之山:指太华山和少华山。太华山即西岳华山,少华山在其西边。山势和太华相连而稍低,故名少华,也称小华山。二山均在今陕西华阴县。
〔3〕河:指黄河。
〔4〕巨灵:神话中擘开华山的河神。擘(bò):用手把东西分开。蹈:踏,踩。
〔5〕首阳山:即雷首山,又名首山,在今山西永济县南。位于黄河北岸,距华山约二百里。
〔6〕张衡:字平子,东汉文学家,《后汉书》有传。《西京赋》、《东京赋》是他的主要作品。赑屃(bìxì):壮猛有力的样子。
【今译】
太华山、少华山本来是一座山,正对着黄河,河水流到这里就得打弯。河神巨灵用手劈开山的上部,用脚蹬开山的下部,把山从中间一分为两,以便让黄河流过去。如今在西岳华山上能看到河神的手迹,手指手掌的形状都在。脚迹在首阳山下,至今仍保留着。因此张衡作《西京赋》,所描述的“河神巨灵,猛壮有力,高处留手印,低处留足迹,让弯曲的黄河水,通畅地流过去”,正是这传说。
嫦 娥〔1〕
羿请无死之药于西王母〔2〕,嫦娥窃之以奔月〔3〕。将往,枚筮之于有黄〔4〕。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5〕。逢天晦芒〔6〕,毋恐毋惊,后且大昌。”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7〕。(卷十四)
【注释】
〔1〕嫦娥奔月的故事,是古代神话传说,在我国古籍中多有记载,而《搜神记》最为详细具体。
〔2〕羿(yì):神话传说中的英雄人物。善射,唐尧时十日并出,草木枯焦,羿射落九日。无死:不死。无通“不”。西王母:神话中的女神。《穆天子传》三:“吉日甲子,天子宾于西王母。”
〔3〕嫦娥:亦作姮娥,羿妻,偷吃仙药,奔月为月神。
〔4〕枚筮(méi shì):一种占卜方法。指不告其事而占卜吉凶。《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杜预注:“不指其事,汎卜吉凶。”有黄:巫师之名。
〔5〕翩翩:轻盈飞举之状。归妹:《周易》卦名。六十四卦之一,卦形是䷵。下兑上震。兑为少女,故谓妹,以嫁震男,故称归妹。此隐指嫦娥。
〔6〕晦芒:天色昏暗。
〔7〕蟾(chán chú):即蟾蜍,俗称癞蛤蟆。神话传说谓月宫中有蟾蜍。《淮南子·精神训》:“日中有踆乌,而月中有蟾蜍。”
【今译】
后羿向西王母求得长生不死之药,他的妻子嫦娥把仙药偷吃了而飞往月宫。将行,找巫师有黄占卜。有黄为她占卜说:“吉利。翩翩而动的归妹,独自将向西行。遇到天色昏暗,不要恐惧不要惊慌,以后将极美好昌盛。”嫦娥于是飞上了月亮,这就是月宫中的蟾蜍。
宋定伯卖鬼
南阳宋定伯〔1〕,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2〕。”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数里。鬼言:“步行太迟,可共递相担〔3〕,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4〕?”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5〕。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6〕。定伯自渡,漕漼作声〔7〕。鬼复言:“何以有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8〕,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当时石崇有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卷十六)
【注释】
〔1〕南阳:秦汉郡名,在今河南。
〔2〕宛:县名,是南阳郡治所,在河南南阳市。市:集市。
〔3〕递相:轮流互相。
〔4〕将:副词。表示揣度语气,相当于“大概”“莫非”等。
〔5〕略无:全无,毫无。
〔6〕了然:全然。唐牟融《游报本寺》诗:“了然尘事不相关,锡杖时时独看山。”
〔7〕漕漼(cáo cuǐ):拟声词,形容趟水的声音。
〔8〕咋咋(zé zé):拟声词,形容呼叫声。
【今译】
南阳郡宋定伯,年轻时候,夜里行路碰到一个鬼。他问鬼是谁,鬼说:“我是鬼。”鬼问:“你又是谁?”定伯诳骗他说:“我也是鬼。”鬼问他:“你要去什么地方?”回答:“要去宛县的集市。”鬼说:“我也要去宛县集市。”于是一起走了几里路。鬼说:“步行太慢,我们可以轮流互相背着走,怎么样?”定伯说:“太好了。”鬼便先背宋定伯走了几里。鬼怀疑说:“你太重了,莫非你不是鬼?”定伯说:“我是新鬼,所以身体沉重啊。”定伯于是又背鬼,鬼全无重量。就这样轮流互相背着走一次又一次。宋定伯又说:“我是新鬼,不知道鬼该畏惧和忌讳什么?”鬼回答说:“只是不喜欢别人向他吐唾沫。”于是他们又一起赶路。路上遇到一条河,定伯让鬼先渡,听他渡水,一点声音也没有。轮到定伯自己渡水,哗啦哗啦发出很大声响。鬼又问:“你渡水为什么有声响?”定伯说:“我是刚死不久的,不熟悉渡水的缘故。不要责怪我。”将要走到宛县集市时,宋定伯便把鬼扛在肩上,紧紧抓住他,鬼大声呼喊,发出咋咋的声音,要求放下,定伯不再听他的。径直来到宛县集市上,放到地上,竟变成了一只羊,定伯便卖掉它。怕它再有变化,向它吐了唾沫。得钱一千五百文就走了。当时晋石崇说过:“定伯卖鬼,得钱千五。”
李 寄〔1〕
东越闽中有庸岭〔2〕,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3〕,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馀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4〕,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5〕,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6〕。然气厉不息〔7〕。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8〕。至八月朝祭〔9〕,进蛇穴口。蛇出,吞啮之〔10〕。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11〕,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12〕。寄曰,“父母无相〔13〕,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14〕,徒费衣食〔15〕,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16〕。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17〕。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用蜜灌之〔18〕,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19〕,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啗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20〕。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21〕,悉举出,咤言曰〔22〕:“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卷十九)
【注释】
〔1〕李寄斩蛇的故事,歌颂了贫家少女李寄奋不顾身、为民除害、机智勇敢地杀死巨蛇的英雄行为,反映了劳动人民敢于同妖邪斗争的精神。
〔2〕东越:西汉王国,相传为越王勾践的后裔。在今浙江东南、福建北部一带。闽中:郡名。闽中郡即东越王国所在的地方。据《史记·东越列传》载,秦并天下,以闽越地为闽中郡。“汉五年,复立无诸为闽越王,王闽中故地,都东冶。”庸岭:又名乌岭,在今福建邵武县西北。
〔3〕隰:明毛晋《津逮秘书》本作“隙”,当从。
〔4〕东冶:原作东治,据《晋书·地理志》建安郡注改。东冶为东越国都,即今福州市。都尉:郡的军事长官,典兵,维持地方治安。属国都尉,也是地方军事官员。属城长吏:指所属县的长官。
〔5〕巫祝:古代从事装神弄鬼职业的人。
〔6〕令长:本指县令、县长。秦汉时治万户以上县者为令,万户以下县者为长。亦泛指县的长官。
〔7〕气厉:瘟疫。厉同“疠”。
〔8〕家生婢(bì)子:奴婢的子女仍须在主人家做奴婢,男的称家生奴,女的称家生婢或家生婢子。
〔9〕八月朝(zhāo):八月初一。月朝,指农历每月初一日。
〔10〕吞啮(niè):吞食。啮,动物用牙齿啃咬。
〔11〕将乐县:今属福建。
〔12〕听:听从,准许。
〔13〕无相:没有福气,命运不好,与“有相”相对。
〔14〕缇萦(tí yíng):汉太仓令淳于意小女。汉文帝四年,淳于意被人诬告被捕,且将受刑,感叹自己生女不生男,危急时派不上用场。小女缇萦,毅然随父到长安,上书请入身为官婢,以赎父罪。皇帝感其意,赦免其父,并废除肉刑。事见《史记·扁鹊仓公列传》。济:救。
〔15〕徒:白白地。
〔16〕潜行:偷偷地去了。不可:不能。
〔17〕告请:请求。咋(zhà):咬。
〔18〕米糍(cí):糯米做成的食品。(chǎo):米、麦炒熟后磨制而成的粉。
〔19〕囷(qūn):圆形谷仓。
〔20〕创(chuāng):创伤。
〔21〕髑髅(dú lóu):骷髅,死人的骨头。
〔22〕咤(zhà)言:痛惜地说。
【今译】
东越闽中郡一带有一座庸岭,山高数十里。其西北处石缝中,有一条大蛇,长七八丈,粗十余围,当地人常常感到恐惧。东冶都尉及所属县城长吏,不少人被咬死。用牛羊祭祀它,仍然得不到好报,有时给人托梦,有时下命令给巫祝,要想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都尉和县城长官都为此忧虑,然而疾病灾疫不止,于是决定召求人家奴婢生的女孩子及犯罪人家的女儿。把她们养到八月初一,祭祀后送到蛇洞口,蛇爬出来吞食她们。连年如此,已经用了九个女孩了。这一年又预先招募寻找女孩,尚未找到合适人。将乐县李诞家,有六个女儿,没有一个男孩。他家的小女儿叫李寄,要应募前往,父母不同意。李寄说:“父母没福气,只生下六个女儿,没有一个男孩,虽有孩子却像没有一样。女儿没有缇萦救父母的本事,既然不能供养父母,白费衣食,活着没有什么益处,不如早点去死。卖掉了我,可以得到一些钱,用来供养父母,不是很好吗?”父母爱怜不忍心,始终不让女儿去。李寄自己却偷偷走了,禁止不住。李寄于是请求(官府)给予一把锋利的宝剑和一条咬蛇的狗。到八月初一,便到庙中坐,抱着剑,带着狗。先将数石米糍,用蜂蜜麦粉拌好,把它们放在洞口。蛇就爬出洞来,头大如谷仓,眼睛像二尺大的镜子,闻到糍米香味,便先来吞食糍米。这时李寄就放出狗,狗上前撕咬,李寄从蛇身后砍伤蛇数处。因伤口疼痛剧烈,大蛇就从洞中跳出,爬到庭院就死了。李寄走进去看蛇洞,见到以前死去的九个女孩的骷髅,全都把它们取出,痛惜地说:“你们胆怯懦弱,被蛇吃掉,太可怜了!”于是李寄姑娘迈着舒缓的步子慢慢地走回了家。东越国王听到这件事,就聘娶李寄姑娘为王后,任命她父亲做将乐县令,母亲和姐姐也都得到赏赐。从此东冶再没有妖怪邪魔之类出现。那些歌颂李寄事迹的歌谣至今仍在那里流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