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提高古代文学研究水平

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则,提高古代文学研究水平[1]

如何把古代文学研究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这是我们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就近年来各地举行的一些座谈会的发言报道来看,大家集中地谈到了坚持并正确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来指导研究工作,开拓研究领域和端正学风等问题。同时几乎又都谈到要继续摆脱长期以来的“左”的影响。

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的指导思想。那么,为什么今天要提出坚持和正确运用呢?我想,一是由于“四人帮”搞假马克思主义,也由于我们过去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造成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和冷淡;二是近年来随着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滋长,出现了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倾向。在古代文学研究方面,多少也存在这些现象或苗头。

大家都知道,毛泽东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理,承受马克思主义关于继承文学遗产的理论,按照文艺历史发展的规律,并且总结了“五四”以来新文学运动中的有关经验,提出了更切合我国国情和我国文化传统实际的、批判地继承文艺遗产的原则。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比较集中地作了阐述。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改造我们的学习》和《反对党八股》等重要著作中,也都谈到接受文化遗产的问题。其中贯穿着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对于我国封建社会产生的灿烂的古代文化,一切优秀的有价值的文化遗产,应当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给予批判的总结、继承,这是发展新文化的一个必要条件。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古为今用”的方针,这同上述著作中所阐述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2]

我国的古代文学研究工作者,不仅十分熟悉而且一直是遵循着这些原则来进行研究工作。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获得了一些经验。正如一些同志所说,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古代文学研究工作的实践足以证明,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新民主主义论》等著作中阐述的关于批判地继承文艺遗产的原则和重要观点,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具有指导意义,离开这些原则,就会迷失方向和导致错误。过去在古代文学研究领域中产生的这样或那样的偏向,究其根本,正是离开了正确的原则,主要又是教条主义也是形而上学地对毛泽东同志的一些著名观点作了不正确的理解和宣传。

我首先想起了一个老问题,即如何正确地理解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关于评价古代作品的标准。当然,研究家和评论家在这个问题上发表过正确或比较正确的意见,但似乎长期以来也总是出现不很妥当的见解,在实践上也总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向。现在大家提出的过去研究面狭窄,忽略总结艺术经验等问题,也同这有关。所以我还想就这个问题谈些看法,就正于大家。

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论述文学艺术的批评标准问题时,曾经说到:“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态度。”毫无疑问,毛泽东同志的这番话提出了评价古代作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上的思想上的标准。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之前,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吸收民主性精华,剔除封建性糟粕”,同样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上的思想上的评价标准。这两者当然是一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出现的凡是具有民主性的文学作品,它们总是在历史上有着进步意义的,总是在不同程度上表现了人民的要求和思想感情,或是同情人民的。因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著名观点规定了评价文艺遗产的政治上的思想上的主要标准。因为尽管毛泽东同志是在谈政治标准时讲这番话的,实际上它已越出了政治上的评价。这种认识现在可能不会引起太大争论。但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著名观点,被误认为或者在实际上被当作是评价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这种错误的认识不是偶然发生的,它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治生活和文艺运动中长期存在的“左”的思潮有关,也同我们古代文学研究界在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的一些曲折有关。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新中国成立之初出现的不少研究古代文学的文章,往往只注意作品中所反映的民生疾苦。对李白只谈他的《丁督护歌》,对杜甫只谈他的“三吏三别”,对白居易只谈他的《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如此等等。也还有这样的情况,不去研究作品的整体思想倾向,只满足于从其中寻找、摘录涉及民生疾苦的细节乃至若干字句。

现在来看,这类文章当然显得简单化,但它们的作者主观上确又是从“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这个标准出发的。

稍后,研究界批评了这种只注意反映民生疾苦的狭隘理解,并且指出这类文章有的实际上已经表现为庸俗社会学的错误方法。但这时候并没有或者说不可能讨论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政治和思想上的标准究竟是评价古代作品的主要标准呢?还是衡量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当时不同意只从“民生疾苦”着眼来论说古代作品的评论文章一般地只是解释这种标准含义的广泛。比如有的文章说:它们(指古代作品)的精华之处是多方面的,有的表现为对民生疾苦的同情关心,有的表现为对当时政治黑暗现象的抨击,有的表现为对光明和理想的向往,有的表现为热爱祖国、反抗外族侵略,有的表现为寄情山水花鸟,不与统治者合作,有的表现为对自由幸福的追求,如歌颂爱情,反对封建婚姻制,等等。

这样的解释和类似这样的解释诚然是对的,但依然不能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凡是不具有上述那样多方面的或者并不明显地表现出那样多方面的思想内容、同时也看不出有明显的反动内容的作品,又应当如何评价呢?

事实上,就在反对只注意古代作品中涉及民生疾苦内容的简单化方法以后,又出现了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一是把很多不明显地表现出同情或反对人民,也并不明显地呈现出进步性或反动性的作品加以否定;二是为了肯定这些作品,就不适当地冠以人民性或进步性的美称。这两者显然都是不科学的方法,但它们都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曾经流行,并且也被误认为是在运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关于古代作品的评价标准。

古代文学研究界的同志大抵都记得发生在1959年年底到次年上半年的关于“中间作品”问题的争论。这场争论是在《文学遗产》周刊上展开的,争论中的意见颇为分歧,关于“中间作品”或“带有中间性的作品”的说法是否科学,更是聚讼纷纭。这些问题今后也还会有争论。今天来作回顾,重要的是要研究引出这场讨论的原因。原来,1958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学术思想批判运动中,出现了一种“左”的倾向,对一些古代的著名作家、作品作了过多的否定。而这种否定却又是在引用上述毛泽东同志关于评价古代作品标准的著名观点的情况下出现的。当然,这种否定有的直接违背了上述毛泽东同志的论点,比如把“对待人民的态度”引申为“真正与人民站在一起”,从而轻率地非难一些古代作家不能做到这一点;对“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作狭隘的理解,甚至把“推翻皇朝制度”和“对皇帝抱有希望”作为区分进步与否的标准,从而任意地责备一些古代作品有“局限性”,等等。但还有一些“左”的看法却也并非如此,而是误把上述毛泽东同志的著名观点当作评价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而后产生的。在1959年6月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召开的文学史问题讨论会上,何其芳同志的发言中明确地指出了这个问题,他说:毛泽东同志说的“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是我们评价古代作品的政治标准。他还说:“但在应用这个标准的时候,还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文学史上,在同情人民和反对人民之间,在明显的进步和明显的反动之间,还有大量带有中间的作品。它们并没有表现出反对人民,但其中也找不到同情人民的内容。它们并不反动,但进步意义也不明显。像王维、孟浩然的许多山水诗和田园诗,李贺、李商隐和杜牧的许多诗,李煜、李清照和姜夔的许多词,马致远的有些杂剧,大致都是这样的作品。”[3]何其芳同志对被他所举的“大量带有中间性的作品”当然是持肯定态度的。

这样,我们就可明了,“中间作品”或“带有中间性的作品”这个说法的提出实际上是针对那种对上述毛泽东同志的著名观点的误解而发的。也就是说,它是为了纠正把评价古代作品的一个主要的政治和思想上的标准不恰当地扩大为唯一标准从而产生的不科学的做法而提出的。因此,看到“中间作品”或“带有中间性的作品”之所以提出来的必要性,较之讨论这种提法是否圆满可能更为重要。事实上,我们可以发现,曾经认为提出“中间作品”的概念根本没有什么意义,讥笑这种提法不能够解决什么问题的人,后来终于也承认它有助于恰如其分地肯定那些既没有表现同情人民,也说不上反动,但在艺术描写上有特色甚至有较高成就的一大批作品,甚至也说这种作品是大量客观存在的。

但在“中间作品”的讨论过程中以及讨论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在上面所说的问题上依然是有不妥当的认识的,除了在实际上继续坚持认为毛泽东同志所说的“吸收民主性精华”以及“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是评价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外,还出现了一种自相矛盾的意见。这种意见一方面很强调不要把有无民主性作为衡量古代作品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又把毛泽东同志的这个重要观点看做是评价古代文学艺术作品的一个总的方针和原则。显然,把一种政治和思想上的主要评价标准说成“政治标准”,已嫌笼统,进一步把“政治标准”和评价古代文学作品的总原则等同起来,更是失之于不确切。

我们都有一种深切的感受,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仅是在文学研究领域内,同时也在其他好多工作中,常常出现这种现象:把毛泽东同志的某种只是指导或大或小的一定范围内的工作的正确论点,引申扩大,用来指导越出它的运用范围的工作,结果造成损失。同时又出现这种现象:当人们要纠正这种引申扩大,纠正这样那样的误解时,还碰到种种阻力,甚至遭到打击。

我们也都有这样一种深切的感受,毛泽东同志的某种观点,分明在他的著作和讲话中常常是只就某个问题的主要方面而发的,它并不排斥人们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在其他方面作必要的补充,而这种补充也正是为了更好地宣传毛泽东同志的观点,但这一类的补充却又不时会遭到非难和攻击。

我们还都有这样一种深切的感受,毛泽东同志针对某个古典作家、作品的具体意见,不能被研究者或一部分研究者接受,这本来是正常的现象,却也曾经造成不正常的后果。坚持毛泽东同志文艺思想的科学原则和是否赞同毛泽东同志就某个作家、作品发表的具体论断,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前者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后者常常对我们有很大的指导和启发作用,但也可能有不尽恰当之处。毛泽东同志曾对《水浒传》和《红楼梦》发表过具体的评论意见,如果我们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那么应当说,其中有的意见是正确的,对我们的研究工作是很有指导和启发意义的,但其中有的意见就未必是恰当和确切的。现在就这两个作品展开的讨论,实际上也涉及这些问题。这种讨论在过去几乎是不可能进行的。西方有的资产阶级记者从他们的形而上学观点出发,或者是别有用心,歪曲报道这样和类似这样的讨论,那是他们的事,我们则要永远坚持毛泽东同志为我们规定的百家争鸣这个学术讨论的正确方针和原则,我们也要十分庆幸我们的党、我们的党中央自三中全会以来,不仅一再重申这一方针,并且为我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学术讨论的各种条件。

鉴于过去在理解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评价古代作品的政治、思想上的主要标准上的片面性带来了研究面狭窄的缺陷,目前古代文学研究界在呼吁扩大研究范围,有的出版部门却得风气之先,印行了一批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印过的作品,这些作品在不同程度上都反映了某个时代的一些社会生活,套用文学界的一句习惯语言来说,它们大抵具有各自不同的“现实主义的内容”,也就具有帮助人们认识“历史”、认识生活的功能。在目前闹书荒的情况下,它们的印行也是受到从事文学史教学的一部分同志的欢迎的。但也引起了争议和担心,主要又是针对那些被大量抛售的侠义和人情小说。自然,我们不应当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去反对。对它们在目前已经引起的这样或那样的社会作用,也要作具体的分析。过于耸人听闻的语言也不能真正解决它们已经产生的某些消极作用。但有一点还必须坚持,就是必须实事求是地评价它们的思想内容和思想倾向,包括评价那些作家的思想观点。对分明是表现了陈旧的、落后的思想倾向的作品,决不能加以美化。在这方面,民主与封建、进步与反动的区分仍然而且永远要坚持。如果把像充斥着陈旧、落后思想的《儿女英雄传》那样的作品说成“杰作”,把“救世主”式的乃至是奴气十足的侠义人物的人生观和道德观说成我们今天还需要的或者还有积极意义的“美德”,那真是谬以千里了。

曾有几位青年学生在同我交谈和交换看法时,提出一个问题:过去古代文学研究界比较忽视对古代作家的艺术方法的探索和研究,是否也同片面理解毛泽东同志的关于评价古代作品的标准有关?

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批判地吸收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作为我们从此时此地的人民生活中的文学艺术原料创造作品时候的借鉴。有这个借鉴和没有这个借鉴是不同的,这里有文野之分、粗细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所以我们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哪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

毛泽东同志说的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以及“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显然就包括思想和艺术两个方面,也就是说,“一切有益的东西”不仅是包括思想上的有益,同时也包括艺术上的有益。这种理解在过去也曾引起争论,但它无疑是符合《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原则精神和文字精神的。而且,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文野之分、粗细之分、高低之分、快慢之分,我想也应该理解为主要指的是艺术方法和艺术手段上的区分。

马克思、恩格斯都曾要求信仰社会民主主义的作家注意研究和借鉴前代作家的艺术方法,他们曾在专门的通信中从艺术方法角度论述到不少前代作家,这已为大家所熟知。比如马克思论“莎士比亚化”和“席勒式”,恩格斯论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论“倾向小说”和“倾向诗”,由此涉及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还有但丁、塞万提斯。

如果从《毛泽东选集》中去找像上述马克思、恩格斯那样在专门的文艺通信中具体论述前代作家的艺术方法以及它们对我们的借鉴意义的著作,确实是困难的。但毛泽东同志在别的场合是谈到这些问题的,如1965年7月21日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主要就是讲艺术方法问题。1956年8月4日毛泽东同志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在着重讲艺术的民族形式问题的时候,也讲到了艺术方法。过去也没有人说不应该做这方面的研究,事实上也有一些研究文章,不过比起着重于政治、思想倾向上的研究文章来在数量上显得很少。1958年学术思想批判运动以后,由于害怕遭到“重艺术轻政治”的指责,一时间这方面的文章更少。在这个意义上说,这就同当时把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从政治上思想上来评价古代作品的标准错误地理解为唯一的标准有关。

研究界长期在评价古代作品的标准问题上出现偏颇,由此导致忽略研究艺术经验,是否仅是出于研究者主观的原因呢?我想不是的。胡乔木同志在《当前思想战线的若干问题》中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根本精神,同时还说到,经长期的实践证明,《讲话》中“关于把文艺作品的思想内容简单地归结为政治观点、政治倾向性问题,并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文艺作品的第一标准的提法”是不确切的。我想,我们过去理解上的偏颇同这种不确切的提法也有某种关系。现在我们总结经验教训,在这方面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20世纪60年代初,《文学遗产》开展关于古代作品的社会意义的讨论时,不少文章都强调古代作品的认识作用,即帮助人们认识生活的作用。当“越是精华越要批判”这个错误口号提出以后,有的文章更强调古代作品帮助我们认识历史,认识古代生活的意义。有人不无感慨地说,这是保护文艺遗产的盾牌。

当那种把古代作品有无民主性、进步性作为唯一衡量尺度的狭隘见解流行,很多古代作品遭到否定的时候;当“越是精华越要批判”这个口号导致即使是具有民主性、进步性的作品也要遭到“批判”,实际是予以否定,因而助长了粗暴地摒弃文学遗产的错误做法的时候,一些研究者、评论家强调古代作品的认识作用是有针对性的,是为了保护大量的作家、作品。很明显,从认识作用这个方面来论述古代作品的功能,是比只从民主性、进步性这一角度来衡量远为广阔,较之只拘泥于谈论古代作品表现的进步思想对今天读者有无正面的教育作用亦即榜样作用,就更为广阔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都重视过去的作品对人们的认识作用。这方面的例子也为大家所熟知,如马克思重视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小说家们关于世界的动人的绘画似的描写所揭示的政治和社会的真实,恩格斯称赞巴尔扎克《人间喜剧》所反映的“法国社会的最令人惊异的现实主义历史”,等等。

文学作品通过它的特殊艺术手段形象地反映社会生活,虽然它离不开虚构,但这种虚构归根到底也还是生活现象的反映,现实主义作品尤其如此。从理论上说明通过古代文学作品可以认识生活,既符合文艺的特点,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那么,为什么以往我们的古代文学研究者强调古代作品的认识作用的论述竟会被看成是被迫使用的“盾牌”呢?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我们过去在运用毛泽东同志的有关古代作品评价标准时的教条主义弊病的严重。

其实,我们从《毛泽东选集》的不少著作中,可以发现毛泽东同志不时引用古代作品的有关描写来论证、说明某种现象或某种观点的例子,这实际上就是借助于文学作品认识作用的功能,虽然像前面所说的马克思、恩格斯那样比较集中地就某个或某些作家、作品所做的关于过去作品的认识作用的具体论述比较少见。但我们又知道,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把《红楼梦》作为历史来读,《红楼梦》不是历史著作,所以说是作为历史来读,正表明毛泽东同志也是重视过去的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所具有的帮助人们认识生活的功能的。

古代作品的功能是多方面的,譬如它还有作为学术研究上的史料的功能等。有一位青年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在《新民主主义论》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著作中,毛泽东同志在强调对文学艺术遗产的评价标准和强调继承文艺遗产对发展新文学的意义时,较少谈到文艺遗产的其他更多的功能。这并不奇怪,因为第一,毛泽东同志的那些论述无疑是我们在接受文艺遗产时首要的或者是主要的原则;第二,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著作不是面面俱到的学校教科书。过去和现在,我们都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集中地代表了毛泽东同志文艺思想的著作,它适应了中国革命文艺运动的实践需要,彻底地解决了中国革命文艺运动中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从而也就成为中国革命文艺运动指南的伟大文献。但我们却也不能说,这个伟大文献对革命文艺运动中的各种问题都已包罗无遗,也不能说这个伟大文献就不需要补充和发展了,事实上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以后还在革命文艺的一些重大问题上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论述,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革命现实主义和革命浪漫主义创作方法等,从而补充并发展了毛泽东同志的文艺思想。

在古代文学研究界,人们长期以来对《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的一段话颇感困惑和难解,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紧接着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以后说的一段话:“有些政治上根本反动的东西,也可能有某种艺术性。内容愈反动的作品而又愈带艺术性,就愈能毒害人民,就愈应该排斥。”人们之所以感到困惑,是因为觉得从研究和借鉴的角度说,既然某些反动的作品有某种艺术性或愈带艺术性,那么至少说明它在这点上可供我们研究并借鉴,那怎么又要越应该排斥呢?在对毛泽东同志有关文艺问题的个别言论提出某些疑义就会被视为犯了莫大错误的状况下,人们的这种困惑很难甚至不可能提出来讨论,一些评论家所作的这样或那样的解释,又总是说不圆满。于是在实际上导致两种结果:一是在把“反动”这个概念不适当地引申扩大的情况下,把很多在艺术上有这样那样的特色和成就的作家、作品一概否定;二是对那些确实是内容反动、低下但在艺术上却有某些可取之处甚至有一些艺术上的特点的作品,在专门的研究领域内也几乎把它们排斥掉了。

一部中国文学史决不只是满目风光,一路花香。正如吸收民主性精华并不只限于研究民主性精华一样,研究家既要研究思想倾向进步的作品,也要研究思想倾向反动或低下的作品,如果后者已经在文学史上形成一种或大或小的倾向,我们还需要在有关文学史著作中对它们作出批判和评价。显然,上述毛泽东同志所说的排斥内容反动的作品那段话,不能教条主义地搬过来应用于研究界。

前面说到,文学遗产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它除了为后代文学提供经验以及有助于后代读者的思想、美感教育和认识历史、认识古代生活的作用以外,还有一种为学术研究提供史料的功能,或者说是一种广义上的史料的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作品中的具体情节和细节描写的真实这种特点决定的。我们很少见到专门论述文学遗产的史料功能的文章,但应用这种功能的现象却是屡见不鲜、十分普遍和习以为常的。我们在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的著作中,不时可以发现这方面的例子,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说到,他从巴尔扎克的《农民》中所描写的小农如何无偿地为高利贷者劳动,可以看到高利贷者既节省了工资支出,又使农民愈来愈陷入高利贷者的罗网这种残酷的剥削关系。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中,类似这样的例子也是不少的。我们也经常看到以下这些事例:气象学家为从杜甫诗中找到古代的气候方面的资料而感到欢欣;医学家对元杂剧《燕青博鱼》中描写的用金针治疗双目失明症产生兴趣;体育史研究者从《水浒传》中找“相扑”和“足球”的资料;烹饪学研究者从《红楼梦》中收集“菜单”;园林学者研究王维的山水诗同古代园林学理论的关系;经济学家探索话本小说中描写的城市工商业同资本主义萌芽的因缘;民俗学家更可以从过去的文艺作品中找到远比历史著作中的记载更为生动的历代民间风俗的材料。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古代文学作品具有史料的功能,当然并不由它们的思想倾向的进步还是反动来决定,甚至也不由它们的艺术成就的高低来决定。即使是内容反动、落后的作品,也具有史料上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也就不能应用上述毛泽东同志的那段话。而如果硬要应用,再发展到封存乃至销毁这些作品,这对我们的学术研究显然会造成损失。

反过来说,也不能因为有些思想内容不好的作品具有某种可供研究或借鉴的功能,就非要为它来一通辩护。你可以认为《九尾龟》对研究吴语方言颇有价值,也可以认为《儿女英雄传》中的北京口语可供研究借鉴,但无须强为之说,美化它们的思想内容。我们经历了曲折,饱尝形而上学之苦,告别形而上学,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强烈愿望。

毛泽东同志讲到对内容愈反动而又愈带艺术性的作品,愈应该排斥时,说到它们“愈能毒害人民”。这其实就规定了这段话所起的指导作用的范围,就是不宜把这些作品在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读者中普遍流传。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同志那段话又是适用的。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那也易于造成混乱。我们决不能否认这样的事实:过去和现在,总是有一种“理论”,借口某些文艺作品在艺术上包括艺术表现技巧上有它的特色和“绝招”,就不顾它们内容上充斥着封建糟粕或是存在不少露骨的污秽描写,而要求使它们不受限制地流行。这种现象曾经在古代戏剧的演出上表现得比较明显。近年来,这种现象颇有再度“崛起”之势,而且也有漫延到文学领域的苗头。如果不是慑于公正舆论的反对,这种混乱现象是会造成危害的。

前面说到的文艺遗产具有史料功能的问题,我认为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因为更加自觉地认识并重视这种功能,可以使我们更为珍惜前人留给我们的这个宝藏。如果就文艺的传统与文艺的革新的关系来说,庞大的文艺遗产对我们的作用具有二重性,它有助于革新,而且也必须借助于它来革新,但也可能由于因循守旧而妨碍革新。如果就文艺的教育功能来说,庞大的文艺遗产对我们的作用也有二重性,它可以起积极的作用,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30多年来,我们确实曾经非常注意文艺遗产可能会起的妨碍革新和教育功能上的消极影响,总想防范它,限制它,过了头,也就引出像“越是精华越要批判”那样的口号,成为助长“左”的偏向的一个原因。而如果就提供学术研究的史料功能这点上说,庞大的文艺遗产对我们的作用就转化为另外一种二重性:勤奋地详细地占有它,有助于得出科学的结论,有助于理论上的建树;望着书山书海而生畏,浅尝辄止,匆匆做文章,岂不更易于导致“根底浅”和“腹中空”吗?

认识文艺遗产具有史料的功能,却也不能和文艺学上的研究相缠夹。也是在前面说到的,50年代,古代文学研究界曾经批评过研究工作中的庸俗社会学倾向,那主要是指有的研究文章不注意某种文学现象或某个作品的主要倾向,而满足于去寻找、摘录它们所反映的一些社会经济、政治现象,用来代替文艺学上的评论,也把现象的罗列代替了综合的研究。但当时有些界限并没有划清楚,曾经发生过把分明是目的只在于从文学作品中找资料,而不是作文艺学上的研究的文章也说成是表现了庸俗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从而对它们作了不恰当的批评的事情。

现在国内外对“红学”研究颇有微词,其中有些意见确实是击中要害的。还有一些意见实际上却也涉及文学作品在学术研究上的多种功能问题。比如,曾经有人专门研究《红楼梦》中的北京方言,这就是从语言学而不是从文艺学角度的研究。把通常流行的“红学”的概念仅仅理解为文艺学上的研究是一回事,把“红学”的概念扩大,包括从语言学、历史学和民俗学等各种角度进行研究,又是一回事。“红学”这一名称的出现、流行,并成为国际专业术语,并不是由哪个人任意决定的,它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从实际情况出发来认识“红学”之所以被大家公认并且越来越流行,我想是否有这么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这个作品本身的无比丰富和伟大;二是研究成果的众多并形成了各个时期的不同的学派和出现了被公认为有影响的研究家。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即使有“红学”名称的出现,也未必能流行和约定俗成地被大家承认。50年代,曾经有一位著名的戏剧家提出要创立“关学”,但这个名称至今不见流行。当然,我国文学史上有的作家或作品的研究实际上已构成称“学”的条件,却没有相应的名称。但这种情况并不很多。

根据已知材料,“红学”这一称呼最早出现在清代光绪初年,一些“京朝士大夫”喜读《红楼梦》,“自相矜为红学云”。[4]这些士大夫所说的“红学”,同今天我们所说的“红学”概念远不是一回事。“红学”包括的内容越来越大,也不是由人们任意决定的。如果确认“红学”并不专指从文艺学的角度来研究《红楼梦》,那么,对待有关的研究成果,人们可以评论它们是否正确、科学,却不能任意把它们说成不属于“红学”范畴。当然,《红楼梦》毕竟是一部文学作品,并不是历史著作,因此从文学角度对它进行研究又是主要的。如果把这些界限说清楚了,就可以避免这样那样的误解。

即使是认为“红学”指从文学的角度来研究《红楼梦》,它的内容也不是单一的,它不但不排斥而且也包含考证工作。至于具体的考证文章价值如何,甚至是“无甚意义”,那又是另一回事。有一位朋友曾经悻悻地对我说:在“红学”的历史上,不是曾经有人把它和“经学”并提吗?现代的“红学”研究,弄得不好,会招致千百年后读者的讥弹,就像我们今天嘲笑“经学”研究中的无谓的东西一样。我倒觉得,我们未必有暇专门去考虑后人的评议,而且随着时代的前进,我们现在所做的不少工作都可能遭到后人的非议。重要的是要在今天的“红学”领域中坚持正确方向下的百家争鸣和百花齐放。我觉得这是我们大家怀有的愿望。

整个古代文学的研究工作所包含的内容也是广泛的,它包括评论、考订和训诂等各个方面。这也不是由哪个人任意决定的,是按照这项研究的需要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在这项研究工作中排斥考证、训诂是错误的,排斥评论也是错误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出现过一种最大的误解,把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提倡的运用马克思主义来研究古代文学误解为只是指评论工作,甚至把考据工作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对立起来,曾经有人在私下争论说:当“汉学”盛行之际,何来马克思主义?是的,不要说早期的“汉学”,就是清代的“朴学”(即所谓乾嘉学派)大兴之时,世界上也还没有马克思主义。但这种说法毕竟是错误的。早期的“汉学”也罢,清代的“朴学”也罢,它们的学者之所以能做出成绩,或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上作出贡献,从而成为“大家”,有多种原因,但究其根本是因为他们治学时具有唯物的态度,有他们那个时代以及他们所能掌握的科学方法。任何时代都存在科学的方法,任何时代的科学方法也都具有它们时代的特点,也就有高低之别。马克思主义即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级的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批判地继承了过去各个时代的科学方法。因此,说什么当“汉学”盛行之际何来马克思主义,犹如说当人们普遍以马、驴代步的时代安用飞机是一样错误的。对于这类错误看法,我们确实未免会产生“吾不责之而哀之”的感想。

1981年8月8日,《光明日报》报道了几位知名教授就考据工作发表的意见,引起了古代文学研究界的注意,引出了不少的议论。

对古代文学研究工作者来说,考据并不是他们的“专利权”。现在我们可以发现,“五四”以来的现代文学研究领域中,搜集、考据和辑佚工作,方兴未艾,编作家年谱,为作品系年,固然常见,为了一个典故,反复争论,也大有连篇累牍之势。这就说明,考据确实是研究工作的必要的组成部分。

鉴于过去的经验教训,我想如果孤立地去讨论考据工作的地位问题,常常不易说清问题的症结所在,重要的在于在以下四点上统一看法:一、我们应当坚持和提倡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指导古代文学的全部研究工作;二、这项研究工作包括考证、训诂和评论等各个方面;三、不要把评论、考证和训诂等工作本身分高下,主要看它们的成果是否有科学价值。如果对古代文学研究所包含的各项工作本身分高低上下,也是会导致形而上学和绝对化的偏颇的;四、文学研究本身是一门科学,如同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其他学科一样,衡量古代文学研究水平的主要标志是看它在理论上的建树。古代文学研究领域内的各项工作,分开来说,可以有各自不同的任务,解决或大或小的各类命题,因而也就有学术水平问题,但在全局上,它们又应当是为了促进这门学科在理论上的建树,促进社会主义文学的繁荣和发展,丰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要达到这个目的,当然不能只局限于做考据工作。如果以为考据就是一切,那显然是错误的。

同样鉴于过去的经验教训,我们应当尊重这样的客观事实,有的研究者由他们的具体条件决定,可能毕生只局限于做考据工作,这就是通常说的考据家。这样的专家在老一辈的研究者中不乏其人,他们具有各种有关的专门知识,他们勤奋地工作,付出艰苦的劳动,他们可以也已经在这方面作出了程度不同的贡献。轻视和排斥他们的工作,说他们的工作不是学问,决不是慎重的态度。他们把他们的学问传给年轻的研究生,也应受到尊重。在我们这个文化传统绵延数千年,古籍浩如瀚海的国家里,需要有一批能够从事整理古籍的专门人才,而考据和训诂等工作正是古籍整理事业中所必需的。而且,我们的时代,早已不是师承家法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时代,我们的年轻研究生,学会和掌握做考据、训诂的本领,可以也应当成为不只是停留于做考据工作的古代文学研究家。对于在他们中间出现的诸如“观点是临时的,材料是千古的”“只有考据才是学问”等的错误看法,只要善于分析,区别情况,予以澄清,加以诱导,是不难解决的。

上述8月8日《光明日报》报道的几位著名教授发表的意见中,说到要善于引导一部分语言、文学研究生纠正把大量精力和时间用于搜集、考证、辑佚资料的倾向。虽然现在也有不同的看法,以为目前还不能说已形成一种倾向。但我认为这几位前辈专家爱护青年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

我觉得,现在有另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在当前国际交流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国外汉学研究中的一些研究方法也被陆续地介绍到我国来,其中有的其实早已为我国学者所了解,譬如比较文学中无论是法国学派还是美国学派,它们对我国的老一辈学者并不陌生,所谓“意象”研究也不是一门新学问。当然,这些学派以及它们的研究方法在第二次大战后有一些新发展。比较起来,现在我们有些研究者对之颇感兴趣的“结构主义”的崛起和流行的时代要晚一些,但也在半个世纪以前。正如我们有勇气也有能力批判吸取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文化成果一样,我们的古代文学研究工作不仅不拒绝而且也需要借鉴国外汉学研究界的不同研究方法。而且,沟通声气,交换资料,研讨方法,彼此都会获得益处。我认为,当前我们在这方面的介绍工作远远不够,对它们的正确评论更为罕见。就我所能读到的已经介绍过来的一些文章来看,它们的水平颇不一致,大抵某位研究者对中国古代文学的知识比较丰富,在文字、训诂等方面比较有根底,无论是搞比较文学的研究还是作“意象”的研究,相应地水平也就较高,反之,则很一般,甚至在一些基本常识方面出现不少差错。即使是那些水平较高的著作,当涉及文学现象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它们作说明的时候,论点也未必圆满,更未必能为我们同意。

现在有些大学文科生,由于从未接触到这类论文,普遍感到新鲜,加上“新的就是好的”这种误解的流行,就出现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分明对古代文学的基础知识掌握得还很不够,甚至阅读能力还较差,却企图走捷径,去进行这样那样的“新”方法的尝试。我觉得,这种现象比有些青年学生只在考证上下工夫更为片面,因为后者还是有助于专业基础的奠定和巩固的,前者却很可能导致沙上筑屋,劳而无功。如果我们在对待借鉴国外流行的一些研究方法问题上,不是对青年学生善于诱导,去帮助他们识别那些研究方法所能应用的范围,而是助长他们的盲目态度,那是很不妥当的。

我还觉得,对目前出现的“凡是新鲜的就是好的”的误解,很需要作切实的分析和予以必要的澄清。青年学生勇于求新是无可非议的,现在的问题是,要警惕把分明是“沉滓的泛起”(如弗洛伊德主义即弗洛伊德性心理学),误认作“新鲜”的东西,也要警惕有人利用青年人的幼稚,贩卖反动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思想和反动的资产阶级艺术观点。

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到: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这个著名论点总是给我们很大鼓舞。中华民族有如此光辉灿烂的文学传统,研究、总结这个传统,是我们的光荣职责。现在我们总结过去研究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凡是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我们要坚持,凡是实践证明是错误的,我们要改正,这样,就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

上述《光明日报》8月8日的报道中,还说到几位知名教授对我们过去古代文学研究工作的估计,他们说:如果把解放前和解放后的许多论文作个比较,一看便知面貌是大不相同的,许多文章阐述分析问题的精深,条理逻辑的严密,一般都远非解放前所能比拟。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有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指导。限于一则较短的新闻稿的篇幅,我想我们无须去说它所报道的这种估计还不够全面,重要的是我们大家都会同意这种估计,因为它是符合实际的。现在我们还可看到,自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三中全会以后,古代文学研究出现了新的势头,各种单项的或地区性的有关古代文学的研究会、学会纷纷成立,各种学术讨论会议不断举行,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虽然不少同志认为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但总的说来,它们可以而且已经促进了我们的研究工作。近年来各种报刊发表的古代文学研究文章数量也很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在1980年,就有上千篇(其中包括普及性质的评介文章)。我们还看到,近年来也确实出现了一些学术水平较高的论著。以上种种情况,预示着我们的古代文学研究工作会越来越繁荣昌盛。在国际汉学研究领域,对古代文学的研究向来是一门“显学”。我们努力提高我们的研究水平,无论在国内国外,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只要我们坚持正确方向,踏踏实实地工作,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

(原载《文学遗产》1982年第2期)


[1] 本文系笔者据在北京和外地几个座谈会上的发言的部分内容,补充、修改而成,因此基本上保留着发言稿的形式。

[2] 曾经有一种意见认为,“古为今用”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是指我们继承文艺遗产是为了更好地创新,创造社会主义新文学、新文化;狭义是指在局部问题上运用过去文学作品的教育功能,如借用《史记》中廉颇、蔺相如的故事来提倡团结,借用《水浒》中三打祝家庄的故事来提倡做调查研究,等等。诚然,后者例子甚多,但我想对它们可以作另外的解释,似不必看成“古为今用”方针的狭义用法。在全局上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广义”上理解、认识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古为今用”方针,方为妥当。

[3] 《文学艺术的春天》,作家出版社,1964,第156页。

[4] 见李放《八旗画录》注,转引自郭豫适著《红楼研究小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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