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墨溪公(禀请缓婚期之故)

致墨溪公(禀请缓婚期之故)

侄自接大人来谕,始悉姻事。思维再四,觉有未能已于言者。男大须婚,女大须嫁。此语诚是。然《礼》不云乎:男子三十而娶。盖亦有鉴于早婚之有害于学业身体,而兼足以颓丧人进取之心,故必俟血气稍定,学业有成,而后始许以享室家之好也。侄前蒙陶丈赏识,于孩提之时,一见即以爱女相许,知己之恩,拳拳曷已。然年将弱冠,一事未成,问学则之无仅识,言名则一衿未青,遽尔成婚,殊深愧恧。此事已向堂上委婉陈辞,唯闻堂上之意颇主明夏择期完姻,为特禀恳大人希将侄意函请堂上,决从缓议,姑俟稍有成就,再行亲迎之礼,至所感盼。

道光九年九月十六日

◎白话译文

自从接到叔父大人寄来的亲笔信,侄儿才得知有关自己婚姻的事。我认真考虑了很多次,感觉还有些话没能说出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话说得确实不错。但是《礼》中不也说:“男子三十而娶。”大概是因为考虑到过早结婚对学业和身体都有一定的损害,而且完全会使人变得颓废丧失上进心,所以一定要等到血气稍微稳定一些、学业取得成就,然后才答应开始享受成家的快乐。以前侄儿承蒙陶家伯父欣赏,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他见我第一面就决定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我,他把我当作知己的恩情,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然而我现在都快二十岁了,却还一事无成,说学业吧,又没有什么大的成就,提到功名,更是没有获得一官半职,如果现在就结婚的话,我深感惭愧。我已经委婉地向父亲和母亲说过这件事,但双亲比较希望在明年夏天选个日子让我办完婚事,我给您写这封信,特别恳请您把我的想法寄信转告给我父母亲,希望这件事以后慢慢商量,等到我稍微获得一些成就时,再举行迎亲的仪式,非常盼望您能帮我完成这件事。

胡林翼岳丈陶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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