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流之源

3.外流之源

凤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外流要饭的呢?两次到凤阳前后工作过5年多的陈庭元了解一些情况,这些年,凤阳人民充满苦难,大多是“左”倾错误造成的。

就“左”倾错误对农村造成的危害而言,安徽可以说是全国的缩影,而凤阳又是安徽的缩影。1989年12月,农村读物出版社出版过一本名为《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年)》的书。这本近百万字的专著,是王耕今牵头“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与滁县地委在1981年共同商定的一个科研项目,是凤阳县新中国成立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录。十几位同志花了3年多时间,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选材范围包括党政机关的档案、典型调查、专题访问、座谈记录,都是可靠的第一手材料,记录了从1949年到1983年34年内,在这个拥有46万人口、140万亩耕地的县发生的大事、小事;记录了农民与干部、社区与政府方方面面关系的演化;也记录了农村多种规章制度的实行与变迁,翔实而系统,为研究新中国农村发展史提供了极为珍贵的史料,反映了原汁原味的历史真实。

凤阳县位于淮河中游南岸,居安徽省东北部,东西长74千米,南北宽近50千米,北部是沿淮平原,南部为连绵山区,中部乃起伏的丘陵地带。历史上凤阳县以出过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而著名,凤阳这个县名,就是朱元璋亲自取的,意为“凤凰山之阳”。洪武二年(1369年),他曾设想在此建立“中都”,筑城池、盖宫殿、立宗社,过了6年才取消这个打算,至今仍留下明中都城、明皇陵、龙兴寺等遗迹。其中最具特色的是中都鼓楼。这是一座城阙式的建筑,分上下两层,上层楼宇曾在战乱中焚毁,仅存基座。前些年,县里又将楼宇恢复重建,极为宏伟。东西两面开三券门洞,正中券门宽5米,高5.5米,汉白玉的门楼上镌刻着“万世根本”四个大字,令人仰视之际不禁引起深长的思索,什么是“万世根本”?是堂堂皇城的辉煌和壮丽?其实,这种辉煌和壮丽之下,是连绵不绝的屈辱和灾难,正如那首《凤阳歌》所唱到的“十年倒有九年荒”。《凤阳县志》称:“人民饥寒困苦,他处人所不能忍者,独能忍之。”直到新中国成立,凤阳人民才翻了身,特别是在土地改革之后,第一次过上温饱不愁的日子。

1949—1955年,解放了的凤阳人民,开始用双手医治旧制度和天灾所造成的创伤,并满怀信心地去开拓光辉的未来。到高级社的浪潮席卷之前,这一段日子在凤阳人民的记忆中是最美好的,像金子一般珍贵。让历史感到尴尬的是,充满希望与欢乐的日子,没有几年就重新被失望、痛苦所代替。正如《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中所说:在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凤阳人民和全国人民一样进行过探索和实验,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巨大的代价。“左”的错误不仅未能使这些劳动和代价转化为积聚起来的新社会和人民的财富,反而变成一股破坏性力量,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败坏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声誉。“大跃进”并没有使凤阳在6个月内建成共产主义,相反,倒是离社会主义更远了;“人民公社化”也没有架起一步登天的“天梯”,而是使凤阳人民重新挎起了讨饭的篮子。

初级农业合作化时期强调要重视农民两个积极性,即集体积极性与个体积极性,土地、牲畜和大农具入社时可以作股分红,总的来说全国情况都比较好,农业生产是发展的。凤阳县也是如此。这个县在1954年出现第一个高级社,1955年以后大批初级社转向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问题就逐渐多了。社员入高级社,规定必须将自有的土地全部入社,由社统一经营,社员只取劳动报酬,不取土地报酬,所有不在册的坟地、荒地均应同时入社。每户按在家常住人口,留给人均土地亩数的1%—5%,称为自留地。过去各乡负担的农业税,转归社里统一缴纳。社员的牲畜,按口齿、肥瘦不同折价入社,统一使用。大农具、运输工具折价入社,小农具社员自备。种子、牛草、饲料按亩平摊,同耕畜折价款一并记入各户名下。

2017年11月1日,我采访“大包干”带头人严俊昌时,他说:“1955年入互助组,1956年入高级社,都是强制性的。工作组的人来宣传入互助组的好处说:狗咬羊,雨喷场,小孩趴在井栏上。你一家一户干,怎么办?入了互助组狗咬羊有人打狗,雨喷场有人抢场,小孩趴在井栏上有人救小孩,不会淹死。三全其美多好呢?说得我们不明就里,没人愿意入。但到了1956年入高级社你必须入,土地、耕牛、大农具都带进去,最后评价格,一文钱也没有给,全都给集体了。”

像严俊昌说的这种情况很多,有些地方思想工作做得不细,农民顾虑不少。一些生产资料较多、较好的人怕取消土地股后收入减少;一些鳏寡孤独户劳力弱或没劳力,怕入大社后派不到活,生活困难无法解决;少数老人怕入大社全部土地交公,死后没有埋坟地;有的干部怕并成大社当不上干部,或选上也干不了。1956年39200家农户、356674口人、1655678亩耕地,共组织了1268个农业合作社。其中高级社57个,入社户数占全县总户数49.1%,人口占49.3%,均近一半。当年有洪涝灾害,高级社中增产一至三成的14个,占24.6%;保产(持平)的7个,占12.35%;减产一至三成的16个,占28.1%;减产三至五成的16个,占28.1%;减产五成以上的4个,占6.9%。与初级社相差不远。这年冬季掀起高级社高潮,到1957年全县总农户的97.3%、人口的97.5%都入了高级社。名为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实际是强制命令,边动员,边拉牛。有的干部说:“动员入社,像吃西瓜一样,七成熟就成了。要不,嘴唇磨烂了也不行。”

由于规模扩大,干部没有经验,造成高级社管理混乱。生产不民主,分配不合理,账目不公开。干部与社员之间,贫农、下中农与中农、上中农之间,干部与干部之间,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男女社员之间(同工不同酬),劳力强弱之间,矛盾重重,纠纷不断,至于折价入社的财物,由于账目不清,几经转手,已被变相剥夺殆尽。

1958年8月17日凤阳县开始试办人民公社,到9月底,就全部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县委规划尚未公布的时候,全县各乡、社纷纷申请,要求办大社。有的要求一乡一个社,有的要求全县办一个社。全县全部申请办公社,要求马上实现工资制的也很多。

公社化实现后很快就于1958年12月24日制订并公布了《凤阳县人民公社(联社)试行章程(草案)》,其中有这样的条款:

本公社的分配原则是,以基层社为单独核算单位,在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员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原则下,在各尽所能的前提下,实行“按需分配”的半供给制和“按劳分配”的半工资制的分配方法。随着生产的发展,逐步增加供给部分,在工农业产品极大的丰富的基础上,以共产主义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全部代替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

本公社(联社)在劳动组织上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民主化。

……

必须经常教育社员热情地、忠诚地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劳动,遵守劳动纪律。但必须保证社员的休息时间。在一般情况下,应该做到10小时的劳动,2小时的学习,4小时的吃饭和休息,8小时的睡眠。在农忙时可以劳动12小时。

在公社化过程中,发现有些基层社私分粮食;有些基层社的公共积累已变成一笔空头账;有些基层社男女分住,过集体生活,不许回家。不少干部反映“咱水平低,办法少,管不好,管不了”。劳动与分配、消费都陷入混乱。小溪河乡提出“五不分”:(1)干不干,照吃饭——好坏不分;(2)多劳不能多得——强弱不分;(3)无代价调粮、调牲畜、调农具、调种子、调劳力——穷富不分;(4)有一个人下一个人的米,规定每个人三碗饭——大小不分;(5)小农具、小菜园、鸡鸭集中归队,社员可用——公私不分。“六一样”:吃的一样,穿的一样,用的一样,住的一样,做的一样,照顾一样。诸如此类的做法,后果十分严重。富队思想不通、劳力强的思想不通,助长了懒汉、滑头的依赖思想,造成了瞒产私分,乱吃乱用,不关心集体,不爱护公共财产的现象,从而普遍刮起了“五风”,即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生活特殊化风,猖獗一时,愈演愈烈。

由于大刮共产风、浮夸风,干部强迫命令搞瞎指挥及生活特殊化日益严重。无偿平调劳动力进行大兵团作战,经常加班加点,随意增加劳动强度。尤其是大办公共食堂,造成的问题更多,进一步助长了某些基层干部的不正之风,多吃多占,肆意压制、剥夺农民,终于实在办不下去而不得不予以解散。但是,“左”的指导思想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粮食种植面积报大了,产量估高了,不仅不向上承认错误,进行纠正,反而用层层下压的办法卖过头粮。1959年冬到1960年春,全县正当缺粮、疫病、外流严重的时候,还错误地认为没有粮食是思想问题不是实际问题。于是规定各个公社每天粮食入库数字,每天要报3次:上午报打算,中午报行动,晚上报实绩。不问实际情况,不分青红皂白,多卖的表扬,少卖的批评,不卖的指责。逼得卖了种子,卖了口粮。搞不到粮食就认为是资本主义思想作怪,进而召开全县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大会,进行反瞒产斗争,乱斗硬逼,提出要斗得狠,不狠就是“右倾”。县里开大会后,接着公社开,大队开,小队开,年三十晚上也开,一直开了40多天。并且规定,公社散会要经县委批准。散会后,还把所谓惜售余粮的干部留下来反省斗争,干部被斗得没办法,只好带人去逼社员,到处翻箱倒柜,搜查粮食。

至于小岗村,严俊昌说:“1958年嗷嗷叫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白天干活,晚上也不准歇,要不停地打号子。我当时十几岁,已经会犁田了,接连犁地,人受不了,我们只好专门派一个人打号子,让号子声去骗那些工作组的干部,表示我们还在犁地,其他人都在田冲里睡觉。人跃进跃得受不了,机器也要加油加水啊。很多牛也累得趴在田沟里睡觉,没有时间吃草,后来有些牛就累死了。大炼钢铁,搞小高炉,铁锅都砸掉了。我家藏了一个擂钵子,最后也被搜了出来。当年的很多事情都是破坏性的,稻子刚刚黄尖,就抢割了,挑到场上,一打全是浆,打不下稻粒,磙子都打得雪白。花生果还没有成熟,就忙着去拔了,拔起来的都是秧子。”

这样的情形之下,不愿意坐等饿死、折磨死的人,只能通过各种办法,冲破阻拦,去外流乞讨了。

  1. 本节内容参考《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年)》,1989年12月,农村读物出版社,编者:王耕今、杨勋、王子平、梁晓东、杨冠三。《中国农村改革实录》,2001年8月,浙江人民出版社,作者:吴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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