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那时走笔·窗前谁种芭蕉树

贰 那时走笔·窗前谁种芭蕉树

夕阳下,

踩在落叶上就像踩着自己的生命。

生活入世,生命出世。

阅读,只为悦己

清早醒来,斜倚床头,读林语堂的《读书的艺术》,文极精妙,句句都写到人心坎里。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你若爱读书,读书便是快乐的;你若读你喜欢的书,你便是享受的。不做苦行僧式的阅读者,只做快乐读书人。大师所阐述的“一种读书艺术的观念,把那种视读书为责任或义务的见解完全打破了”。

大师认为,读书的真艺术,“简单的答案就是有那种心情的时候便拿起书来读。一个人读书必须出其自然,才能够彻底享受读书的乐趣。”

我们都有过这样的体验,学生时代,接受着填鸭式的教育,没有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远大志向,读书更像是义务,为升学而读,为父母的期望而读,我们和尚念经似的重复着那些课本,除了自己喜欢的课程,其他都味同嚼蜡,甚至望而生畏。仿佛那些书本不是天使,而是魔鬼。可是,除了与魔共舞,又能怎么办呢?我们还没有选择读什么书的能力和权利。

终于,好不容易从课本里解脱出来,进入社会,如果不为了考职称捞资本,不为了增强业务能力而去读书,你完全可以做一个自由选择的读书人。大师认为:“一个人如果抱着义务的意识去读书,便不了解读书的艺术。这种具有义务目的的读书法,和一个参议员在演讲之前阅读文件和报告是相同的。这不是读书,而是寻求业务上的报告和消息。”

我便是个不愿为了义务读书而丧失阅读快感的人。北宋文学家黄庭坚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语,面目可憎。”这便是书给人带来的雅趣和诗意,让人感觉美好。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为孩子所困,为琐事所困,为慵懒所困,我不读书久矣,每每见圈里的朋友晒所读之书,我便要惭愧一阵子,总认为自己也该是读书人的。曾在朋友圈见得一段论读书的文字,写得极好:“如果你半夜醒来,发现自己好长时间没读书,而且没有任何负罪感,你就要知道,你已经堕落了。不是说书本本身特了不起,而是读书意味着你没有完全认同于这个现世和现实,你还有追求,还在奋斗,还有不满,你还在寻找另一种可能性,另一种生活方式。”这段话深深触动了我,当真我是不愿做一个“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的。一个人的美好是由内而外的,它其实跟一个人的长相没有什么关系。当你跟一个谈吐优雅、妙语连珠又幽默风趣的人在一起时,你怎么会不由内而外地受到感染,感到愉悦呢?

这便是大师说的,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

于是,我又开始了大部头书籍的阅读,每个月从省图书馆借五本书,并按要求一个月内将它们读完。借书读书还书,周而复始,又成了习惯,并从中体验到读书的紧迫感和快感。而阅读带给我的启示,又让我有了写作的冲动,写作既能让我逃离现实的压力,又让自己重新获得信心。于是,除了工作和孩子,我更多地投入到阅读之中。我从不愿坐在电视机前,虽然连续剧也很吸引人,但如果每晚都守在电视机前一集一集地耗着,我又觉得内心不安,因为还有比看电视更有意义的事可以做,比如阅读、写作。当然,人有爱好才有精神寄托,不管高雅还是寻常,有胜于无,只要不是吸毒。

大师说:“那个没有养成读书习惯的人,以时间和空间而言,是受着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锢的。他的生活是机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几个朋友和相识者接触谈话,他只看见他周遭所发生的事情。他在这个监狱里是逃不出去的。”现实虽不至刀光剑影,却鲜有雅趣与诗意,我不想画地为牢,在精神上囚禁了自己。

就像常教授说的,除了学生时代读过的那些外国名著,好像很多年未曾再用心听听“森林里的鸟儿”歌唱了。于是,我又开始阅读外国文学。

看到教授的读书计划里,有重读傅雷先生译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我着实觉出了自己的肤浅,也许那些他认为该读的书有着非常好的教义,可以让我们读懂世界,让自己的思想变得更深刻,问题是我会不会也觉得那些书像他读起来一样有趣呢?就像佛经,我既不够虔诚,又难以读懂,所以我难以勉强去读。其实,这又正如大师所言:“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这种嗜好跟对食物的嗜好一样,必然是有选择性的,属于个人的。如果读者对他所读的东西感觉不到趣味,那么所有的时间全都浪费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书,可让他人读之。’”

大师认为,读书和婚姻一样,是命运注定的。不是某本书人人必须读,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读。就像佛经、圣经之类能洗涤灵魂,给人带来信仰的书籍,也是需要机缘的。“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还没有达到阅读一本杰作的程度时,那本杰作只会留下不好的滋味。”曾经,我固执地不肯接受基督徒为我播撒的福音,但不拒绝读《圣经》;曾经,我偏执地认为佛教如同迷信,但是后来因了某种机缘,我开始愿意阅读有关佛教的书籍或文字,听佛教音乐,从而产生亲近感,并从中体会佛教真义。比如现在我就会特意借阅林清玄的菩提系列。虽然我至今仍不知佛是否真的存在,但谁知道未来的某一天,五十岁或者六十岁,我是不是也皈依佛教或者成为一名基督徒呢?孔子曰:“五十以学《易》。”便是说,四十五岁时尚不可读《易经》,“非到读者自己成熟的时候是不能欣赏的。”

大师还认为:“最好的读物是那种能够带我们到这种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读物,而不是那种仅在报告事情始末的读物。”比如看报,并不能算是读书,因为报纸往往只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事,“完全没有沉思默想的价值。”我想,沉思默想便是我们从书籍中得到的一种情绪体验和思想境界的升华吧,我们从书中各色人等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从而深入自己内心解读和剖析那些高尚或者卑鄙的灵魂。无论我们是笑着读还是流着泪读,都是一种美好的阅读体验。

那么,让我们尽情享受阅读吧!读自己喜欢读的书,生命不息,阅读不止。不做苦行僧,只做快乐的读书人。

妥协

有一封颇具情怀的辞职信走红:“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人赞辞职者不改初心,能听从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表示很佩服,也想潇洒地道一声“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然后远走高飞,行走天涯。

可是,大多数人跟我一样,不可以,不能够。

想起林清玄。林清玄小学四年级时就在懵懂中皈依,但此后并无更深的修行,甚至忘记了皈依的事,直到工作后历经人生种种波折和不如意才又想起小时候的佛缘。

32岁那年,当他读到《至尊奥义书》时就突然决定辞职出家了,但闭关修行3年后他又突然决定再入红尘,因为他想把佛的智慧告诉众生。于是两三天后就打包下山,一面写佛教的书,一边做关于佛教的演讲。他说,他发现入世有可能做出更好的事情,入世后,如果心不混乱不动摇,其实也是一种修行。

林清玄说:“我从小就有一种能力,能够听得到内心的声音。人生的重大转折均缘于此。比如辞职、闭关,包括离婚。”

在林清玄眼里,三毛内心有个小女孩没长大,年纪不小,但打扮行事都没长大。原来,有段时间三毛想去美国,打算卖房(即现在的三毛纪念馆),并与林清玄讲好400万房价。林清玄赶紧借钱,可第二天要签约了,三毛却打电话告诉他房子不卖了,只因屋顶花园柠檬开花了,她要等它结果。当时把林清玄气个半死。

其实这两个人都是性情中人,他们共同的行事原则就是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不管是林清玄的出世和入世,还是三毛的流浪和自杀,皆是如此。

只是你我,没有这样的勇气和资本,于是只能不停地妥协,不停地听命于人。工作只是生存之本,对很多人来说,工作如婚姻,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唯有工作,才能有经济来源,才能经济独立,才能过上在别人看来体面的生活。

人间,就是天堂到地狱、地狱到天堂之间的战场。我们在这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金戈铁马,呐喊厮杀,可是我们往往伤痕累累,铩羽而归。所以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中,我们往往只能改变初心,选择妥协。

而妥协于生活妥协于现实的,岂止你我这样的普通百姓,那些位高权重者又何尝不是如此?

不是位高权重就全是春风得意,就可以随心所欲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们只是站在了另一个有别于老百姓的战场上。“当一个人面对一股巨大的力量时,除了妥协,你别无选择。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反抗,但结局只有一个,你会被踢出局。”其实这是每个人到最后都要选择的生活态度,就是妥协。

因为妥协于现实的困境,我们无法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那天,某省公安厅离退休不过几年之遥的老朋友发来一篇致50后、60后的美文,其核心句是:“人老了,真好,优哉游哉何其幸也!”历数老了的好:老了,明白了;老了,自由了;老了,轻松了。貌似退休真是一件极幸福的事,害得我都直恨自己不够老,还远不够退休的年纪。我也想“优哉游哉”过自己的生活,想做事时做事,想休息时休息,想看书时看书,想写文时写文,想旅游时旅游,想逛街时逛街,不看领导脸色,不周旋于复杂的人事之间。

我要的不多,只是单纯和简单。

可是除了孩童的世界,在成人的世界里寻找单纯和简单,是这个世上最奢侈的事情。

我羡慕陶渊明不懂音律却常带把无弦琴,每每呼朋唤友大醉,便抚琴长啸,叫道:“我醉欲眠,卿可去。”这是怎样的纵情快意、至情至性?!

我不只羡慕陶渊明,我甚至羡慕疯子。也许只有疯子的世界是不受任何约束的,他们一直都在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做自己内心想做的事情。即使把他们关进疯人院,他们照样对着天花板肆无忌惮地笑;照样整天蹲在墙角数蚂蚁,与花儿对话;照样淡定而认真地告诉你他来自外星球……有人说:精神病人如果是快乐的,我们为什么要打扰他们的快乐?

读完《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我突然也想疯了。因为只有疯了才可以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只有疯了才可能完全遵从自己的内心生活。

可我不能,于是落下泪来。这是我的悲哀,也是你的。

我们像一粒石子,不断被现实打磨着,却始终没有磨成圆滑的样子。

可是如果始终不能圆滑,就只能被现实更残酷地折磨。

遇见谁,都不是偶然

在我们有限的生命历程中,总有人不停地来来往往,进进出出,或短暂停留,或永远驻扎。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来,又为什么去,常常就归结为缘分。

什么叫缘分?缘被喻为命运纠缠的丝线,是中国文化和宗教文化的一个抽象概念,是人与人之间无形的联结,是某种存在必然的相遇的机会和可能。

一种哲理的解释是,缘分是一杯清水,你表面上不经意地端起喝了下去,其实,这是你生命中必须出现的一杯水。你或许会说我不喝这杯水,可是,当你说这话的时候,你已经喝完了这杯水。

有些人的出现,貌似偶然,但其实,那些貌似偶然出现的人,都是那一杯你生命中必须出现的清水,你喝也得喝,不喝也得喝。所以,无论在你生命中出现谁,他们都是必然出现的人,你遇见的每一个人,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只不过有的浓墨重彩,有的云淡风轻。

但是这些,是我过去未曾领悟的。

直到前天读《上善若水》一文,才因其中一段话而顿悟:“没有人是因为偶然进入我们的生命,每个在我们周围,和我们有互动的人,都代表一些事。也许要教会我们什么,也许是要协助我们改善眼前的一个情况,也许要给我们的人生一个转折。”

原来我们遇见的每一个人都是必然要遇见的,只是有人是为了爱你和让你学会爱,给你带来愉悦的体验或新的机遇,有人却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让你经受挫折,学会品尝痛苦,并反思和成长。

刹那间,释怀。不再对过去的人和事心存抱怨,不再纠结于心,耿耿于怀。

有人为你铺一条前行的路,我们要懂得感恩,因为那是你生命中的贵人;有人成为前行路上的拦路虎,为你制造困难与障碍,让你前路艰难,但是不必怨恨,尽管他是你生命中的小人。但是,就像一句话说的:“无论发生什么事,都是唯一会发生的事。我们所经历的事,不可能,绝不可能以其他的方式发生,即使是最不重要的细节也不会,那样才能让我们学到经验以便继续前进。”

在我们工作和生活中,总难免会遇到一个或几个这样的小人。一个人,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人并不算很多,而你并不是其中一个。有时可能你尽力去做,满腔热情换来的却是被人刁难和误解;面对晋升机会,却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让你错失良机。这样的时候,你会心中有怨,但是也要懂得静下心来反思,这其实也是一个你获得快速成长的机会,每一次的成长都是代价换来的,不是吗?

我们只能尽力做好自己,一步步修正自己,问心无愧便好。刘备再好也有对头人,曹操再奸也有知心友。所以不要怨恨,不要太在意。宽恕,是最好的报复方式;宽恕,能让自己不被怨恨蒙蔽双眼,不让心灵失去纯净和安宁。

有些人你无法回避,因为他就是你生命中必然要出现的人,他就是来考验你的,他代表你生命中的灰色,向你释放负能量,那些挫折让你苦闷彷徨,让你痛苦沮丧,让你步履艰难,让你无可奈何,让你避无可避,可是也让你心智更快成长,让你懂得反思,让你更加坚强。痛苦,可能让你沉沦,但也是一种沉淀,能让我们认识更深层的自己。一旦挺过去,再回过头去审视那些负面事件时,你会发现它们最终让你变得更出色。

那么,既然是生命中的必然,而经过的已经经过,发生的已经发生,结束的已经结束,该来的终将会来,何不学会接受,不管痛苦还是欢愉。即使“多少恨,今犹昨”,但是“愁和闷,都忘却”。这样,才会让我们变得平和、淡定又宁静。

走自己想走的路

因为要参加一场时隔多年的盛大的中学同学会,于是翻箱倒柜去寻找关于学生时代的记忆,果然收获颇丰,那个尘封了多年的木箱子里珍藏着我许许多多关于中学时代的记忆,十几本日记、两本个人诗集,若干信件和明信片,以及一些获奖证书和作品……

一摞特殊的信件掉出来,让我忍不住又沉浸在那些久违的喜悦里。那些来自天南地北的信件,那些我从未谋面的人,你们现在都在哪儿呢?还记得在你们的学生时代给一个远在四川的陌生作者写信,向她表达对她文章的喜爱,要跟她交笔友么?而你们至今都不知道的是,你们一直以为的男作者其实是个女生,只不过她的名字迷惑了人,她却将错就错未曾点破过。其实,他们,用现在时兴的词来说就是“Fans”,是的,他们是我当年的粉丝,一群因为在报刊上看到我发表的文学作品而给我来信的粉丝。

关于那些似水年华的追忆,二十年一回。

那些年,我有我的快乐;这些年,我有我的忧伤。

一个近年疏于联系的老朋友突然从朋友圈里冒出来,问:“你现在哪个报社嘛?”这个当年要好的同学,竟然不知道我已转行到高速公路系统好几年。

果然,得知我已不做编辑了,这个毕业于重庆师大中文系的男生有些激动地通过微信语音叫道:“那你的‘墨水’不是都荒废了?……你那叫背叛,我一直以你为骄傲,没想到你一个‘秀才’竟然跑去当‘土匪’了。”

我原本欢喜的心情开始有了一丝哀伤。

其实,这几年,这种哀伤一直在现实中存在,只是近来日渐浓烈。

想起某杂志对全国60岁以上老人的抽样调查:75%的人后悔年轻时努力不够,导致一事无成;70%的人后悔在年轻的时候选错了职业;62%的人后悔对子女教育不当;57%的人后悔没有好好珍惜自己的伴侣;49%的人后悔没有善待自己的身体。

我,是不是70%中的一个呢?可是大多时候,是生活选择了我们,而不是我们选择了生活。虽然玛莉亚·罗宾逊说:“没人能回到过去,再重新开始。但所有人都可以从今天开始,并创造一个新的结局。”但我也曾看到过一句话:“许多人,不是输在能力上,而是输在关系上;许多事,不是错在智力上,而是错在选择上。”

嗯,选择,我们一生都在选择和被选择,这关系到我们以什么方式和状态活着。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问自己:“如果时光倒流,你是否还会这般飞蛾扑火?”可是,我已是一只扑火的飞蛾,一只再难回头的飞蛾。当初选择了一条改变自己人生方向,违背自己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的路,而今尴尴尬尬,也只好自作自受。

有时觉得,就像徐志摩说的:我的眼睛向着光,脚却朝着黑里走。

我还可以拔脚转向,重新开始吗?可是,可是转向的理由只有一个,不能就此回头的理由却一个一个又一个。

生物学家做过一个实验,将跳蚤随意向地上一抛,它能从地面上跳起一米多高。但如果在一米高的地方放个盖子,让它一再碰壁,过段时间再拿掉盖子,会发现它从此再也不能跳到一米以上,直至生命结束。

其实,很多人都做了盖子下的“跳蚤”。

无论曾经多么有棱有角,最后都要妥协于现实。很多人,曾经雄鹰般的梦想最后都变成了猪栏里的理想,特别是女人。对于家庭、孩子、事业,女人总是会做一个跟男人不一样的顺序排列。

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做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挣一份能保证生活小康的工资。

但是,有多少人,能这么幸福地工作和生活呢?更多的人只能选择直面惨淡的人生。生活像在处处刁难我们,但是在时光的静流中,种种不如意,又何尝不是对人生的一种雕刻呢?

白落梅在写张爱玲一书中说:“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得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历经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仿佛隔着关山万重,但又似乎只隔着一个门槛的距离。也许我们改变不了现实,但是可以超越现实,这是一种灵魂的超越,直抵心尖。

就是这个门槛的距离,跨过去了就是门,跨不过去就是槛。有时候我们必须要用自己的坚持和梦想跨越一道道心的门槛。跨过去,就不会再为现实所困。虽然现实的困扰仍然存在,但是我们必须去寻找自己的梦想,去发掘和开拓自己别的兴趣点,在困顿的现实外,去寻找那些来自灵魂、发自内心的快乐。

现实若是网,我们的心为何不可以是海?

米兰·昆德拉说:“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时间不会为我们的欢笑或泪水停留……幸福何堪?苦难何重?或许生命早已注定了无所谓幸与不幸。我们只是被各自的宿命局限着,茫然地生活,苦乐自知。就像每一个繁花似锦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伤感的蝴蝶从那里飞过。”

是的,我们只是被各自的宿命局限着。我们常常只顾走一条必须走的路,却忘了走一条自己想走的路。人生好歹都只有这么一回,快乐是一生,不快乐也是一生。那么,在不能选择的选择之外,再选择一条我们自己想走的路吧,那样,我们人生的乐趣就会多一点,就像尼采说的:“对待生命你不妨大胆冒险一点,因为好歹你要失去它。”如果这世界上真有奇迹,那只是努力的另一个名字。

且行且修行

儿子说:“妈妈,我舍不得你!”

我的心一暖,却又疼痛起来。亲爱的小孩,妈妈又何尝舍得离开你,可是,你必须学会承受妈妈不能天天陪在身边的日子。

可是这个孩子,总是想着法子把离别的时刻拖得晚点再晚点,平时他自己能看的故事书,每到这时,他总是要求我给他讲,才肯让我走,然后开始一天天数着日子,眼巴巴地盼着我回。

上个月难得有机会出去旅游一回,因知儿子不会让我撇下他外出,所以未告知真相。果然,在他望穿秋水、左盼右盼盼我不回后,我在苏州留园接到他的电话,稚嫩的哭声穿越电波冲击着我的耳膜和心脏,他哭着喊:“妈妈,我想你,你怎么还不回来?你必须回来……”

我只能撒谎,说我在加班,可是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不陪伴他的理由,一个只有五岁的孩子哪里能接受这些呢?

哭了很久,他最终接受了“加班”这个现实。可是这个鬼精的小孩心里却算着一笔账:妈妈上了连班后,就应该连着多休息几天,把上次没有陪他的时间都补回来。

可是,我没能多陪他一天,他很不解。后来,他无意中看到我外出旅游时的一张门票,敏感地追问:“这门票是哪里来的?难道你上次是扔下我出去旅游了吗?”

真相被知晓,这个心心念念都是妈妈的孩子还不能明白大人出去旅游的意义,他显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很有些生气和伤心,为什么他日思夜想的妈妈竟然可以偷偷扔下他而不陪伴他呢?

其实这一年,我也就出去了这么一次。

直到现在,他在翻阅我手机相册时,发现我旅行时的照片,就会伤心和难过,并且质问我为什么要抛下他独自外出旅行,甚至要求我删了那些照片,因为那些照片的背后是他对妈妈苦苦的想念和失去的陪伴。于是,我只好将那些照片加密,以便不再刺激到他。

没有想到,在孩子小小的心里,爱有那么长,伤有那么深。

是啊,对于不能天天有妈妈陪伴的孩子,怎么能接受妈妈将弥足珍贵的相处时间浪费在别处呢?

工作和孩子,就像两道紧箍咒,让一个母亲没有自我的空间。只有付出,付出,不停地付出。可是,如果失去对亲情的陪伴,也不能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的时候,你快乐吗?

有人定义“好工作”:一不影响生活作息,二不影响家庭团聚,三能养家糊口。以此观照,千千万万的高速公路人,他们在“好工作”之外,付出着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可是这其中的孤独和失落,又有谁知?就像我们的孩子,哭着要妈妈陪伴,可除了忍痛离别,又能怎样?

可是,注定要欠孩子很多,爱再深,却无法给他想要的陪伴,每天看他成长。孩子的童年只有一次,在他们最需要陪伴的年纪,我们却选择了缺失,不得已的缺失。昨天看到一句话,深有感触:当孩子不麻烦你的时候,可能已长大成人远离你了;当父母不麻烦你的时候,可能已不在人世了……

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麻烦和被麻烦着,却无法有更多的时间去麻烦自己的父母和孩子,这个“麻烦”就是陪伴。

对于孩子,我们是山;对于集体,我们只是小小的螺丝钉;对于世界,我们只是微小的灰尘。

最近,网络上流传一篇很走心的文章:在家庭,你真的很重要;在单位,你真的不重要。

是的,每个人,只有在家庭里,才是百分之百重要;在单位,谁都可以取代你。所以,确切地说,家庭才是一个人终生的事业。但是,工作是家庭物质保障的基础,所以我们必须要工作。

其实,我对“好工作”的定义是:快乐。能让你感到快乐的工作都是好工作,都是值得为之付出全部心血的好工作。这种快乐,不仅是因为你对这份工作的兴趣,也在于你在这份工作中被认同的价值。

若是个人存在的价值被认同,那么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只是,这个世上,很多人都在为生计而活,关于那些人生的要义,似乎都在现实的困顿中忽略了。

我问自己,如果时光倒流,你是否还会这般飞蛾扑火?但是,注定的吧,我们选择了一条路,不管前面是黑暗还是光明,都只能一往无前地向前走,那些失落和痛苦,都只能默默承受。

我们身上的责任,不容许随意去变更人生的路线,即使在这个过程中,你不够快乐,甚而你付出未必能得到回报,可是我们只能在这份痛里寻找快乐,且行且修行。

改变不了现实,就只能接受现实;改变不了现实,就只能改变心态。

这个世上,有人平步青云,有人怀才不遇;有人有贵人相助,有人遭小人设阻。可是,无论哪一种人生,我们都在这个过程中成长和成熟,只是有人在这个过程中付出更多代价。但不管怎样,我们还是不能放弃自己人生的原则和追求。对于工作,不管你喜欢不喜欢,都要尽力而为。即使俞伯牙遇不上钟子期,千里马没有伯乐寻,也要在自己心底开成一朵花,无人问津也罢,孤芳自赏未必不可。若是问心无愧,何必自怨自艾,憔悴了自个儿?

台湾散文家林清玄在《我似昔人,不是昔人》一文中写道:“时空与我,在生命的历程中起着无限的变化,使我感到惘然。那关于我的,究竟是我吗?不是我吗?”

我似昔人,不是昔人。在强大的现实面前,我们很难真正遵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做我们想做的事,过我们想要的生活。而不管现实多么残酷,我们的内心一定要坚守,坚守住最初那一份至纯至真至善至爱,保留一份诗心,学会放下,看淡。

曾经,我也有我的忧伤,虽并不十分浓烈,却令人想逃,可是这个世上的“桃花源”在哪里呢?在现世的不可逃遁中,竟在一曲由太虚法师作词、弘一大师作曲的《三宝歌》里寻得了静心处:“人天长夜,宇宙黯暗,谁启以光明?……今乃知,唯此是,真正归依处。”

其实,“世外桃源”在我们心里,若佛,你若坚定不移,它必不离不弃。得意也好,失意也罢,我们都要,都只能好好活着,且行且修行。

像摩西奶奶那样优雅老去

人说,人生禁不住“三晃”:一晃,大了;一晃,老了;一晃,没了。

张丽钧在散文里写:“老,不放过任何一个人。生命,不顾一切地老去。”

那么,我们该怎样老去?

正值中年的著名作家六六说:“我想在自己老年的时候,依然能感受生命之美。”所以,她时刻为老年准备着,打算从中欧毕业以后,再去美国学一年英语,因为她想亲自翻译自己觉得好的外国作品。然后再去报考心理学博士,以便对写作有帮助,更能让她理性地分析现象背后的成因。

海尔集团CEO张瑞敏,60多岁的年纪仍在以每周阅读两本书,一年一百多本书的速度学习着。

1960年,日本一个毕业于医科大学的文学青年春水上行,慕名给美国100岁的摩西奶奶写了封信,说他快30岁了,不知道该不该为了文学理想而放弃医院这份稳定却不快乐的工作。于是,摩西奶奶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画了一座谷仓,写了一段话:做你喜欢的事,上帝会很高兴地帮你打开成功之门,哪怕你现在已经80岁。

果然,之后,这个青年成了日本乃至全世界都大名鼎鼎的大作家渡边淳一。而摩西奶奶更用她的传奇经历告诉我们:你最愿意做的那件事,才是你真正的天赋所在。

我问自己,在60岁的时候你会怎么样?我想那时的自己正退休在家,不需再为工作操心,可以全身心投入自己喜欢的事情,比如看书、写作、旅游,休闲之余更整点高雅的,“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古代文人的几大乐事就是琴棋书画诗酒花么,我凭兴趣弄它三两样就好。

可是在77岁的时候,你又会怎么样?那时,或许我仍健在,且儿孙自有儿孙福,不必再为儿孙事所累,亦不再为世间俗事所扰,我会活得更加淡定、睿智、从容、自由自在。但77岁,对一般人来说,是黄土埋脖子的年纪,油灯将枯,大抵不会有新的激情勃发,更或者只是等着将自己化成灰被祭奠了。但是,摩西奶奶,她没有成为最普通的那一个,她新的艺术生命恰恰是从77岁开始。这的确是个奇迹。

安娜·玛丽·罗伯逊·摩西,1860年生于美国,一个贫穷农夫的女儿,之前几十年都在农场度过,并以刺绣乡村景色为乐,直到在76岁时因关节炎不得不放弃刺绣。但是,她却拿起了她之前从未碰过的画笔,以77岁高龄开始画她最熟悉的农场生活,描绘她童年生活的乡村景色,80岁开画展,引起轰动,成为全球闻名的风俗画画家。她说:“任何人都可以作画,任何年龄的人都可以作画。”

突然我想,我也可以吗?是不是我也有画画的潜能呢?或者77岁的时候,我才突然决定去学弹古琴呢?虽然学弹古琴一直是现在就想要去做的事。有道是“士不无故撤琴瑟,君子之座左琴右书”,读书弹琴,吟风弄月,老虽老矣,却时时附庸一下风雅,把年轻时想象的情景移植到暮年实现,倒也是件极富想象力和诱惑力的事。想那时,我是不是白发苍苍,却手抚瑶琴,衣袂飘飘有若仙女呢?

就像近期在英国达人秀节目上跳萨尔萨舞的80岁老奶奶帕蒂·琼斯一样,看似老态龙钟,却身手敏捷、活力四射,立马惊艳全场,让人叹为观止,绝对是超级的正能量。又如摩西奶奶,晚年艺术生命一开始,便停不下来,直到101岁过世,她一直不停地画了20多年,共创作了1600幅作品,幅幅色彩明快,仿佛春天一直都在。在她100岁时,纽约州将她生日那天命名为“Grandma Moses Day”。

老去,有所为,有所不为。其实,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个方面具有自己的才能生长点,只是我们常常不知。美国学者认为一个人如果不去唤醒自己的潜在能力,它就会自行转化或自行泯灭,这就是所谓的“短路理论”。摩西奶奶暮年才发现自己惊人的艺术才能,我们当然也可以,即使没有,也不要虚度。一个人如果有追求,就永远不晚,只要你想去做,“现在”就是最合适的时候。

生命,会不顾一切地老去。老就老吧,优雅些便是。

人在低谷

人在低谷时,你会怎么样?

痛苦沮丧,无可避免。贝多芬曾说:“痛苦能够毁灭人,受苦的人也能把痛苦毁灭。”那么,你是要被痛苦毁灭,还是毁灭痛苦?

有人曾问当今的房产大亨、深圳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最尊敬的企业家是谁?王石沉吟了一下,说出一个名字,不是巴菲特,也不是李嘉诚,而是一个从巅峰跌到深渊的人。

他叫禇时健。

禇时健,51岁时接手当时濒临倒闭的小卷烟厂——玉溪卷烟厂,18年后,这个小卷烟厂已被打造成亚洲最大的卷烟厂,中国的名牌企业——红塔山集团,成为中国烟草大王和地方财政的支柱,18年来共为国家创造税收991亿。可是1999年,这个辉煌一时的企业家却因经济问题被判刑17年,这年他71岁。而之前其妻女已先行入狱,女儿在狱中自杀。

人至暮年,还有比这更难承受的么?再坚强的人也止不住流泪,止不住悲观绝望。但是,他没有一直沉沦。

3年后,他因严重的糖尿病保外就医。谁也没有想到,这个黄土都已埋到脖子的老人,竟然带着妻子上了哀牢山,他在那里承包了2400亩荒山,种上满山的橙子,幻想着6年后硕果累累的盛景。

王石曾特意去拜访他。在那里,一个75岁的老人,戴着一个大墨镜,穿着破圆领衫,兴致勃勃地跟他谈论橙子6年后挂果时的情景……而6年后,这个老人将是81岁。王石说,人生最大的震撼在哀劳山上。

是啊,这又何尝不是给我们的一个震撼!

终于,他成功了,他的励志橙销往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而今已八十多岁高龄的老人,在从企业家到阶下囚再到农民的身份转换中,又身价过亿了。跌倒了,又爬起来的人,不只他,还有陈佩斯。

还记得当年那个表演《吃面条》而让人捧腹大笑的光头陈佩斯么?那个曾10次在春晚舞台上为大家带来欢笑的演员陈佩斯,开创了小品新时代,也成就了自己。

可是自1999年起,陈佩斯突然消失在观众的视野里。原来,因与央视的版权官司,舞台生命也由此中止,自己经营的影视公司也难以为继,甚至数次交不起女儿的学费。

一度,红极一时;一度,落魄之极。这样的落差又岂是你我能够体会。

从此,喜爱他的观众再也未能在春晚的舞台上见到光头陈佩斯。而在北京延庆市井庄镇西三叉村,有对自称从天津下岗的夫妇承包了万亩荒山,开荒种树。他们辛苦劳作,挥汗如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一身村民打扮,住山间木屋,用简易的露天厕所,一顿煮好一天的饭菜,过着与山民毫无二致的生活。

有一天,有个山民盯着那个男的看了一阵,说:“我看你跟电视上那个‘陈小二’长得很像,你要进城去演小品,准能吓住真的陈佩斯!”

男的听了,哈哈大笑:“我要是‘陈小二’就不会带着老婆来承包这片荒山了……不过,很多人都说我像陈佩斯。”

旁人没有怀疑。是啊,这个皮肤黝黑粗糙,手掌长满老茧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是陈佩斯?那个深入人心,一年又一年在春晚舞台给千家万户带去欢乐的小品明星怎么可能落魄至此?是的,他们无法想象也无法知道这个此刻打着哈哈的男人背后深藏的眼泪和痛苦。

而他,真的是陈佩斯。此时的他,已真正成为一个扛着锄头的农民。终于,两年后他们收获了在荒山上种下的希望,木材、果子,净挣了30万,而后决定东山再起。陈佩斯用这30万重新开起了影视制作公司,做起了话剧。而这一次,他的话剧《托儿》大获成功,魔术似的将30万变成了上千万,又一次成为人生的大赢家。

与禇时健一样,他们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在人生的低谷,他们没有成为困境的俘虏。贝多芬说:“创造就需苦难,苦难是上帝的礼物。”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何尝不是如此。如果他们自己放弃了自己,又怎么可能重新爬上人生的另一个巅峰?

在看到他们的故事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正陷入一种困境。觉得自己像一只跌入锅底的青蛙,上面罩着锅盖,虽不至水深火热,却一点点被煎熬。不安、惶惑、失落,心情不免是灰灰的颜色。

的确,这是人生的一个低谷。

看了他们的故事,我问自己:你,有那么难吗?跟禇时健与陈佩斯相比,我这点困境算什么?根本不值一提。

伊索曾说:“如果你受苦了,感谢生活,那是它给你的一份感觉;如果你受苦了,感谢上帝,说明你还活着。”人们的灾祸往往成为他们的学问。

经历是一笔财富,苦难更是最为宝贵的财富,无论怎样,我们都要学会感恩。其实,这个世上,比你不幸的人多的是。谁知道明天会怎样?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好好活在当下,永远对自己不抛弃,不放弃,不是吗?

樱花的眼泪

一个人,静静地漫步在植物园樱花湖畔。昨夜有雨,落樱满地,淡淡的粉色花瓣将泥土一寸寸铺满,而那樱花树旁的山茶树下,数朵茶花整朵落下,点缀其间,红得惊艳,虽是零落,却有掩不住的贵气。那情景,似有美人嫔妃从宫廷后花园路过,不经意间头上花饰掉落,却依旧袅袅娜娜未曾知晓。

有风轻轻拂过,花瓣纷纷飘落,石板路上、水仙花上、山茶树上、灌木丛上、绿茵小草上、水光潋滟的湖水上,便顷刻舞动着樱花精灵。我摊开手掌,轻轻地接住了一两片花瓣,它像尤物静躺手心,粉红的,不语,却有万千情意。看花瓣零星沾上衣袖,我竟有些不过瘾,直想着“砌下落樱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的诗情画意。

有朋友发来微信说:可惜不能陪你看樱花。我说,一个人看樱花也很好。我想,樱花适合有诗情的人。

是啊,“小园新种红樱树,闲绕花枝便当游。”错过花期是你的错。

在樱花湖畔隔岸相望,樱花如瀑,似雪,大片大片地压在枝头,那时我想,谁说只有北京三月下了雪?樱花园里明明雪满枝。

湖畔花枝,垂于湖面,恰似柳枝婀娜多姿,风过花落,飘落湖面的花瓣,那美,分外教人怜惜。

像我这般不解风情的人,实是痴愚,常常是海棠不言,误为桃李。这樱花妖娆枝头,却似桃似李似海棠,我不辨其形,不闻其香,只见那份美直植心底,便醉为花痴。

空气中有湿湿的气息,只因昨夜那一场雨,雨打花枝,总是叫人不忍,何故不怜香惜玉?那飘落的花瓣,是樱花妖精伏地而泣。忽然想起一句歌词:“樱花树站在雨天,看着爱飘成凄美,花舍不得离别,太阳醒来之前,樱花的眼泪,是为谁?”

是啊,樱花的眼泪,是为谁?为传说中樱花妖精与心上人的别离?为寻寻觅觅的爱情终无所依?

我一遍一遍地在樱花湖畔徘徊,不舍得离开。樱花的传说美得让人流泪。

樱花象征着爱情,就像樱花妖精,在樱花树下痴痴地寻找和等待心上人,用纯洁的爱情来诠释樱花花语:生命、幸福、一生一世不放弃,命运的法则就是循环。

相遇,别离,伤逝。几百年后,樱花妖精投胎成人,在樱花树下与心上人再度相遇。

回归,坚持,缘分。隔生隔世,还是要在樱花花瓣被吹落那一瞬间邂逅你。

从此,不再错过。因为彼此已为对方守候生生世世。

剪刀·石头·布

有一对恋人遇到恶魔,恶魔须杀一人,要恋人以剪刀石头布定输赢,胜者活命。在生离死别面前,这对恋人决定生死不离,于是相约都出石头,一起死。

我想,这一对恋人的决定足以感动世人,生要爱,死了也要爱,愿化蝶共赴黄泉,上演一出如梁祝般凄美感人的爱情故事。

可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但是,人在面对死亡时,本能地想要活命。他们真的可以经受住这突如其来的生死考验吗?

亲,假设你是主角之一,是否也会做出相同的决定?

他们,真的能遵守约定,一起出石头吗?如果出现意外,会有几种可能呢?

第一种,不约而同出了剪刀。毫无疑问,这比他们都出了石头更感人。虽然这跟都出石头的结局一样,仍是双双去死,但这份在生死时刻都想着把生的机会留给对方的爱足以感天地泣鬼神,而与生命中的最爱同生共死,虽死犹生,死又何憾?!

第二种是一方如约出了石头,另一方却出了剪刀。我认为这仍比都出石头要感人,至少出剪刀那一方比出石头那一方更爱对方。出剪刀的如约死去,而出石头那一方虽痛不欲生,却一定感动得要死。

第三种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就是一方傻傻地如约出了石头,另一方却意外地出了布。

第四种是我们更不愿看到的,那就是他们两个人都出了布。悲催啊,都想自己是活命那一个,却最终难逃一死,而爱情也瞬间土崩瓦解。我想他们会不会在黄泉路上还互相质问对方:你真的爱过我吗?

亲,你猜,这对恋人最终做出了哪种选择?他们,真的都如约出石头了吗?

事实上,这对恋人没有做出以上任何一种选择。而是男的出了剪刀,女的却出了布。这的确是个极其意外的结局。两个人都没有如约出石头,但男的是想把生的机会留给女友,女的却是想把生的机会留给自己。但最后的结局是男的获得了生的机会,女的却成为恶魔的刀下鬼。

所以人啊,在危难时刻,你若心里想着别人,反而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在生死关头,你若心里只想着自己,恰恰可能让自己直入地狱万劫不复。

战地情书

读过美国女作家克莉斯汀娜·迈克莫瑞《战地情书》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近年不可多得的反映二战的长篇小说,其温婉的笔触,对感情的细腻描写,无不触碰读者的内心深处。

情书,本多情,但战地情书,更是烈火柔情,荡气回肠。

“亲爱的,给我一个答复吧,你深情的目光辉映着我曾经苍白的青春,我将回报你最倾心的微笑和任何风浪都无法剥夺的温柔。战争结束后,我将在黄土地上筑起一座小小的城堡,让我俩相偎守着炉火倾听那杜鹃鸟清啼的声音,咕咕——咕咕——”

这浪漫、诗意而又纯粹的情书,是否也让你怦然心动?是否也激起你对爱情最美妙的向往?这的的确确是一封来自二战时的战地情书,但它并不是小说里虚构的文字,而是真真实实地出自中国远征军翻译官曹越华之手,而情书本是全英文的,这个复旦大学外语系的战时翻译官用英文向心上人王德懿说着美妙动人的情话,那杜鹃鸟“咕咕”叫着的情趣,更展现了这对当年的大学生情侣的浪漫情怀,成为这对情深伉俪70年来最浪漫的回忆。

当94岁的曹越华和96岁的王德懿老人携手走上《中国梦想秀》的舞台,分别用中英文向全国观众念起那封珍藏了70年的战地情书时,观众无不为之动容。他们用一生相依相守的爱情向世人证明了什么叫真正的“百年好合”,用实际行动对“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古话做出了最完美的诠释,如一个嘉宾所言,他们上中国梦想秀追梦,但我们才是他们真正的追梦人——追逐他们的爱情梦想。

那封情书,是从老宅子里的一场大火中抢救出来的,但它终究完整地保存了下来,成为“2013年全球最浪漫模范情书”,并被台湾著名音乐制作人黄怡远谱成歌曲《A Song For You》,以此向爱情致敬,从而完成了这对九旬老人让情书以歌曲形式流传的梦想。

他们用战争年代一见钟情的爱情,用和平年代相濡以沫的婚姻为现代人的爱情观做出了表率,一封战地情书,成为他们爱情和历史的见证,也让我们看见和相信永恒的爱情。

此时,我又想起了牺牲在二战战场上的圣·艾克苏佩里的那一句“莫失我,莫失你”。

1944年7月,中国复旦学子曹越华奉命调往二战远东战区中缅战场任翻译官时,法国飞行员圣·艾克苏佩里也从科西嘉岛出发,为盟军侦察登陆地形,所不同的是,在这场世界大战中,圣·艾克苏佩里战死沙场,一去不返。

而圣·艾克苏佩里的故事并没有随着他的牺牲而结束,这个出生法国贵族家庭的飞行员,也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品《小王子》的作者,颇负盛名。他刚刚完成《小王子》的创作,就匆匆告别妻子孔叙尔罗奔赴二战战场。

离别前,他深情地对孔叙尔罗说:“我的家,我在这里的家,就在你身上,我的泉就在你眼里。有朝一日你睁开双眼,会看见我满脸白胡子回来,还可能一拐一拐,你会觉得我是一棵覆盖着白雪的树那样漂亮,当然是战争时期的雪。合起你的双眼,我的蜜花,我走了。”

战时的别离,让他们的爱情变得异常深沉,他们通过情书诉说着思念。孔叙尔罗担惊受怕,她叹道:“啊,安东尼,作为一个战士的妻子真可怕!”

而圣·艾克苏佩里在充斥着死亡与炮火的战场上一封封一声声地诉说他对妻子的爱:

“我需要你,就像需要夏天。需要你,真神秘,这场爱始终不愿意消亡。我学会了指望你,我知道你可以依靠。你的信我一读再读,这是我唯一的乐趣,唯一的。在这黑色的日子里,绝对是唯一的。我爱你,孔叙尔罗。”

“亲爱的孔叙尔罗,我的蜜花,我的有点发疯的妻子。我亲爱的,你还好吗?我想你,我真的深深地想你,就像想一道清新的泉水……亲爱的孔叙尔罗,你是我的爱妻,直到生命最后一口气。”

“远离你,日子过得可怕而忧郁。你别让我得不到你的信息。这是我内心的粮食啊,孔叙尔罗,我很快会回家,到处画上小王子……孔叙尔罗,我爱你!”

但是,圣·艾克苏佩里没能兑现诺言,他没能够回家,继续爱他的蜜花,他的孔叙尔罗。他驾驶的战机失事了,飞机残骸下落不明,但他的妻子相信他已经飞到星球上去,去会他的小王子。

圣·艾克苏佩里遗留在纽约的几大箱子遗物运回法国后,孔叙尔罗一直没有打开,即使她写回忆录《玫瑰的回忆》时也没有打开。直到她逝世后,人们才打开了这些封存了60年的箱子,其中有一张孔叙尔罗的照片,照片背后写着“莫失我,莫失你”……

爱,那么深,那么沉,那么浓,又那么痛。

莫失我,莫失你。这就是世间最朴素、最深沉、最缠绵的爱情。就像曹越华和王德懿夫妇“莫失莫忘,仙寿恒昌”,终身践行着战时爱情的誓言:“战争结束后,我将在黄土地上筑起一座小小的城堡,让我俩相偎守着炉火倾听那杜鹃鸟清啼的声音,咕咕——咕咕——”

有爱若此,夫复何求!

你不喜欢的每一天都不会是你的

什么时候,想到上班就会感到心悸呢?什么时候,开始一想到要延迟退休就恨自己不够老呢?什么时候,开始想要逃离一种自己非常不想要的状态却又只能一再隐忍坚持呢?什么时候,自己把自己弄丢了呢?

不喜欢这样的日子,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曾经恨自己在闲适安稳的生活、工作中忘了看书,忘了写作,觉得自己白白消磨了时光。后来我开始怀念那些无所谓悲伤或欢喜的日子,因为它们已离我远去。一步步跌入锅底,像温水中的青蛙一样被慢慢煎熬,但我还没有失去知觉,我痛。

“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千年前东坡的恨如今犹在,让人也想酒醉不知归路,也想摇一叶扁舟,从此“江海寄余生”。

可惜,我抑或东坡,谁都驶不出这人间险恶的“江湖”。那陶渊明真的能优哉游哉,在东篱下采菊忘却那“营营”么?

那天看大冰的《他们最幸福》,说那些流浪歌手虽然生活穷困潦倒,但是在浪迹天涯的歌唱中寻找着内心的坚持和梦想,这让他们感到幸福。我想,一个人无论选择的生活方式是否入流,只要是内心想要的生活,那他一定是幸福的。

可惜,更多的人囿于现实,画地为牢,在别人的眼光中,丢失了自己。

那天在书店里读摩西奶奶的书,看到其中一段话的时候,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说:“你不喜欢的每一天都不会是你的,对于不是心中所想的生活,无论这生活有多么美好、多么安稳,没有喜悦的生活,都不是真正的生活。”

又一次被深刻地触动,多想勇敢地逃离这个活似要把我埋了的坑——这所谓的稳定。可是除了安稳,我在这个坑里艰于呼吸,不至于死,却足以让人生生地难过。

这江湖,这人心。

这不是我的江湖。

我想象着像摩西奶奶那样优雅终老,可现实却让人抑郁、苦闷,带着一点缥缈的微光。

我想像摩西奶奶说的那样“人生只有一次,去做你喜欢的事”,可是我却践行不了。

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不能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生活。

我就在这样的悲哀里不能自已。

我不要做温水中的青蛙,不要一点点地受煎熬死去。给我力量吧,让我能勇敢地跳出去!

呓语

前几天秋老虎横扫千军后,就乖乖地隐去了。天骤然变凉,凉到我穿两件衣服都觉得手是冰凉的,十个指甲壳都变成粉紫粉紫的了。

我是寒体,是一个总需要向别人借温暖的人。

习惯了按点上下班,习惯了坐在办公桌的电脑前,习惯了十二点就奔向食堂,习惯了五点半启程回家。突然要放国庆长假,有些兴奋,却又有些不知怎么过才好的丝丝迷茫。

同事已不约我逛街了,说得为我的下一代负责。

家里的电脑前几天突然系统崩溃,正好不用装了,反正有机会远离电脑是好事。

早先与铁姐们有约,明晚或后晚去米萝或上岛咖啡厅喝茶。我请客,可是我只喝白开水,咖啡早几个月就不喝了,而今茶也要戒了(连奶茶都不敢喝了,扯上“奶”字的都怕与三聚氰胺有关)。

你说,这孕育下一代容易吗?

天气好的时候,就有意识地走路回家,锻炼的时间几乎没有,白天坐着晚上躺着,若干年后,人类会不会不会走路了?所以像春秋这样的季节,我赞同弃车走路,这是仅有的一点可以运动的时间。

如果车行,几分钟就可以到家,步行,慢悠悠地回去,要花上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昨天天气不错,虽然稍微有点凉意,但是我乐意步行。一路上,看到有绿叶有鲜花,我不知道那路边千朵万朵地野生着的是什么花,开在藤蔓上,紫色的,成喇叭状,像牵牛花。本来一路想着心事,但还是不禁被打动了,忍不住动手摘了一朵,却见花虽只开一朵,可还有几朵花苞未开,不禁又觉得自己残忍,这花,摘下来便是毁了它们,不是么?

嗅了嗅,没有暗香来袭,许清香去远,许本无清香。

走了一段路,扔了花,又一路向前,虽然心不在焉,但是我还是又注意到自己又经过了几个药房,一个加油站,还有几家银行,银行门口都停着运钞车,不知为什么,每回看到,我都在想会不会有张君似的劫匪出现,然后我正好路过被无辜伤及。还有那加油站,我每每总想,会不会突然起火,然后伤及自己?

这种概率很低,但并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每回我都会有意识地急急地走过。

马路对面的广场好像正在热闹地搞活动,我没有穿过马路去看。越往前走,就越繁华。商场超市、咖啡厅、肯德基在这里云集,可我只拐进了服饰城买了两件内衣就继续往前走了。其实看见路边有卖烤羊肉串的,嘴馋,但还是忍住未吃。超市门口的油炸香蕉和里脊肉也是自己喜欢的,可还是忍住馋,还有台湾热狗,真是诱惑不少,可是为了下一代的健康,我硬是一次次地战胜自我。

家附近就有一家规模不小的“左岸风情”咖啡厅,但是居然只与同事去吃过一回饭。虽然喜欢与朋友往咖啡厅钻,但我总是舍近求远,没办法,要朋友聚会,就得大家都往中间方向凑么。

如果有一天我一个人走进“左岸风情”,那一定是我忧郁了,有些不快乐了,否则我不会一个人去那样的地方想心事。好在,我至今一次也没去过,而在十月怀胎里,更不会让自己忧郁到一个人去咖啡厅对着花茶或咖啡落泪。

不过,人是感性的动物,何况我这样情感体验细腻的人,亲情、友情、爱情总是会随时牵动自己的神经,若真能做到淡定自若宠辱不惊,那真是修炼到一定境界了。于我,仍是感性的年纪,仍然会为一点细微的感受快乐或悲伤,哪怕为自己残忍地摘了一朵正含苞欲放的花。

同性朋友总是年纪相仿,异性朋友总是年纪稍长。总结一下,发现四十多岁的男人最容易让自己欣赏,或许是发现他们普遍比三十多岁的男人成熟和深刻吧!可见,这人都不是白活的,年纪不是白长的,阅历对一个人很重要,思考对一个人很重要,而一个有阅历又善于思考的人就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

喜欢从他们身上获得一些自己这个年纪获取不了的见解和认识,乐于去欣赏他们的成熟和深刻,甚至去仰望和崇拜,哪怕从中露了自己的怯懦和幼稚。

欣赏别人是常有的事,但崇拜谁是没有的事,而仰望某个人是少有的事。而这仰望就像一种信仰,它让你充实。如若不能仰望,便低下头去。有时骨子里会生出点傲气,为什么要仰望?十年后,十五年后自己是不是也是成熟而深刻的?只是那时于女人,却是老了。这便是男人与女人的不同,同时也是女人的悲哀!

且住!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今儿天凉了,心儿竟也跟着凉了。

其实不是天气影响了心情,不相干也。

一片黑压压的云,罩住天,挥之不去,于是苦涩、忧郁。

知道应该保持一份愉悦的心境,可是有时做不到。想给远方的朋友写信,将情绪释放出去,可是手指敲动间,又觉不妥,于是电邮里只敲出了一个称呼,便急急住了手。

可是情绪仍郁结心间。有朋友留言说孕期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要保持高雅的情趣,于育儿有益。这个道理当然是明白的。

且罢,拿了那本十几年前买的《宋词三百首》躲到楼梯间,诵之。许久没有吟诗填词的雅兴了,今儿让自己高雅一回,释放一下情绪吧!

同事皆行电梯,步行楼梯自然少有人至。行行读之,有声,心情似乎平静了些。可是,许多词总是会应了心境的,读之,竟觉得心酸,似有泪要流下来。

噢,天,“这次第,算人间没个并刀,剪断心上愁痕”,忍不住心有戚戚焉。

“彩扇红牙会都在,恨无人、解听元曲。空掩袖,倚寒竹”;“只愁重洒西州泪,问杜曲、人家在否?恐翠袖、正天寒,犹倚梅花那树”;“纵留得莺花,东风不住,也则眼前愁闷”……这婉约的词句,正应了这忧郁苦闷的心,不觉感之,差点泪流。

宝贝,你可承传了母亲的善感多愁?但不可将愁情深种。

愁情无寄,愁绪诉与何人?那乌云,仍在头顶,非倾诉所能挥之,非劝慰所能消之。但是倾诉,只是想将心绪释放,听得友人温言软语,便得心慰。因为有些事,愁也无用,恨也难消,愁之何用?

寄情于友人怕加重友人负担,寄情于宋词却被婉约牵绊,不想诉于笔端,却又只能寄情于笔端。

“尽乌纱便随风去,要天知道,华发如此星星,歌罢涕零。”

一道文学和哲学的光

一、文学的光芒

昨日收到河北诗友幸福猪寄来的几本诗集,一本是他与诗友合出的集子《十双眼睛》,还有两本是他们诗社出的季刊。好些年,我没有再捧起诗集来读了,甚至在一段时期,我竟然对诗陌生到茫然无措,虽然自己写第一首诗时可以追溯到小学,记得那时用铅笔在白纸上写的是一首献给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诗,到中学时期写诗的热情最盛,但那时又被应试教育压迫得厉害。大学时又为情所困,除了些吟风弄月的诗词,并无什么远大追求和建树,倒是做了大学文学社社报的主编后,让我学会了编辑,学会了电脑打字和排版,甚至去印刷厂掌握了整个印刷流程,为后来到报社做编辑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些日开始回头审视自己这些年来走过的路,不禁问自己,是什么让自己变成胸无大志的小女人?是什么让自己文学创作激情丧失?我曾经为此感到悲哀,但并没有尝试去改变,而是任自己沉沦,竟然浑浑噩噩地过了这些年。文学,似乎只在于附庸风雅了。这些日,突然接触到一道光,一道思想的光芒,让我感到内心的震颤,让我一直埋在尘埃中的头开始抬起来,开始仰望那一道光,开始让内心的激情又渐渐涌动起来——文学艺术,原来它离我那么近又那么远。我开始像个赤脚的孩子,两手空空地在海边奔跑,朝着那道神奇的光芒奔跑,并一路拾起那些美丽的鹅卵石……

又感觉自己沉沦于平静的海洋,我没有窒息,却没有想要上岸,突然在某一刻,一双强有力的手在将我一点点地打捞上来。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震颤,让我开始正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让我感到自己的渺小,感到自己曾经的荒疏,感到自己有了一种强烈的想向哲学思想靠近的渴望,就如同那《天国的女儿》的天籁之音,有着一股神秘的吸引力,让我开始向往一种高度、一种深度、一种宽度。

二、哲学的智慧

昨日与一好友聊天,说到寻求做人的内在的东西时,他突然说,我是学哲学的,这些我全明白。朋友做了这些年,了解他许多,却忽略了他是哲学博士。于是我说,学哲学的人应该更善于思考,更能用不一样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可是他说:“这些对我不重要了。”

“那什么对你重要?”

他说:“好好活着,活得有意义。一切平常些,再平常些,不要高深,不要高雅。”

我讶异:“那你从哲学里学到了什么?”

“看社会、看人是辩证,看自己是流逝中凝望。哦,守望,守望麦田,看好自己的庄稼,别被人偷了。”

“就这些?不学哲学也懂得守望麦田。哲学本来就是高深,你可以拒绝高深,为什么要拒绝高雅?”

他说:“我觉得老农最高雅,土地最亲切,来于斯葬于斯。”

“那你是什么?”我问。

“我是小农。就喜欢看看我的小猪肥点没有,我的小麦熟了没有,回家再摸摸老婆的肚子大了没有。”

“这是什么境界?大俗则大雅?”

他笑:“别夸我,我会受不了,会高雅的。”

“是不是看透一切,不如做个小农?”我疑惑。

“这世界没啥放不下的,也没啥那么能放下的。过去了凝结为生命一部分,我们无可悔无可怨,埋下身种地。”

“把你的小麦做出来,吃饱了饭才是最重要的,对吧?”

“这是熟悉的陌生的世界,我们把握不住,于是凝望和守候。无论感动还是激动,多少年后都会淡化,剩下的就是平静和安详。”

“生命莫过于此?”

“夕阳下,踩在落叶上就像踩着自己的生命。生活入世,生命出世。”

周六,A女生上午打电话给B教授,B教授手机关机。A女生想,许是B教授昨夜应酬太晚,今儿正补觉呢。下午,再打B教授电话,手机仍然处于关机状态,A女生想,B教授真是在冬眠吧。于是又打了B教授的另一个手机号,咦,竟然通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显然是从睡梦中被惊醒的声音,很惺忪的样子,问:“谁呀?”

A女生说:“你正冬眠呀?”

对方答:“中午喝多了酒。”

A女生打趣道:“这么好的天气,用来冬眠不是浪费么?”

电话那头又问:“你是哪个喽?”

嘻嘻,这个B教授真喝多了,居然没听出她是谁。当然,A女生不是用自己的手机打的,号码对B教授来说肯定是陌生的。调皮的A女生便开始吊他胃口了。上次B教授就被她在电话里策了。看样子,这次还可以继续策他。

A女生说:“我是你的学生呀!”

“啊?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呀?”那边问。

A女生笑:“呵呵,要知道你的号码还不容易啊?”

B教授说:“我这号码知道的人很少呢,除了家人,就只有朋友而且是亲密的男朋友才知道。”

哦,A女生突然有点受宠若惊,原来B教授一个手机公用,一个手机私用啊,可上次他用这个手机号给A女生打过电话呢。

A女生又问:“那你想想,在你印象中,有哪个女学生给你的印象最深啊?”

“好像没有什么最深的啊!”B教授答。

A女生笑:“那哪个女生给你的印象最不深啊?”

B教授问:“你知道我是哪个喽?”显然,这样有点神秘的电话让他也有些兴奋。

A女生说:“你是B教授啊!”

……

B教授好像一直都没有听出A女生的声音来,A女生窃喜,也觉得这样的电话打起来特别有意思。一番神策之后,B教授说:“下午五点我请你吃饭吧?”

A女生惊讶道:“真的呀?你还没搞清我是谁就要请吃饭啊?”

B教授答:“你不是我的学生吗?既然是学生,请吃饭也是应该的嘛。”

A女生暗喜,哈哈,意外收获啊,居然策出饭局来了。

A女生笑道:“那好啊,下午若不请客,咱就不吃饭不睡觉,到你请客为止啊!”

B教授答:“当然,你不能吃饭喽,你若吃了我还请你吃什么饭喽?到时我再找几个帅哥靓妹一起搞活动,周末大家共度嘛。”

呵呵,一言为定哦。

放下电话,A女生不禁大笑,不无兴奋地对身边的同伴讲:“刚给一个朋友打电话,打了半天他居然没有听出我的声音来,竟然又被我策了一回。”

哈哈哈哈,A女生想起都乐。又想,他下午五点会打电话来吗?看样子他不是玩笑的哦。呵呵,为了不过早暴露自己的身份,下午他若问我在哪里,我可不能说真实的方位,否则他一听这方位就穿帮了。等到了约定地点,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吧?那该多有趣呀!

A女生又想,他不是说还要约几个朋友吗?他会不会给A女生打手机,约她作陪呢?若是,那岂不更有意思了?哈哈哈,真有点愚人节的刺激感。

五点了,B教授并没有打电话来。A女生想,他会打电话来吗?A女生在期待着她想象的有趣的场景能够实现,那一定好逗乐的,再说了,自己闲着不也是闲着么,周末与朋友一起聚聚,开开心不是挺好的么?

约五点半,电话响了,A女生一看电话,乐了,呵呵,B教授真打来了。A女生一直认为B教授是个实在人,果然如此。

A女生接通电话,对方第一句话就说:“我知道你是谁了。”

咦,这B教授是清醒了,这游戏也穿帮了。

B教授说:“你是A女生。”

A女生笑:“嘿嘿,你才知道啊?”

B教授又道:“你说姓B的,我的朋友中只有一个姓B的。”

啊?A女生大惊。难不成此B非彼B?

接着对方说:“这号码是我的,不是B教授的。”

啊?这样啊?难不成上次B教授是用他的手机打的电话?可B教授曾手拿两个手机,而且他还明确地说过这个号码也是他的。

A女生一头雾水。问:“那你到底是谁啊?”

“我是B教授玩得好的朋友。”对方答。

A女生不甘心地问:“可以知道你贵姓吗?”

“我姓C。”对方答得很干脆。

A女生不禁又笑起来,呵呵,原来自己策别人时却被别人策了。

“那……那今天的饭局呢?”

“呵呵,这样吧,晚上你叫上两个女孩子,我叫上B教授和D教授,咱们一块去唱歌,如何?”

哈哈,A女生今儿倒要看看这个假B教授的“真面目”。

晚上见得B教授,方知,C教授现在用的手机号以前确是B教授的,不过,已经转给C教授用了。而A女生在得意B教授没有听出她的声音时,也一直没有听出电话那头不是B教授的声音,而C教授居然一直不动声色,反把策B教授的A女生给策了去。

哈哈哈哈!

喝酒

每每与朋友相约,总是去咖啡厅或茶楼,选个靠窗的位子或安静的卡座,边饮边聊,倒是专注。其实不管喝咖啡还是喝茶喝酒,主要目的都不在于喝,而在于营造一种适宜交流的氛围。

昨日又与女友“憨豆妹妹”相约去了上岛咖啡,喝着奶茶,谈及咖啡和酒,便又想起常在酒桌上应酬的朋友“口杯”来。他总是游走在酒桌间,并不觉得到咖啡厅或茶楼闲坐才有雅趣,他觉得喝酒才更有说话的情趣和氛围。的确,在咖啡厅笑谈间总会保持着一份文雅,断不会破坏了浪漫温馨的雅境。而在酒桌上,在推杯换盏间大家可尽情展现自己的豪爽奔放,大可放下平日的矜持,甚至可以仗酒调笑,似都无伤大雅,而气氛则在劝酒贫嘴中热烈起来。

于我,喝酒红脸,且酒量不济,自不敢在酒桌上造次,怕酒醉失态,更怕酒精燃烧让自己头痛欲裂,痛苦不堪。曾在大学里有过一次借酒浇愁,我以为酒醉了就可以麻木自己的神经,让自己忘记痛苦,甚至还可以体验神仙似的飘飘然。于是提了酒瓶,在无限愁绪中将酒咕咕下肚,结果真的醉了,忘了伤忘了痛睡了一觉,可是醒来时却发现头痛得要命,在床上辗转不能自已,连心都顾不上痛了,而全力挣扎在身体的痛里。这一番体验,让我对酒敬而远之,哪里再敢领教李白“一杯一杯复一杯”的豪情,其实,多少伤感多少愁,都如清照说的“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自不再“与尔同销万古愁”。

偶尔也会被动喝酒的。多年前,在一次酒席上,众人举杯,我也不能例外,于是在酒杯相碰声中,我也逼着自己豪情万丈地一饮而尽。就在大杯啤酒呼啦啦下肚时,刹那间感到胃里翻江倒海,顾不上风度,赶紧往洗手间跑,哇哇一番折腾,才稍算缓过气来,于是再回到酒桌,红了脸谦逊地笑着,再不敢举杯,唯有喝茶,再喝茶。

想当年还是小毛孩时曾将外公的一小杯白酒端来就倒进嘴里咽进肚子,丝毫不觉得酒难饮,还大有范仲淹“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的豪情。但不知为何,这一次的喝酒,似乎成了我最后的辉煌,后来竟滴酒不沾了。

又一日,与表姐表弟们狂欢,见他们喝啤酒如喝水,并且因此而兴奋时,我真是羡慕得很,可端起酒杯,又皱起眉头,这啤酒实在不如水好喝啊!受他们情绪感染,试着喝点,竟也喝下了一杯。这啤酒虽说不好喝,但也没有觉得像白酒那样难喝,像槟榔那样难嚼。白酒我是一滴也不敢尝,槟榔是一口也不敢嚼,倒是红酒,加上冰,兑上雪碧,再在杯里加两粒梅子,那感觉倒是回味悠长。

我这点水平自是登不上酒桌的,所以每每在酒桌旁,看别人热烈地推杯换盏,我常常是谦卑的,安静的。若酒桌上都是朋友,我也会喝一点,但一般不会端了酒四处去敬,偶尔敬了也只是随意碰杯,并无酒桌上那些礼仪规矩,本非正式场合,又加之大家都不是酒局高人,所以对于蜻蜓点水似的喝法还是能接受的,于我看来,碰杯重在表意,而非喝酒。但是那日,却在与口杯这样的高人交战的酒局上遭遇了滑铁卢。

其实,那是我喝得最多的一次,也是我最闹腾的一次。如果第二天不是口杯“长尾巴”(方言,即过生日),如果桌上的大部分人不是与我相熟的,我想我可能仍会选择一贯的谦卑和安静,当然这安静不是沉默,在热烈的气氛里我一般沉默不了,但是不会去跟酒较劲。那日人多,除了憨豆妹妹那几个同桌女伴,个个都是酒局上的高人,人家要敬,不得不喝,喝了就要回敬,脸上很快就红霞飞了,而我们又是受口杯之邀,要长尾巴的口杯自然应该是我们当天的主角,祝福的话要说,酒也要喝,我敬他,他回敬我的酒都喝了。后又在大家的唆使下又去与口杯喝酒,我很清楚自己的酒量,但是大家高兴,我呢,也就端了酒去敬,说是敬酒,其实就是闹腾,就是贫嘴,就是凑热闹,并不真的要(也不敢)接着像开始那样爽快地喝酒。

平心而论,那晚我是喝得最多的了,以前与口杯喝过一次,见我不是喝酒之人,他便不再请我喝酒。今儿高兴,人又多,以致我喝的酒比平日多出几倍。但是面对我喝一杯,口杯喝两杯,还是我喝两杯,口杯喝六杯的选择题上,我好一番磨蹭,大家都在起哄,居然都把“矛头”指向我,唯恐我不醉,我贫了半天嘴,最后还是选择了1:2。不过,我没想到,对于喝酒的口杯,却犯了他们喝酒的忌,而我竟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喝得都有些恍惚,竟然弄巧成拙了。过了两天,口杯回复留言说你喝酒纠缠不清,太不“聊别”(长沙方言,爽快之意)。方知他心里的不快,我便又委屈又难过起来。

自此,这一次喝酒便在记忆里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如口杯说的,男人看重“酒德”,就像女人注重“牌品”一样。我这不喝酒、不打牌之人,率性而为,自是不懂什么酒德牌品,但是这一次也算是被上了一堂酒德课,知道在酒桌上一定要讲酒德的,特别是跟喝酒之人一起喝酒,断不可随自己意而不讲规矩,否则自己在不经意间得罪了人还不自知。这样的错,只此一次,不是么?虽然口杯说不会与女人,特别是我这种平日里几乎不喝酒的女人计较,但是他多半不会给俺赎罪的机会了(不给机会,俺先挤两盆眼泪淹了他的酒杯)。

昨日与憨豆妹妹在上岛咖啡厅聊天,说到酒,她突然对我说,口杯让我教育教育你,说你酒风不正……

其实喝酒这事,如诗友“幸福猪”所说:喝来饮去,是那一份或疏或密或繁或简的情感,而其时的情绪,又有“浸”与“空蝉”之别。

何园盛宴

“烟花三月是折不断的柳,梦里江南是喝不完的酒,等到那孤帆远影碧空尽,才知道思念总比那西湖瘦……”一曲《烟花三月》正悠悠流淌,仿若那瘦西湖的柳正轻风拂面,我仍在那充满文学诗情的二十四桥流连。扬州,一直是梦里江南最美丽的地方,一个被千古文人吟唱得灼热又缠绵的江南水乡。

六月,我开始了这一趟江南之旅。

当我拖着行李箱走向扬州火车站出口的时候,远远地便看见两张我从不曾亲见但却熟悉不已的脸孔——扬州大学著名雕塑家常再盛夫妇。这是一对让我一直仰慕不已的模范夫妻,夫妻从艺,又富有文学才情,在扬州文艺圈,颇负盛名。

常教授已事先邀了“那些花儿”“老是扑空”等老友,并在扬州有名的晚清名园——何园摆下盛宴。等我回到教授夫妇的花园别墅稍事休整后,便启程前往何园。而在何园等待我的是什么呢?只是一场扬州美食盛宴吗?

晚宴就设在何园水心亭旁的蝴蝶厅。蝴蝶厅因厅角昂翘,像展翅欲飞的蝴蝶而得名。是何园主人用于宴请宾客的地方,厅内木墙上刻着历代名碑字画,有点像在岳阳楼,充满着浓厚的文化气息。

一桌丰盛的扬州美食,清淡鲜嫩,甜咸适宜,着实令我这个成长于四川,成家于湖南的辣妹子大饱口福。淮扬菜不愧是与鲁菜、川菜、粤菜齐名的中国四大菜系之一。说实话,吃惯了麻辣的川菜、火辣的湘菜,这清淡却极好口味的扬州菜更令我欢喜和神往。那份清淡雅致像极江南水乡的景致,仿佛瘦西湖边手折杨柳的扬州女子淡淡地回眸一笑,令人心醉神迷。一桌丰盛的晚宴,我有些贪婪地享受着这十几道扬州美食,但大部分叫不出名字来。大煮干丝、龙虾和河虾是我印象中最深的三道菜。用小龙虾做成的口味虾是湖南的特色小吃,麻辣鲜香,虽吃得酣畅淋漓,但过于辛辣,相比之下扬州的龙虾口感就清淡一些,辣,但不过火。看起来扬州人也爱吃龙虾,在扬州那三天我大饱了口福。长沙也有小河虾,但一般都是韭菜炒河虾,跟扬州原汁原味的水煮河虾全然不是一个味儿,我更喜欢后者,就好像我更喜欢清淡的基围虾一样。但大煮干丝却是我不曾见识和品尝过的,它是扬州餐桌上的看家菜,是扬州著名的特色菜,一般最先就会端上桌。一条条的豆腐干丝,整整齐齐,绵软精细,与味道鲜美醇厚的鸡汁相拌,入口即会醉了你。

坐我左侧的“那些花儿”是一个热情和细心关照别人的人,虽是山东女子,却在扬州数十年,对扬州文化颇有研究,古典文学功底深厚,著有《扬州美女》等书。她是个标准的扬州通,对何园、个园、富春楼等文化历史典故如数家珍。看我喜欢吃小河虾,她就一再将小河虾夹至我的碗里。当然,对于我这个外地人来说,吃一份正宗的扬州炒饭是必需的,所以她又特地为我点了份扬州炒饭,但对扬州人来说,喝酒吃菜后端上桌的不是米饭而是面条,这与湖南、四川餐桌上的习惯不同。

吃着扬州最可口的菜,饮着扬州最醉人的酒,感受着扬州友人的热情好客,我的心底一直被感动着。而我完全没有想到,一场更大的精神盛宴正悄然而至。

美食盛宴即将进入尾声时,忽听说扬州作协杜海主席来了。早前听他们说杜主席要来的,却奇怪他怎么到晚宴快结束时才来,接着一个个子高大、肤色白净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尚没来得及看清他,他却径自向我和常教授所在的方向走过来。我以为他是要跟今天的东家常教授打招呼,但他却越过教授走向我,在我还来不及反应时,一本绿色硬质封面的册子已递到我手上。我定睛一瞧,封面上写着“柳枝儿雅存”的字样。我瞬间明白过来,这是为我特制的礼物——天,这演的是哪一出?我有瞬间的眩晕,但里面到底是什么呢?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当层层叠叠的册子徐徐展开的时候,全场人都惊呼起来,杜主席亲笔挥毫的书法艺术如画卷展现在众人眼前,先是八个大字个个珠圆玉润一一跳跃出来:“金枝玉叶挹露涵风。”接着,一段锦词佳句字字珠玑跃入眼帘,仿若杨柳春风,绿了江南岸。众人迅速靠拢,一行行念出声来:“柳枝儿本是绿杨陌上千秋风流种,谁教移向潇湘萍岸料峭伴春风,害我烟花三月失娇容。今有博客诸君殷殷织情网,网住柔条丝丝缕缕不放松,牵来重向竹西佳处缠绵践芳踪。”天啊,专为我而作!

我跟杜主席本不相识——谁?谁这般用心?再看后面的落款“广陵老海书录那些花儿句以为扬州诸友存念”,方知是“那些花儿”所作。而后面还特意留有大幅空白,只为扬州诸友签名留念。我无以言表那一刻内心的惊喜和感动,我拥抱了“那些花儿”,拥住了这个扬州文坛的奇女子。我何德何能承受得起这样一份盛情?我何德何能得到这样一份无比珍贵的馈赠?正如“老是扑空”所言:此来扬州,别的什么都不用带了,只带这份礼物回去便已足够。

何为“柳枝儿本是绿杨陌上千秋风流种”?在“那些花儿”的著作《扬州美女》中这样写道:隋炀帝寻梦江都(即扬州),每船都配有上千名专从民间挑选的面容姣好、身材高挑的美女划桨拉纤,充当苦力,号称“殿脚女”。但春去夏来,骄阳当空,“只见众殿脚女,走不上半里远近,粉脸上都微微透出汗来,早有几分喘息不定之意”。(《隋炀帝艳史》)隋炀帝有感于殿脚女光天化日下暴露出的狼狈情景,紧急征求解决方案,最后采用了翰林学士虞世基的建议,下令沿运河两岸堤坝尽栽垂柳,为殿脚女遮阳庇荫的同时还可起到护堤作用,柳树枝叶用于喂羊,一举三利。隋炀帝还郑重其事地赐柳树与自己同姓,柳树从此姓杨,又名杨柳。扬州一地因而形成栽种杨柳的习俗,赢得“绿杨城郭”的美称。

由此,我不由感叹:本为扬州客,实为扬州柳。柳枝儿与扬州竟有如此深的渊源,原来在我十几年前取网名为“柳枝儿绿了”时就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哦,扬州,我的扬州,我回来了!

原来杜主席第二天有重要活动,为不负所托,居然顾不上赴晚宴而忙着挥毫泼墨并精心装裱,并及时送出这一份珍贵的礼物。同时,杜主席还送了一册扬州作家们在近期一次作协采风活动中所创作的诗作于我。

走出蝴蝶厅,大家仍然处在兴奋中,于是合影留念,只是夜晚光线暗,拍摄效果不佳,但以照片为证,我曾来过这里,赴了一场盛大的美食盛宴,接受了一份最为珍贵的馈赠。

在何园的夜色中,这群文人雅士又围坐在了水心亭高谈阔论、谈天说地,谈论文艺圈中的某些人和事,我不太能听明白他们的扬州方言,但不时有开怀大笑的声音响彻水心亭。其间杜主席兴起,将所录“柳枝辞”现场用京剧的腔调唱了出来,声声动人,句句动情,这群扬州文坛有名的墨客骚人,个个至情至性、多才多艺啊!

在杜主席的京剧唱腔戛然而止那一刻,我激动地走了上去,用真诚的拥抱表达了内心的感动与谢意,然后又面朝大家,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可亲可敬的扬州朋友啊,千言万语尽在这深深一躬里!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十七岁那年的雨季。

是谁唱起了这一首老歌?是谁唤起了那些关于年少的记忆?

这位歌者不是少年,他早已在青春之外,但此时他又仿佛被青春撞了一下腰,唱着,脸上有微微的笑意,透着灿烂,甚至天真无邪。

几个女子,或青春,或正告别青春,或已不再青春,她们像仙子般手拉手围着歌者踏歌而舞,像一片片花瓣绽放,纯洁又娇艳。而歌者,如花蕊般吐露芬芳。青春,此刻那么珠圆玉润,让人恍若穿越回那个十七岁的雨季。

那一年,十七岁的林志颖唱着这首歌以旋风之势席卷而来,几个十七岁左右的女孩在操场上手拉手边唱边跳:“……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也曾经紧紧拥抱在一起。十七岁那年的雨季,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却发现成长已慢慢接近。”

那时候,我们是多么渴望长大。而十七岁,正是拔节生长的好时节。

拔节生长的不仅是我们的身体,还有一个个像小兔般突突跳跃的秘密和心事。那些堆积越来越多的试卷,那些越来越大的学习压力,那些越来越厚重的情谊,那些越来越私密的青春日记……

有个诗友说:友情、爱情,朦胧、真实,羞涩、慌张,小我、大我,多多少少,我们都曾经自作多情过,自以为是过,自作主张过,以成熟自居过,更为真实的是,我们也多多少少被青春之苔滑倒过,被青春之刺中伤过……

有些人、有些事,即使时空流转,也如同青春栽种过的那棵树,很难连根拔起。

可是多年以后,那些人、那些事,却像蒲公英一样散落在天涯。这一刻,突然想问,亲,你们都好吗?

可已寻不着痕迹。

十七岁又十七岁,而今,不是成长,而是成熟。

说起来仍是人生正当年,可是果子熟了,离落下的日子也不远了。这个当年的文学少女,怎么二十年后仍是这般伤春悲秋?

但我绝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积极、乐观、向上,即使不妖娆,也要努力抬头盛放。

其实,中年歌者离十七岁的青春年少更远,但歌时的神态,却明明正青春。

而我就在那个围着歌者踏歌而舞的队伍中。嘘,别问我年纪,我正年方十七。

夜色中的风景

七月,我听到离别的脚步近了,更近了。从五月鸣蜩,到六月季夏,七月兰秋,时光如水般从指间流走。80天的支援之旅已近尾声。

夜色深深,我独坐岗亭,像一朵静夜的花独自寂寞、妖娆,这该是倒数第二个零点班了吧?窗外的风景一如当初,只是更加浓绿苍翠。三棵大树藏于夜幕,枝繁叶茂,若隐若现;几根藤蔓沿着站区围墙的铁栅栏垂吊下来,像姑娘的绿裙静美飘逸,风情万种。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但是看得见时光沿着茎、枝、叶、干一路生长,一如我们苦乐相伴的支援岁月寸寸拔节,如水奔流。

忽然,一首老歌从记忆里循迹而来,在我心里唱响:“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我竟自有些感伤起来,曾经多少次扳着指头算归期,可是归期将近,又为什么有些情怯?

夜越深,黎明越近。耳畔不断传来的是大货车的轰鸣声,偶尔,竟听得几声清脆的鸟鸣,安抚着我有些游离的魂灵。在三尺岗亭里的单调重复,让人失却了多少激情,而三班倒的作息,还是让人有些无所适从,心生余悸。曾经有多少锦词佳句,错失在这混乱的生物钟里,纵使我还有千般念想,可习惯在键盘上敲打的手指,已难再有力气敲下半个诗情跃动的文字。

如果在这样的深夜,仅仅只与大货车的轰鸣声相伴,只与汽车排放的尾气相随,我不知道如何忍受这样一份寂寥与无趣。或许这三尺岗亭,若有清茶一杯、书一本、音乐一曲,大抵就不会这般寂寞难挨了吧!好在有窗外这一片绿意甚浓的风景,有潜伏于心的诗情以及内心那份坚持,还有一支我不可或缺的笔和几页纸,才让这简易岗亭似咖啡厅般优雅别致、活色生香起来。

还有多少天呢?在这三班倒的轮回和生物钟的颠倒混乱中,我曾掐指算了又算,可是近了,当真近了,怎又生不舍?我想,这个夏天,我是真的来过这里,用我的心、我的眼、我的笔无数次观赏和描绘过这里。在这三尺岗亭,在岳阳收费站,我真真切切地种植过一片深情。

其实,这80天的支援之旅,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无须在佛前焚香膜拜,无须在菩提树下静修千年,只需在这窄窄的三尺岗亭,于重重复复的发卡、微笑、祝福中修一份清静心,修一份禅定,虽然未必修得圆满,但若能多去掉一份贪、嗔、痴,舍得忍得,从迷到觉,便得一境。如此,这番支援,便如夏花绚烂,无悔无怨。

渐至天色微明,却将明未明,恰如将暮未暮时,我不由想起席慕蓉的《暮歌》:“我喜欢将暮未暮的原野,在这时候,所有的颜色都已沉静。而黑暗尚未来临,在山冈那丛郁绿里,还有着最后一笔激情……”我端坐于岗亭,静看这暗与明的相遇,分享这夜与昼的交集,看那原本朦胧迷离的水墨画渐至清晰、立体起来。

我定定地看着这渐渐明朗起来的风景画,竟有份感动在心里开出花来。其实,端坐岗亭也好,不需移步,只需随着季节的轮回,便可看尽四季风景。而我正好在这夏花绚烂之时接受了机会的馈赠,饱览了这一番绿意葱茏的美景。这一幅生动鲜活的图画,像一首平仄相宜的绝句,像一首含蓄雅韵的现代诗,意境优美,起落有致。

这时,一辆大货车驶近岗亭窗口,挡住了我的视线,可是我仍能感觉那份绿意穿透而来,生动鲜活,直入心尖。虽然这番夏日风情终逃不过季节的转换和疏离,但来年,这一幕还会再现,树仍是那树,藤仍是那藤,只是坐在这岗亭里的人,不再是我。但纵使别去,这一季芳华,已根植于心,岁岁年年。

在笔尖的舞蹈中,天边的亮光已透过云层,让轻盈飘逸的云朵开始变得晶莹起来。我恨不能轻轻一跃,便直上云天;恨不能盈盈一握,便绘出这一幅美轮美奂的兰秋之景。

苦乐相会间,天色已明。近来一直是雨天,但我知道,白云之上,永是晴天。

杉杉的命运

小狗杉杉病了,极严重。当我休完年假回到单位,远远地就听到它痛苦的呻吟。它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好些天了,眼神呆滞、骨瘦如柴,苍蝇也仿佛提前嗅到了将死的气息,成群地扑向它……看起来它真的快死了。

我心如刀绞。这就是三个月前我亲手接过的那个刚满月的小可爱么?那时,它圆圆的身子,毛茸茸、肉嘟嘟,煞是惹人喜爱。那时与它同来的还有三个同胞兄弟,我根据它们身上的毛色,从深到浅分别取名为干干、杉杉、收收和费费。

它们那时婴儿般的模样,激发起我的母性。它们刚刚离开母亲,那么弱小,我甚至担心养不活它们。因为刚建成的狗屋潮湿,我们特地用大纸箱临时给它们当家,还不时给它们端去软乎乎的米饭,临睡前也会再去看看,它们安好,我便安心。

渐渐地,它们脱离了最初那种人见人爱的婴儿肥,骨架大起来,身型瘦起来,但个个生龙活虎,每每见到人,就会一起摇着尾巴扑上来,试图亲热。它们健康地成长着,我也渐渐减少了对它们的关注。如果不是因为杉杉病了,还病得这么严重,我不知道原来我这么怜爱和心疼它们,也许这源于对弱者天然的同情,更源于朝夕相处产生的感情。

杉杉痛苦地叫着,一声声,击穿我的心脏,我再也受不了,在夜幕下逃也似的远离了它,可是我的泪落了下来,我发誓,我要救它。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救,因为附近没找到兽医,也因为这样,杉杉的病情日益危重,如果不是一个王姓同事天天悉心照料,强行扳开它的嘴喂食,恐怕我这次回来连见它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要救它!虽然当时大家都认为它只有死路一条。也许早点死去,反而是一种解脱,有人甚至提议用锄头砸死它或者用水淹死它。虽是善意,可太残忍。我在想,如果救不了它,那么就让它安乐死吧!

在我的坚持下,终于联系到了兽医。第二天一早,兽医赶来为杉杉看病打针,我也真心疼着它。怕它夜晚冷,我把睡衣给它垫着;怕它正午被热辣的太阳晒得难受,我赶去把它抱回狗屋;怕它饿,我跑来跑去给它端水送饭;怕它孤独,我去看它、陪它,轻抚它的背,跟它说话……我坚信它是需要陪伴的,因为每当它难受,我轻抚它的背,轻握它的前肢,它就会安静下来,安心地闭上眼睛休息,可是我一旦起身离开,它就会叫,并且挣扎着想把身子朝我的方向移过来,可是它动不了,只能哀哀地叫,仿佛在求我别走,我的心瞬间就碎了,那感觉像是儿子在对我说:“妈妈,抱抱我!”

终于,奇迹发生了。杉杉虽然没有力气爬起来,但是扶着它,它竟能半跪着了,头也能抬起来了。接着,它居然能在我的帮助下用前腿支撑身子蹲着了,而且头部也能自如地扭动看它的兄弟们嬉戏玩闹了。再打一针,扶起它,它站立起来了,然后竟能蹒跚前行了,虽然仅仅几步就再也支撑不住倒下,但扶起来,它又坚持前行……

我把杉杉这些天的情况发在朋友圈,引来了很多朋友的关注和祝福。某天,有个朋友问,这是你养的狗吗?还是收留的流浪狗?像个非洲难民似的。接着,他发来一只站在他家绿色真皮沙发上的德国牧羊犬照片,说:“看,我的雪儿多幸福!”

那照片中的狗狗小巧玲珑,全身雪白,睁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天然地流露出白雪公主般的高贵气质,煞是漂亮可人。杉杉跟它比,当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羡慕他的雪儿更怜惜我的杉杉,是啊,谁叫雪儿出身高贵,而杉杉出身低微呢!不同的出身,就注定了它们不同的命运。

朋友圈里一个朋友说,他的宠物狗虎子因为病危无救,他特地到宠物医院花了一百元钱给虎子注射了一针,两秒钟内虎子安乐死去。

可是杉杉呢,别说死不得安乐,病了也鲜有人怜悯。谁叫它只是出身卑微的土狗呢?它们生来就是命贱,主人养它不是为了看家,就是为了日后成为盘中餐。它们从出生起,就只能吃主人剩下的残羹冷炙,柴堆就是它们的窝。它们病了,往往自生自灭,没有几个人愿意为它们花钱治病。就像杉杉这次生病,共花费了60元医药费,在我看来,这点钱不值一提。可竟有人说,买一只小狗才20元呢。那份对杉杉命运的不屑尽在言语和行动中,难怪,杉杉病了,连食堂原本负责给狗送饭的人都不肯再送了,说病狗不喂,怕有传染病。

完全被物质化的杉杉,在有人眼里,不值60元。呜呼!别说杉杉,连我,都感到了这人世的寒凉。这几个月来喂养它不算么?这些日子以来建立的感情也不算么?

有朋友说,哪有贵贱之说呢?不过是世俗人的世俗眼光而已,万物皆可贵。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也说过:“如果你收养一条快要饿死的狗,把它喂得肥肥的,那它绝不会咬你。这就是人与狗的主要差别。”

这不正是说,狗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吗?对主人来说,对狗好只需花一部分时间和精力,可是狗却全心全意地忠诚于主人。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狗亦是命,且最通人性,救狗一命,不也胜造七级浮屠么!

为什么我们不能善待它们?哪怕它们只是最普通的土狗。生命,理应得到尊重和敬畏。

朋友又兴致勃勃地发来他与德国牧羊犬雪儿逗乐的视频,雪儿吃着专用狗粮,玩着专用玩具,还听主人温柔地叫着:“雪儿,乖,等会爸爸带你出去散步……”

我只能守在杉杉身旁,轻抚着它的背,怜惜地说:“杉杉,乖,你一定要坚强,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后记:

后来杉杉终于好了起来,也因为这场大病,它的体格比其他三个兄弟瘦小许多,但正因如此,它才没有在春节像干干、收收、费费一样成为食堂餐桌上的狗肉火锅。这就是因祸得福吧,我为它庆幸不已。

独活下来的杉杉,一天天变得强壮起来。一见到我就使劲往我身上扑,赶都赶不走,衣服上、裤腿上、鞋子上都被他扑满脚印,特别是雨天,有时也不免恼它。通常,孤单的杉杉不仅会满院子跑,还会跑出去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比如勾引母狗,比如抓咬别人家的鸡,当然避免不了被人追打。而我最担心的是它会步兄弟们的后尘,成为大家的盘中餐,但大约过了一年,它仍安然无恙,我才放下心来,就渐渐减少了对它的关注。

但什么时候开始,我再也没有见到它,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但也没有太在意。此刻想来,它是真的不见了,是失踪了,还是……我真的不忍去打听。

也许无论哪一种,都是杉杉的命运,只是我的心还是有些止不住地疼痛起来……

打开装着天使的笼子

每个人心里都有两个笼子,一个装着魔鬼,一个装着天使。打开装着天使的笼子,你就是天使;打开装着魔鬼的笼子,你就是魔鬼。可是,浙江温岭女幼师颜艳红,家长们视她为天使,却蓦然惊悚地发现她竟对孩子们张开了魔爪。

她笑着,拧起五岁孩童的耳朵;孩子哭着,脚尖离地20厘米。这一幕触痛了所有人的神经,我们心里泣血,人神共愤。

她失恋了,把班上的幼儿当成出气筒,甚至一句“觉得好玩”就把孩子们童年的快乐色彩给过滤了。她把孩子头朝下扔进垃圾桶,将孩子的嘴巴用胶布粘上……孩子就像是她手中的玩具娃娃或者小猫小狗。她随意蹂躏着,虐待并快乐着。

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一个最有益的补充,幼儿园应该是孩子们的天堂。可是,她全然忘了自己是老师,老师是父母之外,孩子们最崇敬和热爱的人;她全然忘了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父母之外,对孩子成长影响最大的人。教师,特别是幼师,是母亲之外,上帝派来的又一个天使,专门负责将爱和阳光撒播在孩子的心间。可是,我们却无比愤怒地发现“穿起牧师的衣服,魔鬼也能登上教堂的钟楼”。

19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赫尔巴特说:“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怎么配站在三尺讲台?一个没有爱心的人配谈什么为人师表?

前段时间网上疯传浙江诸暨恶儿媳暴打婆婆的视频同样触怒众人。尊老爱幼的美德,被恶魔大笑着捏了个粉身碎骨,也粉碎了所有善良人的心。

暴怒的儿媳一次次冲过去,金属长柄雨伞秋风扫落叶般打在老人身上,可是,老人的儿子只是空长了一身肥肉,先是象征性地拦了几下媳妇,后来干脆袖手旁观,任其暴打老母。一声声惨叫那么无助凄凉,旁人尚且心痛莫名,那个不孝儿子何以能漠然置之?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有些情绪失控地在电脑前跺脚、拍桌、惊叫,甚至生出以暴制暴的冲动。可是现场无人围观,邻居也只能偷拍视频上网曝光恶行。可见,类似情形已不是第一次发生。

老人也曾年轻力壮过,可是老了老了,连自我保护的能力都没有了,没有了反抗的能力,就像幼儿园的孩子们一样无助。他们都是弱势群体,他们都不幸落进了魔鬼的掌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幼师不能善待幼儿,儿媳不能善待婆婆,她们不知道自己也会生养孩子,也会垂垂老去吗?人之初,性本善。她们的善呢?

苏霍姆林斯基说:“只有心地善良的人才能易于接受道德的熏陶。”无论是虐童者还是虐老者,都不是善良之辈,于她们,道德为何物?辱,莫大于不知耻。可是,对于她们,却是不知耻地辱没和侵犯着别人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益。

她们之所以没有道德,是因为在她们心里没有播下善良的种子,没有爱心、善心、同情心的人,是一个失心的人。一个失心的人,又何来德?一个失心的人,不配为人。

虽然最后颜艳红被逮捕,给所有站在幼儿天堂的老师们一个警醒,可是那个暴打婆婆的恶媳呢?她仍逍遥法外,继续虐待老人吗?

最后,我想说:亲爱的“颜艳红们”,如果你做不到像母亲一样付出你的耐心、爱心,那么请不要伤害那些年幼的孩子,好吗?亲爱的“儿媳妇们”,如果你不能像女儿一样对待婆婆,那么请不要把年迈的老人当成你的敌人,好吗?我们每一个人,都关好心里装魔鬼的那个笼子,让天使扇动洁白美丽的翅膀在这个世界尽情飞翔,好吗?

“同行勿入”

农历十二月六日,妹妹莉莉过生日,这也是她与男友云伢子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莉莉请了几个朋友去步行街“天天过年”吃饭,饭后这对小恋人准备去看电影。

吃完饭,我便拉住莉莉的一个女同学,想在步行街逛逛,让莉莉和云伢子去过他们的二人世界,可莉莉以看电影还早为由,硬要跟在我们后面,赶也赶不走,云伢子就这样被动地跟着我们。步行街上琳琅满目都是女人的时装,我和莉莉东瞅瞅西望望,女人对逛街总是保持着足够的、长久的热情。可是我们发现云伢子总是站在店面外,并不进去跟我们一起看看瞧瞧、挑挑选选,我想云伢子是不希望我们这些灯泡一直亮着,正想提醒莉莉,不想莉莉先埋怨起云伢子来:“男人追女人的时候,天天陪逛街都乐意,一追到手了就……”

“逛街,本来就不是男人喜欢干的事。”我劝慰莉莉说。

不想云伢子却说:“同行(xíng)勿入。”

呵呵,常逛街的人就知道,经常有店面门口挂着“同行勿入,面斥不雅”的牌子。我以为是这位正攻读医学博士学位的小伙子故意把“同行(háng)”读成“同行(xíng)”,以一种故意屈解的幽默方式来化解女友的埋怨,不禁笑道:“同行(xíng)勿入!你这博士还真幽默啊!”

不想云伢子认真地说:“这里都是卖女装,我这男同行(xíng)就不好进去嘛。”咦,他还当真以为这里的“同行(háng)”是“同行(xíng)”呢!

莉莉不禁大笑:“是‘同行(háng)勿入’,不是‘同行(xíng)勿入’。是店主不想让同行(háng)进去打听价格从而降价影响自己的生意。”

云伢子才恍然大悟:“哦,这样啊!我是奇怪怎么不让同行(xíng)的人进嘛!”

哈哈哈……

产床上,谁的生命更重要

这是一个严肃的话题,也是一个可以分成正反两方进行辩论的话题。如果在产床上发生意外,只能保住母亲和孩子其中一条命的话,谁的生命更重要?如果保母亲是正方的话,我将站在正方的立场,发表正方的观点。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刻意要列出这样一个辩题来进行辩论。只是刚才在一个博友的日志里看到这样一篇文章《生命不能承受之痛》,是说一个25岁的母亲怀有一对双胞胎,可是在分娩时发生大出血,面对生命最残酷的选择,母亲在抢救中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不行,一定保孩子”。于是在这样最决绝的悲壮中,花蕊般的孩子活下来,如花的母亲却永离尘世。

两个孩子出生的啼哭成为对母亲死亡的祭奠,双胞胎姐妹的生日喜宴成为母亲的葬礼。这的确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痛。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怎样的心情和表情,悲喜交织间,是喜多于悲,还是悲大于喜?

“如果不行,一定保孩子。”一个母亲,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保住了两个女儿,也成就了一个母亲的无私和伟大。可是在生者的痛里,谁的死更让人揪心?

生命当然都是可贵的。我们能理解这个母亲舍身保孩子的那一份源自生命的痛和爱,可是用一个25岁如花年纪的生命去换取两个怀胎十月的孩子,到底是不是值得的?

这是个残忍的话题。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赞同我的观点,但是我还是坚持认为,如果只能保其一,那就要保大人。

如果保大人,就必须要失去孩子,还是双胞胎姐妹,我想她们的父母会有着撕心裂肺的痛,特别是这个母亲可能会在她的月子里以泪洗面,可能会在很长时间里走不出失去孩子的阴影,还有其他亲人都会感到惋惜,都会表示遗憾。但是我又相信,除了最直属的亲人,为失去两个未出生的孩子而痛哭的人可能不多,但是失去这个母亲,她的亲人、朋友、同学、同事,甚至不相识的人都可能为之痛哭为之落泪,就像为她写下《生命不能承受之痛》来哀悼她的这个人——她在行文中一刻都没有停住泪水。可见,生命是平等的,但是生命的价值却是不同的。

我不知道,这个年轻女人的丈夫,在做出妻子和孩子生死抉择的时刻,经历了怎样的挣扎,他最后又是如何签下舍妻子保孩子的生死状的。我这样的话语里,好像充满对丈夫的责怪之意。是的,我的确不乏责怪之意。爱妻子是爱,爱孩子是爱,到底爱哪个更多一点?别忘了,有大人就有再造小生命的资源,大人在小生命也会在。母亲只有一个,孩子还可以再生。对大多数人来说,一生不会只怀上一个孩子,可是我们往往不能生下每一个怀上的孩子,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一些未成形的生命就这样被拿掉,你虽心痛,却极少为之痛不欲生。当我们新的宝宝降临人世的那一刻,那份喜悦必是冲走了先前失去孩子的所有伤痛。

我也来做一个残忍的假设。如果,我也不幸遭遇这样的时刻,会怎么办?也许那一刻的母性使然,也会使我甘愿为孩子舍掉自己的性命,可是我希望这道选择题不是由我来做,如果是我的丈夫,我希望他选择让我留下来。孩子不是不重要,这样的选择对我的丈夫同样是一个残酷的考验。如果他同意不要我而要孩子,即使我甘心为孩子失去生命,也可能在最后一刻对他心怀哀怨和遗憾。我需要他爱孩子,可是也需要他爱我,特别是在生死抉择的时候,我希望他能表达他对我最深切的爱。就像琼瑶剧里最煽情的情节那样,抱住我,用他所有的生命的力量抱住我,泣不成声地说:“不,我不要你死,我要你活着,要你好好地活着,我们可以不要孩子,可是我不能没有你……”这就是爱情啊,这就是那一刻生死相依的爱情。我会感动得要命,会为他保重自己,然后好好地活着为他生一个我们都需要的孩子。不要骂我自私,说我只爱自己。不是的,我也想做母亲,我也同样有母亲的胸怀,也会像天下所有的母亲那样去爱自己的孩子。可是,当我意识尚存的时候,当我面临死神的时候,我只是想要活着,想呼吸这人间的空气,想有父母疼着,丈夫爱着,只要我活着,我就可以再做母亲,就可以带给家庭更多的欢乐。可是我死了,那就是家破人亡。你,要这样的结局吗?

话说回来。那个为孩子失去生命的25岁的母亲,留下了孩子,可是留给她父母的又是什么?她也是母亲十月怀胎生养下来的,25年啊,父母含辛茹苦将她培养成材,她被保送到师大,毕业后放弃到上海的发展,而回到家乡执教于三尺讲台,不就是为了更好地孝敬父母,照顾四个尚未成年的弟妹吗?可最后呢?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只想到了自己的孩子,她想到她的生命对于自己的父母的重要性吗?她也是父母的命根啊!虽然同样都是生命,可是十月怀胎的辛苦与25年的艰辛哪个付出更多?感情虽然无价,但是成本却同样需要计算。她对父母不能再尽赡养义务,也无法再照顾四个弟妹;她的双胞胎女儿一生下来便没了母亲,无法享受到最动人的母爱;她的丈夫失去了妻子,一个人要又当爹又当妈地养育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即使再婚,可是孩子缺失的母爱能得到弥补吗?她们的童年还能像风中的蝴蝶那样快乐飞舞吗?这注定是一种无法弥补的残缺。可如果她留下来,即使失去两个孩子,这份痛也是暂时的,她还可以再生孩子,幸福生活都可以重来,一切都还可以重新圆满。可是她走了,残缺永远存在。

还有,我想问那位为孩子失去生命的25岁母亲,如果你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在产床上会难产,会有无法跨越的生死劫,你还会选择孕育孩子吗?做丈夫的,当你知道妻子会因生产孩子而失去生命,你还会要她为你传宗接代吗?当妻子意识到自己就要奔向死亡,她的心里真的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恋吗?其实,当一个人面对死亡的时候,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活着。而那尚在母腹中的孩子,则完全不知自己在与母亲争夺生命,不知道生命之重(是大人觉得他重要),生活在母亲的子宫里什么都不知道,生或死都不足以让他感到痛苦和绝望。而挣扎在产床上的母亲却完全相反。仅凭这点,做丈夫的,你觉得该让妻子舍命保孩子吗?你竟然真的接受妻子的建议,眼睁睁看着她为了你们的孩子赴死吗?你为什么在此刻不坚决拒绝妻子的要求,而请求医生保住她的性命?你完全可以坚决地救下她,即使失去孩子,可她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对你充满感激,她会知道你多么在意她,知道自己对你有多么重要,会在以后的日子更好地爱你,而有妻,何患没有孩子!

可伊宝贝

可伊,听这名字,你是否想到可人的她?可伊,叫这个名字的一定是一个温婉、清纯、漂亮的女子。是也,非也。

可伊的确是个可人的她,只是她还是一个婴儿,一个明天才满月的宝贝,小名依依。

今天可伊做满月酒了。我当然会赶去祝贺。可伊妈妈是我报社时的同事,也是比较要好的朋友。可伊刚出生三四天时,我去医院看她,那时她还没有名字,正静静地睡在小床上,丝毫不受我们大人谈笑风生的影响。

可伊妈妈躺在医院白色的病房白色的床单上,头上裹了头巾,脸上有很明显的妊娠斑。上帝呀,这是那个平日里时尚、清秀、玲珑的女子吗?

她说:“你看我现在多丑,别人说女儿就是来带走妈妈的美丽的。”有些调侃,有些无奈。

我笑,说:“等你元气一恢复,又成了时尚漂亮的女人,又可以冒充是清纯少女了!”

“呵呵,”她笑着说,“现在我已经有注册商标了,腹上的刀疤就是我‘为人母’的有力证据。”

可伊是在预产期一周后才出生的。之前,我曾建议剖腹产算了,免得痛死个人,可可伊妈妈坚持自然分娩,痛死痛活八小时后,医生决定还是施行剖腹产。我有些同情又有些幸灾乐祸:“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吧?”可伊妈妈这下可是很认真地说:“你以后生孩子直接选择剖腹产吧,像我痛也痛了,刀也挨了。”我问:“剖腹产麻药过后痛吗?”她说:“没感觉,跟痛阵比起来,根本就不算什么。”哦,我好似有些放心了。

其实,孩子的名字爸爸妈妈早就取好了,因为夫妇俩很想有个儿子,别人又看她肚子的形状都推测是儿子,于是他们取的都是儿子的名字。孩子一出生,傻眼了,女儿呢!孩子爸递过几页纸给我看,上面全是名字,几百个呢,是他从网上下载下来的,想从中寻出个好名来。孩子妈和我一样,希望女儿的名字跟人一样清纯、可爱,有些独特、有些诗意、有些文学气质的。我挨个看过去,呵呵,好似没有看到满意的。雅的不多,雅得也不新鲜,俗的倒是不少。我看到上面还有一个叫“廖害病”的,哈哈哈,忍不住大笑,古有霍去病,今有廖害病。

我没有真正见过和接触过出生才两三天的婴儿,这回亲见,孩子那脸蛋粉嫩粉嫩的,用手指轻轻碰触,好柔软鲜嫩啊,真想用手捏捏那张还只有巴掌大的小脸蛋,却又不忍。孩子头发浓密乌黑,长得极好,真是令人羡慕得紧。而孩子母亲小巧玲珑,父亲眉清目秀,这宝贝长大了也定是清纯、漂亮、小鸟依人的。

孩子安静地睡着。她妈妈说邻床的产妇刚刚出院,生了个儿子,两口子兴奋得不得了,可那儿子特吵人,白天睡晚上哭,甚至不会吸奶,以致妈妈乳房胀得要命,一家人每天都忙着把产妇的奶挤进奶瓶,再通过奶瓶喂给儿子,因为供大于求,父亲只得亲自上阵替儿子吸,一边吸又忍不住一边笑。可伊妈妈边讲边骄傲地说她的女儿生下来就会吸奶,而且还有力度。为了证明这一点,可伊妈妈兴奋地叫一旁照顾她的母亲和婆婆把正睡着的孩子抱来放在胸前,也全然没了做妈前的羞涩,径自把宽松的睡衣一掀,便将大半个鼓胀的乳房露了出来。我笑,天,当了妈就这样不顾形象啊?!可伊妈妈不在意地说,这里不都没有外人嘛。呵呵,我想要是平日里,她哪敢在母亲和婆婆面前袒胸露乳呀!孩子并不睁眼,却条件反射似的含住了乳头,她似乎并不饿,不怎么吸,却也根本不打算把嘴巴移开。咦,想以这样的方式跟妈妈亲近呢!是不是含着妈妈的乳头,婴儿的感觉是最安全的?

几天后,可伊妈妈打电话来,说你上上网,给咱女儿取个名字吧!我那几日正忙,说你整日在床上无所事事,怎么不给女儿想个自己喜欢的名字?她说,坐月子真无聊,真是煎熬,啥都做不得,思维都枯竭了。几日后,她再打电话来问,我感到责任重大了,她可是认真的啊,可这是别人家的女儿,我哪能像给自己女儿取名一样。如果是我的女儿,我会取得独特一些,比如我不会要两个字的,太没特色了,三个字的,也比较普通,呵呵,我可能会取四个字的。凑巧,先生的姓是个复姓,我只要想两个字就好。名字虽然只是一个符号,但是一个有特色的、好听的名字,你一看便可以记住并在眼前勾勒出一个美好的身影,同时也可以体现父母的文化品位。但可伊爸爸是单姓,夫妻俩又不太愿标新立异,这咋办哩?可伊妈妈说,若你以后生的是个儿子,咱就把女儿抱给你做干女儿。

一日看电视纪录片《百年婚恋》,知道瞿秋白的女儿叫独伊,当时就觉得特别好听。独伊,独伊,独一无二的她,寓意也好。突然就想借这个名字给这个同事的女儿,可把孩子的姓一连起来,就觉不妥了,廖独伊,尿毒医。赶紧放弃。后跟同事聊起,她说,有一个孩子叫子腾,偏偏姓杜,结果成了“肚子疼”。呵呵,本身“子腾”这个名字蛮好听,也有“儿子飞腾”之意,却因加了这姓而毁于一旦了。不过,我脑子里闪过的是“紫藤”两个字,如果女孩叫紫藤,该是多不错的名字,可同事说不行不行,她很容易想起“肚子疼”来。这倒让我想起某大学处长的女儿叫“匡漪舟”,字眼上看挺不错的,可是叫起来,就很容易让人想起长沙方言“筐一瓢”(办砸了,出丑之意),我想等她以后上学了,同学们很可能会给她取这样一个绰号。

同事说,叫“思嘉”怎么样?借《乱世佳人》女主角的名字,可马上被我否决了,这样的名字一搜网上就一大把。那叫“可欣”呢?又被我否决,这名字还是普通了些。那叫什么呢?“可伊呢?”“好!”我立马响应。不“独伊”就“可伊”,可人的她,可心的她,人见人爱,将来一定是有出息,不要父母操心的了。电话那头立即也很认同:对,就叫可伊,我可心的她,我可人的宝贝。于是,同事欢喜地谢过。

今天摆满月酒了。进得宴席大厅,便见“廖可依”满月酒的贺牌,何以成了“廖可依”?因为孩子爸虽然认同“可伊”这个名,但坚持把“伊”改成“依”,小鸟依人、老有所依的“依”。孩子是两个人的,孩子妈虽然跟我一样认为“可伊”更好,但只得做些让步,于是就成“廖可依”。

祝福可伊(我仍然坚持这样写),祝福这个可人的宝贝。喝完满月酒,我寻着她用手机给她拍了两张近照,并且忍不住“啵”的一声吻了她。

三十岁女人,凭什么挣扎着年轻

在网上看到一篇《三十岁女人——挣扎着年轻》的文章,“挣扎着年轻”,到底是说三十女人刚刚告别年轻,却因不甘心而挣扎着不肯告别呢,还是说三十女人就要告别年轻,却要使劲拖住青春的尾巴,怕一放手就被远远抛弃呢?这“挣扎”二字就让三十岁女人好生绝望,就像一个溺水的人在临死之前做着最后的无望的挣扎,而这种挣扎只是自己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印象而已,竟让人心里有些生生的痛。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不大同步,我下意识地拒绝“挣扎”两个字。虽然三十岁不能跟二十岁比,可是在人生长河中,三十岁并不是人生的二分之一。曾有朋友用花来形容女人:女人二十是雪花,捏着含着都怕化;女人三十是梅花,暗香盈袖来嗅她。这不正是“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么?有诗云:“雪似梅花,梅花似雪,似和不似都奇艳。”都是一样的奇艳,只是各有侧重,三十岁的女人,为什么要挣扎?

三十岁的女人,不敢说自己青春无敌,但还不至于被青春抛开找不着边际。该吃的时候还是照样吃,何苦要看着美食咽着口水却要委屈自己的胃?至于皱纹,那不是三十岁以上女人的专利,你没见有些二十来岁的小女生一笑起来眼角就有了细微的鱼尾纹,而三十岁的女人却笑得灿烂敢把眼角凑到你的眼前?

三十岁,告别的不是年轻,而是年少的无知和轻狂。告别的只是白衣飘飘那个年代的单纯,在工作中被磨砺得日渐宽容和沉稳。三十岁,不再是当年那颗棱角分明的石子,在社会的河流里,她们已被一天天打磨得圆滑却依然不失真诚。

其实三十岁,正是在人生事业的奋斗阶段,她们跟男人一样努力地拼命工作,可能还会有家庭有孩子的拖累,会顾不上自己。当然,人要成长,要衰老,这是不可抵挡的自然规律。只是为什么要拿自己去跟二十岁的女孩子比年轻?三十岁也不老,为什么不跟她们比成熟、比气质、比女人味?四十岁尚且风韵犹存,三十岁的女人为什么不可以演绎别样的风情?谁敢用“半老徐娘”这个词来形容三十岁女人,必用一把镰刀朝他脖子上抹去。

记得一个男性朋友说,在他看来,女人最美好的时光是二十五到三十五岁,只有这个阶段的女人才更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富有女人味,她们更懂得打扮自己,更懂得什么叫风情万种……那么三十岁的女人,悲观什么?我们还有美好时光可以让自己骄傲,只是我们不要去跟二十岁的小姑娘比可爱、比天真,我们可以跟她们比时尚、比韵味。时尚不分年龄,露背装凭什么我们不能穿?我们一样可以把自己打扮得妖娆而高贵。你看看,在你身边的三十岁女人,如果她们的心态够年轻,她们会穿着老土的衣服,成天抱着孩子家长里短,把自己这一代的希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吗?那些染着不同颜色的头发,做着新潮前卫的发式,戴着墨镜,穿着时尚短裙,青春逼人的女子,你想到她三十岁了吗?那些打着单身,周末背着旅行包出游或下班后就呼朋唤友去K歌、泡酒吧、混迪厅,扭着蛇一样身姿的女人,你想到她三十岁了吗?

三十来袭,可你看到的是她们越来越多的生活积淀和内蕴的张扬,她们不是老了,而是少了小女孩的青涩,越来越有女人味和个人魅力了,不要问她们年纪,她们的身边聚集着越来越多的追求者,她们有资格和理由得到真正有内质的成功男人的青睐。

三十岁的女人,她们成熟、有主见、有内涵,但同样不失小女孩的天真,她们一样爱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撒娇,爱在知心朋友面前哭着鼻子倾诉。她们不会幻想跟一无所有的王子去私奔,她们更懂得在现实中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三十岁的女人,也许告别的只是单身,而在婚姻中体味出了另一种精彩的人生,实实在在地担负起对生活、对家人的责任。她们丢掉了许多不切实际的幻想,却并不缺少浪漫气息。她们更善解人意,被二十岁的小姑娘信任,跟四十岁乃至有更多阅历的男人成为知音。三十岁,在二十岁和四十岁之间,自信地微笑。一点也不老,依然年轻,为什么要挣扎?

的确,时光匆匆如流水,一去永不回。三十岁的女人,承上启下,没有如花似玉,却同样风华正茂。一天天积累生活阅历却照样张扬自信,在这个人生刚刚好的年纪完成一个女人为人妻、为人母的使命。

如果三十岁的女人都要挣扎了,那三十五岁呢?四十岁的女人一定是不再年轻了,而介于三十岁和四十岁之间的女人,是不是才真正在“挣扎”着年轻?

犹记一句外国名言:“再美的容颜都抵不过岁月横扫的镰刀。”衰老是无可抗拒的宿命,谁都不能侥幸躲过。我们所能把握的是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心灵,也只有我们的心才具有永恒性、持久性。岁月可以让如花青春变得老态龙钟,可心灵的美丽却可以随着时光的流逝放射出更加夺目的光芒,只有心灵的年轻和美好才会被人永远欣赏和瞻仰。所以,做一个被人尊重的人更重要。

不要挣扎,我们可以永远年轻。三十岁的女人,扛起一面叫“女人”的旗帜,独树一帜!

婆媳记事

先生的大姐在视频那头叫我,我只好凑到镜头前,跟大姐搭话,都是东一句西一句的闲扯。我试图拉了坐在旁边另一台电脑边的先生,请他参与进来,以便说到无话时可以救场。可先生似故意要我独自面对和交流,所幸家里还有人,我便在不知说什么时几次闪出镜头,拉别人去跟大姐聊,怎奈大姐几次叫住我,我又只好坐回镜头前。

那天是公公的生日,远在几百里外的女儿们纷纷通过视频与父母聊天,祝福父亲生日快乐。家里人轮番上阵去聊,不过都是些家长里短。我一向少与姐妹们去聊,不是因为感情不好,先生家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一向都是好的,而且儿女们对父母都非常孝顺。只是我跟姐妹们接触不多,虽然彼此友善,相处和谐,却并无太多话语。就像我跟婆婆,虽然相处融洽,但交流有限,一是先生家的七大姑八大姨基本上是我所不熟悉的,生活的交叉点不多;二是因为语言不通,婆婆一口家乡方言听得我这外地媳妇一愣一愣的,所幸,身为退休教师的公公有时可在一旁做翻译。当然,这都不能成为我和婆婆各尽其职的障碍,我尽可能地善待公婆,并对公婆于我的好抱有一份感恩之情。

我只是做着身为儿媳该做的事情,不想,大姐在视频里再一次叫住我,对我说:“小步(大姐的儿子,在中南大学读研究生,几乎每周都会到我家来看外公外婆)对我说,说你对爸爸妈妈很好,对他也很好,对青肠子(先生个儿高瘦,打小姐姐就喊他‘青肠子’)就更好了。本来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的,看到你们处得这么好,我蛮高兴啊……”呵呵,没想到会受到大姐的表扬,我对做教师的大姐笑,说:“主要是你们这个大家庭的氛围好,妈妈对我也很好,性格也很好,很好相处。”接着,我又问,“是不是要颁奖啊?”大姐大笑。

其实,我一直想再写写我的婆婆,实在是因为她对我太好。

我以前在博文里有写过,婆婆一生育有一儿五女,年轻时吃过很多的苦。那时公公在学校教书,一周才能回家一次,家里的六个儿女和三亩田地主要靠婆婆一个人打理。婆婆每次生完孩子都要自己照料自己和孩子,做饭、洗衣、喂猪,一样都不能假手别人,像现代人这样被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坐月子,对她来说就是痴人说梦,因此,婆婆落下了风湿病,时不时背痛腿痛。婆婆人很瘦,从年轻到现在都只有八十来斤,但个儿却不矮。她从不与人争长短,也从不发脾气,对于夫妻关系,用她自己的话说:“结婚五十年,从来没有吵过嘴。”这的确是个奇迹,而我也深信,因为我亲眼见证了公婆相依相伴的温暖亲情和爱情。

记得公公曾说过,婆婆年轻时为他受了很多苦,他一定要好好补偿她。当时就听得我心里暖意融融。而婆婆对公公的依恋,也实在令我深深感动了一回。

那日,先生要回老家那边办事,顺便将公公也用车载了回去,因为婆婆晕车,加之当天要往返,便没去了。等我下班回来,便见婆婆对我说:“你回来啦?你爹回去了,我觉得时间好难打发啊……”问她为什么不出去走走呢,婆婆说她一直没敢出门,怕有人打家里电话没人接。我说公公不是带着跟家里号码一样的小灵通吗,有电话他也可以接的嘛。婆婆说去了外地还能接吗?我说当然啦,省内都可以接的。婆婆恍然大悟。接着,她告诉我,她实在不知如何打发公公离开的日子,于是就拼命地找家务来做……那一刻,我的内心有一种震撼。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假如公公在人生路上先一步离婆婆而去,婆婆将如何度过余生?这真是一个让我不想则已,一想便觉得难过和棘手的问题。所谓少来夫妻老来伴,失去伴的老人内心的那一份对老伴的依恋以及由此带来的孤独感又岂是儿女们所能替代和消除的。想到这里,我便有些慌了,只有在心里深深祈祷,愿两位老人都能健康长寿,若能共百年,那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公公虽年逾七十,但身体很好,依然每天不离烟酒。记得那天在生日蜡烛点燃后,公公许下三个心愿,随后说:“我为教育事业奉献了四十年,也应该再享受生活四十年。我现在希望能再活二十年。”我说,一定的,不只是二十年,我希望还能为你买上三十甚至四十个生日蛋糕呢。公公欣慰地笑。

婆婆牙齿不好,吃不得酸的甜的冷的,除了饭菜,像水果或其他零食她都吃不了,而公公是根本不喜欢吃。可家里从来不缺水果和零食。平日里,家中只有公婆,我则早出晚归,也没什么客人,婆婆每天买些水果和零食回来只是因为知道我爱吃。每天上班前,公婆都会主动提醒我并为我递上香蕉苹果什么的。有时吃过晚饭,我坐在电脑前,婆婆会主动将鲜嫩的冬枣之类的放到电脑桌上叫我吃。我从来没有要求他们给我买过什么,这不免令我心生感动。

星期天,我一般会睡得晚一点起床,婆婆原先会在八点左右叫我起来吃早餐,我不肯起来,说让他们先吃。以后每到周日,他们便不再叫我,而是等我醒来再给我做。有一天,看我起床,公公便在窗口喊在楼下散步的婆婆回来做早餐,我说不用麻烦,自己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婆婆却赶紧回来,执意亲手做给我吃。我的内心又涌起一阵感动。

最记得那一天,婆婆突然在饭桌上端出一碗鸭脖,说是在超市里看到了特意买的。我一看,是卤鸭脖,52.8元一公斤,心里不禁再一次感动,这鸭脖是婆婆特意为我买的,他们根本不吃的。此前,我曾买过“绝味鸭脖”回家请大家品尝,虽然我吃得津津有味,可婆婆吃过一口便搁下了,说吃不惯;公公咬了一口,说尽是骨头咬不动。自然,那鸭脖最后只能被我独享了,虽然很辣,辣得我这辣妹子都喊辣。过了两天,我又买了些回去,婆婆便知道我对这东西很有兴趣。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婆婆竟会主动给我买回来,事实上,她不知道,我买的是“绝味鸭脖”,而非卤鸭脖,“绝味鸭脖”才19.8元一斤,而她买的卤鸭脖要26元多一斤呢,更重要的是,卤鸭脖的味道跟“绝味鸭脖”相差很远,我其实并不喜欢吃这个味道。但是我的心里却充盈着满满的感动,婆婆真的在当女儿一样地疼着我。我在内心对自己说,对公婆,我必存感恩之心。

那天,我无意中看到一种燕麦酥,便买了一包回去。当然,大部分被我一个人消灭了。突然有一天,公公问我那“麦嘟嘟”在哪里买的。我问什么是“麦嘟嘟”?公公说我上次买那个,婆婆吃了觉得好吃而且居然没牙疼呢。哦,我恍然大悟,却从未认真看过那麦酥叫什么名。我说顺路在酒烟批发市场买的,他说他们找遍了也没买到。咦,看来这东西他们还真爱上了,竟然特意去寻呢!于是我说我去帮你们买回来吧。第二天,我便在下班的路上,去偌大的批发市场寻找,也不记得是在哪家店里买的了。好在,终于找到了。当我一气提着五大包“麦嘟嘟”回来的时候,公婆可高兴了,公公说:“媳妇买回来的,那我们就吃吧!”

呵呵!

一碗汤的距离

与双方父母最合适的居住距离是多远?有一种说法是“一碗汤的距离”,就是说在这碗汤还没有凉之前就能送到对方手里,这样的距离既方便照顾老人,又不用担心自己没有自由空间,一举两得。

一女老总离婚多年后觅得如意郎君——湖南某大学教授。教授一再提出结婚请求,其即将到美国读博士的儿子为他们在某别墅区买了一套非常适合养老的房子,而他们目前住在教授学院里的房子里,教授母亲就住在附近。但教授说,搬到新房后将他母亲接到一起住,当然还有照顾他母亲的保姆。对此,女老总明确表态,若此,她便不去住了。

女老总是江苏人,儿子也在澳大利亚留学,去年才来长沙工作,在江苏也有价值可观的房产。她对我说,她不习惯也不喜欢跟公婆一起住,她坚持要有独立的私密空间。她说,且不论别的,就夫妻两个人打个趣调个情或者说个什么私房话的还要注意“隔墙有耳”,过点夫妻生活也还要“忍气吞声”……但是长沙的房子是教授的,如果婆婆去住的话,她不反对,但是她会选择自己不去住。

是不是儿子都想跟父母住一起,而媳妇又总是不愿意?即使平日里相处融洽,但是到关键时刻你就会发现,婆媳不是真正的母女,是经不起考验的,难免显得微妙,甚至沦为天敌。

我也一直认为,最好的距离就是跟公婆保持一碗汤的距离。而我将来不会也不愿跟儿子、儿媳住在一起(儿媳也不会愿意我这个婆婆总侵入他们的私人空间)。年轻人应该有年轻人的空间,老年人应该有老年人的空间,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成长环境、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生活习惯的两代人天天聚在一个屋檐下,总难免会互相牵制,会有不相融的地方,若终至剑拔弩张的程度,便得不偿失了。

夫妻两人尚且需要磨合,何况婆媳。做女人其实不易,在一个完全不同的家庭环境里成长了二十几年,突然嫁人了,要融入一个你完全陌生的不同的家庭氛围中去,被那一家人、那一族人接受,并去接受那一家人、那一族人,跟或许与你完全不同类型的婆婆去相处、去碰撞,最后媳妇熬成婆了,又要跟和你可能完全不同类型的媳妇去相处、去碰撞。这的确是件熬人的事儿。

我这样说并不表明我跟婆婆的关系有多么紧张。跟公婆住在一起几年,本来一直相处非常融洽,甚至让人羡慕我们这样和谐的婆媳关系,我也曾认为彼此会一直这样亲密,特别是在儿子出生后我们的关系会更上一层楼,但是令人沮丧和难过的是,从儿子出生的第一天起,婆媳关系便受到挫折,从此便多少有了些裂痕。跟女老总谈起婆媳方面的问题,说到儿子出生时因呛羊水得了肺炎,婆婆居然将此归咎为我的责任,让刚刚熬过剖腹生产还在病床上痛苦呻吟的我遭遇冷脸,我仍旧忍不住哽咽落泪。这一刻,我再次确认有些伤害是永远不可能被忽略的,我内心的伤痛至今仍难以愈合。毕竟女人生孩子是遭受第十二级疼痛的事儿,何况一生只生一个孩子,一生只坐一个月子,关于生孩子和坐月子的点点滴滴又怎么可以又怎么可能忘记!

孩子生下来,婆媳关系受损了。时间久了,有些不快被淡化,虽然再不可能回到从前,但也没什么大的矛盾,相处平淡,只是围绕孩子的成长所带来的磕磕碰碰仍是不可杜绝,难以回避。有一个操心过了头的婆婆,让我这个当妈的自主权受限,难免心生不爽。

我想,还是分开住最好。当年只有一套房子,先生虽然姐妹甚多,但儿子却只有他一个。公婆要从老家来与我们一同居住,我不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但条件所限,我亦认同了这事儿。儿子出生前,大家相处得好倒也没觉得怎样,虽然自由空间没了,虽然朋友们也不再愿意到我家里来玩(并不是公婆待人不好,只是朋友觉得家里有老人不方便)……

可是在有条件保持这样一碗汤的距离的时候,先生却仍然坚持要跟父母住在一起,而我是再也不肯。

两套房子之间的距离,走路也仅仅十来分钟,我想这就是一碗汤的距离。但是先生硬要大家在这碗汤还很烫的时候就喝下去,宁愿烫了嘴也不愿让它稍稍冷却一下。房子仍然请装修公司来装,但不再与公婆同居一室的想法不会有丝毫改变。公婆那里仍然可以每天都去,但是回到新家,我是自由的,可以大声喊、大声唱,可以穿着性感睡衣在各个房间游走,甚至可以在洗澡或上厕所时不关门,还可以随时邀朋友来聚聚,大家可以在厨房里一起倒腾,可以在客厅扯起大嗓门唱卡拉OK,在景观大阳台喝红酒也行,在沙发或床上随意东倒西歪也行,我要有我的自由空间,我要有可以邀请朋友到家里来聚会的自由空间,我想要提高我个人的生活质量!我不想看着孩子身上不停流汗,婆婆却在一旁唠叨要我给他穿上长衣长裤,不想因为没有照她老人家的意思办,而让她耿耿于怀,借题发挥,但凡孩子有个什么小感冒的就借机统统把责任归咎于我。再说,屋里人多了,东西就多,老人家总是这也舍不扔那也舍不得扔,有限的空间就会显得更加拥挤杂乱,我不想新房里那个最让人惬意的景观大阳台被一堆杂物占据。还有,人多了,卫生也不易保持。我有一颗有点小资的心,我需要一个有点小资的家居环境。

身边的女朋友,没有一个赞同跟老人同住的。至于那些当儿子的男人们,我不曾与他们有过这方面的交流。可能对于当儿子的人来说,是喜欢跟父母住在一起的,毕竟那是他们的亲生父母,可他们大多忘了考虑妻子的感受(其实婆婆也是不愿跟媳妇住在一起的吧)。一碗汤的距离,对彼此都好。只是很多人没有这个条件。如果有,为什么不适当地保持一点距离?都说距离是美,我看,还是保持一点距离吧,而我和婆婆之间,不多不少,正好是一碗汤的居住距离,何乐而不为?

生命怎能如此轻贱

一段由手机拍摄的“石刑”录像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看到这篇伊拉克少女遭石刑的血腥照片和报道,我被深深地震撼了,相信所有的人看到都会感到血腥和恐怖。而少女所遭受的石刑,拷打着每一个文明人的良知,也揪痛着每一颗善良的心灵。

以前确曾听说伊拉克等阿拉伯国家有石刑,那些所谓有不道德行为的女人,都难逃这种残酷的责罚,却并未形成如此直观和血腥的印象。有报告称,仅当年1~2月份,至少有40名伊拉克妇女被杀害,理由是其不守妇道,如与陌生男子单独乘车或发生通奸行为等。而这名震撼世界的被残忍砸死的17岁少女仅仅是因为爱上了一个异族少年,而她所属的“雅兹迪派”严禁信徒与其他信仰者通婚。于是,她被叔叔和哥哥们认为是犯了死罪,4月7日,被拖出去被几百名族人用乱石砸死,而后族人们发出胜利的欢呼。事情就发生在多名荷枪实弹的伊拉克军警的眼皮底下。很多人忙着用手机拍照,中间有人喊了声“住手”,但始终没有人挺身而出。而少女自始至终都没有叫喊和反抗,也许她认为自己罪该万死,即使罪不至死,反抗又有什么用呢?于是,她认命了吧!此事件一度成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报道焦点,并引发国际人权组织和一些妇女组织的抗议,而可悲的伊拉克人对此却麻木不仁,或许在他们看来,处以石刑跟萨达姆被处以绞刑一样,只是方式不同而已。全世界都被震撼了,伊拉克人反而对此事表现得异常平静。

如果是不小心被石块砸死,其状再惨烈,人们只会对这种意外扼腕叹息,可是几百号人围着少女砸石块就不能不引发关注,不能不令人拍案而起。这个少女仅仅是因为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可是感情又是自己能左右和控制得了的么?如果能,少女一定不会去爱那个异族少年,因为生命比爱情更可贵。生命是一切之源,没了生命,爱情又有什么可以依附呢?

这种事在现代文明社会是不该发生的,也正因如此,全世界才对此关注并加以谴责。我并不了解伊拉克、阿富汗、伊朗、苏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和尼日利亚这些还有残酷刑罚的国家有着怎样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但如果仅仅因为爱上信仰不同的人,甚至仅仅与陌生男人单独乘车就要被处以极刑,而且是被族人欢呼着用乱石砸死的话,那就太惨绝人寰了。连与陌生男人单独乘车,都可被残酷剥夺生命,这在现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即便是红杏出墙,在文明国度充其量也只是受到道德的谴责,罪不至死。我真的替她们感到悲哀。

这让我想到了古代女人的卑微,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左搂右抱,女人却要笑不露齿、走不动裙。女人以男人为天,永远都只能依附于男人,做男人的奴隶,要为男人守节,要为男人终其一生,甚至牺牲自己一生的情欲只为一座贞节牌坊。她们没有自我,她们活在自我封闭的小天地里,无从获悉外面的社会如何斗转星移,更无从知晓现代女性亦可以独立自强,多少年后,她们将迎来一个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的新时代,女人不用再对男人一味屈从和低眉顺眼,不会再有封建大家庭的“老爷子”下令将所谓犯了家规的女人扔进天井或赐她一条白绫。

我想说的不过是,女人也是人,为什么要背负那么多的封建教条?我不知道,那个与女人单独乘车的伊拉克男人是否也受到了极刑。但是我想,那一定是个男权社会,否则录像中少女的叔叔哥哥们为什么能说将她处死就处死,而且还有几百号族人一起置之死地而后快?看啊,这是怎样野蛮血腥的场面;听啊,在少女血流成河、气绝身亡的时候,男人们发出的胜利欢呼多么刺耳!生命在他们的眼中就如此轻贱吗?就像恐怖分子可以随意抓住一群人排成队逐一射杀一样。我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动荡的社会和时代,起码我不用战战兢兢地活着,随时担心自己的生命会被人随意剥夺。

我的心仍被那少女可怜悲惨的命运紧紧钳着。我为遭受同样命运的妇女同胞感到深切的悲哀,我有一种艰于呼吸的痛楚。唯愿世界和平,唯愿天下妇女都能像男人一样顶天立地地活着,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

初恋情人要离婚

米萝咖啡厅。

我坐在落地窗前,吊椅的藤索上蔓延着花枝,春意点点,咖啡屋上枝蔓交错,情趣盎然,即使那一刻我心情悲伤,但是这充满了情调的咖啡屋,还是让我感受到了一点诗意。

可是这生长着诗意的咖啡厅啊,终究还是抑制不住我无可宣泄和张扬的深刻哀伤,我的眼泪又唰唰地落下来。这一天,我不想上班,大清早跑出去想去边城凤凰,可是当我站在火车站的售票窗口前时,却又孤独空虚得想逃开,于是我成了米萝咖啡的第一个客人。

要了一壶玫瑰花茶,可是我几乎没喝,只是想找个地方安放一下自己那颗受伤的心。我困极了,红肿的眼睛还在掉泪。我得找知心的朋友出来聊聊。可刚拿起手机,电话居然响了,一个陌生的号码。我有气无力地“喂”了一声,便听里面传来一声很开朗的乡音:“莫说普通话了,老龚。”我一惊,是他!这么多年,我们只是偶有联系,记得一年前我生病住院回来后,他打电话来慰问过我,那时我还与他妻子在电话里聊过一阵。

我淡淡一笑:“哦,是你啊!”他说:“给你拜年了啊!”哦,是啊,第二天才是元宵,这年还未过完呢!我掩藏起自己的悲伤情绪,与他随意地聊了起来。

我们曾经是同学,不,最重要的一个身份,他是我的初恋情人。只是,初恋在我记忆里已云淡风轻。当年爱恨交织,要泪眼相望的人,现在却那么轻松自如地谈笑风生。从工作聊到家庭,又说起了婆媳关系,他语重心长地说,一个女人如果对公公婆婆孝顺的话,做丈夫的也会加倍疼爱女人。对这个话题,他总是一声叹息。我一直知道,他的妻子与他父母关系处得不太好,妻子性格内向,平日里难得喊一声“妈”,这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他们之间的夫妻感情。他说这回下定了决心,我问什么决心,他说还能下什么决心,过几天她就会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吃了一惊,天,不会吧?真要离婚?你不给她机会了?他说,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几年前他就跟她离了,只是她一直不肯。他说,妻子跟他妈都打过一架了,弄得妻子单位的几个领导都亲自跑到家里来调解。我又大大地吃了一惊,问,孩子怎么办?他说离婚后由他带着,不要妻子任何抚养费。

没有想到,他的婚姻会是这个样子,不免替他惋惜。八年前,我曾见过他的妻子,那时他们尚未结婚。这个女子虽然是一名中学老师,但从小没娘,性格内向,不爱言语。最近的记忆是去年这个时候,她跟他一起打电话来问我的病情,我与她还聊了好一阵子。不想,他们的婚姻已是千疮百孔,竟走到不得不分手的这一步。我玩笑说,是不是遇到可心的人儿了?他说没有,倒是有一个女的对他很好,但他还没有做出回应。还说,你认识的。哦?我认识的?是谁?他说是某局的W,我们的同学呢!啊?W,我们的同学?我怎么没一点印象?他说你看你,人家以前还一声声喊你“老公(龚)”,你现在倒是不记得人家了。我努力在记忆里搜索这个名字和她的样子,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

他说他可能四月份要来长沙,是他们民政系统的一个行业会议,会有几天时间。这才是他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我突然想起他去年也曾说过要来长沙的,怎么没见来?只是我之前一直没有问起过他。他说去年也来过的,只是时间紧,吃了个饭、过了趟路就走了。我笑,来吧,我就请你在米萝喝咖啡。对了,记得带上你的那个她的照片,让我看看,到底是谁。

正说着,突然没了声音,我的手机没电了。正好咖啡桌旁有插座,刚插上电源,他的电话又来了。他说怎么断了,我说没电了。他说他是试试看能不能再打通的。我笑说,你手机多少钱一分钟啊?他说这他从不管的,上次与一个同学打电话,还打了一个多小时的。呵呵,能聊啊!其实上次他用手机打我电话也大约打了一个小时,直到我的手机没电为止。不过,我们极少有联络,也许一年有一个电话,也许几年没有任何联络。毕竟过去的早已过去,能再这样仿佛什么也不曾发生过地谈笑自若,不过因为各自成家立业,视过往为云烟,况已隔千里之遥。当年分手时,我怎么哭都没有用,而今能做到心无杂念,全赖我的心态好,也全赖我自觉还算幸福的婚姻。去年他还说过对不起我,可是我早已不在意这份歉意。我真想告诉他,我不但不怨他,反而要谢谢他,谢他当年不娶之恩!如果当年嫁给他,我怎会有机会重新选择?想想,还是现在的先生才最适合自己吧!如果当年他娶了我,我们的婚姻会是什么样子?是不是也是惨淡经营,难以为继?也许他至今觉得,如果当年娶的是我,婆媳关系就不会这么恶劣,就不会让他这么难以做人了吧!而他的父母和姐妹一直都不曾忘记我,并乐于在得知我生病的时候,不远千里主动致电问候,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们曾经的好吧!但是姻缘许是天注定,我并不是他身上的那一根肋骨,我们彼此并不是适合对方的人,所以要经历一次爱一次痛后才找到真正的归宿。

我曾问他对妻子的评价。他说,不会因为当年与妻子结婚就说她的好,而离婚时又耿耿于怀她的不足。婚姻中责任肯定是双方的,有大有小。嗯,这个男人,还算有教养。

我想,如果他真的来长沙并联系我的话,我会请他到这里——米萝咖啡,还在这落地窗前的藤吊椅上,喝着咖啡或玫瑰花茶,慢慢聊。八年不见,彼此都在对方眼里变成了什么样?就是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一个特殊的朋友而已。而后,我会请我的先生和我一起陪他吃顿饭,最后微笑告别,并真诚祝福。

周末沅江行

周六,吃过中饭,一家人便开车启程前往沅江探亲。

四月份,一行人曾浩浩荡荡去过位于洞庭湖畔的沅江,八百里洞庭让我始终向往,想要好好一睹其风采。刚进入沅江,便像进入平原地区,那个平整啊,广阔啊,我只在河南看到过。这里的乡镇道路都是用水泥铺好的,因为平,所以道路笔直,两边密密地植着树,从车中向前方望去,便见最远处两排树排成“八”字,像是要碰了头,一路朝前,树便纷纷礼让开来。因为那时是春天,路两旁还有野花儿一簇簇地开着,而两旁的湖水不是一汪清澈,就是用浮萍遮了娇羞的脸。那水,那树,那花,在这乡村大道上交相辉映。真的,美极了!于是,我们想起了城市里的林荫道,想起林荫道上那些行走的人和浪漫的事。碰巧我们要去的是一个叫“北大”的地方,于是我们便称路边的湖为“未名湖”。

这次去已是冬天,虽然气候跟秋天并无不同,但是树叶早已纷纷落了,残留枝头的也是黄黄的一片,显得有些萧索,便使我更怀念春天来看到的那片浓郁的绿意。

那天上午,我们又开车去了洞庭湖大堤。这个季节,湖水已干涸,湖里有一片片茂盛的树林,再远处就是大片芦苇,只能远远望到芦苇白花花的一片。我真想跑到芦苇丛里去,可是车开不到那里。当然,因为湖底是干的,是有路可以去的,可是我总不能抛下一群人单独行动,跑去那里一了我的芦苇花情结,满足我那一点点诗人般的浪漫情怀。于是,我就只能远远地望着,心里还是有些遗憾的。早先就听河北白洋淀的诗友说起他们那里的芦苇和与芦苇有关的爱情故事,也见过有人在大片的芦苇花丛中拍下的唯美照片,心里便喜欢羡慕得很。因为一直没能亲见芦苇,便对芦苇保持了一份神秘、好奇和好感。

因为洞庭湖无水,便失去了往日的浩瀚和润泽,也就没什么值得一看的。不过,这个地方产麻,也产棉花,我们还在只剩光秃秃麻秆的地里和还开着棉花的地里拍下好些照片。对了,还有柑橘,那一片片的橘园真是令人眼馋得很。橘子一个个笑盈盈地挂在枝头,又大又黄,真让人想进橘园去感受采摘的快乐,可惜没有时间。不过,在我们那天回长沙的路上,于沅江路边买了好多橘子,一筐一筐地买,甜津津的,连我都禁不住诱惑,敞开吃了起来,也顾不上怕身上尚未痊愈的伤口上火了。

从洞庭湖大堤上撤下来后,活泼漂亮的莉莉突然把身子探出正在行驶的车子天窗,一边体验迎风招展的飘逸感,一边拿着手机不停地自拍。突然,她摆出一个“坦泰尼克号”的经典姿势后,右手握紧拳头,口号似的大叫一声:“保卫家园,消灭老鼠!”(洞庭湖今年曾遭严重鼠害,媒体多有报道。)惹得路边正打麻(是麻,而不是麻将)的居民都一愣一愣的,而我们却被她带动得有些兴奋起来。这个地方平日小车都不多见,香车顶上立着一个美女更是难得一见。我们车上有一个“新闻采访”的牌子,又有美女钻出天窗拿着手机在摄像,旁人说不定真的以为是记者下乡采访了,为全民灭鼠做宣传。呵呵,可这个调皮可爱身为幼儿教师的莉莉才不顾呢,全图自个儿乐嘛。

车仍在路上行驶。此地的民房都是在路边一字儿排开的,看莉莉钻出天窗自得其乐,我也乐得想钻出天窗去。我们要求莉莉对着蓝天白云高歌一曲,以示大家的愉快,不想,莉莉突然扯着嘹亮的嗓子喊了起来:“收棉——花喽!我们四川太穷了,只能开着小车来收棉花!”

哈哈哈,集体笑晕。

我们的博客能存在多久

我们的博客能存在多久?

突然间就有了这样一种焦虑。我们用心经营着自己的博客,就像哺乳一个婴儿,从它出生到成长,无不倾注了自己的心血。博客里,我们笑、我们哭,我们记录生活、记录思想,点点滴滴堆积成一个真我。

这些文字对个人来说,无疑是极其珍贵的,许多年以后,我们回头来看,会发现自己原来这样走过。

可是,我们的博客能存在多久?会不会突然之间所有的心血都化作虚无,所有的情感都付之东流?若是,我们的记忆里将缺失多少珍贵和美好?

博客诞生之前,我曾在搜狐校园版的“隐私日记”里开辟了自己的一本电子日记,取名为“玫瑰开放的声音”。从此,心中的玫瑰蓬勃绽放,不能与人道的隐私也在那里找到了宣泄的出口,陆续记下百余篇最真实的情感历程,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再也进不去了,“隐私日记”也从此定格在那里。我再也无从找回自2001年开始写下的点点滴滴,最特殊、最珍贵的情感记忆也从此残缺不全。无论那时的经历多么不同寻常,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幸福与苦难,经历过了便是一生永不再来的财富。

就这样丢失了我的“隐私日记”,只因为博客诞生了。一个新的事物诞生了,我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当我成为博客的主人,我的安全感反而丢失了,因为我再也不会写下一篇又一篇绝对只属于自己的隐私日记了。我知道有些经历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历的,不是每一段经历都那样厚重和充满传奇色彩的。

所幸,那时曾受朋友之邀去了一个论坛,也就陆续从“隐私日记”里选出一些能与人分享的文字发表,也正因如此,才有小部分日记存留了下来。这无疑是劫后余生的小小幸运。当然,后来那个论坛也如云如烟地消散了。

即使在博客不复存在之前,我们有机会采取补救措施——拷贝出来,但无疑也是一个极其巨大的工程,我们已不堪那般劳神费力了。其实,我的“隐私日记”最后全军覆没就跟工程量太大有关,加之不知拷贝出来放哪里才安全,才在束手无策中错过了时机,留下难以估算的遗憾。

于是,我学会先在word里写文章,再复制到博客里,也学会一文多发,总不至于它们在不同的地方同一时刻消失得无影无踪吧。其实,最安全的方式恰恰是最原始、最传统的,那便是记在纸质笔记本里。自21世纪起,我通过网络写下的几百篇文章,不是说丢就丢了么?倒是在网络出现之前,写下的那些日记和作品还锁在箱子里。那些多年前的文章而今能见天日,无不是笔和纸的功劳。而且,多年过去,你还能见到自己当年的真迹,难道不是一件很欣慰和骄傲的事儿么?

于是,我在想什么时候要一篇篇将自己的文字通过打印机变成铅字,然后将一沓沓纸张整齐划一地订好,像书一样存于箱底,以防网络的不测。如果某一天,心血来潮,将这些文章结集出版,又何尝不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见证和总结!不传世人,不传子孙,就将这些只属于自己的故事和文字带进坟墓吧,让自己枕着墨香含笑九泉!

又聚米萝

下班后,又与好友憨豆妹妹相约去了米萝咖啡。总是这样,一群堂客。可是除了几个女人,又有谁适合去喝咖啡?照例是要约娜娜的,可是她说下午有饭局,可能要七八点才到。等到七八点打电话,她却说班上一个学生走丢了,正与家长一起像无头苍蝇般寻找呢,别说喝咖啡,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呢!

吃饭时间,米萝咖啡中西餐厅人声嘈杂,去时连座位都没有了。突然接到一个群里的网友“狼”的短信,说他在卡座。对“狼”我不熟,或者说对群里的人我其实都不熟,只是去年跟群里的一帮人去和府十八楼喝过茶,那是群里的网友喝茶聊天见面的一个据点,由此认识了“狼”,但后来再没有参加过他们的活动,所以那些人长什么样都渐渐淡忘了。我以为他是一个人,跟憨豆妹妹寻了去,心里没底,不记得“狼”的长相了呀!走过一个卡座门口时,突然有人喊我,回头一看,不就是“狼”么?没有想到的是,卡座里还有一个穿白衣的年轻女孩儿。他们的桌上已经点了果盘。我突然觉得有点尴尬,觉得自己成了不速之客,当起了电灯泡,但还是勉强坐了下来。“狼”介绍说那个女孩儿是群里的什么“睛睛”,反正我不认识。一会儿憨豆妹妹按时送儿子到附近学围棋,我更觉得自己多余。突然,服务员给他们分别送上了鸳鸯情侣套餐,我更觉尴尬,赶紧告辞,另寻座位。

很快,憨豆妹妹回来了,接着她大学时的同窗好友颜也赶了过来。三个女人开始点菜,开始点饮料,开始闲谈。突然一掉头,发现邻座靠窗的一对男女有了一些异样的表现。呵呵,他们绝对没想到一群女人开始关注并谈论他们。

刚才在卡座里打扰了一对吃鸳鸯情侣套餐的网友,那么这旁边的一对又是什么关系呢?放眼一望,四周都是男男女女的组合,当然也有像我们这样纯一色的,只是不多。我并不想用阴暗心理去猜测那些结伴来的男女都有什么暧昧关系,毕竟还是有人是为谈事或单纯的会友。

但见那一对儿规规矩矩地相对而坐,这是见面的初级阶段。我们本没有在意的,可半晌,突然看见那对男女一人一只手放在桌面上彼此暧昧地抚摸,显然,他们不是夫妻。再过一阵,我们一扭头,又发现那女的已经坐到男的这边,开始热烈拥抱,亲密接触。呵呵,层层递进。公众场合,这样做是否太嚣张了?不怕碰到熟人或朋友?嘿,他们肯定不住在附近。憨豆妹妹提议说,你跟服务员说一下,帮他们换个卡座吧,卡座里应该有人出来了。哈哈,我笑,看我们如此善解人意,他们该感激地把我们这桌的账都给结了吧?

玩笑归玩笑,我们这边仍然说说笑笑,那边仍然搂搂抱抱。再一阵,他们开始起身结账准备离开。嘿嘿,下面要去哪儿呢?同时,“狼”那边打来电话,说要送那个女网友“睛睛”回去。呵呵,鬼知道他们是要回哪里。不管那么多,赶紧去抢靠窗那对男女的座位,偌大个咖啡厅,这个时段好位置得靠抢。

颜在省机关上班,在黄金地段步行街买有一套小户型,装修了,但并不去住,只是有时朋友聚会去那里。上次憨豆妹妹、娜娜这群死党去那里谈了一夜,独缺了我。她们有打电话给我的,我没去。这次,颜又让我们去她的蜗居长谈,还说可先去湘江边散步,去坡子街吃小吃。想到该死的周六我还要上班,可那里离上班的地方太远,便一再推脱不肯去。最后,大家出发去砂子塘洗头,我没洗。她们舒适地享受着头部按摩,我则了无生趣地坐在椅子上挂着耳机,在手机上翻翻找找,想逮个人发信息,可是谁又是适合骚扰的呢?记起那天,手上有三张舞票,可只有我和女友娟两个人,照例先约死党憨豆妹妹和娜娜,可她们都没空,于是娟说,约个男的吧!可翻翻找找半天都没有一个合适的或有空的,快人快语的娟说,说起来你也有几个异性朋友,关键时刻却一个也逮不着。呵呵,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呢?

她们在洗头房里享受着,我则昏昏然开始发困。等她们洗完,回家,更困了,于是洗漱一番后就睡了。H因为跟先生闹离婚,搬了出来,正居无定所,于是就跟我回了家。我没有睡得很沉,她呢,上了好一阵网才睡。今天一大早,我还没起床,她已洗漱完毕出门上班了。为了方便看儿子,她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租了间房,说今天会搬。哎,这个敢于放弃一切挣脱不幸婚姻的女人,看似柔弱,实则很有质感、力量感啊!敢于这样做,跟她的自立自强有很大关系,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就这一点她与娟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们四个老同学,两个觉得婚姻还算幸福,两个觉得婚姻不幸,真是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

今早上班,去食堂吃了碗面,没吃完,剩下一大半。坐在办公室,突然开始觉得全身酸痛乏力,困得要命。中午也不想吃饭,昏昏沉沉的。突然发现“口杯”博客有更新,于是去看,发现他这几天更新很勤,于是读,于是留言,于是开始有点清醒,但是思维僵硬,也不想思考什么,接着敲起键盘,强打精神记流水账。本以为无甚可写,竟又下笔千言,啰唆至此,无可救药。罢了罢了,置于博客,权当滥竽充数。而我,沉浸这些文字,渐忘身体不适。

别再与自己过意不去

心里有铅,沉重无奈。

那晚一个省纪委的熟人说:“别人与你们过意不去,你们就不要再与自己过意不去了。”

当时我笑了,说:“这一句有治疗的功效。”可是,我想哭。

这个社会远比我最初想象的要复杂,复杂到让人透不过气来。

如何才能回到单纯的过往?如何才能远离这人世间的纷争?可是,回不去了。

遇上一个人,便开始在这和谐社会里坎坎坷坷、浮浮沉沉。

人烦恼,不一定是为穿衣吃饭。石头,成堆的石头,挡着道。

抗争,与权势博弈。鸡蛋碰石头,九死一生。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故事并不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并不只发生在清朝那个所谓腐朽没落的年代。慈禧再无能,终究还是干了一件有魄力的事。但对杨乃武而言,只是不幸中的万幸。杨乃武与小白菜虽然洗刷了冤屈,可前者功名尽失,后者则出家为尼。这始终是个悲剧,社会的悲剧,人生的悲剧。

有些冤屈也许永远无法以法律的名义正名,前路仍有恶魔(恶魔不在多,一个魔头足矣)当道,群魔乱舞。可是不能退缩,只能咬牙前行,力尽所能披荆斩棘。

那一天,一个毕业于师大中文系的朋友看完我的小说《你要离婚娶我》后对我说:“为什么要设计林木成跳江而死?”

我说:“他注定是个悲剧人物,只能死,否则不能对白素敏有所交代,不能对大家有所交代。”

朋友说:“他是一个很自私的人,一个很自私的人是不会去死的。”

我说:“两个老婆都没了,抱着个脑瘫儿还是个野种,又被判赔前妻128万,内外交困,晚景凄凉,一切皆有可能。”

“为什么不脑溢血死?”

“那样没有震撼力!”

“那写他去炸白宫吧,那就更有震撼力。”朋友玩笑。

“那太假了吧!这只是他个人的悲剧,他又不仇恨这个社会,又没有受到什么迫害,他的事业还是不错的。”我也笑。

“不是一切皆有可能吗?个人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这个朋友说,“那Y记者呢?”

我再笑,说:“他也并不仇视这个社会,只是看透这个社会而已,远没有那么激愤和极端。”

人在屋檐下,只能够低头吗?

我们总是羡慕别人,因为我们只会和比自己过得好的人去比。

比如工作,没工作的羡慕有工作的,工作累的羡慕工作轻松的,工作不稳定的羡慕工作稳定的,工作不愉快的羡慕工作愉快的;端着瓷饭碗的羡慕端着铁饭碗的,端着铁饭碗的羡慕端着铜饭碗的,端着铜饭碗的羡慕端着金饭碗的。端着金饭碗的人该是所有人都羡慕而自己也最该满足的吧?可是端着小碗的羡慕端着中碗的,端着中碗的羡慕端着大碗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永远不可能去跟那些没有饭碗可端的人比。买车也是这样。没车的羡慕有车的,有车的羡慕开好车的。人总是到了一个坡,就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圈子不同,比的人层次也就不一样了。所以不免会生出三千烦恼丝。

这还不是最烦恼的,最烦恼的是你明明有能力端大饭碗,却偏偏有人抢了你的,硬把小碗塞给你,你说郁闷不郁闷?不管怎么着,前行的路上有拦路虎,那虎站在高位,本想一跃而下一口就吞吃了你,虽然你没有武松打虎的能耐,但你也不是吃素的,恶虎未能得逞。但那恶虎纵是吃不了你,却也让你伤痕累累,而且总能让你在事业发展的路上绊上几个大跟头,就要让你郁郁不得志。嘿,把你踩在脚下,那才能显出虎威!也罢,是不是应该退而求其次,至少你还端着一个饭碗,不跟那些端大碗的比,就跟那些端瓷碗的比,跟那些没有饭碗可端的人比吧!这样,心理便会平衡一些。

人活着,是不是应该阿Q一些?

可是有人说:做阿Q也烦恼,得不到吴妈画不圆圈。所以还是朋友那句话最好:“别人与你们过意不去,你们就不要再与自己过意不去了。”

永不沉没

“这一刻,我们悲伤沉默;这一刻,泪忍不住滴落;这一刻,握紧双拳对你说:黑暗中绝不脆弱……昂起头,我们坚强度过……”一首《永不沉没》如泣如诉地响在耳畔,第一次听时便被这旋律深深打动,内心的某根情弦便被轻轻拨响,人开始渐渐陷入其中,仿佛沉没于一片无边无际却蔚蓝平静的海洋,没有绝望,却有着无以言说的孤寂、感伤甚至美丽。

以为是一首情歌,否则怎么会如此扣人心弦?可是这是一首关于地震的励志歌,一首比《生死不离》更好听的歌。它的旋律一开始很低沉悲伤,让你一下子笼罩在一种伤感的氛围里,你会感到心在瞬间缩紧,但旋律却又异常动人,让你不忍舍弃,渐渐地又让你想要含着眼泪放声歌唱,唱出心里的压抑:“you raise me up,生命也许会寂寞;you raise me up,希望永远执着……擦干泪,未来自己把握,我们的爱,永远不会沉没。”

永不沉没,永不沉没,那些被破碎的城市淹没的花朵;永不沉没,永不沉没,昂起头,我们坚强度过。

本来这首歌与自己好像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此刻听着这首歌,想想它激励的又何尝不是自己?

下班与一个女孩同行,她突然问我,你有烦恼吗?我笑了笑,谁没有烦恼呢?可是她认真地说,你会有什么烦恼呢?你对你的生活应该很知足啊!看来,在别人的眼里,我是应该对自己的状态满意的,比如工作还算顺利,有疼我的公婆,有和睦的家庭,也没有沦落到为穿衣吃饭而愁的地步……这些都该成为我没有烦恼的理由。我还会有什么烦恼呢?突然被同事的话问住了,一时竟改了平日的伶牙俐齿,不知如何作答,所幸刚好走到岔路口,于是赶紧告别。

我能告诉她什么呢?在她眼里这么开朗、乐观、快乐、有趣的一个人,生活充满阳光,怎么会有烦恼呢?难道告诉她我前几天还写了篇《恨》的文字吗?那么,我又恨什么呢?难道我告诉她今天下午还有一个朋友推荐我去看培根论逆境的文章?那么,我又遭遇了什么样的逆境呢?说起来太复杂了,也让人难以置信,所以不与身边的人说,仍继续做一个简单快乐的自己。

领了朋友的好意,看了他推荐的好文。文章一开头就是“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的确是这样的,人都想一帆风顺,可是那不是真实、完整或者完美的人生。逆水行舟能考验你承受的极限,虽然不堪忍受,但可能让你爆发出前所未有的能量。你本只是一枝柳,却可能在那一刻于柔弱中让人看到坚韧;你本只是一个靠在男人肩膀上才感觉安全踏实的小女人,却会在那一刻像山一样挺起胸膛,那不是强大,是坚强。恰如培根所说,“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逆境中而灼放出光辉的”,“面对幸运所需要的美德是节制,而面对逆境所需要的美德是坚韧”。因为坚强而强大,因为坚韧的美德而可歌可泣。

突然,你会发现,原来逆境可以让自己不平凡。

其实,今晚我一直在听这首《永不沉没》,耳边一直回响“you raise me up,希望永远执着”的歌声,又恰如培根说的:“一切幸福都绝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绝非没有慰藉与希望。”不是吗?从来就没有一个人是只有快乐而没有悲伤的,就像一个人不会只有仇恨而没有感恩。即使有些或深或浅的仇怨无可抹灭,但是那不是生活的全部,甚至说只是占着心里的一个角落,不被触动时,它就一直待在角落,只在某个时候突然跑出来撞破你的心。即使我也曾感受过深刻的绝望,但是我相信“一切逆境也都绝非没有慰藉与希望”,所以又总是在绝望中幻想着奇迹,于渺茫中寻找着哪怕一点点的希望。我总是不愿意相信,苦难是自己最终的宿命。我从小就觉得自己将来是好命的人,真的,这苦的命自然不是自己的,不是吗?如果是,那也只是命运给我的一种残酷的考验,从而让自己的人生更圆满。人生也许就像是一个被编排好的剧本,那些爱恨情仇、悲欢离合都是要上演的情节,而最后却在悲壮中圆满落幕。因为“最美好的刺绣,是以暗淡的背景衬托明丽的图案,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镶嵌于明丽的背景上”(培根语),不是吗?

苦难也是财富,是一笔人生最珍贵的财富。经历过了,你就会有这种感悟。

永不沉没,永不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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