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第一责任人?

谁是第一责任人?

老龄化社会催生了一些为老服务的新行当。

巡视报告员就是其中一个。他们每天到独居老人家中“巡视”,发现老人有异常情况立即向上“报告”。一个巡视报告员一天要“巡视”十多个老人,如果某位老人24小时没有音讯,就立即向居委会报告。这样的工作人员,在有些社区叫“关爱员”,顾名思义,为独居老人送上关爱。还有的社区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由电话中心的话务员每天给老人打一个电话……

这样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从事这项工作的人也很辛苦。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样的关爱,老人是否乐意接受呢?不少老人反感这样的“巡视”,因为它往往会成为例行公事的蜻蜓点水;而那种“关爱电话”,往往千篇一律:“老伯伯,侬今朝身体好靹?好的。再会。”于是,为了解独居老人是否平安,不少社区又想出了许多“土办法”:以送牛奶为名了解老人健康状况;知道老人爱干净,观察他家衣服有没有晾出来……可谓绞尽脑汁,煞费苦心。

绞尽脑汁为哪般?曾听社区干部大叹苦经:阿拉也是没办法,万一老人突然在家中去世,你们新闻媒体马上就来采访了,发生在这个小区,就是社区的责任!而且,即使新闻没有报道,上级部门也会怪我们工作没做好。

那么,老人平安、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究竟是谁?毫无疑问,是老人的子女、家人。其实,最应该到老人家里“巡视”的,是子女;最应该给老人打电话的,是子女。一位老龄工作者说:同样是看望老人,子女、孙辈来看望,和志愿者、关爱员来看望,老人的感受完全不同。子女走了之后,老人还会津津乐道好久,而其他人离开后则没有这种“回味”。

在子女缺位的情况下,“巡视”、“关爱”队伍和“电话工程”,成为守护老人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要防止政府的包揽,助长了个别子女对老人的不闻不问。

独居老人要不要关心?为老服务的钱要不要投入?答案都是肯定的。如何把资金用得更恰当,用在老人更需要的地方,还得多听取群众的意见。而让子女“常回家看看”,不仅需要写入法律,更需要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场。

载于2013年8月28日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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