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外之毒

毒外之毒

十几年前,在云南一个边境城市“赶墟”,有妇女向我兜售什么,听不懂方言,看着像芝麻,抓起来一闻挺香;但我出门一般不买土特产,看看就走了。回到昆明,朋友笑说:“那是罂粟壳,炒菜加一点不错。”

原来如此。我见报上说过,洛阳一火锅店在锅底加上它,招来好多回头客,受到查处。我说:“我怕上瘾,你们这里怎么能招摇过市?”朋友笑而不答。

后来在某大城市的一条大街上,看到车水马龙纷纷停靠在一个店门前,途为之塞。原来是个火锅城。听说这家也因为加罂粟壳,生意才格外火暴。我又奇怪,为什么不查处?人说老板“有背景”。什么背景?“是劳改过的。”

是我少见多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和精神药品”。

想来罂粟壳并不在内,那只能算“毒”外之“品”了。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人们说哪儿哪儿毒品泛滥,吸毒贩毒触处皆是,我倒不再像当年对罂粟壳下火锅那么惊奇,—见怪不怪了。没人举报吗?据说都在“掌握”中。局外人听着热闹,却是拿不到证据的。那么,在“掌握”中而不收网,是放长线钓大鱼,还是等着突击扫“毒”时创造成绩?

看了这方面题材的电视剧,还以为是艺术夸张;看了真人真事的报道,发觉自己的认识又落后于实际了。

2001年8月11日,甘肃临洮报称破获一件特大贩毒案。临洮县公安局分管缉毒工作的副局长张文卓,和缉毒队队长边伟宏,都破获过多起贩毒案,他们在禁毒战线上小有声名。而甘肃省公安厅复查这件“8·11”特大贩毒案时,发现此案原来是这两人为骗取荣誉,竟伙同毒贩购买、加工大量毒品,然后设计制造出的假案,致使一名司机以贩毒罪错判死刑,幸在尚未执行时得到澄清,关押538天后无罪释放。

想不到从罂粟壳这“毒”外之“品”,说到这桩冤假错案,它围绕查毒禁毒而起,却也险些致人死命,可以叫“毒外之毒”了。

200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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