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中庸”文化在书法艺术中的体现

第三节 “中庸”文化在书法艺术中的体现

“中庸”是中华民族文化中最独特、最重要的美学概念之一,反映到书法上,也成为最为重要的书法美学概念。“中庸”之“中”,为“中国”之“中”,“中国”就是“中央之国”。可见“中”就是“中间”“中央”的意思。但从“中”的甲骨文造型来看,“”字外形像一面旗帜。唐兰先生考证说:“余谓中者最初为氏族社会中之徽帜……此其徽帜,古时用以集众,《周礼·大司马》教大阅,建旗以致民,民至,仆之,诛后至者,亦古之遗制也。盖古者有大事,聚众于旷地,先建中焉,群众望见中而趋附,群众来自四方,则建中之地为中央矣。列众为陈,建中之酋长或贵族,恒居中央,而群众左之右之望见中之所在,即知为中央矣。然则中本徽帜,而其所立之地,恒为中央,遂引伸为中央之义,因更引伸为一切之中。后人既习用中央等引伸之义,而中之本义晦。”唐兰先生认为,“中”之本义为旗帜——“徽帜”,而中央等意义不过是“中”的引申义,引申义既彰,本义反而渐渐为人所忘。也有一种观点认为,“中”的甲骨文造型就是在圆圈的正中间画上一条线,以此来表示为“中”。形成小旗的曲线是一种装饰性符号,古人觉得某字笔画过少、空白过多时,往往会添加一些带有装饰性的线条,使其布局显得丰满。

“中”在商代就有善和美好的意义,盘庚在迁都前向臣民发表的讲话——《尚书·盘庚》篇中说:“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汝分猷念以相从”,你们应当遵守我为你们制定的规范,“各设中于乃心”,各自在内心深处建立起的好的观念。《尚书·酒诰》也说:“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这个“中”,不是指中间的“中”,而是带有“善”的意义的词汇。

“中”常和“中庸”“中和”共用,书法中体现的“中”就是“中庸”“中和”。到了春秋时期,孔子提出了“中庸”的概念,《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意思就是:“中庸这种道德,该是最高的了,大家已经是长久地缺乏它了。”“至”就是“至德”,《中庸》:“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优优大哉!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待其人而后行。故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是故居上不骄,为下不倍,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这种至大至高的道德从君子到臣民都要内化于心的,作为君主,可以用之治国,作为臣民,可以以之辅治,也可以以之容身。

“中庸”主要有对立统一和过犹不及的意思。《论语》说“子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君子尊贤而容众”(《论语·子张》)等语都说明了这一点。也就是说,事物是有两面性的,只有把两面性统一起来,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孔子对其弟子性格上的指导也体现了追求适度而强调互补的思想,“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论语·先进》),冉有懦弱,要勇敢一些,子路勇敢,要理性一点。孔子的“中庸”思想是儒教在确立了两千年的精神统治之中而渗透于国民生活的各个方面,艺术也同样贯穿了这样的思想。《论语》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质朴胜过了文饰就会粗野,文饰胜过了质朴就会虚浮,质朴和文饰比例恰当,然后才可以成为君子。这种思想至今对书法艺术起到指导性的重要作用,质是重要的,是内在的,是自然的,修饰是理性的,是对质的美化,质和文不能只具其中之一,而是要合而为一,才是高超的。当然文质合一是很难:“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文质得中,岂易言哉?’”(《礼记·表记》)但是如果“文质彬彬”,则可以达到君子的地步。

和“中庸”同时提出的“中和”概念,从意义上看,和“中庸”也是一致的,我们经常把“中庸”和“中和”共用、通用。用“中和”表达书法思想更有利于表达书法的艺术哲学特点。在《中庸》中,子思在提出了“中”为体的观点时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是天下的大本,是天地万物存在的依据和根本,只有“发而皆中节”,天地万物才能不断地向前发展。

许慎(约58—147年),在《说文解字·序》中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著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传说中仓颉创造汉字,生而能书,取象于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纹鸟羽山川指掌而创文字。“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故使文字取象于人之自身和宇宙万物,“文”就是象形文字,“字”就是象形引申出的与象形又有千丝万缕关系的文字。因此得出“书者如也”的总结,这个“如”,主要是外形上的象形。早期的书论就记录了书法对自然的质朴的摹仿。蔡邕《篆势》说:“或龟文针裂,栉比龙鳞,纾体放尾,长翅短身。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缊。扬波振撇,鹰跱鸟震,延颈胁翼,势欲凌云。”到了宋代,苏轼和黄庭坚都提出书法要和道义、人格联系起来,黄庭坚《论书》说:“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如果说“中庸”的思想原来只是在哲学的层面是对书法起到指导的作用,到了苏轼和黄庭坚这里,就变成了直接的约束书法家自身的要求。及至清代,书法理论家刘熙载指出:“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如其人而已。”本来人是多变的,人是书法中最活泼、最富创造力的因素,但因为这个人从汉代开始就为董仲舒“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政策所束缚,自觉成为“中庸”的“人”,书法两千年来也成为“中庸”的艺术。这种选择从文化上讲,是中华民族认可了圣人孔子的思想,并进行集体引导和约束,使中华文化走进以提倡中和、对立统一、适度的“中庸”为最高美的圈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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