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11月20日 艺术的伟大

我常漫无目的地遐想,到底是什么让一部书、一幅画、一段乐曲、一首诗歌,经久不衰。当这些作品融入人的思想和灵魂,变得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时候,就满以为可以准确的把它们表达出来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谬误。举个例子来说,我在《利西达斯》中读到:“谁不会赞美利西达斯?他‘非常’知道,自己要歌唱,要谱写神圣的乐章。”“非常”这个词,在两份原稿中都出现了,可在校对稿中却被删去。这个词似乎有些通俗,不太押韵,破坏了诗歌之美。然而,弥尔顿一定是在深思熟虑之后才把它删掉的。如果印刷出来后还有这个词,我们仍然会认为删掉它是粗鲁的,失去了艺术的美感。可见,对于艺术家,一定有多种方法设计作品。

我认为,表现形式并不是一种必然。什么样的艺术家才会对形式完全满意呢?越伟大的艺术家,越可能意识到作品的瑕疵。如果作品可以锦上添花,其表现形式又怎会势所必然呢?只是因为对作品过于熟稔,才会造成这种形式上的必然。华丽的高楼大厦,需经过无数次的风吹雨打、岁月的考验,它的设计才能日臻成熟。我们喜欢一种形式,就不愿改变它,但实际上它的另一种形式也同样会得到我们的欣赏。伟大的艺术作品,只有很少部分是人们赋予它的,它之所以伟大,不仅在于其本身,更在于它迎合了我们的思想,就像宝剑配上了剑鞘。

构思的伟大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与我们自己的思想是否契合,或者说,它是否比我们的思想更胜一筹,就像教堂只有建了穹顶,才显示出它的威严,远远胜过白云飘飘的蓝天。事实上,正是对构思细节的把握,才让构思宏达起来,从而别具一格。构思不该超越于我们的视野之外。至于形式,它依赖于双手、触觉和思想的恰到好处。假设有一位伟大的画家,把一幅铅笔素描交给一百名学生,让他们把这幅素描画成水彩,恐怕只有凤毛麟角的作品才会让人眼前一亮,大多数人的作品一定是归于平庸和乏味。

因此,我对艺术有些宿命的观点:艺术似乎取决于构思和技巧的幸运结合。可悲的是,很多杰出的艺术家,并未随着技巧的日臻完美而变得更加伟大。天才的作品,往往充满青春的气息,这种气息最为难能可贵。艺术家们特有的品位和执着真是令人敬佩。艺术史和文学史似乎有相通之处,都呈现了一个事实:每位艺术家都有一个光辉灿烂的黄金时代,而且通常早早来临,很少姗姗来迟。因此,杰出的艺术家应该知道自己何时花枝绽放,能创造出杰作。那么,我想,他就应该对此有所准备,适时地放弃艺术,像普洛斯彼罗那样,埋身书海,享受生活,而不是一门心思去创作。但那需要做出多么大的牺牲啊!又有几人能够做到!大多数人都无法割舍创作,只管埋头前行,结果只会写出更多孱弱无力、矫揉造作的作品。这些作品,品位低劣,毫无灵性,只会让艺术家光华四射的黄金岁月罩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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