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8年10月12日 艺术家和道德家

生活中有一些关系,本来美丽而质朴,而有些艺术家却总会把这种关系弄得一塌糊涂。这时,理想的艺术作品就成了艺术家们的避难所。艺术家们目光挑剔,情绪无常,整天处于一种神经兮兮的状态,一点小事也会让他们产生挫败感,哪怕微小的瑕疵也会让他们深恶痛绝,认为它糟蹋了高尚的人格、美妙的前景和漂亮的面容。当一个人有着漂亮的面容和丑陋的双手时,普通人只会关注他美丽的面容,而忽视那丑陋的双手。而艺术家却更会关注那双丑陋的手,反而忘记了面容的美丽。艺术家的痛苦就在于此,他渴望的是无法实现的完美。思想在他狭小的世界中恣意驰骋,让他无法驾驭。艺术家通常喜欢黄昏时分,因为这时房间往往是幽暗的,世界也都是黑白色调,一片灰暗。只有那些看似普通平淡却醒目的东西才容易变得模糊,方便隐藏。生活华丽多姿,五彩缤纷,芬芳诱人,精力旺盛的人往往对它充满欲望,容易沉溺其中,难以自拔。许多艺术家放荡不羁,追求奢华,耽于声色,就在于他们贪图享乐,缺乏道德的约束。他们恐惧单调与丑陋,陶醉于恣意的欢愉。所以,艺术家必须眼清目明,能识别浮世虚华,知道哪些地方最能打动心扉,哪些地方最让人劳神费思。艺术家创造伟大,但自己不一定伟大。他能辨别伟大的品行,就像他能辨别被郁郁葱葱的森林和绿草掩盖的山脊。他认识美丽,但并不一定渴求拥有美丽。山林有其美,树木有其美,但并不意味着美具有道德意义,它只具有象征意义。最佳的艺术,其灵感更多的来自于智力因素,而非情感的契合。当然,今日的英国作家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道德家的气质,因为英国读者追寻理想道德,远远胜于他们对智力或艺术理想的追求。英国读者渴望的是忠贞的爱情,绝不是一时的激情。他们认为,最终的成功比彻底的失败更令人难忘。他们喜欢悲剧,因渴望欢笑而喜欢上了悲伤,把悲伤当成欢笑的前奏。他们希望一家之主的最终责任,就是让家人在丰衣足食中享受天伦之乐,而不是在死后化为尘土之时,也不肯因自己的不幸去诅咒上帝。他们对死亡的观点是,财主应该与贫穷的拉撒路一起被带到亚伯兰的怀抱。为了成功,必须与温情妥协。如有必要,就牺牲艺术家的良心吧。在英国,艺人只有在盛宴之后,才能找到自己的立身之所,因为这时勇士们已经酒足饭饱,倦意连连,不再贪恋丰盛的酒宴,不再渴望噼啪作响的炉火。罗斯金迫于生活的不公、残暴以及丑陋,吞噬了自己的灵魂,抛弃了云彩、山峰、日出、日落,但人们却把这一切归因于无形的精神压力的缘故。奥菲利亚没有在生命的激流中苦苦挣扎,而是躺在铺满鲜花的床榻上沉入梦乡,飘向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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