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办公,信息透明(3)

以第二批试点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为例。该区首先按照“以责定权”的基本思路,梳理出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权力47项,区委常委会成员权力116项、区委各部门权力139项,编制了职权目录,明确各项权力的主体、责任和要求,科学设计权力运行的步骤和重要环节,绘制区委权力运行流程图164张。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为权力套上了缰绳,保证权力的正确运行和规范行使。其次,优化权力结构配置,理顺区级领导班子的职能关系。制订《重大事项决策规则》,确定了区委决策程序和决策事项,突出了常委会决策职能、政府的执行职能,强化了人大、政协和纪委的监督职能。再次,推进权力运行的透明和公开,强化对各项权力的有效监督。明确规定了主要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7个方面的重要事项。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办法,制定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评价制度等,逐步形成了对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社会监督体系,确保区委权力阳光运行。最后,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行使风险的防控管理。对各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定级,认真查找权力运行步骤和重要环节的潜在风险。把区委关于重要干部任免权、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开发转化到计算机程序中,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管理,使“阳光”充分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让信息充分展示在群众的视线之内。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西城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随着区委权力的规范透明运行,区委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得到提高,区委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西城区也被评为了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因此,新时期的党政机构及其领导干部,必须懂得和群众坦诚相对,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的“开放、透明、互动、即时”来公开信息,“阳光”办公,实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通过接受监督提高执政能力的“双赢”。

2013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适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对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做出了新的部署。有理由相信,政务沟通必将迈进一个崭新的时代。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