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沟通: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1)

当人们回顾历史的时候,总是特别偏爱标志性的关键瞬间。

1982年3月26日,在老外交部主楼门厅处,70多位中外记者手拿采访资料和录音设备,把一个身着中山装的男子团团围住。他就是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后来的外交部长、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当时钱其琛正就中苏关系发布消息,但在场记者不能提问。这是外交部首次以发言人形式举行新闻发布会。

一年以后的4月30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齐怀远成为了外交部第一任正式新闻发言人,也是我国第一位正式新闻发言人。

遗憾的是,从1983年到2003年,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以及实际工作的发展比较平缓,仅国务院新闻办、台办、统计局、外交部等部委建立了相应制度,并经常开展信息发布活动。

2003年,受SARS疫情爆发的倒逼和推动,政府新闻发言人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从中央国家机关到地方政府、从社会团体到群众组织,纷纷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同年9月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由国务院新闻办顺利举办,被誉为中国新闻发言人“黄埔一期”。

2009年9月27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了“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

2013年9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要“完善政府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使之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制度安排”,各地区各部门要“了解民情民意,对社会密切关注的宏观经济、民生等重要信息,增加发布频次”。

目前,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等80余个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等12个党中央部门和单位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同系统、不同层级的新闻发言人不断登台亮相。

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万众瞩目的中南海发言人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登上历史舞台。

中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很短的时间里,从外交部门专用的神坛上走下来,走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日常管理以及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一举实现了从过去“不说话”到如今“主动说话”的华丽转身,成为了政府和公众沟通的主要渠道、进行媒体公关的主要途径和应对舆情危机情形的主要战场,也让社会公众和媒体从中大大受益。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华丽转身与该制度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首先,它确保了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因为信息发布主体就是政府,可以提高信息可信度,使公众对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避免“小道消息”甚至谣言盛行,减弱公众的恐慌情绪和不安心理,稳定公众情绪,也避免了多个单位各说各话,互相矛盾,导致信息混乱,公众无所适从。其次,它提高了政府的舆论引导能力。通过由新闻发言人而非行政首长来发布信息,既可以避免把行政首长直接推向前台,让舆论引导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新闻发言人应对舆论的直接火力,又可以保留回旋余地,为更加危急或重要的舆情应对留下“杀手锏”。再次,它促进了危机事件的缓解或化解。因为它通过迅速、及时地公开事件的现状、原因、趋势,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已采取了和将采取什么措施,更好地让公众知晓相关情况并据此做出合理化选择,也有助于动员公众力量,共同参与社会公共治理,群策群力共同应对危机。最后,它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因为它在一个集中的时间内,以面对面的形式,及时与传媒和公众进行信息沟通,主动满足、积极回应公众和媒体的信息需求,树立政府负责、透明的良好形象,更能赢得社会的肯定,这在当前政府公信力受到各方面不利因素严重影响的背景下尤其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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