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舆论的力量(2)

也许,牛结实和长寿镇只是虚构,有些夸张的成分,即使是真人真事,放在中国或世界版图中,恐怕连沧海一粟都算不上。但是,在今天这个量子式跃进的时代,舆论越来越成为撬动公众情绪、力量的支点,四两拨千斤的事情时有发生。

1997年,曾任郑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长的张金柱酒后驾车,逆向行驶撞死、撞伤各一人后逃逸。张金柱的身份一经披露,此后的一个半月中,案情进展变得扑朔迷离,有关报道都是模糊之语——“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媒体的介入,阻止了这起案件的大事化小。经过《焦点访谈》的披露,加上各大新闻媒体的报道和大肆渲染,这起案件激起了社会公愤。

审理此案时,差不多1万左右民众,自发来到郑州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舆论矛头一致指向张金柱,喊“杀”声一片。在舆论的强大威力下,张金柱成为知法犯法、违法乱纪的典型,他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他的罪行无处藏身。

最终,张金柱被判死刑。临刑前,他还哀叹:“我死在你们记者手中。”公众舆论和媒体虽然没有审判权,也不能干预审判独立,却能够承担监督和督促的作用;虽然不能代替职能部门,却能够督促职能部门立即行动或改正错误。

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张金柱可能仍然“保外就医”;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可能不会发生辽宁黑社会老大刘涌在由死刑改判为死缓后再次恢复死刑原判的事情;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孙志刚事件可能会和其他类似案件一样石沉海底,沿袭了数十年的收容政策可能也不会被废止;如果没有公众舆论的监督,药家鑫的罪名可能会是“激情杀人”而免于死刑……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布里埃尔·塔尔德在《传播与社会影响》一书中讲道:“这是一个公众的时代,是各种公众的时代……每一个公众都有激励它的人,这个人就是创造这个公众的人,……新闻业真正的来临,也就是真正公众的来临。”

随着第三次信息浪潮席卷而来,信息骤然以爆炸的态势呈现在我们面前。依靠在获取信息方面的独特优势,大众媒体站在公众舆论的风口浪尖,扮演着传递信息、引导公众舆论的重要角色。正是因为《南方周末》等媒体的报道,让人们得知孙志刚事件,才能够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推动事件向前发展。

但是,媒体力量再强大,却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公众舆论。媒体之所以能够对公众舆论产生影响,是基于公众对媒体的信任。罗素在《权力论》中写道:舆论是万能的,其他一切权力形态皆导源于舆论。如果媒体不再公正客观,会逐渐失去公众的信任,也就会丧失对公众舆论的影响力,沦为一种娱乐工具。正如法律之所以能够实行,是因为得到了公众的认可和尊重,否则也将寸步难行。

在越来越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每个人都是一家媒体,可以自由方便地发布消息和评论,大众媒体“一手遮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

大众传媒对公众舆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今天,公众舆论的力量已经强大到令人震撼,任谁都无法忽视这股巨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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