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留给我们的政治财富(6)

庆历三年(1043)四月,仁宗将范仲淹调回京城任为副相主持改革,史称“庆历新政”,这是他第四次进京为官,55岁。“庆历新政”是中国历史上很重要的一次改革,虽然只有一年多的时间,但他提出了很多问题,对后来王安石的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可以说,没有“庆历新政”就没有后来的王安石改革。

这次,他指出的要害仍然是吏治。范仲淹在《条陈十事》中提了十条意见。

第一条是要明确罢免升迁。他说,现在无论功过,不问好坏,文官三年一升,武将五年一提,人人都在混日子。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纲纪之坏哉?而“思兴利去害而有为”的,众皆指为生事,“必嫉之,沮之,非之,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故不有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也”,这就是当年吏治的情况。

第二条是抑制大官子弟世袭制度。赵匡胤得天下以后,造成“每岁奏荐,积成冗官”,范仲淹说:“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大官子弟“充塞铨曹,与孤寒争路”,因此,要对世袭制度进行改革。

第三条要贡举选人,第四条选好地方官,第五条公田养廉,后面还有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等。

改革之初,仁宗皇帝对范仲淹很信任,甚至让范仲淹搬到殿旁办公,这是君臣关系最好的“蜜月”时期。范仲淹派许多按察人员到地方去考察,不合格官员的名单报回来后,范仲淹就从官名册上勾掉,仁宗即刻批准,雷厉风行。有人劝道:“你这一勾,就有一家人要哭!”范仲淹说:“一家人哭总比一方的百姓哭好吧。”短短几个月,朝廷上下风气为之一新。贪官收敛,行政效率提高。但是,“庆历新政”首先是拿干部制度开刀,得罪的也是干部,是宰相那些大人。他的朋友欧阳修看到这个危险,专门向仁宗上书说:“凡小人怨怒,仲淹当自以身当,浮议奸谗,陛下亦须力拒。”希望皇上能放心用范仲淹,并能保护他,不要听信谗言。但是,皇帝看到反对革新的势力这么强大,在最后关键时刻还是动摇了,不但没有挡住,还把范仲淹贬出京了。庆历四年(1044),保守势力找到一个机会,告范仲淹集团有谋反的罪。庆历五年(1045)初,失去了皇帝支持的改革彻底失败,范仲淹被贬到邠州(今陕西彬县)任职,这是他第四次被贬出京,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朝廷工作。

毛主席讲,政治路线确立之后,干部是决定因素。干部制度向来是政权的核心问题,不管是忧君、忧国、忧民,最后总是要落实在忧政上,谁来施政,怎样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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