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儒家色彩的“立命观”

《大难不死》、《乞丐命》与《洗脚丧命》这三个故事,鼓吹的则是一种比较积极的态度。在《大难不死》里,被伯父预言会“大难临头”的王姓商人,连忙收拾细软回故乡,这表示他是“信命”的,但在“来日无多”的命运压力下,他却能见义勇为,而且不欺暗室,结果竟因此化险为夷,改变了被预言的残酷命运。而《乞丐命》里,某甲在年轻时即被预言只有“乞丐命”,但他不为所动,仍勤学不辍,结果也当上了河中太守。虽然这两个故事最后都峰回路转,对他们的命又提出了另一套说辞,但所谓“理未易明”,不管你被告知的是什么“命”,凡事“尽其在我”总是没错的。

而所谓“尽其在我”,是“做应该做的事”。在《洗脚丧命》里,医生要病愈的沈某在百日内不能洗脚,这种忠告来自命理的成分显然要多于医理,但沈某却不听忠告,“以身试命”,结果白白丧生,这就不足取了,因为“洗脚”既无补于国计民生,又无益于世道人心,我们大可不必去冒这种“不必要的险”。

这样的态度,是比较倾向于儒家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立命观”。孔子曾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又说:“五十而知天命”,但这个“知命”并不是去“知晓神的意旨或自然奥律”。《朱子集注》曾引程子的话说:“知命者,知有命而信之也”,因此,孔子的“知命”只是“相信命存在”而已。孟子虽然曾说:“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但这也表示不要故意和可能的危险命运作对而已,他同样未触及命的内涵与运作法则。

让儒家表现其特色的是“立命”,也就是孟子所说的:“夭寿不二,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在不是人力所能决定的命运之前,儒家强调“修身”、“尽其心”、“尽其道而死”、“知其不可而为之”,成就一种光辉的人格。我们可以说,将生死祸福、贵贱穷达委之于命,不患得患失、也不刻意营求,是儒家与道家相似的地方,但主张凡事尽其在我,让个人的才智和仁义之道获得最大的发挥,则是儒家有别于道家的“立命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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