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触目惊心的是,丁辉并不满足于从抽活人的血中牟利,而且随着死人日益增加,先是做起了棺材生意,后又办“冥婚”,配阴亲,把死者家属领到的那一点救济款也搜刮殆尽。而那些对他怀着仇恨的村民,却又争先恐后地去买棺材,或为死去的家人,或为已经染病的自己。村里的树砍光了,就砍自家的桌椅橱柜,换来最后的家具——一口棺材。接下来,又心甘情愿地把仅有的活命钱掏出来,为自己死去的儿女找合适的“对象”。棺材和死人都有不同“档次”,按“条件”论价,认真地讨价还价。丁辉做得心安理得,毫无愧疚,还自称是在“行善”。他也许真的这样认为,因为他也为自己的儿子(就是被村民毒死的那个十三岁少年)订了一门阴亲,为“高攀”了县长夭折的女儿而得意非凡,尽管那女孩子是瘸子,而且比男孩子大好几岁。这件事使他与老父丁爷爷的冲突达到白热化。他们对“冥婚”的信仰是一致的,所以爷爷才那么认真地为孙子受委屈而愤怒,他看重的是“孙媳妇”本人(鬼)的条件,而儿子看重的是官府的关系。那县长此刻正官运亨通,赖以升迁的政绩之一就是当初完成收购血浆任务有功。书中还有画龙点睛的一笔:即便是“冥婚”的收入,丁辉说他只是“领工资”,是在替政府为百姓做“好事”。也就是说,这买卖也是官办的。就凭这“工资”,丁辉在县城盖起了令老父炫目的考究的房子,请老父在餐馆中吃饭,一盘菜的价钱值一口棺材!当然,那在阴间的儿子将要高攀的县官家的住房就更加气派无比了。
故事最后的结局是在丁辉为儿子“成婚”,把儿子的骸骨从丁庄的坟地中起走,装入“豪华”棺材,风风光光抬走时,丁爷爷终于忍无可忍,一闷棍把儿子打死了,为了他的孙子,也为了却他对村民的良心债。
除了最后一个情节,故事的人和事,包括细节,处处都有实据。与高耀洁医生科学、客观的纪实——《中国艾滋病调查》——参照看,相比之下,就事实而言,小说所描述的还只是这本《调查》的一小部分。看得出来,作者笔下是非常克制的,做到“哀而不伤”可能太难,却是努力做到了“怒而不怨”。许多令人发指的情节完全以白描之笔叙述,未加发挥。有的只是点到为止。例如采血的过程、卫生条件,只一笔带过。作者亲眼目睹的环境之污浊,惨不忍睹,他没敢正面描述。我猜想,作者创造了丁爷爷这样一个贯穿始终代表正直、善良、良知未泯的人物,让他把自己儿子打死,还是出于为人性留下一线亮光,留下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