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江小姐爱上徐作家 2

姜文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但他在影片中没有把那种温暖、柔和、深情演绎到位。一个学养深厚、举止优雅、目光温和的男人,应该是所有女人的杀手,在拉斯韦加斯赌城永远是通吃的庄家。姜文的目光流露出的是男人的不羁和浪荡,没有那种可以要女人命的温暖和深情。

但是,四合院里像雪花一样清凉的女孩说,我就是在那一秒,爱上了你。陌生女人在信中说,我对你知道很多,能在书里看到你的名字就是我的节日,而你对我的一生一无所知。女孩随改嫁的母亲远走山东,努力读书是为了回到北平遇到作家。当那个时代的儿女发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时候,她只为爱情读书。六年后,她提着行李回到了无时不在想念的北平的四合院,依然是砖砌的地面,依然是糊了白纸中间镶了一块玻璃的北窗,正对着阔气的北屋。

而他已经不记得她了,只是恍惚觉得应该认识。他要了她,或者说是她给了他。我看到徐静蕾纤细光滑的后背(也许是替身)出现在屏幕上,心中只觉佩服。那个时代的女性、那个时代的伦理和现在有所不同,但一切为了爱情,我在你的面前毫无保留地解开了衣襟。戏演到这里,男女主角都有点拘谨,接吻不是接吻,做爱不是做爱,只有拥抱还算到位。如果把这段戏演得再大方和自然些,我想四合院春日里的海棠花开得会更灿烂,落得也会更痛快些。当然,爱情也就更无奈、更彻底些。

之后是那场著名的战争,作家去了宛平,说好一回来就去找她。但他却没有去。再后来她发现自己怀了孕。为了让他觉得“在他结交的所有女人中,我是独一无二的”,她离开了北平。为了让她的儿子能像他父亲一样过上高贵富足的生活,她用自己的青春换取着铜钿,那些钱是不同的男人给的。

一朵清纯的水仙花沾染了风月,为了生活舍弃了自己的纯白,任不同的男人在上面染色,只为爱一个人和他的儿子。这样的女人少有,这样的爱情少有,这样健忘的男人更不多见吧。

八年后,他们又在一个圈子里相遇,别人介绍说这是徐作家,这是江小姐。男人又把女人带到了家里,他还是没有认出来她是谁——他曾经称她为不知从哪里出来的小女巫。人不可以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的,更不可以两次漠视同一个女人的存在,看来陌生就是真正的陌生了,陌生到了每一根汗毛和每一寸肌肤。女人的目光不再热烈,成熟的眼眶里盛满忧伤,伏在男人怀里也不觉得温暖。棉布的裙子已经换成了华丽的皮草,清纯的短发已经烫成了成熟的鬈发。夜晚的缠绵,锦被凌乱;早晨的分别,恍如昨日。

不再写作的作家,或只在无聊时才写作的风流作家,只是觉得这样的场景似乎曾经有过,他把这归结为科学不能解释的缘分——我们前生一定有过一段姻缘。他也不去探究是谁在他生日的时候,总会托花店送来一束白玫瑰。为什么是白玫瑰呢?还不是八年前,他们第一次亲密接触后,他送了她一枝。

早饭毕,江小姐脱掉他的大睡袍,头上插着一朵快要凋谢的自己送给他的白玫瑰出了门。他始终没有送她出过门口,只在门里给她开门。冬天的北平真素净啊,素净得像没有战争和爱情的土地。迎面却碰到了管家,四目的怔怔相对中,时光流转到了十几年前,那个小姑娘帮他收被子,雪青色的棉布旗袍下露出一截纤细的手臂,她抱着阳光下晒得蓬松的被子第一次进了北屋。老管家端着花盆的手在颤抖,他在那一刻认出了她,这个身穿皮草、雍容华贵、表情肃穆的妇人,就是在这个院子里住过的寡妇的孩子。他颤着声,依然像以前见面时那样温和地说:“早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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