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救了台湾这一代骗子的,我相信是海峡两岸的解冻开放,跟英国当时的广大北美新殖民地之于弗兰德斯一样,忽然掉下来一个作梦都想不到的全新运动空间。整个二十世纪九○年代,我个人所知道的台湾骗子,包括正职的、业余的、打工的、伺机转行的,乃至于本身工作或志业就带着高度骗术色彩的,几乎全去了大陆,如同搭乘同一班历史加开的富贵列车。林同学当然也是这股浪潮中的微尘一粒,整整十年,大家喝酒众会偶尔讲起他,总听说他又转进太原或成都或东北大连云云、此时此际他也许正在某节火车车厢里,打着盹,或没事看着外头漫天大雪;我们开玩笑说他像台湾的过气歌手,热潮如海浪,第一批打上岸的总是垃圾,一时谁也分不清谁是谁,谁都可以放胆吹嘘自己是来自宝岛的第一红歌星,反正一个省一个省唱过去,反正大陆就可以这么大,等一圈轮完了再回头,可不是又全新的好汉一条?
我们这些乡愿的老同学,打心底的为他庆幸,还举酒遥遥祝福他——连我(老同学中最犬儒的一个)都不免暂带侥幸的相信,这也许会是他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吧,也许他自己都开始认定此生就是中国大陆了,像纳博科夫笔下的普宁教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美国新房子,恍惚到好像自己真的就生于斯长于斯跟眼前的大树一样,从来就没有俄罗斯祖国,没有过革命,也没有流亡,没有内战迫害和那些个披星戴月的日子。我甚至期盼他能有余裕有心情可以开始计划自己的晚年,不怎么真实都可以,对一个总是朝不保夕、生命能见度有限的骗子而言,这可能是幸福的征兆,甚至可以救他——
如果你不是通过传闻、通过类型小说或电影等神话载体去认识一个骗子,那你将很难夸张他的真实能耐和聪明。笛福的《摩尔·弗兰德斯》最有趣的地方就在这里,除了线条有点拉直,过程中多了些上帝圣经的宗教体悟,基本上笛福是贴近的、老朋友也似的看着弗兰德斯,如同我们之于林同学,而这位被传闻夸大为英伦首席女骗子的弗兰德斯究竟有何神通之处?我们看到的永远就那几招——她持之以恒的一直假扮自己是个有钱的贵妇,好猎取一个有钱丈夫(弗兰德斯于是结过五次婚、严格上来说皆不算成功),这是她惟一可称为骗子的行径,但对有同情心的人来说,毋宁更像只是一个女人的可怜自卫术而已不是吗?另外,她能做的只是顺手牵羊式的行窃,偷人家店里的布料、偷公园里落单有钱儿童的项链、偷旅店酒客的钱包行李云云,需要的不是聪明,而是某种手眼协调的快速反射,皆是日后电影中、小说里的骗子壮夫不屑做、我们作为一名观众读者也绝对看不到的事。
我跟林同学从国小到国中同校七年半,日后他跟了出嫁姊姊去瑞芳,我迁居三重再转台北市,我们两家原来只隔一条不到两米宽的巷道,不想知道他家的种种都不行。在一九六零年代除了小孩生产过剩其余一切严重不足的年代,宜兰没有几家父母真的在逼小学阶段的小孩读书的,因此学校成绩好坏,基本上就直接是先天资质的显现。我记忆中的林同学,稳定在前段三分之一处,也就是中等稍上之资。他的麻烦但也是他日后真正的骗子资产,是他唇红齿白、哭兮兮的瘦弱,有一点天予不取、不欺负他太对不起自己的味道,因此,我们这几名老同学的交情,其实是从保护他、为他打群架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