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3)

我们来看一下吉卜林怎么为他的骗子故事收尾,他描述戴着黄金皇冠的德雷佛从悬空的绳桥摔下去:“翻转着翻转着翻转着,两万英里之深,他整整在空中下落了一个半小时才掉入河中,我看到他的尸体就卡在一方岩石上,那顶黄金皇冠滚落在他身旁。”——好心奉劝你别去找哪里有一座海拔两万英里的高山,也不必花力气去计算重力加速度一个半小时九十分钟五千四百秒究竟下落多少距离,和两万英里符不符合,更不用奇怪何以康宁汉有如此惊人的远视能耐,像庄子寓言故事里的奇人,可以穿透重重山岚如见秋毫之末的看见两万英里以下的一具尸体以及更小的皇冠。吉卜林本来就是个骗子,如果他没成为诗人小说家的话,或更正确的说,尤其是他已是桂冠诗人、诺贝尔奖加身的小说家时。

先知不会在自己家乡成为先知,骗子也很难在自己家乡行骗,因为人们认识你,太认识你了。所以先知穆罕默德垂垂老矣才回到故乡,那是他伟大生涯的最后一站,也就是耐心等所有看过你生下来、看过你一路长大过来的人皆已死去、故乡实质上成为他乡之时——你怎么可能会是神会是先知会是任何你自我描述的那个人呢?少来了,我跟你们家、你爸妈当邻居多少年了,我还抱过你替你换过尿布洗过屁股,十岁那年我记得你偷摘人家桑椹还被告到学校去,被你们老师揍得好几天哭着不敢去上课,你不是那个阿南仔(或铁牛或肉丸或天赐、福来……)吗?家乡总是太小太透明,每个人都知道所有人的所有事情。家乡的真正危险不是骗子,而是八卦,住着一群记忆力超强的人,左拾遗右补阙,就像田纳西·威廉斯、像福克纳笔下那些窒息得令人想冲出去、哪里都好的鬼域般坟场般美国南方小镇。

然而,真正的问题不是家乡,而是人们认识了你,记得你长相、知道你名字、摸清了你某一部分底细云云,所谓的“家乡”不过是个方便好说的代称而已,别犯这种唯名论的错误。一处异乡停留的时间久了,但使主人能醉客,也照样会一分一分的家乡化,让你逐渐分不清是家乡是异乡。我们前面所看到弗兰德斯警觉到危险,打包出发到下一个人们不认识她、可以再改名换姓的新地点,其实当时她人早已远离自己出生和被收养成长之地了,她所谓的危险,不过是担心当地人们有可能发现,她并不是个有钱有资产的寡妇(只剩四百六十镑,一些十分华贵的衣服,一块金表,几颗并不很值钱的钻石,还有三四十磅没有卖出去的布料),在英国当时结婚等于赚钱的没出息社会风气里,这会让她无法骗到一个有钱的新丈夫。甚至,笛福一开始就告诉我们,所谓的摩尔·弗兰德斯从头到尾就是个化名,但假名黏住真人久了,久假不归也就是真的了,一样会循路招徕真实的危险,日后,英国警方果然一直捕风追缉着一个从不知道长相、不清楚来历,只晓得人称“荡妇弗兰德斯”的狡猾惯犯。

因此,除了机长空姐船员乃至于赔钱的台铁高铁员工之外,骗子极可能是花最多时间在交通工具上的人,有点像鲨鱼,不能停,一停下来就很快窒息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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