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大西洋城时,也到纽约北部一所旧私立高中去接受密码训练;接着被派到犹他州卡恩斯的沙努特,然后是乔治亚州的萨凡纳——他和厄尔曾在那里的老旅馆“狄索托”表演过;最后经过汉普顿路和启程港,父亲终于向“欧洲那场战争”出发,心下暗自希望能遇见弗洛伊德。他相信,留了三个种给妻子,自己一定能平安归来。
他被分发到意大利一个空军轰炸机基地,那里最大的危险就是被喝醉的人开枪打到、自己喝醉了开枪打人,或者掉进粪坑里——父亲认识的一位上校就碰过这种事,头上堆了几团屎之后才被救起来。此外仅有的危险就是染了淋病的意大利妓女。父亲不酒不色,所以安然度过二次大战。
他搭乘海军的运输舰经过特里尼达,来到巴西——“像是说葡萄牙文的意大利”,他在给母亲的信里写道。回美国时,患了惊吓症的C-47驾驶员贴着迈阿密最宽的一条大道低空飞行,父亲在半空中还认出了厄尔某次表演后呕吐的停车场。
母亲对战争的贡献——除了替母校汤普森女中的同学会做点秘书工作——就是接受护理训练。她参加了得瑞医院第二梯次的助理护士课程,每周轮值一次八小时的夜班,另外随时得递补正缺——因为人手总是不足,这是常有的事。她最乐意到妇产科和产房服务——她太了解在医院里生下孩子、却没有丈夫陪伴的感觉。这就是母亲的战时生活。
战后不久,父亲有次带巴布教练去波士顿芬威公园看职业橄榄球赛,到北站搭车回得瑞时遇到一位哈佛同窗。对方以六百元卖给他们一部1940年的雪佛兰四门轿车——比全新时还贵了些,但是车况良好,而且当时汽油便宜得出奇,一加仑大概只要两毛钱。父亲和巴布教练分摊保险费,于是我们家总算有了一部车。这样父亲在哈佛攻读学位时,母亲就可以带弗兰克、弗兰妮和我到新罕布什尔的海边玩。有一次爱荷华巴布载我们去白山,弗兰妮把弗兰克推进一个黄蜂窝,害他被蜇得好惨。
哈佛也不一样了,教室里人挤人,到处是新面孔。斯拉夫学系的学生宣称他们发明了美式伏特加,照俄国人的喝法,盛在高脚小玻璃杯里,冷冷的不掺东西——但父亲还是喝他的啤酒。他改念英国文学,为了要提早毕业。
这时看不到几个大乐团了;交际舞已经式微,很少人再当它是运动或娱乐。厄尔也老朽得不能再表演了。从空军退伍后的第一个圣诞节,父亲在乔登·马许百货公司的玩具部工作,而且又让母亲怀孕了:这回轮到莉莉。弗兰克、弗兰妮和我的名字都各有意义,但莉莉却没有——这件事一直困扰着她,也许一生都未能释怀。
父亲于1946年从哈佛毕业。得瑞中学刚换了位新校长,在哈佛教职员俱乐部跟父亲面谈过后,便给了父亲一个职位——英文老师、外加两门运动的教练——起薪2100元。也许是巴布教练说动校长这么做的。父亲那年二十六岁,他接受了得瑞的教职,但并不把它当做终生职业。这只不过意味着他终于可以和妻儿一起住在贝兹家的房子里,跟爱荷华巴布和老熊厄尔为邻。在他生命中这个阶段,梦想显然比学业更重要,说不定还胜过我们孩子;当然,更比二次大战重要得多。(“他哪个阶段还不都一样。”弗兰妮说。)
莉莉也在1946年出生:那时弗兰克六岁,弗兰妮五岁,我四岁。我们突然多了一个父亲——说真的,他就像头一次出现。过去他不是在战场,就是在读书,要不就带着厄尔到处跑。对我们来说,父亲根本是个陌生人。
他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在1946年秋天带没去过缅因的我们到亚布纳海滨旅馆。对父母而言,这当然是一趟浪漫的朝圣之旅——纯粹为了怀旧。莉莉太小,厄尔太老,都不适合远行,但父亲坚持要带厄尔一起去。
“看在老天的份上,亚布纳也算是它的地方。”父亲对母亲说,“亚布纳没有缅因州,感觉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