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之灵”(1)

——关于后现代主义和后殖民批评的思考

英国小说家D.H.劳伦斯是一位难得一见的批评大家,他的《经典美国文学论》是美国文学研究史上里程碑式的著作。在该书导论《地之灵》(“The Spirit of Place”)中,劳伦斯写道:

每一个大陆都有它自己伟大的地之灵。每一个民族都被某一个特定的地域所吸引,这就是家乡和祖国。地球表面上不同的地点放射出不同的生命力、不同的振幅、不同的化学气体,与不同的恒星结成特殊的关系……但是地之灵确是一个伟大的现实。尼罗河流域不仅出产谷物,还造就了埃及国土上各种了不起的宗教。中国造就了一切中国人,将来也还是这样。但旧金山的中国人迟早会不成其为中国人,因为美国是一个大熔炉,会熔化他们。

最后一句话并无侮辱之意,亦非过分之言。克雷夫科尔早在《一个美国农民来信》(1782)中就指出,来自欧洲各国的移民逐渐在美国融合为一个新的民族,他们爱这新国家胜过爱他们自己或祖先出生的国家。旧金山华人也会像其他移民那样感受到美洲“地之灵”的脉动,他们“迟早会”成为美国民族大家庭的一员,这是再自然不过的历史过程。

劳伦斯在描写“地之灵”的同时讨论了移民和自由等问题,并试图分析几百年前英国人漂洋过海到美洲殖民的原因。他不能相信早年那些清教徒离开祖国是为了什么信仰自由,在1700年的时候,英格兰比美洲殖民地有更多的信仰自由。那些“自由的暴民”动辄对异己分子施以私刑,怎么会信奉自由?他们的自由只是“你不许如何如何”的自由;他们摆脱欧洲,也是为了摆脱过去和现在,摆脱历史中的自我。劳伦斯此时突发惊人之语:逃跑者不懂自由,“最自由的人或许是最不自由的。”他继续说:

人们自由的时候是当他们生活在有生命力的祖国之时,而不是他们四处漂泊之时。人在服从于某种出自内心深处的声音时才是自由的。服从要出于内心。人从属于一个充满生机的、有机的、有信仰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为某种未完成或未实现的目标而努力,只有这样他才是自由的。……那些最不自由的人奔向西部去呼唤自由了。人只有在对自由毫无感知的情况下才是自由的。对于自由的呼唤其实是镣铐在锒铛作响,历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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