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具体地了解劳伦斯所说的“地之灵”和“自由”,不妨关注一下小说《虹》里有关汤姆·布兰文一家的生活如何与英格兰中部的土地与四季息息相关。汤姆在二月的长夜等候母羊产羔时有一种接近宗教的神秘经验:“他知道他不属于自己。”这隐约揭示了“自由”与“服从”的内涵。当然,劳伦斯对17世纪初移民“朝圣者”(“Pilgrim Fathers”)的责难不一定公平,而且奔向美国西部的拓荒者中也有真正懂得自由的人。在薇拉·凯瑟的小说里,西部移民在征服恶劣自然环境的同时也为当地的“地之灵”所征服,他们慢慢形成了“有信仰的共同体”。《我的安东尼娅》中的女主角对内布拉斯加的农场抱有托·斯·艾略特所说的“系于一地的忠诚”(local loyalty),她说:“我喜欢住在每一堆谷物、每一棵树我都熟悉,每一寸土地都是亲切友好的地方。我要生活在这里。”在她的感染下,小说叙述者也感到家乡的“地之灵”——“那种黄昏时分来自田野的庄严的魔力”,他还特意借一位拉丁学者之口强调,维吉尔《农事诗》中的“Patria”(祖国、故乡)只是指诗人诞生的乡村,小河边长满老山毛榉树的田地。劳伦斯理想中的自由是树一般的自由,他曾说:“谢谢上帝,我是自由的,我像一棵树一样自由。”这并不影响他远游,甚至用艾略特的话来说,“追寻异神”。在他的同辈作家和知识分子中,有人却把随风而飞的蓬草认定为自由的象征。那是一个流行移居国外的年代,漂泊不定才是自由的真谛。乔伊斯的小说《一位艺术家年轻时的画像》中的戴达勒斯就是这类知识分子的代表。他夸张地表态,“他不会服侍他不再相信的东西,不管那是他的家、他的祖国或他的教会。”那就是说,个人不必有任何归属,个人的独立性至高无上。
仅有自由迁徙还不够,文字也应从历史和惯用法的桎梏中解放出来。1927年,巴黎出现了一份由移民作家主办的杂志Transition:An International Quarterly for Creative Experiment。正是在这份杂志上,乔伊斯发起了“词语革命”。假如人的意识归根结底为语言所决定,那么“词语革命”就是最深层次的意识革命。书斋里的乔伊斯剔除了语言的社会性,指挥起词根词缀的迁徙与杂交来。应该说,杂志题目“transition”(过渡、转变、变革)一词既恰当地反映了有关作家的生存状态,又集中地表现了这些作家想赋予词语广泛变异能力的愿望。
到了20世纪末,由爱德华·萨义德等五位有亚洲、非洲和欧洲背景的知识分子在纽约公共图书馆所做的系列演讲结集出版,演讲的主题是流亡、越界和文化身份等热门话题,书名为Letters of Transit,取得十分巧妙。英文“transit”一词与Transition杂志遥相呼应,不过两者之间存在着有趣的差别。乔伊斯和他的追随者要呈现语言文字的多形态现象,萨义德和他的同仁则更希望强调个人无限的变异潜能(英语里有一现成的词汇:polymorphism)。中转和过境使读者联想到旅行,假如从北京经东京去旧金山,那么东京就是“transit”。然而这部新书却暗示,人人都是天涯过客,一生都在迁徙与杂交的过程之中,没有目的地和延续性可言。劳伦斯的“地之灵”和伯克所说的“根系于一地的公共感情”在永久的过境人看来是本质主义者典型的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