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的“经济人”(2)

亚当·斯密并不否认,每个人生来偏爱自己,而且比任何其他人更适合关心自己。然而一旦这种自我不受抑制,它就会极度膨胀,变为卑劣自私的消极感情。斯密认可自利的呼声,但是谴责完全损人利己的行为。他说,这样的恶行给人带来的是“内心的耻辱,是永远铭刻在自己心灵上的不可磨灭的污点”。他无法想象有人宁愿牺牲从未谋面的“中国的亿万同胞”而不愿自己失去一个小指:“世界腐败堕落到极点,也绝不会生出这样一个能够做出这种事情来的坏蛋。”源自宗教和文化传统的无私的“积极道义”不断改造、制约自私的本性,因而“高尚的人在一切场合、平常的人在许多场合为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斯密将“公正的旁观者”视为“积极道义”的体现,并称他就是“理性、道义、良心、心中的那个居民、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他的存在使自我发挥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并使自我的行动有更有力的动机:

每当我们将要采取的行动会影响到他人幸福时,是他,用一种足以震慑我们心中最冲动的激情的声音向我们高呼: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重要;并且高呼:如果我们如此可耻和盲目地看重自己,就会成为愤恨、憎恶和咒骂的合宜对象。只有从他那里我们才知道自己以及与己有关的事确实是微不足道的,而且只有借助于公正的旁观者的眼力才能纠正自爱之心出于本性对现实的曲解。是他向我们指出慷慨行为的合宜性和不义行为的丑恶;指出为了他人较大的利益而放弃自己最大的利益的合宜性;指出为了获得自己最大的利益而使他们受到最小伤害的丑恶。

读到这样的文字,我国经济学界的有些“健笔”是不是会连呼“迂腐!”并对斯密生出几分鄙视来呢?而习惯于自美、好作“不平之鸣”的传统文人也可以从中获取积极生活的力量。

20世纪下半叶以来的读者往往从美国经济教科书或某些经济学家的著述来认识亚当·斯密,大家对18世纪英国的宗教道德氛围所知不多,而且也无心了解。在斯密的时代,尤其是在他长期生活的苏格兰,宗教的影响无处不在。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776年出版,以下简称《国富论》)一书中论及教育费用时写道:“苏格兰教会基金过于贫乏,那是不待言的。可是,就维持大多数人们信仰的统一,皈依的热忱,乃至秩序、规则及严肃的道德精神而言,没有一个基督教国家的最富裕的教会,能够超出苏格兰的教会。”我们必须把斯密的学说置于这种虔诚的宗教语境中来理解。在道德哲学上,斯密和休谟倒是多相通之处,他们都将利他置于利己之先。休谟在1751年发表的《道德原则研究》(休谟本人最看重的著作)中也把同情心视为道德之源。这也许可以称作当时的时尚观点。斯密是一位广受敬重的公共人物,他如果虚构“经济人”的特点(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限度的对资源的掌控)并以此界说人的本质,那将大大损害他的名声,而且也与他的道德哲学、社会共识相悖。曼德维尔在《蜜蜂寓言》(1714)中做惊人之论:个人自私自利的恶德最终增进了公共的福祉。他触犯了众怒,一个大陪审团甚至裁定这是一部“可耻的、不名誉的作品”。也许斯密在某种程度上受到曼德维尔的启发,他也承认《蜜蜂寓言》在有的方面接近真理,但是他强调,曼德维尔用他活泼诙谐的辩才将美德说成是对人的欺诈和哄骗,抹杀了罪恶与美德之间的任何区别,“非常容易欺骗那些不老练的人”;这道德学说十分有害,“它起码唆使……罪恶者表现得更加厚颜无耻,并且抱着过去闻所未闻的肆无忌惮的态度公开承认它那动机的腐坏”。奇怪的是斯密一些20世纪的信徒(如张五常)把他与曼德维尔混为一谈:自私自利又何妨,个人的恶行即公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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