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昆仑之巅,吹黄钟之律(3)

在法兰克福住了大约1年半后,王光祈来到柏林,在确立要用音乐唤起民族自觉的决心后,他先在一所专科学校补习钢琴、小提琴与音乐理论,1927年转入柏林大学音乐系,长达7个学期。1932年11月被波恩大学东方学院聘为讲师,并于两年后以《中国古代歌剧研究》一文获得博士学位,他是我国第一位在西方获得荣誉的音乐学家。他将目光汇聚在音乐史,开始思考音乐与国家、民族的关系,并一度热情澎湃。

王光祈留德共16年,改习音乐13载,勤奋著述,卓有成就,陆续写成音乐专著17本、论文40余篇。如《欧洲音乐进化论》《东西乐制之研究》(属我国最早的,具有开创意义的比较音乐学著作)《德国国民学校与唱歌》《各国国歌评述》《东方民族之音乐》《中国诗词曲之轻重律》《音学》《翻译琴谱之研究》(向西人介绍中国古琴音乐的著作)《中国音乐史》《西洋名曲解说》《西洋音乐史纲要》等等。其中不少书著具有首创性和独特的眼光,表现了王光祈独到的音乐思想。他主张发挥音乐的社会功能,藉以振奋人心,以此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他还提出了发展民族音乐的具体办法,洋溢着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他一生致力于改良中国社会,从改良国民的精神世界立场出发,从事音乐理论研究,试图以研习音乐来达到他救国的目的,“欲借此以唤醒‘中华民族本性’,为抵抗外国文化侵略之工具”。在这个四处充满音乐的国度,他感受到了音乐动人的力量,且深受德国人“非有音乐不能生活的境地”的熏染,认为改造中国,应先改造人心,而改造人心,则必须从恢复“礼乐”开始。这与中国儒家的“礼乐观”相契合。“礼乐”与中华民族精神有着密切的关系,“礼乐不兴,则中国必亡”。他敬慕孔子礼乐教化的思想,认为振兴礼乐,可以改善社会人心,振奋国民精神,改造整个国家。他认识到音乐足以唤醒民族精神,使其日夜梦想的“少年中国”理想落到实处。王光祈认为,音乐是“最足引起‘民族自觉’之心”,具有“陶铸‘民族独立思想’之功”的艺术,因而特别强调“音乐化人”、“寓教于乐”。王光祈是思想家,他坚持认为世界应该建设出音乐人生观,应该以音乐去培植人类的良知,以弥补法制社会的冷酷无情和种种弊端,王光祈是中国儒文化对外的主要传播实践者。四川音乐学院建有王光祈先生塑像和纪念碑亭,纪念这位在中国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先人。

在德国短短的10多年中,即使生活十分艰苦,他在音乐研究方面依然涉猎广泛,学过小提琴、钢琴、音响学、和声、乐律学、对位等音乐理论。此外,他还跟世界乐器学权威、德国著名音乐学家萨克斯学乐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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