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又掀起了一个高潮:母亲、舅母、老朱妈都忙着包许多元宵,除了分送左右邻居外,自己家里还剩不少,大家吃得都很高兴。
尤其使我们小孩子感到高兴、有趣的是,父亲从外面买回来许多花灯,有圆形的、方形的,有荷花灯、兔子灯,还有一架很大的八角形的走马灯,都由车夫从车子上一一搬过来。
客堂顶上装有一个铁钩,每年就是为了挂走马灯而早就装置上的。这时,车夫把几根小红烛插在走马灯上,手拿灯绳爬上双脚梯把灯绳挂到钩子上,走马灯就悬空挂在客堂的中央。他接着又把小红烛逐一点上,只见里面纸扎的关公、张飞或是别的什么角儿都手拿大刀或长矛,骑在各自的马上围着中心一圈一圈不停地转动起来,在烛光的摇曳和空气的震荡中,里面的人和马都好像活的一样,煞是好看,看得我和两个弟弟都乐得哈哈大笑,又拍手又蹬脚地连声叫好。别说我们小孩子看得乐不可支,就连大人看后也都在发笑。走马灯内的小红烛点燃完了,里面的人马也就不动了。车夫又把三只兔子灯肚里的蜡点上了,我和两个弟弟各人牵着绳子拉着兔子在客堂里来回追逐,玩得也挺来劲。客堂里的气氛显得那么活跃、愉快,大人和小孩都觉得非常高兴。
在我小小的脑袋里,觉得春节是最快乐的一个大节,我的童年就是在这样欢乐幸福的日子中度过来的。
早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亲就叫我认方块字,念《三字经》,背《唐诗》,到我七岁时,母亲才给我留发,改装,恢复了我女孩儿的本来面目。于是父亲又叫我学《孝女传》《二十四孝》、和《列女传》等。
母亲却开始给我“缠脚”。我看见母亲和舅母的脚都是小小的。母亲用白竹布给我缝了两双“袜套”。那“袜套”缝得很尖瘦、狭窄,后跟却空着不缝,勉勉强强把我的一双脚塞进“袜套”后,再把后跟的两端布拉得紧紧的用针线缝死,这时,我已经觉得很痛很痛了,母亲还让我站在地上试着走走。我痛得连站都站不稳,还能走路吗?我的眼泪也就跟着淌下来了。我不干,大声地哭喊起来。母亲哄着我说:
“裹脚还有不痛的吗?我们那时候,都还用更长的布条一层一层缠起来,那才真叫痛呢!哪有现在这样用‘袜套’来裹脚的,这已经算是开放了。宝!忍着点儿,痛几天,慢慢就习惯了。”
可是,这“袜套”紧紧地裹在我脚上,害我痛得一晚上也没有睡好觉。到了第二天一早,我趁母亲还未起来,找了把剪子就把“袜套”给剪了,扔在地上。母亲发现后,又拿出一双来要给我穿,我又哭又叫,硬是不肯再让她给我裹。母亲见哄我不动,也只好放弃了给我“缠脚”的老规矩。所以我有幸到现在还保持着一双“天足”。
我上学很晚,在八岁(虚龄)时,父母亲才把我送到培德女校去上学。父亲给我取的学名叫“德闳”。那是一所教会学校,校长是一位懂法文的“嬷嬷”。父母亲都是信佛的,大概因住所附近没有其他学校,而邻居家的孩子早已在那里上学了,所以只好把我也送到那所学校去了。
母亲给我留了一年的头发,到上学时,还梳不了辫子,所以就剪了个“童化”头,后来才慢慢地梳成了辫子。
上学后,我的学习成绩还算不错,也算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小学时期就连续跳了两级。高小毕业后,顺利地升入了初中。
这学校在小学时还招收男生,到了中学就不再收男生了。
我的童年时代是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在我的潜意识中,觉得在这世界上我是一个得天独厚的天之“骄子”;在这个家庭中我是一个被父母宠爱着的“独生女”;在学校里我是一个博得师长赞誉的“好学生”;即便在周围的一群小伙伴中,也被认为是一个吃得好、穿得好、长得好的“顶儿尖儿”。我有着一般生长在富裕家庭中的女孩子的劣根性:骄傲、任性、倔强、好胜,既矜持,又爱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