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破碎的灿烂的以及与青春和诗有关的碎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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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诗歌之路,和我在消防员生涯里遭受的磨难紧密相连。我年方十五岁半,却冒充一个十八岁青年,体力和心理状态明显跟不上。新兵集训的第三天,我就摔倒在训练场上,脚踝严重受伤,迅速肿起,被班长背回宿舍,只养了三天就返回训练场,左脚因此留下隐患,不能坐火车,不能长途步行。这算不算青春留下的印记之一我不太清楚,青春给我留下太多印记,随便一抓一大把,伤口和文身,诗歌和记忆。

在整个集训期,我脑子里想的只有一件事:熬过去。六个月实在漫长,冬天白雪皑皑,我们在清晨出操跑步,跑着跑着我居然睡着了,跑出了队列,中队长对我处以体罚——接着跑,那个早晨我一直在操场上跑步,战友们都在排队打早饭,我却一身战斗服,丁零当啷哐哧哐哧,在铺满白雪的操场上跑个不停,倍感耻辱,诗情荡漾——这些事儿促动了我写下一些句子,相当幼齿,我到死都不会将它们公布。

另一件事情直接促动我写作,集训结束后,我被抽调去整理支队仓库,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光荣,就是中队长随手一指——你,你,还有你,去吧。于是我跟随车辆,来到支队,每天在仓库,将左边架子上的装备倒腾到右边,将右边架子上的装备倒腾到左边。倒腾了两天,我发现墙角堆着一大堆稿纸和文具,杀心顿起,抓起稿纸和钢笔就塞进大衣里,没有原因,就是想带走它们。同去的战友见我真没拿自己当外人,也纷纷下手,钢盔、皮靴、皮带、军衬衣、军绒衣、手套、袜子、大裤衩子——不一而足,大家傻得不透气,塞得像一群大象,蹒跚着走出仓库,当时就被抓个正着,人赃俱获,抵赖不能。支队长老王相当生气,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溜达到我面前,看我脚下堆着的是钢笔墨水稿纸,有几分惊讶,问我,你偷这个干吗?

我说,我想写诗。

老王很感慨,当时就把我给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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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辜负这些稿纸,我开始写作,那个时候——1980年代中期,文学青年比文学还多,就像有一个时期倒钢材的比钢材都多一样。我遇到了凌云,光看这个笔名,你就知道这人有多么乡土。这个人确实比较乡土,但他写诗,写的是那种朦胧诗,他借给我两本书,一本是普希金,一本是波德莱尔。我只看了一页普希金就受不了啦,浑身都是鸡皮疙瘩,我相信,这是翻译的问题,说不定俄文原文的普希金要好看得多。翻译害人,就像庸医杀人,毁掉了我心目中的普希金,于是我只能照着波德莱尔的道路前进。

凌云戴着一个黑框眼镜,职业是油井数据的测量技术员,住在一个阴森森的实验楼里。我常常擅离执勤岗位,跑去找他聊天,他读我的诗歌,并作出评判。有一年,甘肃最有名的文学刊物《飞天》派了两个编辑,来我们那儿组稿,编辑们邀请了一批文学青年参加讨论,我不在受邀之列,因为我是个消防队的小混混,没人知道我在写诗,但是凌云这个人比较厚道,他把我的诗歌也送去,编辑们从大堆稿件里将我的诗歌抽出来,说,杨树鹏是哪位?

凌云说,他没有来。

编辑说,这一大堆诗歌里,最好的是他的诗歌,我们要见见他。

我的诗歌在《飞天》上发表,支队长老王很高兴,一脸先知先觉地说,你看你看,我就说了嘛,你小子,行。

这件事算给大老粗形象的消防队伍露了脸,我因为“有文化”,被提升为防火参谋,每天夹着一个黑色的文件夹,去各个单位检查,但我其时青春正浓,察觉到世界正在变化,为自己毫无办法而苦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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