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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我穿着衬衣,叼着烟站在深圳街头,我不但写诗,也开始打架,不但打架,还偷偷去了南方,接受了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我第一次到广州,看到巨大的健力宝广告牌,第一次到深圳,看到更巨大的万宝路广告,第一次抽进口香烟、喝可口可乐、听广东劲歌,我看到满街的人穿着牛仔裤忙个不停,无数大厦在拔地而起,心里产生了焦虑,我深感时代变化,却无力参与。与此同时,文学扑面而来,那种老旧的不合时宜的写作已经被苏童、叶兆言和余华等人撕开一个口子,文风为之一改,电影方面,《红高粱》《黄土地》也头角峥嵘,我在电影院看了两遍《红高粱》,深深地被这个电影吸引,内心相当蠢动,产生了为电影做点什么的冲动。
然而我仍必须回到消防队,继续做一个无所事事的消防员,仍然被中队长和班长当作不服从管理的人对待,他们很厌憎我不踏实在自己工作岗位上,每天写写画画想入非非的状态,我也很厌憎他们蝇营狗苟被体制修整成一个豆腐块的样子。我这种吊儿郎当的态度,被他们以各种借口惩罚,包括烧锅炉、评小黑花——我一直觉得管理成年人,像管理幼稚园一样用什么小红花小黑花这种做法十分幼稚,因之抵触得厉害,也就成为小黑花最多的人。那一段时间我无比焦躁,试图参与到正在发生的巨大变革之中,然而闭塞的小县城在阻挡我这么做,我已经决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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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这个时候,我基本上还是个愣头青,除了打架,就是写诗和看书,最奇妙的场景就是,当地的混混走进我的宿舍,被我床头堆着的书搞得很是困惑,他们无法将读书的我和打架的我联系在一起。我自己也很困惑,跟他们一样,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读书,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打架,这一切所为何来?我一点都想不清楚。有一个混混,拿着《百年孤独》问我,这书好看么?我说,好看啊。
他把这本书借走了,过了很久之后,他对我说,看不懂,但是挺好看的。
这就是我十九岁的生活状态,每天都在看书,满脑子都是诗篇。我越来越不适应被约束被管理,我态度倨傲,但内心孤独地在一个铁一样的营盘里晃悠,直到有一天,我又想出去看看了。
于是我到了北京。时逢五月,街头沸腾,我心也沸腾。
六月,从北京回来之后,我写了一个电影剧本,叫作《劫数》,这个剧本写得很糟糕,写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因为没有什么故事可讲了。
我们是没有故事的一代,想讲的话,始终闪烁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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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转眼来临,我用来纪念二十岁生日的举动,是结束我的消防员生涯。我已经做了四年消防员,第一次出火警的时候,因为同车的战友过于激动,一把将我从消防车上推了下来,我吧唧一声倒在火场前,围观群众爆发出善意的哄笑。我恼羞成怒地爬起来,整理好钢盔,消失在同样装束的战友群中。第一次救火就像初恋,总是记得很清楚。我冲进火场,铺设水带,眼角不时掠过那些围观群众,希望从中发现敬佩的目光。四年,我救了十几次火,抗了好几次洪,打过好几次架,用军装换过好几次西瓜吃,我恋爱,失恋,我写诗,再把它们忘记。
作出决定的时候天无异象,1990年代,某个平常的早春,下着鹅毛大雪,我穿好皮衣,背着一个小包包就离开了,耳机里轰响着摇滚乐,我踏着积雪,走向未知的、全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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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一起拍电影的人,说我是个诗人;和我一起聊文学的人,说我是个拍电影的。我每每欲辩忘言。诗歌于我,就像是记事簿,每一段诗歌的背后,必有一片落叶、一条河流、一匹马、一个城镇或者一个女孩子。
我几乎不了解诗歌的发生机制,我像画画一样对待诗歌,这或许是个错误的办法,我写下这些长短句,寻找一分钟的内心宁静。
有时候,有些夜晚,我对着这些梦呓,内心波澜起伏,我渴望被理解,又害怕暴露在空气里;我渴望振臂一呼,又害怕应者寥寥。此时,诗歌是我唯一的密室,可以让我躲在里面,与自己的灵魂亲密,就如同小学三年级的那个春天,我在月黑风高的旷野里,第一次发现自己;又如同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遇到浪漫女郎,将我的身心引向新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