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与女“同志”陈衡哲 7

比较而言,与唐德刚友善的美籍华人学者夏志清对胡与陈的关系说得更客观一些。

夏说:“中国大学生、留学生间,的确有个朋友之‘友’不可友的传统。莎菲女士既为任叔永所发现,胡适又是任君的挚友,当然不便去追她。但我认为假如胡适尚未订婚,他一定会努力去追求莎菲女士的;论才情任不如胡,看样子莎菲也会嫁给胡适的。当然任氏夫妇一直是胡适的至交,也是他事业上最亲信的左右手,他对任太太是不存一丝罗曼蒂克的幻想的。但任、陈婚姻如此美满,胡适自己家里有个病中不准他看书、写诗的老婆——相形之下,他免不了艳羡他们的幸福。他骗过江冬秀,给自己的女儿取名素斐(SOPHIA),虽不能说纪念他同陈衡哲那段旧情,至少也希望女儿长得像瓦莎学院优秀生莎菲一样聪明好学,而一点也不像她生母那样的庸俗。德刚道破胡适为爱女取名用心良苦这一点,实在令人心折。”[6]

按夏志清的说法,胡、陈二人尚未见面之前,就可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所举的案例是,有一次任鸿隽从麻州剑桥寄两首陈衡哲的诗给胡看,却故意骗胡说此诗是自己所作。胡对其中一首咏月的诗作特别激赏,在回信中说:“《月》诗绝非吾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对于这个插曲,夏志清认为:“任叔永如未把此信转寄陈衡哲,也一定会把胡适评语抄给她看的。她看后,一定感到十分光荣,且视胡适为生平知己。当时美国东部,留学生间成绩最优异的要算上赵元任、胡适二人,但胡适到处演说,发表英文文章和读者投书,风头比赵更健。这样一位当代才子盛赞其诗才,莎菲怎可能不被其感动?同样情形,胡适也认为莎菲是他的生平知己。任、杨、梅、朱都反对胡适搞文学改良、写白话诗,真正响应的就只有陈衡哲一人。新文学史上最早一篇短篇小说即是她的《一日》,载一九一七年出版的一期《留美学生季报》,同时期她也写了不少白话诗。很可能陈衡哲真有雄心为新文学开路;但她见胡适给众朋围剿,特地试写白话诗、白话小说,助他一臂之力,以取悦于他,这也是大有可能的。陈衡哲返国后,在一九二四年十月号《小说月报》上发表了一篇题名《洛绮思的问题》的小说(集《小雨点》)。这篇小说我认为影射了陈、胡二人不寻常的关系,至少也透露了陈自己对胡的一番爱慕。”[7]对于唐德刚谓“胡适到老还一口咬定莎菲女士当时报的是独身主义,只是任叔永1919年第二次到美国向陈衡哲求婚,陈有感于任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才抛弃了她的独身主义”的说法,夏志清表示不感苟同。他认为:“陈衡哲独在胡适面前表明独身主义,表示她对任叔永并不在乎,想用‘激将法’鼓起胡适的勇气来,同江冬秀解除婚约,一心一意追她自己。任叔永一九一六年暑假开始追莎菲,但他同胡适一样,也是翌年夏季即返国的。二人返国后,同样只能以通信方式同莎菲保持友谊。可是一九一七年底,胡适即同江冬秀结了婚,从此莎菲死了一条心,虽然她同任叔永结婚已是一九二O年下半年的事了”。夏的意思很明确,陈衡哲所言的“独身”并非出于“真心”,而写那篇《络绮思》的影射性爱情小说,就是遭受胡适与江冬秀结婚的打击有感而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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