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贺卫方素无交谊,也忘记从何时开始记住这个名字(也许是他与人合译的《法律与革命》)。真正有印象的是这样几件事:一是他曾经在某处称道我主译的《控制国家——西方宪政史》一书,而我这人一向好沾名人之光,喜藉名人以自重,于是未经他同意,我就在此书的再版后记中严重违反“知识产权”地、非常不符合学术规范地引用了他的“语录”——意在为此书增加销量,尽管这销量与我的“收益”毫无关系;二是2007年三五月间,我在台湾佛光大学客座,在应邀到“中研院”演讲期间顺访了胡适纪念馆和墓园,回到宜兰,夜间逛网,偶在“世纪中国”上见到他的《向胡校长致敬》一文,对其中因胡馆开放时间问题两次到访南港的细节描写印象特深,虽然我自己到胡馆是歪打正着了,一步到位的;三是同年七八月间,我和本系同仁在蓝旗营一带公干,在过成府路天桥时偶遇这位大偶像,于是好不容易在北京的骄阳下、蓝旗营的天桥上“腆着脸”克服了我的那份假装的“矜持”,自报家门,得到的回应果然是“书好,译得也好”;四是去年底,和包括陈来教授在内的一干阳明学家在平湖秋月喝茶,话题不知怎的转到了老鹤身上,于是我又“人来疯”,按捺不住,沉不住气,“大放厥词”起来:“一般来说,我对中国当今的公共知识分子并无多少好感,但贺卫方实在是个例外。”说完又像小学生写作文一样总结道:“贺卫方实在是我喜欢的知识分子呀。”听完我的话,陈来教授照例是道学家的一脸深沉,于是好像是为了撇清本人并非“大言欺人”,更非“妖言惑众”,我又慌忙补充:“谓予不信,请看他最近在齐思和纪念会上的讲话。”话音刚落,敝系董平教授急急发问:“他讲了些什么?怎么讲的?”我回道:“怎么讲的、讲些什么我都已经忘我站在人群的外面了,总之是讲得好,讲得对啊。”阳明学家们善意地没有笑出声来。
我站在人群的外面——给贺卫方(1)
生活并不在别处
应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