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 a s E v i l
善男恶女。善,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善良、心地好。恶,歧义较多,可以是恶毒、罪恶、邪恶、丑恶、凶恶,几者不一样。因被拒爱而向希律王要了施洗约翰头颅的莎乐美(我说的是王尔德的唯美剧作,而非《圣经》原来版本),你可以说她恶毒、邪恶,然而又非丑恶或凶恶。她的恶甚至带有一种美,否则她的舞怎可能颠倒众生。道德上的恶可以开出艺术上的美,波特莱尔的《恶之花》(Fleurs du Mal )已昭告了世人。在此,孟子与荀子的人性善恶之辩变得毫不相干,因为它属于道德伦理范畴。
正由于爱情是超道德或者非道德的,邪恶即若女巫,也可被深深倾慕。事实上,给邪恶以其正面性的,萨德(Marquis de Sade)之外,还有巴塔耶(Georges Bataille),美国才女苏珊·桑塔格(SusanSontag)甚至认为后者过于前者;所谓“邪恶”,即道德的僭越transgression);而善良者总是循规蹈矩。所以,当男与女被套入 “善男恶女”的格局时,我会说,女子有福了,因为她有无尽的僭越可能,而男人注定被囚禁于牢固的价值体系:强壮、光明、正直、善良,所有来自阿波罗神祇的特质。这是所有男人的悲哀。善良,那么闷,那么没有可塑性,世上最叫人难堪的溢美词也许就是:“你真是好人。”最沉闷的地方是天堂。
“这么邪恶的女子,你怎么还要眷恋她?”失恋男子被友人忠告。可是,这话是无力的,正是邪恶的气味叫男子销魂。一心预设好要找贤良淑德、言听计从的女子,可能并非出于爱情。善者爱上恶者,也许是从对方身上找到自己失落了的东西,属于月亮的、酒神的、地狱的、阴暗的、叛逆的、毁灭的。也可能是一种恋者的殉道情意结。无论怎样,善者唯一自我超越之途,就是对恶者的无限包容,纵容她至不可自拔的地步,如《朱尔与吉姆》中凯瑟琳(Catherine)之于朱尔(Jules),当朱尔对吉姆(Jim)一脸苦恼地说:“可以忍受不忠,不可忍受离开”,他终于懂得了凯瑟琳,在善之极致中,他透现了无比的温柔──道德的善向美学的善转化。Beyond Good and Evil。善,有时无辜被世俗与“弱”联在一起(否则就不会有“人善被人欺”之说了);但至善,却成水,柔情似水,就是最强的力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