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1)

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

曹雪芹只活了四十来岁,这是炎黄子孙永远想不过的一件事情:那么伟大的作家,堪比万里长城的人物,生命为何如此短促?另外,他四十岁以前就写完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这部百科全书式的作品,可谓空前绝后,年轻的曹雪芹为何懂得那么多?“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可见他二十几岁开始动笔,“十年辛苦不寻常”。

古往今来,辛苦的人多如三十年前的满天星,为什么曹雪芹的辛苦不寻常?单讲他留给人间一部伟大作品是不够的,在浅阅读惊人泛滥的今天,我们应当知道,曹雪芹的旷世伟业究竟伟在何处。

曹雪芹是在富贵窝中生长的,和南唐后主李煜一样,“长于妇人之手”。曹公名霑,雪芹是他后来的自号,取自苏轼贬黄州的诗作:“泥芹有宿根,一寸嗟独在。雪芽何时动?春鸠行可脍。”霑,谐音站,曹雪芹小名占姐儿,是妇人们希望这曹家嫡传独苗不病不灾的意思。曹氏家族的男人们都在拼搏仕途,占姐儿在脂粉堆中快活自在。幼年童年他被装扮为女孩儿,每一个毛孔都浸润在女性优雅的世界中。从他的文字和行为看,却是雄性十足,雌性激素有限。这一点很重要。

后来他别号梦阮,对魏晋时代狂放不羁的阮籍颇向往。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曹公是典型。“女儿都是水做的”,而男人一概是须眉浊物,这是曹公的发现,两千年男尊女卑的礼教大潮中,这具有唯一性。换言之:他发现了富含历史能量的铀矿。发现源自性别分裂:这个喜欢脂粉的男孩儿并不自视为男孩儿,他以女孩儿的清爽目光打量世界之为世界,直到父亲的高压才迫使他的双眼投向男性世界,几乎自然而然看见了种种肮脏、龌龊与邪恶。

巨大的矛盾,无穷无尽的内心冲突,类似强对流天气,使曹雪芹在漫长的书写中成为曹雪芹。一管廉价毛笔,生风生雨生雷电。外在的因素是抄家,荣华富贵转眼成空,“蛛丝儿结满雕梁”。曹府被抄时,曹雪芹十六七岁。内外两股绵绵不断的大力合铸曹雪芹。没人知道他读过多少书,“杂学旁收,过目不忘”,更没人知道他何以能洞察十几个阶层的生活,连老妈子吵架、小丫头拌嘴也让我们看端详。《红楼梦》写了四百四十八个人,涉及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主题明确:向男权社会和盘端出女性的价值,写出她们的美好、自尊与受压迫,被毁灭。“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鲁迅)曹雪芹的笔下,“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投井上吊抹脖子的红颜女子比比皆是。林黛玉追求自由恋爱是悲剧性的,“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她在薛宝钗出阁成婚的那一天,抱恨而亡,焚诗稿断前情,“一弯冷月葬诗魂”。

记得我念初一读完《红楼梦》,真是五内翻腾,半天回不过神来。一部好书,对人的影响力不可估量。这部皇皇大著几乎不可能被穷尽。一百多年来,研究“红学”的队伍中,国学大师、文学巨匠如云,显赫的名字可以列出一长串。

毛泽东说:《红楼梦》要读五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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