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这样的工业大市新建一座现代化大型炼铁厂以解决上海生铁严重缺乏问题的建议,始于1977年春。同年9月,冶金部组织“中国金属学会代表团”(又称中国冶金考察团,内有国家计委的有关人员)访问日本,考察日本钢铁工业的情况。代表团一共考察了12个大的钢铁厂,其中主要是新日本制铁株式会社(简称“新日铁”)所属的钢铁厂。代表团回国以后,向国务院写了考察报告,介绍日本发展钢铁工业的经验。报告强调:日本1960年生产2200万吨钢,1973年钢产量达到1.19亿吨,13年翻了两番半;而在同一时期,中国1960年生产钢1866万吨,同日本的2200万吨差距不大。但是到1973年,中国钢产量还只有2522万吨,为同时期日本钢产量的五分之一,13年只增加了35%,即656万吨,对比之下,中日两国钢铁工业的差距迅速扩大。报告强调,日本的主要做法是:依靠进口矿石、煤炭、石油,引进和消化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新技术、新设备,实行钢铁工业的设备大型化、生产连续化和操作自动化,同时特别重视技术人员和工人的培训工作,取得了比中国高10倍以上的劳动生产率,能源消耗是中国的二分之一左右,产品质量好,成本低,增强了同欧美钢铁工业的竞争能力,也提高了日本机械制造、造船、汽车等行业的竞争能力。报告还指出:1973年石油危机以来,世界性经济不景气,日本大钢铁厂均不能满负荷生产。日本钢铁界急于找出路,输出技术、设备的愿望非常强烈。
代表团的报告建议: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引进一些必要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把中国钢铁工业搞上去。
代表团回国的时候,新日铁还送给代表团一套介绍君津制铁所、大分制铁所生产与建设的电影和幻灯片。国务院领导人看了代表团的报告,也看了代表团带回来的电影和幻灯片,认为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这些电影和幻灯片,也拿给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人看了。这次代表团的考察,对宝钢的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
随后,冶金部与上海市等方面联合向中央提出,借鉴日本发展钢铁工业的成功经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口高品位铁矿石,在上海建厂。
鉴于上海地区钢铁工业长期缺铁的局面,中央同意了这一建议,并很快将其纳入国家钢铁工业的长远规划中。
然而,国家钢铁工业的长远规划,还远远不止这一个建议。当年11月9日,冶金部在向中央政治局汇报钢铁工业长远规划时提出:到20世纪末,要拿下20多个鞍钢。不久中央政治局批转的国家计委《关于经济计划的汇报要点》则提出:要建设10个大油气田、10个大钢铁基地。
1978年2月,经中央批准,由国家计委汇总向国务院提出的规划,提出今后8年要引进68个到69个大型成套设备项目。这些项目一经批准,立即开始谈判签约。在1978年签约的合同金额中,有近80%,即60亿美元左右用于引进新的大型成套设备,即后来统称为22项的大工程。这22个项目包括:上海宝山钢铁总厂,大庆石油化工厂、齐鲁石油化工厂各1套30万吨乙烯生产装置,南京的2套30万吨乙烯生产装置,吉林化学工业公司1套11万吨乙烯关键设备,浙江镇海炼油厂、新疆乌鲁木齐炼油厂、宁夏银川化工厂各1套30万吨合成氨和52万吨尿素生产装置,以煤炭为原料的山西化肥厂30万吨合成氨装置,100套综合采煤机组,德兴铜矿基地,贵州铝厂,上海石油化工总厂化纤二期工程,仪征化纤厂,平顶山帘子线厂,山东合成革厂,兰州合成革厂,云南三聚磷酸钠工程,霍林河煤矿,开滦煤矿,陕西咸阳彩色电视显像管生产设备等。
该上马的和不该上马的项目,一窝蜂地立了下来,在粉碎“四人帮”以后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这些项目纷纷上马,被放置在一种急于求成、盲目跃进的大气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