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历史的花腔化带来了小说语境中的历史伦理叙事。历史伦理叙事意味着:必须以历史必然性的名义来判断一个人的死法,也必须从有关爱与死的伦理学的角度判断爱与死的意义。尽管死亡是最大的平均主义者,但每一个人的死法却又各个不同;对于任何一个身处历史伦理叙事网络之中的人,他们的死没有任何自由可言:他的生与死只能接受历史伦理叙事的裁判,何时死、怎样死,由此得到了规定和派生出了严正的意义与超人的价值。值得注意的倒是,第一,在这个行进过程中,历史的“权势”特征始终包裹在声音化和语言化的境域之内;第二,历史的花腔化跟历史的权势有相当大的、“逻辑”谨严的关联:为了达到或获得历史伦理叙事的严正性,撒谎就是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当然,历史伦理叙事也有它自身的爱:在极端处,比如,在李洱营造出的小说艺术空间中,它宣称爱与死是一对联体的双胞胎,砍去一半,另一半就不能独活。在小说中,我们看得很清楚,历史伦理叙事定义下的“爱”,最终体现出了狰狞的嘴脸,但它又是以答应你“青史留名”来自我完成的。这当然矛盾得让人难以在二者之间做出选择,因为那远不是一个“鱼与熊掌”的问题,因为已经声音化(甚至语言文字化)的历史“权势”无法逃避。但它似乎又是必然的,难以改变的,一如顾维诺所说:“凡必然之物,都令人痛苦。”
不过,历史伦理叙事恐怕是彻底遗忘了一件事情:死人是不可能称颂历史的花腔化的,哪怕历史的花腔化确实伟大得有如上帝。正如《圣经》所言:“阴间不能称谢你(即上帝——引者),死亡不能颂扬你,下坑的人不能盼望你的诚实。只有活人,活人必称谢你,像我今日称谢你一样。” 要是所有人都在爱与死的伦理学、历史的花腔化与历史伦理叙事的要求下死无葬身之地,还剩下谁去称颂它们呢?可以想见,滚滚向前的历史列车也终将空无一人。而历史的花腔化与历史伦理叙事在寂寞无聊中,难道会像卡夫卡所说的魔鬼们那样互相争斗, 以至于为了解决寂寞和孤独,为了满足它们各自好斗的品性,也为了“花腔”语义的圆满实现,去重新定义在爱与死的伦理学关照下必死的魔鬼同志吗?在这里,W. 布莱克(W. Black)对于某种残忍的“爱”发出的睿智之言,无疑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愿意放弃爱
根除地狱的森林
这样,我们必能回来看见
快乐的永恒世界。